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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条件与机制:社会工作循证实践发展的研究议题

2019-09-27陈伟杰

社会工作与管理 2019年5期
关键词:案主实务循证

陈伟杰

(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北京, 100101)

一、引言

(一) 研究背景

近十余年来,由于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得到了迅猛发展,但与此同时,社会工作的专业合法性和不可替代性的确立始终面临很大挑战。作为对此困境的一种回应,最近几年,在国外社会工作界日趋占据主流地位的循证实践(evidence-based practice,或译“证据为本的实践”)模式被引入国内,成为关注热点。

按照《社会工作百科全书》第20版的定义,社会工作循证实践是“一种教育和实践范式,包括一系列旨在帮助实践者与管理者识别、选择与实施对案主开展有效介入的预定步骤”[1]158。它包含两层含义:首先是指具有经验证据(特别是通过基于随机对照实验的干预研究及基于多个前述干预研究所开展的荟萃分析获得的最佳证据)支持的介入;其次是指在特定社会文化环境中应用循证介入的整个过程。[2]11[3]

社会工作循证实践至少具备以下三个特点。首先,追求科学性。多年来,社工专业人士一直探索将社会工作塑造为一门科学,[4]循证实践是社会工作科学化的重要部分。[5]其次,具有新颖性。社会工作原本也要求对专业介入开展科学评估。然而,循证实践因从超越个案的人群(population)层面,对介入有效性和最佳介入进行更为确切的认定,而显得大为不同,正在成长为一种新专业文化。[2]前言11最后,是一个综合性过程。循证实践包括证据的生产、传播和运用过程,讲究结合研究与实务,强调研究者、机构管理者和实务人员共同参与相关过程,要求实现最佳证据、实务工作者专业技能和案主价值观的结合,[6]8是一个综合不同实体和实践形式的复杂过程。

循证实践源自循证医学,国外社会工作界在其基础上进行一定修正,形成了一套循证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构造了包括证据生产、传播和运用链条在内的“从实验台到前线”(from bench to trench)的理想逻辑。[7]1-27[8]12-14[9]3在证据生产环节,在过去20年中,大学等研究机构开展了大量干预研究和日渐增加的系统评价。[9]3在证据传播环节,强调需建立扩散网络/平台以传递系统评价、实践指南等资源。[7]1-27[9]19-50如今,包括Campbell协作网在内的若干转化平台已经在美、英等不同国家建立。[2]56-65[10]在教育环节,美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已要求大学教授循证干预知识。[8]13-14在证据运用环节,循证实践要求社工机构及实务工作者在服务中界定问题、运用证据(包括定位相关知识、评判知识的质量和可用性,与案主就知识与案主价值和目标的适配性进行协商,综合案主需求、具体情境和研究提出干预计划、实施干预等)和评估结果。[5][8]32迄今为止,实务领域中已有一些运用循证方法的案例。[8]119-228

(二) 国内循证社会工作的研究与实践概述

当前,循证社会工作亦在中国得到推行。拜争刚等人的研究指出,尽管存在不少问题,但目前已有一批国内学者开始了解循证实践。[11]事实上,在社会工作循证实践模式被提出的几年之后,何雪松便在国内进行了引介。[12]但是真正形成一定的研究气候却已是十年之后。一些研究分别从体系与方法介绍、历史回溯、实践反思等不同角度推介循证社会工作理念与方法,[13-15]也有个别研究或提出对循证实践的批评,[16]或颇具前瞻性地探讨了循证实践在社工机构中的应用问题。[17]

一批研究者则着手实质性地推动循证研究在中国的发展,在老年、妇女、儿童、健康、家庭和扶贫等领域里开展干预研究[18-25]和系统评价[26-30],开启了国内社会工作干预证据生成步伐。此外,来自医学界和社工界的学者和学生共同建立和维护中国儿童与老年健康证据转化平台,令其成为循证实践理念与方法传播的重要载体。

囿于发展的初期性,国内社会工作循证实践模式的实务应用较少,仅有零星的局部试验。例如,在矫正社会工作领域有一定的尝试。近些年来,司法行政部门认同和推广循证矫正模式,社会工作因理念、操作及发展脉络上的亲和性而获机会参与其中;[31]彭少峰和张昱基于在南通的实践经验,讨论循证社会工作的本土模式、实践限度与可能价值;[14]郭伟和则基于一个本土实践项目探讨从批判诠释主义出发扩展循证矫正的主流模式。[32]

总体上说,在初期阶段,国内偏重于社会工作循证实践理念和方法的引介及循证研究的开展。然而,从观念和现实层面分别看待社会工作循证社会工作,至少以下两个方面值得关注。其一,社会工作的百年发展历史存在理念上的诸多争议,循证工作的发展嵌入这些争议之中,与之或多或少产生关联,其中一些关键问题属于无法回避而需直面的。其二,目前国内各方研究对发展条件与机制这两个尚未获得足够重视,但又事关循证社会工作现实发展的重要问题,基本没有涉及。然而,社会工作循证实践不可能在某一历史阶段凭空产生进而发展,需要通过条件研究来阐明。通过社会工作循证研究所生产的证据最终也不必然被传播,并在实务领域中运用,需要开展机制分析。

(三) 议题的提出:对循证社会工作发展的三个追问

基于以上认识,本文提出今后国内社会工作学界应着力探讨的三大议题,即从理念、条件和机制三个层面追问我国社会工作循证实践的发展。

问题一:循证社会工作在社会工作各种理念的百年纷争中如何定位?应如何回应阵营之外的批评?

问题二:循证社会工作产生和发展需要什么样的前提条件?

问题三:循证社会工作“从实验台到前线”这样一个长链条的实现需要什么样的机制?

应该说,上述问题在循证实践发展较快的社会能获得更为充分的讨论。因此,本文所做的,主要是初步探索西方社会工作学界关于以上三方面议题的研究。而国内社会工作的发展在特有的制度和文化影响下具有鲜明的本土性,[33]嵌入性发展、跳跃式发展、教育先行、教育与研究薄弱、社会工作制度不健全、社工机构专业化不足[34-38]等复杂状况并存。因此,笔者期待这些探讨能为国内研究者提供一个参照,以思考社会工作循证实践在中国的可能际遇。

二、理念:面向社会工作的重大论争

社会工作的百年发展过程存在至少四个理念层面的论辩,即问题为本与优势视角、技术性治疗与社会性干预、实证主义与解释主义以及专业主义与本土经验。[39]循证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工作发展进程中一个具有范式意义的节点,深嵌于前述论争之中。今日人们要更好地理解循证社会工作,无法回避对这些争执的回应。在众多脉络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认识上的趋势:在许多情况下,人们会将主张社会工作应主要追求社会正义与强调采用批判/诠释方法的观点划为一个阵营,而将提倡个体治疗与崇尚实证主义科学方法的观点划为另一阵营。循证社会工作通常被放置于后一个阵营之中,其遭到的批评甚多。本文着重讨论以下三点:回避对社会结构改变的要求;忽略实践情境的模糊性和复杂性;存在一种可称之为“等级制”的倾向。对循证社会工作如何回应或吸收理念挑战的确切而深入的回答,有待研究者们从宏微观层面入手,基于社会工作干预与政策的展开过程与研究实践来做出。限于当前的条件与论文的篇幅,以下笔者仅尝试对论争与应对或者应对的可能性做初步阐述。

(一) 循证社会工作与社会正义

从社会工作的发展史看,专业化、科学化和治疗取向的确有相互结合的特点。[40]前言9那么,循证社会工作是否就只能遵循治疗取向,起管理、控制之作用,继续扮演所谓“不忠的天使”(unfaithful angel)角色?[40]前言9换言之,是否社会变革取向就不需要循证实践,循证实践就不应该、不必要关注社会变革?事实上,对社会正义的追求是在瞄准变革的社会行动中落实的。因此,不能不说,对行动有效性问题的回答仍是题中应有之义。

这里的行动有效性,一方面,与政府政策行动的有效性相关——这是循证政策(evidence-based policy)所要解决的层面,[41]主要是“利用研究证据去指导政策和项目的发展、实施和评估”[15]。另一方面,指向的是宏观社会工作者变革取向行动本身的有效性。正如范斌和方琦指出的,社会工作在宏观层面的实践主要是指社会工作者通过介入较大的系统来帮助案主。例如游说一场健康照护法律的变革,组织一场全国范围的维权活动或者倡导社会政策的改变,这也是社会工作与其他专业服务最重要的区别之一。宏观社会工作一般通过系统的改变以赋权案主,而不是聚焦案主的个人问题。[15]此时,以何种方式来追求系统或结构的改变会更为有效?这就对说明行动有效的证据提出了要求。

如果以倡导行动为例来讨论证据运用的问题,可以看到,存在两种与证据相关的倡导概念:一是以证据为工具的倡导实践;二是遵循证据的有效倡导策略选择。第一种意义上的倡导实践强调的是通过积累专业人士以科学方法获取的证据来为倡导的成功提供指引,[42]而后一种倡导则更符合我们一般对循证实践的界定。当然,行动的宏观特征使得证据的确认变得更为困难。例如,Mcnutt在其一篇研究赛博空间(cyberspace)循证倡导的论文中指出,多重元素与因果性、倡导行动焦点的转换、评估的政治属性等因素构成了循证倡导开展的障碍。[43]尽管如此,研究者还是采用了一些策略来克服上述困难,以对倡导行动本身的有效性进行评估。[44]

这样一种宏观社会工作实践与循证实践的结合,可将其理解为循证实践的社会正义取向,或者相反,社会正义取向的循证实践。无论何种表述,都说明了二者之间互联互通的可能性,值得我们从这个起点出发,去做更为深入的引介和探讨。

(二) 循证社会工作与反思性实践

循证研究采取的是模仿自然科学的路径,以一种主-客二元视角看待研究的性质及研究者、被研究者的关系,强调经验现象的确定性,并推崇以控制实验的方式开展研究。当循证社会工作逐渐成为欧美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的主流时,一些学者基于反实证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立场提出了批评。[45-46]一些主张认为反思性实践应成为循证实践的替代。

从技术层面切入是讨论反思性实践的一种方式,可以行动研究为例。行动研究具有不同的流派,或是专注于探索行动的有效性,或是以追求人的解放为其旨趣。[47]其中,专注于探索行动有效性的流派与干预研究其实共享相同的旨趣——它们都站在所谓“基于权威的实践”的对立面,只不过在认识论和方法论立场上的分歧令双方走向了对立。与循证研究不同,这一流派的行动研究强调实践情境的模糊性,使得科技理性所发展的理论和技术没有用武之地。这就要求基于主体间性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以反映回观(reflective turn)的方式来解决实践中的问题。[48]如果以对立的认识论为开端进行讨论,则实践会被假定为具有全然的确定性或模糊性,那么可以想见循证实践与反思性实践之间注定没有交集。不过,如果研究者能从实践出发,在对社会工作服务具体展开过程的研究中探讨认识论上的分歧与共识,则结果或许未必如此。比如,在一篇有关眩晕治疗的文献中,Barredo认为,在循证实践所设定的五个步骤——定义问题、搜寻最佳证据、评估证据、将证据与临床经验以及病患价值观相整合、评估整个过程的有效性——当中,最后一个步骤包含着反思性要素。[49]又如,弗雷泽等人所展示的干预研究,不仅关注在控制条件下的干预有效性(efficacy),还试图追求在各种不同真实场景下的干预效果(effectiveness)。这时,就涉及在新的运用场景中干预方案保真与改编之间的权衡,其中,改编就是要对文化适应性、场景特殊性等因素进行不断考量。[50]156这一过程与反思性实践的要求有多大的相容性,是值得通过实践研究进一步探讨的议题。

当然,主张反思性实践者在当前亦多会将关注点指向社会结构的层面。例如,行动研究中系统母子盒这一概念强调探究由微观至宏观的多层次嵌套结构对理解、改变个体与家庭命运的重要性。[51]又如,郭伟和等人批评循证实践的实证主义范式包含无能的案主个体与机械的专业人员的主张,这掩盖了不公正的结构关系,故应以反思性对话实践连接微观情境与宏观结构,“引导当事人反思其内化的思想程式和行为模式,进而转换其行为模式和社会关系”。[16]总之,这样一种路径主张的是,为了有效地改变个体层面的困境,社会层面的问题必须得到关注。[52]当然,关注社会层面不应止步于促进案主个体的自觉,同时还需要有宏观社会工作的行动介入。这就又引出了循证社会工作与社会正义的关系问题,前述讨论已经回应了这一点。

(三) 循证社会工作与去等级化

循证社会工作被质疑的另一点是,它造成了定量研究者相对于定性研究者、实务人员及案主的霸权。[53]

这一方面是指知识上的等级性,即依照实证主义的一套标准将其他各类知识置于证据金字塔的底层。应该说,批评促进了社会工作循证实践的修正。比如,后来的系统评价重视对定性研究的纳入——由循证医学所开发的定性研究系统评价得到应用。[54]尽管如此,这并不意味着对证据层级的重新界定。为此,有论者认为,循证阵营的主要调整应是强调循证实践是证据、社会工作者的实践技能与案主价值观的结合。[53]换言之,循证实践的定义本身具有开放性,即在开展循证介入的过程中,并不强调证据是唯一依凭,而是突出其与社工专业技能及案主价值观三方面的互动。同时,实务工作者被认为 “需要准备好接受不确定性并与其共存”[55]。尽管如此,批评者如Petr和Walter还是指出,关于这三方如何结合的指导方针并没有得到充分的讨论,并且鉴别循证实践的系统评价,实际上仍未将服务对象和实务人员的视角囊括在分析当中。[53]为此,他们提出一种多维循证实践(MEBP,Multidimensional Evidence-Based Practice)的观念和行动框架,尝试改造对最佳实践(best practice)的定义,倡导在不否定定量研究作用的前提下平等对待服务对象智慧(consumer wisdom)、专业经验和定性研究。在这种观念下,最佳实践就成了一种动态的而非静态的建构。

另一方面,上述对等级化的批评实际上还指循证社会工作造成了专业人员凌驾于案主之上的地位。如前所述,郭伟和等人批评循证实践包含着无能的案主与机械的社工的设定,[16]这事实上是一种专业父权的体现。不过,与以反思性对话实践替代循证实践的主张不同,前述多维循证实践框架认为,最佳实践的观念应予保留;但同时,由专业组织和社会所认同的价值与伦理标准,包括(对个人自由)更少限制的环境、尊重多元性与差异以及尊重和运用案主的优势——需要在最佳实践的判断过程中得到考量。比如,专业人员需要考虑的是,即使现有的最佳实践是有效的,但在一个对个人自由更少约束的环境中也是有效的吗?[53]这既是尊重了案主的优势、能动性和与专业人员平等的地位,同时也保留了主流循证研究的某些重要主张。

上述理念层面的质疑对社会工作循证实践形成了多维度的挑战,而由此引出的回应、修正或吸纳等策略,需要在国内更多推介、整理与分析,以便社会工作循证实践发展以更完整的面貌为人所知。

三、条件:循证社会工作何以产生与发展

如前所述,社会工作循证实践的发展不可能在某一历史阶段凭空产生,其中的条件需要通过研究来阐明。以下笔者试图结合宏观与中观视角,分别从制度条件、思想条件和组织条件三个方面阐述(见图1)。

(一) 社会工作循证实践发展的制度条件

图 1 社会工作循证实践的条件分析

从制度条件看,研究者们指出,政府和社会长期以来对社会工作专业有效性的质疑以及逐渐发展出的制度性问责,对循证实践的产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2][56][57]坎贝尔协作网(Campbell Collaboration)的首席执行官Howard White总结了社会科学领域四次证据革命浪潮,即第一波为新公共管理,第二波为随机化革命,第三波为严格证据合成,第四波为知识中介。四次证据前后相接续,后一次革命皆是为了应对前一次革命进程所产生的挑战。与其他几波属于专业发动不同,新公共管理作为证据革命的第一波,是由政府与社会扮演发动者角色,在公共制度层面对社会服务的提供施加影响。①具体来说,在美国,《1993年政府绩效和成果法》强调成果的重要性,将问责性纳入视野,要求政府对绩效进行评估。这使包括社会工作在内的服务提供者面临证明自身服务有效性的压力。

需要注意的是,远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之前,政府与公众就已提出对社会工作开展评估的要求。由《1964年经济机会法》(Economic Opportunity Act of 1964)所推出的对贫穷作战计划(War on Poverty)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许多社会工作者成为从全国到地方不同层级反贫困项目的员工,而不少新项目设计仓促引发了政府和公众的怀疑,从而使评估变得十分重要。此外,1962年和1967年的《社会保障法修正案》同样对评估增长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当然,按照Ginsberg的说法,两次社会保障修正案的结果是,社会工作并没有证明自身在消除贫困上的重要性,其可信度比起前些年反而降低了。[57]9-16

(二) 社会工作循证实践发展的思想条件

对于社会工作循征实践发展而言,肇始于医学领域的多学科循证运动浪潮是一个显性前提。在美国,20世纪60年代起,面对福利制度改革后医疗费用上升和大众健康改善不力的鲜明对照,不满的民众将矛头指向了缺乏监管的医生,促使新的法律出台,政府医疗费用下降压缩了医院的利润空间,进一步促成“管理式医疗”(managed care)的出现。管理式医疗的方法之一是“要求治疗者尽量使用现有的、最佳的治疗方式,保证医疗以尽可能低的成本治疗疾病”,这与医学实践“科学化”的理论结合到了一起,造就了循证医学(evidence-based medicine)的诞生。循证实践运动横扫了整个医学领域并被认为代表了21世纪医学的主流方向。[58]循证医学产生之后,迅速渗透到社会科学领域,涉及循证管理、循证教育、循证社会工作等多学科、多领域。[59]Gambrill于1999年首次将这一概念引入社会工作之中,[60]这通常被视为循证社会工作的起点。

当然,包括医学在内的其他学科对社会工作科学化的影响远早于此。社会工作的科学性议题贯穿于几近整个20世纪。关于社会工作科学性的观点最早可追溯至里士满的《社会诊断》,此后,深受心理学和医学话语影响的社会工作形成了心理分析的路径,这又进一步导向了经验实践运动,以及20世纪70年代关于“社会工作作为科学”的完整表述。[61-63]在这一系列历史过程中,社会工作专业社群一直试图对内外部针对其服务有效性的质疑做出回应,比如强调“基于经验的实践(empirically based practice)”[62],发展出包括单主体设计(SSD)在内的多种研究和评估模式。[64]这些前期努力固然不同于循证实践,但构成了社会工作循证运动兴起的、位于专业内部的思想条件。然而,早期实践评估方法与今日循证实践的关联还没有被非常清晰地阐明,有学者如Gibs强调要将单主体设计与循证实践结合在一起,以前者为后者当中的一个步骤;而另一些学者则倾向于强调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做法。[8]13

(三) 社会工作循证实践发展的组织条件

正如组织学研究者所指出的,在现代社会中,正式组织是权力最重要的来源。[65]无论制度条件或思想条件如何发挥作用,要想让循证社会工作落到实践之中,需要中观层面上各种相关组织的推进。换言之,循证实践的发展过程,既应被视为制度推动和观念发展的历史,也应从组织化行动演进的角度予以关注。

在社会工作科学化的进程中,关键专业组织的成立和运作、专业院校中的研究课程发展等因素需要被纳入研究的视野。1988年,美国国家精神健康协会(the National 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主席Lewis• L•Judd成立了社会工作研究专门小组(Task Force on Social Work Research)。该小组于1991年发布的《为有效的服务与政策建构社会工作知识:一个研究发展计划》的报告强烈关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效果问题。[66]这种关注推动了一些重要的专业协会与杂志的诞生:1992年,社会工作研究促进会(the Institute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ocial Work Research)成立;1994年,社会工作与研究协会(the Society for Social Work and Research)成立;1991年及1999年,两份高质量的学术期刊《社会工作实务研究》(Research on Social Work Practice(1991)和斯堪的纳维亚社会福利杂志(Scandinavian Journal of Social Welfare)分别创立。此外,美国全国卫生研究院(the 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亦承诺将更有力地支持社会工作实务研究。[67]

上述社会工作专业组织所起的作用受到了一定关注。例如,有研究指出,社会工作研究促进会在建构社会工作研究基本格局、打造社会工作知识基础、促进研究发展以及研究与实践和政策间的联系上发挥了突出作用。[68]另有研究则梳理了社会工作与研究协会所扮演的角色。该组织日益成长,有能力每年举办成功的大型学术会议,鼓励社会工作研究方法的多样性;并从其第二个十年起在年会中提携严格的实践研究,支持博士生和处于职业生涯早期的学者,倡导扩大对研究和培训的资助,并与其他专业组织建立伙伴关系,等等。[69-70]

此外,在研究中绕不过去的一个组织——坎贝尔协作网对于循证社会科学的重大推动作用同样不可忽视。这个取名自著名心理学家坎贝尔的平台诞生于一批欧美学者的国际性合作之中,[10]建立起包括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方法指导组、交流传播组和专项协作组在内的组织架构,着力于为不同领域的社会干预提供系统评价证据。当前,坎贝尔协作网通过新设“知识与实践组”、大力开展国际推广等方式努力扩大其影响力。[71]

综上可知,现有研究已从制度、思想及组织等多角度触及了社会工作循证实践产生和发展的条件。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制度条件层面,已有研究显示,制度化的问责要求、对评估的强调和社会工作专业性的证明结果之间是一种复杂的相互关系。因此,制度条件如何促进社会工作循证实践的发展,还需要通过更为深入的实证研究加以阐明。与制度条件阐明的要求相似,对思想条件如何促进社会工作循证实践的发展,仍需深入分析。更进一步说,前述成果相对而言仍偏零散,而对制度条件、思想条件与组织条件的整体性关注仍然有待推进。因为,在这样的视角之下,各类条件之间的相互作用将被纳入研究视野中,从而帮助人们更为深刻地理解循证社会工作作为一种新知识形态的崛起。

为实现这样的目标,研究者们应注重借鉴相关科学的理论传统。例如,传统的知识社会学,或如曼海姆强调社会因素对知识发展的作用,或如伯格重视知识与社会间的相互建构;知识社会学的当代发展形态——科学知识社会学(SSK),以相对主义立场研究科学发展与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演进中的知识社会学理论观点提供了可供选择的基本视角,[8]26[72]对研究循证实践发展有直接的帮助。再如,职业社会学对于职业发展议题(例如专业学会和政府之间的互动状况)[73]的关注,以及对政治社会学政治体制和制度的关注,其研究发现与结论对于理解循证社会工作发展的制度条件同样不无帮助,可供借鉴。

四、机制:循证社会工作如何运用于实践

(一) 循证社会工作发展的阻碍因素

尽管循证理念得到了广泛传播,但这种新的实践模式仍然面临很大挑战。研究证据的不断积累并不必然导向传播和实施领域的运用,因为循证社会工作在个体和组织等不同层面上面临诸多障碍。

干预研究的从事者们意识到,实践的组织和社会政治背景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循证实践的现实运用[50]156。Soydan和Palinas则指出,循证社会工作面对的挑战包括四个方面。其一,案主的社会和行为问题的复杂性。其二,知识的限制:这既是指社工缺少获取研究证据的途径,也涉及因知识本质问题而产生的障碍。其三,组织层面的限制:并不是所有组织都具有能支持循证实践的基础结构以及重视学习、创新和变化的文化。其四,与从证据到行动过程相关的问题是,这一过程本质上需要转化且是交易性的。在转化方面,现有的循证思想注重的是证据的内在效度,其有效性更多地局限于被试范围之内,但却难以覆盖实务人员所面对的一般群体。交易性涉及证据的生产者和使用者双方,因此他们是否能够形成积极的互惠关系十分重要。[2]81-95Wike等人则认为,在临床社会工作实务中,个人层面上,循证实践需要实务人员能够批判性地评估证据并将其运用于实践之中,但他们往往缺乏必要的技巧、知识和训练,而即便开发了指南,后续问题仍然存在;知识与实践情境之间存在脱节、研究样本与实际服务对象之间的差别——这同样是外在效度的问题——亦可能使一些证据无法为需要做出决定的实务人员提供支持;缓慢的证据更新和快速的环境变化之间存在矛盾;实务人员对循证实践的怀疑态度亦会产生负面影响。同样,在组织层面上,组织文化、领导者行为和人力与财政因素同样也对循证实践构成挑战。[74]

(二) 运作机制的初步探索

由上可见,在循证知识/证据的传播、转化和运用方面,需要澄清其中的发生机制。正因如此,对转化(translation)和实施(implementation)的研究日益受到重视。[9]51-76[50]18Soydan和Palinkas指出,这方面的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但极具潜能。[2]2

迄今为止,一些相关研究从不同层面揭示了一系列促成循证实践顺利开展的机制。例如,在宏观层面,若干研究表明,政府发动在多个国家被证明是一种促进循证知识向终端用户转化的强大机制。[75]在跨组织层面,文化交换论者认为,由研究者及实践者间的交流、合作和妥协三要素构成的文化交换,是实现循证知识转化的重要机制;[9]183更进一步的研究指出,研究者与实践者间的合作取决于超组织论坛、中间人协调、多渠道沟通和指导文件等机制的建立。[72]在组织层面,能力建设(包括一般能力建设和创新能力建设)被发现是有效促进机构开展循证实践的机制。[76]

当然,社会工作循证实践包含一个从“实验台到前线”的漫长链条,不同节点之间存在着远比当前研究所呈现的更为丰富的转换与实现机制,因此,对运作机制的研究还需要变得更为完整、系统化。关于社会工作循证实践的传播、转化和运用,国外学界的上述发现,常系藉由技术社会学和传播学的理论观点来开展分析[9]51-104。比如,对技术社会学的运用包含技术的社会建构(SCOT)[77]和行动者网络理论两种经典路径;[78]对传播学的引介则主要是罗杰斯提出的、对不同领域的技术创新问题具有一般解释力的创新扩散理论模型。[79]这些都对循证社会工作发展机制分析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国内学者应予以足够重视。

五、结束语

本文从理念、条件和机制三个层面对未来循证社会工作的重要研究议题进行了初步阐述。在理念层面上,循证社会工作需要重视的问题包括如何回应或吸纳对应于个体治疗取向的社会正义取向的主张,基于人类反思性实践预设而提出的范式合法性质疑以及对其等级化倾向的批评;在条件层面上,需要辨明循证社会工作产生的制度、思想和组织条件,揭示包括社会工作科学化的理论/方法积淀和组织运作、循证知识的跨学科传播、公共问责性发展在内的多元因素对其产生影响的方式;在机制层面上,需要厘清循证实践整个漫长链条中复杂的实现机制。

针对上述议题,未来的研究既需要基于规范性路径,从哲学以及伦理学的高度开展思考,在理念层面构造理想的整合模式,也需要从实践层面入手开展深入讨论。首先,深入探索不同的理念范式在实务中相互支持的可能性。哲学基础和价值伦理上的差异产生了不同的实务和研究模式,而要弥合分歧,需要从实践出发,在实践的具体情境和过程中去面对复杂的挑战,探求各种可能性。其次,藉由对社会学和传播学中相关理论的梳理,发现、总结有用的理论资源,以对条件和机制问题开展更为深入的实证研究。社会工作循证实践可理解为创新性知识/技术的生产、传播和运用,因此,社会学和传播学的相关理论可为此提供基本的分析工具。

考虑到社会工作在国内的发展具有鲜明的本土特点,我们需要在未来的研究中置问:内生性条件如何对循证社会工作在中国的落地和发展产生影响?这会使循证实践的实现机制呈现出哪些与西方相比的异同点?换言之,文化与制度的特殊性产生了本土研究的新需求,上述要素在这片土壤上会如何产生效应,是一个需要耐心观察与分析、在叩问西方经验基础之上再出发的问题。

注释

① WHITE HOWARD. The four waves of the evidence revolution:supporting better policy and practice. 2018年第一届循证社会科学研修班(南京理工大学)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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