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默的忧歌:杜涯诗歌的悲剧美
2019-10-08石慧琳
石慧琳
摘 要: 当代女诗人杜涯曾说她关心的是“屋顶以上的事物”,她的诗歌中有童年忧郁的抒情长调,有对生命消逝、时间流逝及对苦难的追问,也有对永恒、无限、终极意义的理性探索。杜涯一如既往地写着同样的事物又有着不同的内涵和心境,“重复”可谓是杜涯一直以来不同于其他诗人的写作特色。时间、生命、童年、故乡是杜涯诗歌中永远难以放弃的主题。她的诗歌透着一种悲剧美,且在不惑之年将曾经的悲痛化为明亮的珍珠。
关键词: 杜涯诗歌 悲剧美 苦难
杜涯出生在河南许昌一个小乡村,12岁开始写诗,1989年起开始在各类报刊发表诗歌作品。2018年她的诗集《落日与朝霞》获得第七届鲁迅文学奖。杜涯在许昌县医院工作了10年,在这期间她见过无数生离死别,许多以生命为主题的诗歌都是在这期间创作出来的。杜涯的诗歌以乡村故土为背景,每首诗歌的抒情基调基本都是紧张、焦虑、忧郁、矛盾。她用一些乡村自然景物诉说内心世界,有诗人说杜涯的诗歌是“内省”的、由外而内的。杜涯的诗歌就是这样,绵绵的抒情长调里融入了国风的朴素文化血脉,也利用西方哲理式的理性写作和神性写作。在追问时间、生命、苦难、记忆、永恒的时候既传达出了内心的忧郁又隐蕴了一种与生活对抗、昂扬向上的张力。杜涯曾说:“诗歌,是雪山顶上的那一片纯粹和明亮,为了那一片纯粹和明亮,有的人可以放弃现实生活中的一切。我就是这样的人。”杜涯在几经周转后又回到了故乡许昌“孤独”“安静”地写诗。接下来,我们从杜涯诗歌中的几个主要命题出发探讨其诗歌中呈现的死亡、苦痛、宿命等悲剧之美。
一、童年:内心生出的“忧伤翅膀”
真正的写作都是对过去的追忆和反思,尤其对童年时期经历的反复诉说。可以说,对于一个作家而言,童年时期是影响其一生的重要时期,童年时期的经历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作家的写作基调。杜涯的童年就是充满着哀愁和感伤的,许是因为她天生的敏感心灵,她看到越是美好的事物越是悲伤。同时,童年在乡村的悲痛经历对她诗歌写作产生了很大影响。杜涯在自述中说:“童年所受的伤害,种种伤害是一生的,那种彻底的伤害,无论什么、什么也不能挽回。”那么,究竟是怎样一种伤害使得杜涯诗歌充满了恐惧、抑郁和忧伤呢?我们来看她描写童年经验的一首经典诗歌《桃花》。
最初看见桃花,是在我的幼年/那年春天,父亲和一群大人带着我去/给一个邻村的表哥上坟/……后来我知道,那座坟中/埋着我的从未谋面表哥/他在十八岁的那年死于一场疾病/那个春天,我记住了桃花/还有纸灰坟墓大人们的泪水/……/后来父亲死去,桃树也被一棵棵砍掉/如今许多年过去/那个地方不再有桃花开放/而故园的人也已相继老去
悲剧冲突是悲剧审美的主要特征,悲剧总能引起人们内心的美感和崇高感。黑格尔认为悲剧的前提是有矛盾冲突,认为悲剧冲突有三种,其中“由心灵性的差异而产生的分裂”[1]的冲突是最理想的。杜涯的这首《桃花》中就蕴含了悲剧冲突,是一种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冲突。一般人幼年时期总是开心快乐和无忧无虑的,而杜涯在第一次见到美丽的“桃花”竟然是给表哥上坟,不久后,父亲也一同逝去,桃花的灿烂与生命的消逝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本该理想的童年与现实之间产生激烈的碰撞。这种碰撞产生的“痛感”让读诗的人不禁落泪,不禁思考生命的脆弱和沉重。这首诗歌正好印证了一句话“美得让人心碎”,这种心碎是美艳的桃花之下生命不在的疼痛。
在艺术领域,越是悲伤、痛苦的东西貌似越显得有生命力、越能够触动人心。王永祥2012年发表在《诗探索》理论卷上的《杜涯诗歌论》,分析了杜涯在诗歌写作中的“两个世界”,一个是杜涯生活的现实世界,另一个是杜涯的想象世界。我赞同王永祥的这种分析,正是杜涯在现实世界经受的苦难促使她想要到达“想象之境”,然而这种“求而不得”的矛盾冲突让整个诗歌写作中弥漫着悲剧色彩,就像杜涯的另一首诗《河流》中描写的:
泛着温暖的微波,静静地流淌/仿佛前生的月光,仿佛故乡/然而却总是瞬间地再现/我无数次地靠近使它始终成为远方/多年的时光已过:从二十岁到这个春天/我看到从那时起我就成了两个:/一个在世间生活,读书、写作、睡眠/一个至今仍行走在远方的某条河流边
杜涯在这首诗中沉浸在自己创造出的理想世界,去怀念、去追寻这个世界的美好却“无数次地靠近使它始终成为远方”。她在诗歌中表明她的理想之境和现实生活很早就相对存在着,即便“多年的时光已过”仍然还是一个在世间生活,一个固执地行走远方。在杜涯的诗歌中,總是充斥着现实与幻想之间的矛盾,在《纪念童年》中杜涯在面对家庭暴力时写下了“那一刻,我离开了自己的身体/我让自己留在原处/继续目睹乡邻的侵犯/而我则转身离开那里/向着群山/向着远方的年代飞升”,然而悲剧的是,即便不满意也还是要独自面对。雪莱说:“最甜蜜的诗歌,就是那些诉说忧愁思想的。”所以,杜涯书写了有关童年的诗歌都是忧愁的、悲伤的。诸如《春天的声音》《苦楝花紫星星般……》《回忆一个秋天》等诗歌都将童年忧郁、愁苦、敏感无限拉长。无疑,在诗歌写作中“悲”与“美”永远是密切相连的。
二、现实:无法阻挡的“悲伤河流”
“悲悯是悲剧美感的基础,没有悲悯也就无所谓悲剧”[2]。诗人除了关注内心世界,为自己构造一所理想的“想象之境”外,更重要的是怀着一颗悲悯之心。当然,一首诗歌蕴含着诗人写作时生出的悲悯,同时读诗者也被这种悲悯感染而产生一种震慑灵魂、引起崇高美的感觉。这样,悲剧才能发挥必要的作用。杜涯的诗歌总是能直触现实,在现实自然与现实社会中自然地表达出悲悯情怀。从早期诗歌对童年疼痛的回忆、自身情感的宣泄到以平静的心态关注社会现实,试图与现实和解,杜涯经历了这样那样的困苦。就如她在《诗探索》“年度诗人”的自述中说:“到《老人春秋》杂志社工作并稳定下来后,我开始渐渐接受遭受的生活打击和苦难带来的一切,边从生活的黯淡中站起来边探询思考,开始重新审视……”2008年,杜涯写下了《挖煤工》:
而他仍在讲述光——为了光/他每天自沉到深暗的地心(以不变的流年)/一条乌鱼在深海也比不过他望见的黑夜/有时他会在地心的深黑感到恐惧/他想起深黑:数亿年前地球的变更/他暗惊:速沉,黑,在数亿年前已注定
挖煤工为了“讲述光”,每天日复一日地在暗黑的地底下挖煤,这一切都是为了“光”,为了生活的“光”。即便在地底下偶尔也会感到恐惧,偶尔也会想起“速沉,黑”仿佛早已注定,但仍然与这“注定”对抗。杜涯在这里没有用无限消沉的意识书写苦难,而是重新以“向着光明,向着生”的方式来书写。即便现实是一条“悲伤河流”,人们也定会竭尽全力逆流而上。用震撼人心的抗争力展现出悲剧人物的崇高感。与《挖煤工》一样,另一首诗歌《采石场》也书写了采石工人艰辛的生活与坚韧的品格。
“人对悲剧的欣赏和喜爱,并不是单纯追求感官上的快适和简单感情上的愉悦,他希望通过流洒同情、怜悯或悲伤的眼泪,引起对某种真、善、美的追求和热爱,对某种假、恶、丑的憎恶和痛恨”[3]。单纯的“悲惨”并不能称为悲剧,只有在感受悲惨的同时引起人们的美感和崇高感的事情才能称为悲剧。杜涯在《为一对老夫妇而作》中为这对老夫妇发声:
那时阴历三月,田野碧绿,万物疯长/他们带我父亲去一片盛开的桃园上坟/他们的惟一的儿子,我的表哥,一个年轻人/数年前病死在了这个欣欣向荣的季节里/他们亲自为儿子摆下了馒头、祭菜/亲自为儿子点燃了纸钱/然后坐在桃树下的地上长哭不起/二大爷和二大娘/在临街的没有院墙的/二间破草房里渐渐老去/除了我家和他们惟一的出嫁的闺女/他们再没别的亲戚/据说他们偶尔坐到街边卖开水/以赚取几个钱看病、买盐/他们年年步行十几里,老夫妇俩/穿过树林,穿过麦地、桥梁、河流/穿过几条长长的乡土路/到我们家走亲戚——为了人世上的温暖、相聚、亲和力/后来二大爷死去了,二大娘/仍迈着小脚的缓慢的步子/很认真地到我家走亲戚/脸上露出平和的善良的笑意/我从没听见她对什么人抱怨、哭诉/她似乎已和她的命运并肩而行
杜涯曾说,写《为一对老夫妇而作》的时候泪水不断,一边擦泪一边写下这首诗。这对老夫妇无疑是诗中的悲剧人物,他们承受着不应该的疼痛——丧失爱子,他们在本该颐养天年的年纪却过着辛酸、艰苦的生活——街边卖开水赚钱看病、买盐。在一个何等善良的夫妇身上,我们看到的全是命运的折磨和生活的艰辛。更加让人悲伤的是,二大娘在经历了丧子、丧夫之后似乎和命运达成了和解——没有抱怨和哭诉,依然露出平和的笑容。不久,二大娘也悲凉地死去,读者读到这里难免内心苦涩、泪眼蒙眬。我们感叹老夫妇的悲剧命运又敬佩着老夫妇的从容、善良、坚强。鲁迅曾说:“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在欣赏杜涯的诗歌时,我们会止不住地流泪,因为一些本该美好的事情被弄得支离破碎,给人留下了永恒的思考。这就是悲剧给人的力量。
以上仅仅选取杜涯最具代表性的诗歌探讨悲剧之美。杜涯仍有许多优秀诗作,如《岁末为病中的母亲而作》《北方安魂曲》《叙述》等。
三、故乡:高悬苦难的“澄明圣地”
诗歌与其他文体不同,更加注重感情世界和感觉经验。诗歌的美感既是自然事物在诗中的表现,又是诗人写作诗歌时审美感觉的展示。杜涯的诗歌这种审美感觉是浓厚而具体的。杜涯生长在河南省许昌县的一个小山村,对于故乡,她是十分矛盾的。她在诗歌随笔《迢迢三千里》中说道:“‘故乡我想起这个词,当我想起这个地方,我想到的更是那个我至今不知道它在哪里、不知道怎样才能去到,然而有着无限光明和温暖的地方。‘故乡,每当我想起这个地方,我心中的泪水便涓涓流淌。”作家和作品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要想了解作品必先对作家的人生体验了解清楚。19岁开始,杜涯便过上了漂泊的日子,在医院孤独工作十年,到郑州艰难地寻找工作,自考读大学,来到北京发展,最终又回到许昌。然而,她一生中最痛苦、最艰难的日子正是这个被称为“故乡”的地方。前面提到,杜涯在童年时代就近距离地感受到死亡,感受到人世间的悲凉。对于一般人来说,这也许并没有什么,但诗人总是敏感的,以至于看到世间的美景时也会想到与之相对的愁苦、苍凉。可以说,诗人早在童年时代就已经离开故乡了。在《想起》一诗中,杜涯写道:“我想起,想起……不能挽留/我想告诉你们/在我的童年时代/我就已经被带走。”我想,诗人是被自己带走的,她想起父亲与年幼的自己,想起寂寥的过往,她不能继续这样逗留,于是自己给自己重新建起了一个精神之乡。在杜涯整个以“故乡”为主题的诗歌写作中,悲剧人物可以说就是诗人本身。
诗人漂泊在郑州时期,曾一度遭受外界的打击和自身病痛的折磨。杜涯形容那段时期为“灰暗年代”。偌大的城市,似乎有太多对诗人的排斥和不友好,她竟没有一处安身之地。但杜涯不会回头,她曾经多么想要离开故乡,独自流浪。我们在杜涯写故乡的诗歌中可以看出她的矛盾和焦虑。譬如,《致故乡》:
它的天空蔚蓝/它的田野广阔/它的庭院寂静,月光和水井清凉/在春天,它的桃花和苹果花绚烂/苦楝花盛开在街巷的每一个角落/在它的土地上遍布着白杨/在它的阳光里我曾看到过疾病、贫困/祈祷、哭泣、死亡/看到过五月的寂寞和槐花飘落/冬天的大风刮在屋顶和树梢/它有着不变的命运和缓慢的光阴/它只不过是广阔平原上/一片拥有田野和河流的村落/然而它给予了我生命、成长……
杜涯在这首诗中将她对故乡的矛盾心理表现得异常突出。杜涯在从许昌医院来到郑州,再到北京的那段日子,其实一直在找一个新的故鄉,她陷入矛盾中,既对故乡怀着眷念又对故乡怀着痛惜。在承认故乡闪着温暖之后,她痛惜地说:“我不知道那个地方在哪里,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回去,我回不去。(《迢迢故乡三千里》)直到诗人到了不惑之年,她才彻底谅解了郑州、谅解了那些人和事,曾经的悲痛已成为明亮的珍珠。那些年正是诗人身体逐渐变坏的时刻,她回到故乡休养。曾一度与死神擦边,之后她重新原谅了一生中的困苦、坎坷。
在杜涯继北京之后的诗作中,可以发现她对故乡的矛盾态度转变。2012年的《忧郁》一诗中,她写下:于是我将活下去:成为精神/带着身体中可以触摸的孤独、刚硬/和内心闪闪发亮的风景般的/温柔的疼痛。
四、结语
纵观杜涯的诗歌,发现其中总是带着淡淡的忧伤,并且表现出一种悲凉的美感。杜涯的诗歌总是使用许多相同的意象和主题,我们从童年、现实、故乡这三个经常出现的命题出发,感受杜涯诗歌写作的独特韵味,体会她诗歌的悲剧美。杜涯在经历许多苦难后逐渐开始从故乡、童年、生命等命题转向更加深刻的时间、生命、永恒、终极意义等领域,理想光芒和哲学思考逐渐在她的诗歌中凸显。杜涯觉得心中的缺失让她悲伤,而缺失留在了故乡,只有在故乡才能修复她的心洞。而今,杜涯回到故乡,开始继续安静写诗,我们期待杜涯更多的珍珠般明亮的作品。
参考文献:
[1]黑格尔,著.朱光潜,译.美学·第一卷[J].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263.
[2]耿淑英.谈文学的悲剧美[J].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01).
[3]董学文.论悲剧冲突的必然性——悲剧审美特征之一[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