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托管: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形式
2019-10-08张淑英
张淑英
摘 要:与普通农户相比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集聚了大量的资本和先进的技术,作为农业生产性服务的典型形式农业生产托管在促进农户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以山东省为例总结了山东省农业生产托管发展的状况,探讨了农业生产托管在促进农业生产经营者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同时也看到目前山东省的农业生产托管存在发展不充分等多种问题,并针对所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有关建议。
关键词:农业生产托管; 托管模式;作用;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到2035年农业要基本实现现代化,但目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农业比较收益低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农业劳动力存在老龄化以及兼业化的趋势,加之普通农户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面临着资金、技术、人力等多方面的制约,农业生产托管能有效破解“谁来种地和怎样种好地”的问题,是專业的人做专业的事。2017年农业农村部等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发展农业生产托管能够有效引领普通农户参与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来。土地兼具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很多农民虽然进城打工但他们并不愿意将自己手中的土地流转出去,以防在城市失业的时候能够回到农村继续种地,因此对农民来说土地具有社会保障功能,通过农业生产托管可以将部分小农户和分散的土地与现代农业衔接起来。
在国内,农业生产托管仍处在初步发展阶段,只有少数学者对农业生产托管进行了研究,冀名峰认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通过农业托管与小农户进行连接;常伟则认为农业生产托管已经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葛文光,史云等人通过对河北省滦县百信合作社的实地考察发现通过土地托管农户解决了土地零散、生产成本高、机械化程度低等一系列问题。综上可知,现有文献中对农业生产托管的研究较少,本文采取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以农业大省—山东省作为典型代表进行研究,理论上以期丰富农业生产托管促进农业现代化的理论,实践上为促进农业生产托管进一步发展并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借鉴。
一、农业生产托管概述
结合已有文献本文给出了农业生产托管的定义:农业生产托管指的是农户在保留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户,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环节中的部分或者全部环节委托给服务组织来完成的一种经营方式。从定义中可以看出农业生产托管不同于土地流转,其中最大的不同就是在农业生产托管条件下农户仍然享有土地的经营权。农业生产托管在不同的地区以及根据所托管的环节又可以分为不同的形式,如在山东和安徽主要表现为土地托管,在江苏主要表现为联耕联种,而在湖北主要表现为代耕代种,农机部门推动的全程机械化服务在本质上也是全程农业生产托管。
二、山东农业生产托管发展概况
近几年,山东为实现从农业大省到农业强省的转变,着力培育多元化的农业服务主体,据统计,2017年底,山东省土地托管面积达3200多万亩。
1.农业生产托管模式。(1)全程托管。全程托管是指农户将农业生产的全部环节交由服务主体完成,受托方为农户提供耕、种、管、收、售等相关环节的“一条龙”式全程服务,选择全程托管的农户主要是常年外出务工或者因年龄等原因无法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户。如东明县马头镇的麦丰小麦种植专业合作社提供的就是全程托管服务其中包括耕种、施肥、收割等环节,还有郓城县供销社领办的众邦农机合作社为当地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农户购买合作社的托管服务后,只需要最后领取售粮款项就可以了。(2)半托管。半托管主要是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单个或者多个环节交由服务组织来完成,受托方按照其提供的服务项目进行收费,选择半托管的很多农民是由于无力独自购买农业生产过程中需要的大型机械。如蓬莱市蔚阳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的主要是农机服务,该合作社为了提高农户的生产效率和机械化水平投资数百万元购置农业机械,主要向农户提供耕种和收割服务。还有一些地区的农户认为自己购买的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高于服务组织所提供的,因此农户选择自行购买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但将农业生产过程的其他环节交由服务组织完成。
2.农业生产托管提供主体。山东是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较早的省份,目前农业生产托管的提供者主要有供销社、农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据统计2016年山东省共有农业生产经营单位17.9万个,其中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9.0万个,提供托管服务的合作社或服务公司有7700多家。
三、农业生产托管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作用
1.促进规模化经营,提高机械化水平。农业生产托管使农户仍然享有土地经营权,农户在进城打工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农业生产托管将土地委托给他人管理,既能有效避免土地抛荒的现象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又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实行农业生产托管后,受托方将一家一户分散的土地进行整合,集中管理、统一规划,为了提高作业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服务组织利用农业机械进行作业,提供更加专业化、规模化的服务,改变了农户一家一户分散经营,致使土地细碎化的状况,并解决了一些农户无法单独完成的农业生产作业,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并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
2.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作业质量。农户受自身水平以及市场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在购买、使用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方面处于劣势地位,购买农资的成本高而且经常会购买到以次充好的农资。农业生产托管后服务主体直接向企业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减少了中间环节,生产成本有效降低,服务组织借助机械替代人工也能降低生产成本,有学者的研究表明进行农业生产托管后每亩年均增产粮食约100-150斤左右,每亩节支增收200元左右,增产增收效果十分明显,邹平永兴农机合作社实行托管后每亩小麦能节约50元的农资。同时服务主体往往使用新品种,采用标准化的方式如测土配方施肥进行农业生产,有利于提高作业质量。
3.推广新技术、新理念。农业技术的推广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推动力,普通农户由于受到自身水平的限制在接受、采纳新技术方面存在一定困难,进行农业生产托管后,服务组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往往采用统防统治、科学施肥等新技术,能够有效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例如在淄博临淄区近万亩的土地实行全程托管,服务组织利用新技术将秸秆转变成生物质燃料,避免了秸秆焚烧的问题。同时在生产过程中服务组织还注重对农户的培训以及向农户传授新理念,由此促进了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和农戶文化素质的提高。
四、结论与建议
农业生产托管能有效破解普通农户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存在的生产规模小、机械化水平低、生产成本高经济效益低等一系列问题。但通过研究发现目前山东乃至全国农业生产托管仍存在发展不充分、服务主体单一、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因此为了促进山东乃至全国农业生产托管的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农业现代化,本文从政府、市场以及服务主体角度提出了一些建议:在政府层面,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的支持力度,给予服务主体更多的优惠政策,如通过免息或者贴息贷款的方式缓解服务主体融资难的问题,适当减免服务主体的税收,同时积极培育多元托管服务主体,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企业等主体参与到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中来;在市场层面,应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实现优胜劣汰,督促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主体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为各服务主体的发展提供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对服务主体而言,有些服务主体提供的主要是产中环节的托管服务,产前农资供应和产后运销托管服务发展不充分,因此服务主体应补齐产前和产后服务两块短板,因地制宜创新托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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