六部门为高校和科研院所松绑赋能
2019-10-09
8月21日,科技部公布《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文件由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明确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推动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领域自主权,全面增强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增加科技成果供给,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针对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意见》提出了接地气且可行性强的操作办法和解决方案,使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更加有规可依。”中國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陈宝明说,《意见》的及时出台,对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和要求的科研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科技战略决策咨询中心学术带头人、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主任伊彤直言,针对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尽管国家相继出台了政策文件,但科研人员改革获得感依然不强。“他们反映科研资金使用存在过细、过死、手续繁琐等问题,其中有些问题是政策措施已明确但没有落地,有些可能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伊彤说,六部门联合印发《意见》,体现了决策管理部门通过简政放权为科研人员减负赋能的诚意和决心。
扩大自主权也要有章可循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吕薇看来,《意见》中关于完善机构运行管理机制的提法颇具亮点。比如,主管部门要组织所属高校完善章程,推动科研院所制定章程,科学确定不同类型单位的职能定位和权利责任边界。高校和科研院所要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能和业务范围开展科研活动,主管部门对章程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管理权限的事务不得干预。
“在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的同时,也要有章可循。因此,要加强章程管理,明确机构需要遵循的各自定位、职能、内部治理结构和运作模式等。”吕薇告诉笔者,但公立、私营机构,营利、非营利机构千差万别,章程制定以什么为依据,由谁来确定?“高校、科研院所具体章程的制定还需有统一、规范、可遵循的基本原则,最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