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语言、思维与实在之三元关系
——建构论和实在论之本体论观融合
2019-10-08宋聚磊
宋聚磊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北京 100089;河北中医学院 公共课教学部,河北 石家庄 050200)
研究being(1)Being,有时表述为“世界”(world)、“现实”或“实在”(reality)。钱冠连曾在多篇文章中指出四者的一致对应关系,为方便起见,本文主要选取“实在”这一翻译。被认为是西方哲学的千年老题[1]。关于思维与实在关系的讨论可谓由来已久。怀疑论(skepticism)认为我们的思维永远无法真正认识现实的世界;实在论(realism)则提出我们应该从认知这个客观存在的世界开始。20世纪初,哲学研究经历语言转向(the linguistic turn),语言被认为是解决两者关系之谜的金钥匙,并试图“以语言手段来重铸哲学的千年老题”[2],建构论(constructivism)便是其一。遗憾的是,由此引发的纷争更加白热化。时至今日,对语言、思维与实在三者关系(以下简称三元关系)的探讨仍一刻未休,各方众说纷纭,斗争愈演愈烈。其实,争论的实质归根到底还是本体论问题,即研究实在。那么,三者之间到底有何联系又缘何如此联系呢?这值得我们深入探究。
本文先从本体论(ontology)、怀疑论和认识论(epistemology)的关系着手,通过详述建构论和实在论的本体论观,发现问题之症结,找出彼此之联系,将三元关系辩证的统一起来,最终提出“三元关系图”,从而尝试为解决这一问题提出可能的新密钥。
一、本体论、怀疑论和认识论
本体论最早出自拉丁语“ontologia”,字面义是“研究存在(物)的学问(或学科)”[3]72-74。哲学本体论是关于一般存在或者存在本身的哲学学说,是关于脱离具体存在的超验存在的学说[4]。可见,其核心是讨论存在的基本层次问题的[3]72-74。高清海认为,“所谓的本体论哲学,就是从某种超对象的绝对存在去理解对象的一种理论认识方式。本体论作为对象的解释原则完全是属于人的,它表现的是人从人的观点理解和把握对象世界的一种方式”[5]。看来,本体论并非超脱存在,而是与人的认识息息相关。陶富源明确提出,本体论是理解和协调人与世界关系之普遍根据的理论,或人与世界关系本来状况之体现的理论[6]。对本体论的研究,总是离不开对人的认识的研究,而且它本身就是人对世界万事万物的本原和始因的一种认识、一种理解[7]。
克利马科斯(克尔凯郭尔)说过,“近代哲学由怀疑始”[8]。可见,认识的起点是怀疑,而哲学上的怀疑目的在于达到无可怀疑的真理[9]。语言、思想和实在的关系正是由怀疑论提出的问题,吸引了哲学家,特别是现代哲学家[10]13-18。因此,对怀疑论的探讨显得尤为重要。而怀疑论是对客观世界是否存在、客观真理能否被人们认识表示怀疑的学说和体系[11]。可见,怀疑论和认识论密不可分。没有怀疑论,就不会有认识论;怀疑是人的怀疑,认识是人的认识。由于主体一般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干扰而影响认识的真理性,因此我们可能只能无穷逼近真理却根本无法达到真理本身。高玉认为,怀疑论并不否认思维、思想和理性的存在,只是对这些存在所能达到的真实性表示怀疑[12]。
总之,本体论是关于人对世界认识的本体论,认识论是关于人对世界本体的认识论,怀疑论是人的主体性与对客体认识的怀疑性相互联结的认识论。无论是古代抑或现代怀疑论,它们都承认怀疑在人们认知实在或世界时所起的作用或影响,人们运用理性或感性认识世界,虽无法完全认识世界,却可无穷地逼近世界。可以说,这为以后的认识论观(如建构论和实在论)提供了重要启示。
二、建构论的本体论观
从某种意义上说,康德可谓是建构论的先驱者或引路人。他注重人的重要性,重视人对事物的影响和对世界的建构。其实,建构论与其说是一种理论观点,不如说是一种指导思想,可应用于不同的领域或学科,形成了其独特的研究范式,如学习领域的学习建构论,科学领域的科学建构论以及语言领域的语言建构论等。
(一)康德的建构论
首先,康德的思想(至少是部分思想)是建立在对休谟怀疑论的批判(criticism)之上的。更全面的说,康德主义(Kantianism)(2)为了表达需要和规范译名,本文将-ism翻译为两类:“人名-ism”的译为“某主义”;“非人名/事物-ism”的译为“某论”。是建立在对当时欧洲主流哲学思想的批判之上的,包括由洛克、休谟等人发展出来的经验论(empiricism),以及笛卡儿等人的唯理论(rationalism)。王永杰指出,离开感性的空洞的理性,以及停留在感性的贫乏经验最终只会导致怀疑论,从而陷入不可知论的深渊[10]13-18。康德认为,知性和感性只有结合起来才能规定对象。如果把它们分开,我们会有直观则无概念,或者有概念而无直观[13]204。因此,在康德看来,认识的起源既是一种基于经验的后天经验和先天形式的同时起源说,也是一种基于唯物主义经验论和唯心主义先验论的二元论[14]21-25。
康德认为,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是人在构造现实世界,人比事物本身更重要[13]197-198。他强调事物对人的影响,而非人对事物的影响。通过“两个世界”的概念,他认为我们根本不可能认识到事物的真性(3)按照康德的说法,真性对应本体、知性物、知性、非感性的直观的客体、消极意义上的本体、知性世界等概念。,而只能认识事物的表象(4)表象对应现象、现相、感官物、感性、感性直观的客体、积极意义上的本体、感官世界等概念。[13]204。古希腊普罗泰戈拉“人是万物的尺度”[15]的论点与后来康德的著名论断“人为自然界立法”[16]都强调认识的重要作用,可谓异曲同工。其实,康德所谓“哥白尼式革命”(Copernican revolution)的实质就是把以往认识论的轴心由客体转向主体,由对象转向人[14]21-25。可见,康德的建构论强调了人的作用,纠正了怀疑论的不可知论路线。可以说,在欧洲哲学史上,是康德第一次把认识看作思维形式(纯粹知性概念)统摄、整合思维内容(作为对象的现象)的过程[17]。
(二)皮亚杰学习建构论的本体论观
皮亚杰是发生认识论的创始人,其核心是建构学说。皮亚杰把认识活动看作连续不断的建构过程,并把自己的认识理论称为建构学说[18]14-18。他认为客体结构能够为人们所认识,应更重视主体的认识结构,客体结构只有借助于主体结构才能建构。这种认识论既能引起我们对主体活动的注意也并不流于唯心论,因为他承认客观实体的存在[19]19。例如,他把认知图式就当作一种特殊的“结构”,并认为儿童智力发展的任何水平都有相应的认知结构,智慧本质上就是一种思维结构,主体只有凭借自己的内部结构才能认识客体[18]14-18。另外,他也承认“客体结构是独立存在于我们之外的”[19]103,并且坚决反对把思维形式看作是由思维自身自动产生或是思维的任意创造物的唯心主义先验论观点[20]。
因此,皮亚杰的建构论在承认客体独立客观性的基础上,更强调主体的能动性和个体活动的作用,把智力的发展看作思维建构的过程。可以说,皮亚杰对当代认识论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后世的建构论思想。当今的建构主义者主张,他们是以自己的经验为基础来建构现实,或者至少说是在解释现实的,个人的世界是自己的头脑创建的,由于经验以及对经验的信念不同,他们对外部世界的理解便也迥异[21]2。
(三)库恩科学建构论的本体论观
科学建构论者库恩认为,范式(paradigms)的改变使得科学家对他们研究所及的世界的看法发生了改变。接受一个新范式的科学家会以与以前不一样的方式来看这个世界[22]94。赵敦华提出,范式的变动不是个别概念或定律的转换,而是世界观的变化,以范式的改变为标志的科学革命的实质是世界观的根本转变[23]。从“地心说”到“日心说”、“燃素说”到“氧化说”、“粒子说”到“波动说”等的转变无不说明科学发展过程是“常规科学→危机→革命→新的常规科学”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循环往复。范式通过解决科学发展提出的关键性和全局性问题描述了新的世界观图式。
美国语言哲学家戴维特认为库恩是强烈的反实在论者,这种因宣称理论改变而世界真的不同的看法是非常康德式的[24]252-253。不过,哈金曾言:“库恩从未用白纸黑字断言:拉瓦锡之后,化学家生活在与之前不同的世界;也没有断言过道尔顿之后,化学家生活在一个不同的世界。”[22]23通过对科学建构论的解析,我们发现其本体论观倾向于范式的改变即思维方式的改变,而思维的改变建构世界观的改变,进而建构不同的世界,且思维很难完全认识客观的世界。
(四)沃尔夫语言建构论的本体论观
美国民族语言学家沃尔夫的“语言——思维观”被约翰·卡罗尔总结为“语言相对论”(linguistic relativity),而“沃尔夫假说”(Whorfian hypothesis)被认为是其集中体现[25]583-592。由于各种原因,学界始终流传着两个版本,即所谓的“强势论”和“弱势论”,前者认为语言决定思维,又称语言决定论(linguistic determinism),后者认为语言影响思维,即语言相对论。虽然沃尔夫并未直接断言语言究竟是对现实的映射(view mapping)还是对现实的建构(reality construction)[25]583-592,戴维特将沃尔夫的语言观视为“沃尔夫建构论”,他赞同沃尔夫“语言影响思维”的说法,并使用“建构”来代替“决定”,批判沃尔夫关于语言对思维乃至实在的决定性影响[24]248。在戴维特看来,关于不同语言的各社会成员拥有不同的世界观,进而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甚至创造出新的世界的看法是荒谬的。从沃尔夫本人的阐述看,他有时站在“弱式论”一边,有时则偏向“强式论”。人们普遍认为“强势论”太过绝对化,更认可“弱势论”的说法[26]。
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应忘记沃尔夫对学界作出的积极贡献。他注重语言的反作用,认为语言对思想起一种制型作用,也对人的某些行为产生着影响[27]。“沃尔夫假说”的真正价值在于它揭示了语言与思维的双向关系,语言隶属于思维的定式便就此打破。尽管他并未对这种双向关系进一步阐释,却也描述了语言和思维间的微妙联系[25]583-592。可见,语言对思维的建构影响无疑是沃尔夫建构论最核心要义,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其基本的本体论立场。
总而言之,建构论虽不关心实在是否独立存在,却也承认其客观存在性,它更注重思维是如何影响或建构实在的。思维决定语言,语言建构思维,语言对实在有一定的建构作用。
三、实在论的本体论观
实在论者认为物理实体独立并外在于心灵。关于实在论,可分为科学实在论(scientific realism)和常识实在论(common sense realism)两类。科学实在论关涉的是被科学假定为不可见的实体(理论实体),诸如电子、夸克、介子和弯曲时空等,其代表人物有后来转为内在实在论者的普特南;常识实在论关涉的是可见实体,特别是那些常识意义上的实体,其代表人物有戴维特[28]94-98。因此,下面主要阐述以两者为代表的实在论的本体论观。
(一)普特南内在实在论的本体论观
普特南原来是一位科学实在论者,后来他提出“在实在论精神的名义下拒绝实在论”[29]的反实在论,即内在实在论(internal realism)。在转到带有反实在论色彩的内在实在论立场上时,他便不再强调理论实体的客观实在性,而是强调理论对象对人的依赖性,以及科学知识对认识主体、认识工具的依赖性[30]3-9。他提出“概念相对性”,认为对象始终是一种依赖于人类的语言系统或理论系统的内部存在,而绝不可能是一种独立于人类的语言系统或理论系统的客观存在[31]19。可见,普特南的内在实在论与杜威情境论的实在论、蒯因的本体论承诺理论在一定意义上是一脉相承的[30]3-9。
根据普特南的解释,所谓的内在实在论,是只有从一个理论或描述之间问“世界是由什么对象组成”[32]56时这个问题才有意义;对世界的“真实”的理论和描述不止一个;“真理”是某种(理想化的)合理的可接受性[32]56。例如,他著名的“缸中之脑”(brain in a vat)思想实验正是通过自相反驳的假设,以某人只要能想到“我不存在”这个命题的人都是存在的,来论证缸中之脑的假设也具有这一性质。普特南看到,“离开了观察者的世界是什么样子?”[31]33这样的问题不但无解而且不合法,即“我们不能说在独立于所有概念选择的情形下事实是什么,因为这没有意义”[31]33。可见,观察者和被观察者是不可断然分开的,观察到的现象不可能不依赖于它所受到的观察,现象的客观存在性也只有通过观察者其存在才有意义。因此,后来戴维特对建构论和内在实在论一起批判,正是基于两者本质上都是对现实世界的建构。
总之,内在实在论的本体论观与建构论一样,强调客观实在与观察者的密不可分。客观实在依赖于人们的认识,只有通过人的认识才能认知世界,不同的人类认知可能建构不同的世界。
(二)戴维特常识实在论的本体论观
戴维特所坚持的实在论是常识实在论,即一种关于普通的可观察的物理世界的学说。常识意义的物理实体客观地、不依赖于精神而存在。他表示,难以理解我们关于星系和恐龙之诸思想是受到语言的影响[24]250。虽然他承认实在论是用语言来表述的,但怎么能够被表述就不是语言问题了,使用语言与提及语言完全是两码事[28]94-98。戴维特对这种从语言的观念到世界观念的论证程序表示彻底地怀疑。可见,戴维特反对内在实在论,认为语言理论在力量上无法与实在论相抗衡。
戴维特认为普特南不应该从封闭无知的心灵开始,而应该从已知的事物开始,科学上的思索让我们接受了这个大体上无生命也无人格的世界里的许多事物,我们应以自然主义者的态度去寻找对人及其语言的解释[24]257。他还用“名称因果理论”(causal theory of reference)来反驳普特南的“神奇指称理论”(magical theory of reference),认为其论述是康德式的,指称是附加在真实上的康德想法。他认为,尽管一个人几乎完全弄错了或不了解一个语词的指称对象,他依然可以使用这个语词去指称他正谈及的对象[28]94-98。可见,词语所指称的不是由心灵或意向所决定,而是由一个语言共同体所建立的范式和存在于超语言的世界中的历史(因果联系)所决定。指称一个对象包含大量非语言因素,特别是我们与所能谈论的事物间的因果联系[32]5。
总之,实在论认为,世界是不依赖于语言而独立存在的,语言不是世界,而是关于世界的说法。认识世界是从自己的经验开始,从客观存在开始。戴维特甚至否定不能从语言哲学起步来认识世界,因为哲学只是认识自然的一种方法论。
四、语言、思维与实在之三元关系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建构论和实在论(5)由于内在实在论与建构论的本体论观在本质上的一致性,此处的实在论特指常识实在论。各有其合理和不合理之处。建构论的合理之处在于其强调人的作用,而实在论则强调客观实在的地位;建构论的不合理之处在于其忽视客观实在的地位,而实在论则忽视人的作用。那么,两者难道真的就不可调和吗?
黑格尔认为,所谓辩证法是指发生问题时能够克服问题并深入分析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在面对乍看之下互不相容的两个对立问题时,无须舍弃任一方,还能找出更好的方法来解决[33]46。可见,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内在发展逻辑,且遵循正题(thesis)、反题(antithesis)、合题(synthesis)这三个阶段的辩证运动[34]。这种“肯定→否定→再肯定→再否定”的辩证过程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最终实现自我超越。马克思结合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学说创造出“唯物辩证法”,是哲学中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最一般性规律的理论。其中,对立的统一(矛盾)规律是其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的核心。因此,融合建构论和实在论的本体论观不失为一条可行和必由之路。具体思路如图1所示。
图1 建构论和实在论之本体论观融合
(一)实在与思维的关系
一般来说,实在通常指实际存在,在哲学范畴里,意为“独立存在于人类知觉之外的事情”[33]179,是不依赖于思维而独立存在的。这也正是实在论的本体论观。思维是受实在决定的,即所谓的“实在决定思维”,如动物或人的思维都需要借助大脑这个物质外壳。在此,思维几乎可以理解为认识的代名词。思维一般不能直接改变实在,如想开门却不去开门,门是不会开的。然而思维却可以间接反映或者影响实在,如人可以通过自身的知识和经验推断新的或未知的实在。思维若转换为身体行动或语言输出,通过动作或语言来影响自己或他人的行为从而实现改造实在,如想开门,自己去开门;想吃饭,要求别人做饭,别人去做饭等。其实,大部分的人类活动,如经济、军事、建筑、政治等也是如此。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就是指导人们如何从认识世界进而来改造世界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实在决定思维,思维可以反映或影响(建构)实在。具体关系如图2(6)实线箭头表示“决定关系”,虚线箭头表示“非决定关系,即反映、影响或建构关系”。以下各图同。所示。
图2 实在与思维的关系
(二)实在与语言的关系
由于实在是独立存在于人类知觉之外的事物(与实在论观点相同),无疑包括思维和语言,因为两者都是人所具有的属性。而语言建构论者则倾向于语言对现实的建构,至少是对现实的映射,我们这里倾向支持其保守立场。不过,承认语言对世界的建构也并不意味着语言与世界的对等或同构,因为两者毕竟不是一回事,属于不同层面。可见,语言和实在的关系类同于思维和实在的关系,实在总是第一位的,而语言和思维是同属于人的特征,是第二位的。不同在于,语言相对于思维更缺乏独立性。有科学研究表明,人脑中有相应区域,如布罗卡区(Broca’s Area)和维尔尼克区(Wernicke’s Area),分属于运动和感觉语言中枢,负责语言输出,某部位受损会直接导致非流畅或流畅性失语症(aphasia)或其他语言疾病。失语症是由于各种大脑损伤,包括脑出血、脑血栓、脑肿瘤、脑外伤等造成的语言障碍[35]。因此,大脑物质(在此可理解为“实在”的表现)似乎是语言得以实现的载体,语言也离不开大脑的物质外壳。具体关系如图3所示。
图3 实在与语言的关系
(三)思维与语言的关系
一般而言,思维(无论是低级还是高级,简单抑或复杂)是动物(乃至一切生物)的心理机能和本质属性之一,而语言可以看作是人类最普遍使用的(很可能是特有的)表达方式。不过,思维和语言之间却不能够完全划等号,如存在非智力的言语(non-intellectual speech)和非言语的思维(non-verbal thought)[36]。人类的确在许多情况下只有思维或行动,却不使用言语,如小孩在约2岁前、看电影、打麻将、听课等各种想象或脑力活动,还有如身(手)势语、旗语、灯语、表情、眼神等“语言”形式;也存在不基于思维的语言的情况,如梦话、精神病人的胡言乱语等。可是,多数情况下,语言毕竟是人类思维的最直接体现,思维只有依赖语言才能更有效的表达,语言与思维密切相关。
因此,思维先于语言,且可以独立于语言而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思维具有某种本体“实在”意义;而语言是思维的符号,是思维的表达方式。因此,可以说,思维决定着语言,语言影响着思维。具体关系如图4所示。
图4 思维与语言的关系
(四)三元关系图
首先,必须承认客观现实的独立存在,而不能设想实在是人的思维或语言的创造,承认语言对世界的建构并不意味着语言与世界的对等或同构。其次,强调客观实体的独立存在,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否认人的认识的主观能动性作用,人通过意识或思维可以一定程度地反映甚至改造世界。第三,人的认识是对实在的反映,虽然可以一定程度上改造世界,但却并非万能,总是或多或少地受制于客观世界的存在。不过,人对自然的认识总是随着科学技术的提高而发生着改变,是自然螺旋式上升的。人的认识不能仅限于感官所感知的事物或世界,有些并不局限于我们的思想之中(如可能世界),有些尚在逻辑论证之中(如某些理论),有些即将或在不久的将来很可能会被证实(如黑洞、四维或多维空间)。可见的不一定是真实存在的(如白光、海市蜃楼),真实存在的也不一定能为我们所感知(如暗物质、X射线)。思维虽无法直接影响或作用于世界,人类却可以通过语言影响甚至改变世界。思维在先,语言在后,然后通达世界。语言是人类思维表达的最重要方式或途径。因此,密切相关或紧密相连的诸事物不一定彼此相同,却一定彼此互通,在一定条件下甚至会彼此转化,也可能会彼此矛盾。矛盾的对立统一是世界的永恒规律,人类语言、思维和实在之三元关系也是如此。其总体关系如图5所示。
图5 三元关系图
语言、思维和实在三者的关系如此交错、纵横、复杂而微妙,绝非一言可以敝之。本文尝试整合建构论和实在论这两大哲学观来分析和梳理三者之间的关系,试图整理出较为合理的三元关系图,为真正识清三者的关系而努力。研究发现,三者呈现出内外双三角哲学关系:内三角关系,也叫逆三角关系,体现了实在对语言的决定关系以及语言对思维、思维对实在的建构关系;外三角关系,也叫顺三角关系,体现了语言对实在的建构关系以及实在对思维、思维对语言的决定关系。综上所述,三元关系中蕴含着错综复杂的不对称多层关系,包括实在对语言和思维的一对二决定关系,语言和思维对实在的二对一建构关系以及语言和思维之间的一对一决定或建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