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学生成长导师制”实施措施探索
2019-10-07周燕孙萌
周燕 孙萌
摘 要:近年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立德树人”根本要求落到实处,实现 “两个全覆盖”,基本形成“三全育人”格局,国内各类高校开始探索研究生教育之外的面向本、专科学生的学生成长导师制的实施模式。文章就高职院校实施导师制的必要性、导师角色定位与职责、具体实施方法、考核及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分析。
关键词:高职院校 学生成长导师制 “三全育人”
导师制与学分制、班建制同为三大教育模式,最大的特点是师生关系变得更加亲密[1]。近年来,国内各类高校也开始探索研究生教育之外的面向本、专科学生的学生成长导师制的实施措施,从而实现“两个全覆盖”,与已有的辅导员制度相结合,导师与辅导员协同育人,基本形成“三全育人”格局。
一、高职院校实施学生成长导师制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1.坚持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基本原则的需要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指出了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其中包含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坚持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2]。高职院校在坚持《意见》指出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还要紧密围绕“培养品优技高有才艺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而且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与此同时,更是对高职院校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探索出一个在现行辅导员制度之外的一种新型的学生管理工作模式,学生成长导师制正好是复合这一紧迫需求的教育模式。学生成长导师制的实施有助于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有助于学生的潜力发掘以及个性化的发展。
2.由高职院校学生生源特点决定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生源的主要组成是:1、在春季高考、夏季高考中未被本科院校录取的,并且成绩与本科分数线差距较大的中专生、高中生;2、单独招生的中专生、高中生;3、成绩不理想,升入高中有困难的初中起点的“五年一贯制”学生。生源结构决定了高职院校学生普遍存在学习基础差、自律性不高、学习主动性缺乏、责任意识不足、个人成长无方向性、处理问题能力不足、对专业认识不足造成困惑厌学等特点。对于高职院校目前的学生管理工作的现状是:1、部分院校辅导员、学生两者的比例超过甚至远不能复合教育部要求的1:200的标准;2、辅导员除从事本职工作之外,还需要承担系部的教学工作、教学秩序的管理工作以及一部分行政事务,使得辅导员的工作量不断的增加积累,形成工作“千条线”与辅导员“一根针”的局面;3、辅导员大多数不是所带班级专业的老师,造成部分学生对于专业方向的困惑无法得到有效的解答。学生成长导师的实施,即可以缓解辅导员工作的压力,又可以与辅导员工作形成协同互补的工作局面。
3.促进学生就业创业,应对人才需求转变的有效手段
刘延东副总理发表的题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 开创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新局面》的讲话中指出,从国际和国内形势来看,我国职业教育迫切需要加快发展,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把“人口红利”变为“人才红利” [3]。这就要求职业院校,要转变办学思路,服务地方经济、注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学生成长导师制的实施正是顺从这一办学思路,以个性化指导为手段,促进学生最终成长为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二、导师的角色定位与职责
1.导师不等同于辅导员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指出辅导员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4]高职院校的学生成长导师重点关注是结对学生的成长过程的引导,对学生进行专业辅导、思想引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就业向导:1、在师生结对之后,导师要及时与辅导员进行交流,并与学生进行深入交谈,全面了解学生的情况;2、根据学生个人不同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帮助学生进行学业指导,系统制定学习计划,激发学生学习热情;3、持续并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学生坚定政治立;4、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生活指导,关注学生心理发展和身心健康,及时解答学生各方面的困惑,增进相互交流,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5、做好学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帮助学生分析就业创业形式,引导学生选择正确的就业创业方向,并提供后续的技术支持。
2.导师与辅导员工作互补
我国高职院校的承担辅导员工作的人员大多是年轻的非专业老师,只有极少的辅导员是有经验的专业老师。在像这样的现状下,对于学生而言,年轻辅导员由接受吸收新事物新知识的速度比較快,比较容易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能及时掌握学生的动态[5],而根据导师专业、教学经验、职称经历等情况实施的导师制,就可以有效的弥补辅导员无法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方面的短板。对于教师而言,学生成长导师制的实施,可降低辅导员的工作量,使辅导员也能够更好地进行专业的学习与研究,而通过导师制的实施,任课教师也可以及时有效的掌握学生各方面的情况,从而有针对性的对学生予以指导。
三、具体实施方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要求,教师担任学生成长导师遵循“两个全覆盖”原则,即:一是保证所有在校学生均有结对成长导师;二是在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可以保障的前提下,每位教职工都要成为学生的成长导师。学生成长导师制试行的基本原则是专业对口、各年级兼顾、男女兼顾,同时还根据剖析学生和教师的个体情况进行细化分析,最终确定具体实施办法。
1.要针对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对学生进行学业方面的分类,作为师生结对的主要考虑因素。
2.根据学生的性格、心理健康、家庭状况和宗教信仰四方面进行深入了解、摸排,并进行统计分类,作为导师分配的第二要素进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