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证券投资金融服务中投资者权益的法律地位及保护研究

2019-10-06孙立伟

新财经 2019年12期
关键词:证券投资法律地位金融服务

孙立伟

[摘 要]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参与了证券投资热潮,随着证券业的快速发展,许多证券行业有了贪图投资者权益的念想。在过去,证券行业案件纠纷持续增加,法律成為投资者保护的最后屏障,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中国已颁布多项法律以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事实上仍然存在很多不遵守法律、不懂得法律的问题。文章从投资者、金融机构和国家层面提出改进计划。

[关键词] 证券投资;金融服务;投资者权益;法律地位

[中图分类号] DF438.7美国金融危机向全球蔓延,这引起了各国对广大消费者的关注,主要案件纠纷把金融消费者保护列为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随着中国金融业的发展,金融改革将进一步深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将继续增长,金融业的消费群体更加强大。与此同时,消费者权益侵权问题迅速恶化在中国的金融资产交易中,这表明我国缺乏对金融法消费者权利的充分保护。

1 当前法律地位

1.1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是国家的基本公司法,它可以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基本权益免受侵害。投资者的投票权、监管权都受到《公司法》的保护,《公司法》赋予了投资者很多权利,自2006年《公司法》实施以来,已经修改了三次。 2014年《公司法》更加注重保护中小型消费者,因此《公司法》的内容更加详细和完善。

1.2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明确规定,它的目的是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因此,《证券法》是投资者保护其权益的最重要武器。顾名思义,《证券法》是证券业的基本大法,与《公司法》相比,《证券法》的内容更加具体和详细,它可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它强调了上市证券公司的信息,强调了对证券投资者的全面保护,强调了各类证券机构和监管机构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义务。

1.3 相关规章

《公司法》《证券法》都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法律,但是除了这两部法律之外,还有其他法律也可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比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这些法律都可以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权益保护的不足

2.1 有法不依

《公司法》和《证券法》中包含对证券投资者的补偿规定,但是在实际现象中,常常发生民事纠纷案件,尤其是内幕交易和操作股价方面。虽然法律有相关规定,但一些小股东不会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虽然我国颁布了多项法律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事实上,很多投资者不懂得利用法律来保护自身权益,也有很多人不遵守法律,与法律相对抗,这就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失,所以,应该严格规范法律内容并严格实施,这样才能创造公平的投资市场。

2.2 证券投资的专业局限

证券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领域,诉讼问题都是新型诉讼,使用的概念很复杂,相关知识相对专业化,因此法律有时也没有具体的规定。由于这种专业限制,这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所谓“隔行如隔山”,尽管法律工作者拥有正确的思想,并想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工作者往往由于证券业专业知识的局限性束缚了自己的手脚。而且许多法律工作者对证券投资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他们很容易受到证券交易的影响,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2.3 信任危机

所有的工作领域都存在信任问题,所谓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证券业经常出现失信的事情。在证券行业,许多机构都可以保护投资者的权利,包括投资公司、投资咨询机构等都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然而,实际情况是这些机构为了自己能够获利,而做出一些不道德的事情,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其他相关机构,他们都会受到上级机构的控制,从而违背道德为自己获取利益,想要依靠这种方法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显然是不现实的。

2.4 管理问题

近年来,经常发生证券公司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现象,导致投资者失去其合法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知道中国在证券公司管理方面存在许多缺点。目前,中国管理体系的重点是培养证券业务人员的技能和专业能力,而对证券业务人员的素质道德没有一定的限制,由于缺乏治理,从业人员为了自己的利益,就会损害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并且放纵他们的行为。

2.5 组织机构问题

针对证券投资者的利益,要建立特别保护机构。虽然中国证券机构已建立稽查部门,但目前并未专注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方面。如果发现投资者的合法权利被侵犯,该部门可以起控制作用,但重点是关注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的问题方面,结果往往是片面的,无法与投资者的利益为目的来解决证券纠纷的问题。因此,中国还没有一个具体的制度来保护投资者在证券投资中的合法权益,投资者缺乏有效的“支持”。

2.6 消费者法律意识不强

如果受害者不懂法律并且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尽管有可靠的法律制度,仍无法发挥保护投资者的作用。近年来,中国一直在积极推动普法工作,但是,许多证券投资者仍然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投资者不擅长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对法律不理解,这就导致投资者要想保护自己的权益是很困难的。一些投资者认为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权益成本很高,程序很麻烦,所以他们即便在投资过程中受到伤害,也不愿意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投资者而言,法律知识薄弱,即使自己的权益受到威胁,也不知道怎样去维权。

3 完善建议

3.1 完善立法

中国的《民法典》已进入一个重要阶段,《民法典》的颁布意在完善中国的法律漏洞。证券投资领域的内幕交易和证券交易价格会对投资者的权益有很大的影响,而这两种情况又难立案,中国需要尽快采取措施,颁布相关法律,出台相关政策,从而指导法院怎样审理这两个案件。

3.2 完善披露制度

“股市是危险的,投资需要谨慎”,这是证券业的投资规则。然而,证券投资者往往知道“盈亏自负”这个规则,正是由于这个原则阻碍了他们保护自己的权利。这个原则没有错,主要问题是由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不完整,还有就是股票市场中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会导致股票市场的欺诈行为。在这一点上,欺诈者可以逃避法律制裁的原因来自“盈亏自负原则”。因此,中国应该对信息披露制度严格监督,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以减少欺诈行为。

3.3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

如上所述,由于证券业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无法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要对一些法官进行教育,扩展法官的法律知识,以便公平公正地审理每一个案件,这对于法律程序的公平性和执法的公正性非常重要。

3.4 优化賠偿制度

金融消费者救济有两种形式,一是如果责任方具有赔偿能力,通过金融消费者纠纷解决制度,向责任方要求赔偿金融消费者的所有损失,主要方法是民事诉讼方式,也有很多非诉讼程序的解决方法,例如,金融机构内部申诉程序、仲裁程序、金融监管程序、金融监管部门纠纷协调方式等都是快速有效的,金融监察服务制度因其具有客观性和公平性,所以是投资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最佳选择。二是如果金融机构面临金融危机,面临破产或倒闭清算,金融消费者就无法获得赔偿,这种情况下,由金融消费者补偿制度的专项基金对金融消费者补偿其经济损失。如果投资者利益受到侵犯时,他们通常都需要尽快获得赔偿,但是在实践中,犯罪者往往既要缴行政罚款,还需要支付民事赔偿,因此经常发生民事赔偿不充分的情况。证券投资者在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无法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法律没有完善罪犯者的赔偿制度,那么投资受害者人数将会增加。针对这种现象,中国有关法律应优先考虑民事赔偿,如果投资者的权利受到侵犯,法律需要提供更广泛的选择,投资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诉讼方法,进而更有效地弥补损失。

3.5 成立专门组织

由于相关检查部门不能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国家应该建立严格的监督机构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证券行业,投资者需要一个专业的投资服务机构,如果发生诉讼案件,它可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可以切实为投资者着想,并要求证券公司赔偿投资者的损失。目前,有许多投资者联盟,证券投资者可以参与这些组织,投资者可以互相交流经验并分享自己遇到的问题,这可以防止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失。如果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其他成员可以分享建议和意见。我国可以促进这些组织的发展,提供指导建议,主动帮助它们发展。

3.6 重视教育宣传

法律教育一直是中国应该加强的教育项目,但在投资证券行业,国家主管部门不仅要关注证券业的发展,还要确保相关的证券法律知识得到加强。许多证券公司经常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让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因为这对证券公司是有利的。一些投资者没有法律专业知识,往往被一些证券机构所欺骗。一些投资者不具备法律知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一些投资者可能不知道怎样及时保护自己。

4 结 论

总之,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必须贯穿于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的整个过程,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社会多层次的,综合民事保护、行事保护,横跨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整体性、全面性地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这不仅是保护中国金融消费者的目的,也是各国保护消费者完善的方向。中国正在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证券业作为中国经济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证券业更加需要确保证券投资者的合法利益。通过法律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有更严格的监管措施,全面的培训体系,长期的法律宣传工作。与美国等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证券行业公平性较低,有明显差距。如果想快速有效地提升投资者的地位,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就需要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李之光.浅析证券投资金融服务中投资者权益的法律地位及保护[J].中国集体经济,2017(24):72-73.

[2]史学岗.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8(4):14-15.

[3]刘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理论重述与裁判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7(7):23-24.

[4]曲一帆.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比较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8(11):56-57.

猜你喜欢

证券投资法律地位金融服务
“三农”和普惠金融服务再上新台阶
让金融服务为乡村振兴注入源头活水
协力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前海自贸区:金融服务实体
基于《证券投资实务》课程的项目导向教学改革思考
高校学生管理中大学生人格权的保护
完善我国现行合伙制度的构想
从“成路15轮”看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和义务
证券投资中的信任及影响因素研究分析
论间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