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视角”的三种作用
2019-09-23余映潮
余映潮
用不足三千字,写了孔乙己的一生,读来甜酸苦辣俱全。如若不是通过酒店小伙计的眼睛,这么一个叫绝的角度,那是办不到的。都德的《最后一课》,译成汉字到不了两千,小小说。那爱国主义的感染力量,二十万字也难办得到。论绝处,也是寻准了小学生的眼睛。这是“一招绝”。(摘自林斤澜《论短篇小说》)
林斤澜先生所讲到的“通过酒店小伙计的眼睛”“寻准了小学生的眼睛”这样的小说创作的手法,叫作“儿童视角”。即借助于儿童的眼光或口吻来讲述故事,这时候的“儿童”一般都是小说故事的“人物”,小说作品往往因为“儿童视角”的运用而具有特别的韵味。
这种韵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真切地表现儿童的生活。如萧红的《呼兰河传》中对“祖父的园子”中的生活描写:
祖父虽然教我,可我并不细看。一抬头看见一个黄瓜长大了,跑过去摘下来,我又去吃黄瓜了。黄瓜还没有吃完,又看见了一个大蜻蜓从旁飞过,于是丢了黄瓜又去追蜻蜓了。跑了几步就又去做别的了。
玩腻了,又跑到祖父那里去乱闹一阵。祖父浇菜,我也抢过来浇。不过我并不往菜上浇,而是拿着水瓢,拼尽了力气,把水往天空里一扬,大喊着:“下雨了!下雨了!”
这里有孩子气十足的腔调、朴实灵动的新鲜语言和诗意浪漫的生动描述。儿童视角叙述方式的运用,将自由快乐的童年生活的细节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眼前。语文课本中的《社戏》,就真切地表现了儿童生活。
第二,深刻地表现对社会对生活的感受。如《最后一课》以“小弗朗士”“我”的角度叙述故事,不仅有“观”,还有大量的“感”:
只要想想:四十年来,他一直在这里,窗外是他的小院子,面前是他的学生;用了多年的课桌和椅子,擦光了,磨损了;院子里的胡桃树长高了;他亲手栽的紫藤,如今也绕着窗口一直爬到屋顶了。可怜的人啊,现在要他跟这一切分手,叫他怎么不伤心呢?何况又听见他的妹妹在楼上走来走去收拾行李!他们明天就要永远离开这个地方了。
这里的“感”,真切,生动,出自内心,深化文章意旨。课文《爸爸的花儿落了》中的“我”,对生活的感受是多么深刻啊。
第三,从最佳的角度在最大的容量中表现社会生活。如《孔乙己》中的“我”:
我從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我”在酒店里卖酒,能够见到形形色色的人,能够听到各式各样的故事,能够感受到千奇百怪的社会现象,于是,“我”的观察角度就细腻,观察内容就丰富,“我”对故事的虚实相映、详略有致的叙述,就能够在最经济的篇幅中和最真切的感受中表达出来。
课文《我的叔叔于勒》中的“若瑟夫”,与《孔乙己》中的“我”也是起着相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