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扶贫审计及其整改研究
2019-09-23史欣月
史欣月
【摘 要】近些年来,国家对贫困县扶贫力度的加大、规模不断变广、影响不断加深,但同时,在扶贫工作中也存在扶贫工作管理制度不健全,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在此背景下,扶贫审计显得愈发重要。本文结合X县的案例剖析了扶贫审计工作中的问题及原因,将X县的案例与全国贫困县的现状进行比对,讨论了贫困县扶贫审计的整改对策。
【关键词】贫困县;扶贫审计;审计整改
一、引言
X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在当下脱贫战役的重要节点,迎来了扶贫开发工作的良好机遇和政策背景。党和政府十分关注扶贫工作。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作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之一,扶贫审计是民生审计中的重点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战。在2019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X县拟摘帽退出。X县退出国家级贫困县,也更能代表在脱贫攻坚阶段的党和政府的扶贫成就。
当下是脱贫的决胜时期,扶贫工作更加艰巨。而当下扶贫工作中仍存在种种问题,诸如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这就需要通过扶贫审计来及时的发现审计工作的不足,更好的推动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X县扶贫工作的现状
1.基本情况
X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县有10.7万人。从2016年响应国家脱贫攻坚政策,截止2018年12月,累计投入26.74亿元,完成79个村,7057户、20300人脱贫任务,现未脱贫户331户877人,贫困发生率降至约0.57%。
2.主要成果
2018年,X县坚持以脱贫攻坚先难后易的工作思路为指导,实施了精准措施,明确了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顺利实现脱贫攻坚任务,具体如下:
(1)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方面,2016年起的三年来,X县“十三五”时期所有搬迁对象已全部入住,全县拆除复垦工作已全面启动,基地拆旧复垦工作正有序进行。
(2)村级光伏电站建设方面,35座电站于2017年6月建设完工并运行正常。2018年6月,提前5个月完成建设64个村级光伏电站目标,在2018年底,创造经济价值780余万元。
(3)小额信贷及贴息工作推进方面,2018年共发放扶贫小额贷款6471.29万元,完成全年任务6300万元的102.72%。
(4)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工作推进方面,2018年到位财政扶贫资金一共6704万元,截至12月底共计支出约6685万元,结余约19万元,支付率99.72%。
(5)驻村帮扶工作方面,一是加强村级硬件建设。对村级组织活动中心进行整理升级,丰富文化娱乐活动,比如,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二是开展深入摸底调查,查找贫困根源。结合县委、县政府“百日攻坚”行动,走访贫困户,通过对贫困对象的动态调整,为精准实施扶贫扎下良好根基。
三、X县扶贫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部分扶贫专项行动精准实施方面帮扶效果不精准
扶贫项目资产闲置90万元。X县扶贫开发中心2016年易地搬迁扶贫项目涉及全县8个乡镇,1131人,搬迁至五里后村集中安置点后,农忙时节仍要回到原村收种庄稼,由于安置地点配套公共设施不到位,贫困户择业、去医院、子女上学无法解决,影响扶贫效果。
2.扶贫资金使用方面,存在资金缺口和滞留资金
扶贫项目资产闲置90万元。民政局2017年实施农村老年日料照料中心10所,县全部完工,其中九所没有老年人入住,房屋闲置涉及金额90万元。造成闲置的原因为没安排运行经费。
X县财政局2016年底未完成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结转结余清零,将资金拨付到8个乡镇198.5万元、拨付科教局94.97万元,交通局130.84万元,总计424.31万元。形成部门滞留扶贫资金。
四、贫困县扶贫审计存在的问题
1.审计人员少且专业性较差
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审计项目也随之变多,审计难度也增强。,随着大数据的广泛运用,出现了新的审计方式与方法,在县级的扶贫审计工作中,尤其是贫困县的审计机关,审计人员缺乏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没有充分利用较为先进的审计方式。以上种种就会影响扶贫审计工作完成效率。
2.审计覆盖范围有限
扶贫审计项目多、涉及范围广,要对各个审计项目与资金做到全方位审计难上加难。扶贫资金根据来源分为中央拨款和地方各级拨款等,每种拨款都会由不同的机关单位负责资金的使用,完成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各乡镇、各村,资金拨付链条长,流程复杂,手续繁杂。资金拨付到各个项目的时间与完成程度不同。种种原因导致难以较好的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3.审计的独立性较弱,监督能力有限
地方审计机关仅是地方政府所管辖的一个部门,既受上级审计机关领导,还受当地政府管辖,这种体制制约了审计的独立性。地方审计机关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到双重领导,而两个领导部门的目标不同,审计部门难以兼顾双方利益,会影响审计的监督作用的发挥。
4.审计未发挥出社会的监督力量
第一,国家审计署一般每年会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等方面对各地方进行抽查,但是抽查力度毕竟有限,无法面面俱到,且中央对地方实行的宏观领导,未必能结合各地特色进行审计监督。第二,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由于其自身独立性较弱,虽然对地方情况较为熟悉,可以进行有针对性的审计,但是审计监督作用相对较弱,审计的质量很难保证。第三,政府审计机关和以注册会计师为主的社会审计之间还没有形成良好互动。
五、贫困县扶贫审计的整改对策
1.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审计工作需要较强的专业性,既要熟练运用审计的知识,还要对工程项目等审计所会涉及到的领域有了解。而当下各级审计机关所招聘的人才仍是以财会审计类为主,对于工程相关的专业人才较少,在一些需要专业性水平高的问题上耗费更多资源或难以精准识别问题。贫困县扶贫审计需要更多素质较高的人员,对在岗人员进行再教育,强化专业技能,更好的助力脱贫攻坚。
2.扩大审计覆盖范围
在审计项目上,不仅要做好扶贫资金审计与扶贫政策推进的审计,还要在教育扶贫、金融扶贫等各个方面展开审计,全方位提高扶贫审计成效。在资源配置方面,做好中央与地方的良性互动,做到扶贫资金各个环节全覆盖。在经济责任审计上,做好对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考核其在扶贫工作方面的成绩。
3.加大审计监管力度,强化其独立性
首先,加大审计监管力度,应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公开化。在当下建造服务型政府的大环境下,要求各级政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减少审计程序,更有针对性的进行审计工作。在实施公开化、透明化的过程中,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浪费等现象。
4.发挥社会监督合力
面对扶贫工作范围的不断扩大,地方各级审计人员有限,应做好中央审计署及各地特派办与地方审计机关的良好配合,利用中央审计署相对较强的独立性和较高的专业能力,配合地方审计机关较强的针对性,对地方情况熟悉的特点,优势互补,提高审计效率。还要学会利用社会审计的力量,其独立性强,可以在政府审计过程中参与其中,不仅可以壮大审计人员的数量,还可以提高整体专业能力,运用各自的专业特点,强化审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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