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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贫困指数的开发与应用
——以陕西省某贫困县为例

2019-09-20李佼瑞何明葳

统计与信息论坛 2019年8期
关键词:评测工作队驻村

李佼瑞,何明葳,高 杰

(西安财经大学 a.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研究院;b.统计学院;c.期刊管理中心,陕西 西安 710100)

一、引言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所以贫困县的反贫困问题至关重要。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思想,以此为起点,中国扶贫工作逐渐进入以“六个精准” “五个一批”为重点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阶段[1]。精准扶贫战略是新时期符合中国国情的反贫困战略,最终目标是持续脱贫、永不返贫[2]。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精准设计反贫困绩效指标,形成科学的反贫困成效评估模型,通过评估可以全面了解和认识反贫困的绩效到底如何,有哪些成绩和不足之处,下一阶段精准扶贫工作的重点是什么,以便于有针对性地调整和制定新的反贫困战略。

研究反贫困问题我们需要对反贫困研究现状进行梳理,在梳理反贫困研究现状之前首先对扶贫与反贫困进行区别和分析。扶贫开发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中国农村反贫困的基本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因此,首先梳理扶贫指数开发的研究现状。

喇娟娟等以衡量扶贫成效为考核目标,运用关键指标法、标杆导向法、项目管理法,初步建立了一套精准扶贫考核指标体系,并建立了以社会发展指标、经济增长指标、生产力提升、就业动态、生态改善、教育积累等在内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对指标进行了赋值[3]。戴莹通过构建四象限图对“精准”本身做出界定,构建了一个包含扶贫工作人员、扶贫对象、扶贫管理制度在内的精准扶贫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该体系中各层次及各项指标权重,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精准扶贫工作绩效进行评定[4]。陈爱雪等运用层次分析法建立了包括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减贫成效5个二级指标的精准扶贫绩效评价体系,并利用层次分析法进行了精准扶贫绩效的综合评价[5]。

在反贫困指数研究方面,李凯恩以云南省为研究对象,对云南省贫困状况、反贫困治理状况、精准扶贫开展状况进行梳理,构建以精准扶贫目标为导向的反贫困治理绩效评估指标[6]。刘畅等利用 2016 年湖南省贫困县调研数据,选取基本生存绩效、自身发展绩效和县域扶贫绩效3个准则层,共19个指标,构建了贫困县反贫困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熵权法确定评价指标权重,结合TOPSIS模型对贫困县反贫困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及排序,为湖南省后续的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理论支持[7]。漆宇等以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为例,从经济发展、文化发展和生产生活水平3个维度着手,构建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分析了四川少数民族地区反贫困的实施效果[8]。王培等以毕节试验区为研究对象,根据毕节试验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和生存环境发展方面建立反贫困治理的绩效评估指标,进一步分析近十年毕节试验区反贫困治理的成效[9]。庄天慧等从温饱水平、生产生活条件、生态环境和发展能力4个方面构建了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反贫困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利用模糊综合评判法,对四川、云南、贵州的10个少数民族国家级扶贫重点县进行了实证评价[10]。

总结国内对于扶贫绩效的研究现状可知,从最初的定性分析、局部分析到现在的定量分析,已经有许多的学者利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对扶贫效果进行了综合评价与指数合成,能够定量评估扶贫的效果。但从现有文献来看,学者们对于反贫困指标评价体系的构建、反贫困指数的构建研究较少,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公认的研究体系,同时研究数据大多来源于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二手数据,缺乏可得性、相关性、准确性和科学性。目前对反贫困的表述包括减少贫困、减缓贫困和消除贫困,中国在其反贫困过程中,习惯于用扶贫来表示反贫困的具体行为过程[11]。精准扶贫的本质是以人为本,扶贫与反贫困息息相关,中国反贫困工作体现在扶贫方面的具体政策与行为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八个一批”、驻派扶贫工作人员等。因此,鉴于扶贫与反贫困之间的关系,在探究精准扶贫本质的基础上,本文首次构建了包括反贫困过程、反贫困工作完成度、脱贫攻坚满意度在内的反贫困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基于指标体系测算反贫困指数,应用陕西省某贫困县扶贫实地调研数据为例进行测算,形成区域反贫困指数。

二、反贫困指数指标体系的构建

结合《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根据对反贫困内涵的界定和具体表现形式的理解,我们从反贫困过程、反贫困工作完成度、脱贫攻坚满意度3个方面构建了反贫困指数指标体系。该评价指标体系的优势在于不仅可以充分整合相关职能部门扶贫工作的大数据,还可以涵盖实地调研所获取的一手调查数据,保证了研究的真实性,为实证研究提供规范性的分析框架,具体指标见表1:

表1 反贫困指数指标体系

注:对测度点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和作者联系。

(一)反贫困过程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提出“一有、二不愁、三保障”目标,这是一个内涵更丰富、层次要求更高的扶贫工作目标。首先,它要求扶贫对象的基本生存与温饱问题得到解决,其次,它还关注扶贫对象享受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情况。这就要求我们要运用好“二不愁、三保障”这把尺子去衡量贫困群众是否真正实现了稳定脱贫。本文通过贫困户在“一有、二不愁、三保障”方面得到的帮扶来反映反贫困过程。

其中“一有”指的是所有贫困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自给自足,共设两个评测指标,两个测度点,通过产业扶贫、技能培训扶贫两个评测指标体现贫困户在稳定收入方面得到的帮扶。“产业扶贫”根据参加培训并对找工作有帮助、参加培训并对找工作没有帮助、没有参加培训这3个陈述计算得到;“技能培训扶贫”根据参加三项以上产业帮助、参加两项产业帮助、参加一项产业帮助、没有参加产业帮助这4个陈述计算得到。

“二不愁”指的是所有贫困户不愁吃不愁穿,衣食丰裕,不再担心衣食匮乏,共设4个评测指标,4个测度点,通过衣、食、水、行4个评测指标体现贫困户在不愁吃、不愁穿方面得到的帮扶。其中“衣”根据是否接受过衣服帮扶1个陈述计算得到;“食”根据是否缺口粮1个陈述计算得到;“水”根据水源近3年是否得到扶贫改造1个陈述计算得到;“行”根据村里的道路是否为近3年建成1个陈述计算得到。

“三保障”指的是子女上学有保障、看病有保障、住房有保障,共设3个评测指标,3个测度点,通过住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3个评测指标体现贫困户在“三保障”方面得到的帮扶。其中“住房”根据是否得到扶贫资金维修或改造1个陈述计算得到;“义务教育”根据享受过三项、两项或一项帮扶政策这3个陈述计算得到;“基本医疗”根据村里是否有卫生所1个陈述计算得到。

(二)反贫困工作完成度

在精准扶贫的进程中国家既要重视过程也要重视成果,反贫困过程体现了贫困户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得到的帮扶情况,而反贫困工作完成度则体现了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的进展情况。脱贫增长率直接反映了脱贫成效,脱贫成效则代表了中国精准扶贫的成绩,本文通过脱贫成效一个二级指标来反映反贫困工作完成度,共设1个评测指标,1个测度点。

(三)脱贫攻坚满意度

本文主要以帮扶对象对帮扶措施满意度、对帮扶责任人的满意度、对驻村工作队的满意度、对帮扶工作成效满意度4个二级指标来反映脱贫攻坚满意度。

对帮扶措施满意度,共设2个评测指标,2个测度点,通过帮扶措施享受情况和帮扶措施满意率两个评测指标体现贫困户对帮扶措施的满意度。其中“帮扶措施享受情况”根据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农业产业扶贫、小额信贷、低保、其他帮扶政策、没有享受任何帮扶政策这10个陈述计算得到;“帮扶措施满意率”根据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这4个陈述计算得到。

对帮扶责任人满意度,共设3个评测指标,3个测度点,通过帮扶责任人到访频率、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享受情况、帮扶责任人满意率3个评测指标体现贫困户对帮扶责任人的满意度。“帮扶责任人到访频率”根据大于等于4次、3次、2次、小于等于1次这4个陈述计算得到;“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享受情况”根据送慰问金、送慰问品、想办法、技术指导、落实政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没有享受任何帮扶措施这7个陈述计算得到;“帮扶责任人满意率”根据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为4个陈述计算得到。

对驻村工作队满意度,共设3个评测指标,3个测度点,通过驻村工作队普及情况、驻村工作队驻村情况、驻村工作队满意率3个评测指标体现贫困户对驻村工作队的满意度。“驻村工作队普及情况”根据有、没有、不知道这3个陈述计算得到;“驻村工作队驻村情况”根据有、没有、不知道,这3个陈述计算得到;“驻村工作队满意率”根据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这4个陈述计算得到。

对帮扶工作成效满意度,共设3个评测指标,3个测度点。通过政府政策改善情况、政府设施改善情况、帮扶工作成效满意率3个评测指标体现贫困户对帮扶措施的满意度。“政府政策改善情况”根据收入增加、住房条件改善、医疗费用降低、子女读书条件改善、其他、无改善这6个陈述计算得到;“政府设施改善情况”根据乡村道路、饮用水、文体设施、幼儿园及小学、卫生医疗设施、公共厕所、垃圾整治、通宽带、无改善这9个陈述计算得到;“帮扶工作成效满意率”根据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这4个陈述计算得到。

三、反贫困指数的测算方法

首先根据不同类型评测指标计算方法计算出21个评测指标的分值,再通过算术平均由各评测指标得到8个二级指标值,最后依次计算出3个一级指标和最终的总指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一)评测指标得分值的计算

(1)

2.反贫困工作完成度指数。若要计算脱贫增长率首先需要对贫困发生率进行修正。贫困发生率指的是贫困人口在总人口的占比。设P为脱贫增长率,A0为当前数据库的贫困户,则P(A0)为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数据库贫困发生率,A1为客观贫困户,则P(A1)为客观贫困发生率,应用全概率公式法,利用入户调查的贫困识别结果对P(A0)进行修正,修正的计算过程见式(2):

(2)

从数据库中选取贫困户总数、已脱贫户数,利用公式(3)计算脱贫增长率:

(3)

3.脱贫攻坚满意度指数。第一,针对满意率和频率等的计算。这里对市场调查常用的李克特量表(Likert scale)量化方法做了适当的调整。将最正面的陈述量化为100,与下一级陈述量化区间为20,以此类推[12]。因此评测指标得分值的计算公式为:

Xijh=100Xijh1+80Xijh2+60Xijh3+40Xijh4

(4)

(5)

(二)二级指标层得分值的计算

“一有两不愁三保障”为国家制定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没有主次之分,且脱贫攻坚满意度各二级指标之间的重要程度相当,因此二级指标得分由各评测指标得分的算术平均得到,n表示第i个二级指标的评测指标个数,具体计算公式为:

(6)

(三)一级指标层与总指数层得分值的计算

与二级指标计算方法同理,一级指标得分由各二级指标得分的算术平均得到,总指数得分由各一级指标得分的算术平均得到。

四、反贫困指数算例与结果分析

(一)数据来源与质量管理

本文以陕西省某贫困县为例(简记为:A县),反贫困指数编制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省级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的数据。第二,入户调查数据,即抽取的陕西省A县贫困户、返贫户的家庭基本信息和针对“二不愁,三保障”、家庭收入情况、政策落实情况及满意度等信息进行调研的问卷调查数据。

入户调查数据采取随机抽样调查方法,以贫困户登记档案动态数据库为抽样框(2017年12月),以该抽样框从101个行政村中抽取17个行政村,包含有今年计划脱贫、深度贫困、贫困村、已出列村、非贫困五种类型,比例为7∶3∶5∶1∶1,并对这些行政村采取随机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数据采集。考虑到调研费用多少、精度高低以及抽样误差、非抽样误差的大小,采用不重复抽样方法计算所需样本量,计算公式为:

(7)

其中n为样本量大小,σ为总体的标准差估计值,e为抽样误差范围,z为调查置信度,N为总体单位数。本次调查抽样误差控制在±5,置信水平为95%,根据计算结果具体做法如下:第一,在该村所有贫困户中随机抽取20个贫困户进行入户调查;第二,对该村所有非贫困户中的返贫户,通过从村干部中了解得到样本进行入户调查,最多不超过5户[13]。

为保证指数编制的质量,在方案设计阶段,通过分阶段专家论证,保证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和目的的可达性;在数据采集阶段,通过对调查方案、抽样方案的反复论证,对调查问卷的信度、效度测试,对调查员的全面培训,对调查过程的全面监控和督导,对所采集数据进行多方式验证保证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正确性;在数据分析阶段,为了保证分析结果的质量,对所采用的模型做稳健性检验,以保证参数设定的统计显著性。个别问卷部分数据缺失,采用平均值插补方法进行了补充,并对异常数据进行了处理。

(二)反贫困指数的测算结果

对以上收集的数据进行测算,得到反贫困过程指数和反贫困工作完成度指数。

1.反贫困过程指数。反贫困过程指数测算结果见表2,由表2可知,A县反贫困过程指数总体情况较好,其中二级指标“不愁吃,不愁穿”得分最高为84.89,“三保障”得分最低为80.78。其中e镇得分最高为87.62,c镇得分最低为79.29,其他镇得分较为接近。这说明当前贫困户的最低生活保障已基本得到满足,“两不愁三保障”中关于“不愁吃不愁穿”方面的帮扶效果显著,关于住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方面的帮扶还需加强。

表2 反贫困过程指数

2.反贫困工作完成度指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人下降到2014年的7 017万人,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持续减少,农村脱贫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14]。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按照领导人的说法,设定时间表,实现有序退出。因此我们用脱贫增长率来反映反贫困工作完成情况。

脱贫增长率的计算数据背景为A县调查问卷数据和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数据。从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数据可知A县扶贫工作开展初期贫困发生率为29.5%,因此从2015年到2020年计划的年脱贫变化率应为5.9%,结合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数据以及通过调查问卷对贫困户的识别结果,计算得到修正后的贫困发生率为7.826%,按工作开展3年计算,平均年脱贫变化率为7.23%,平均年脱贫工作完成率为1.225,超额完成比例为0.225。年平均脱贫增长率计算结果为9.36%,具体计算如下:

(8)

其中92.2%为当前修正后的非贫困人口所占比例(1-7.8%),70.5%为开展脱贫攻坚初期非贫困人口所占比例(1-29.5%)。

脱贫工作完成指数是基于脱贫增长率的测算结果。计划的年脱贫变化率为5.9%,而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平均年脱贫变化率为7.23%,超额完成扶贫工作计划,因此反贫困工作完成度指数为100。

3.脱贫攻坚满意度指数。(1)脱贫攻坚满意度指数。A县脱贫攻坚满意度指数得分87.15,四项分指数中帮扶措施满意度得分87.99,帮扶责任人满意度得分80.29,驻村工作队满意度得分91.98,帮扶工作成效满意度得分88.34。脱贫攻坚满意度的4项分指数中,满意度最高的为驻村工作队满意度(91.98),满意度最低的为帮扶责任人满意度(80.29)。综合的脱贫攻坚满意度指数值为87.15。贫困户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采取的各项帮扶措施、帮扶政策等满意度较高,能够与A县目前取得的脱贫工作完成相契合。针对存在不满意的部分工作仍存有改进空间。(2)脱贫攻坚满意度分项指数。第一,帮扶措施满意度。A县帮扶措施满意度的测度点陈述中健康扶贫满意度得分最高,为98.6,低保扶贫满意度最低,为83.73,接下来为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主要扶贫措施包括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农业产业扶贫、小额信贷扶贫、低保扶贫和其他扶贫措施。各项帮扶措施具体对比如表3:

表3 帮扶措施满意度指数对比结果

第二,帮扶责任人满意度。A县帮扶责任人满意度中送慰问品满意度得分最高(93),技术指导满意度最低(83.65)。主要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包括送慰问金、送慰问品、想办法出点子、技术指导、落实政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具体对比结果见表4:

表4 帮扶责任人满意度指数对比结果

第三,驻村工作队满意度。A县驻村工作队满意度的测度点中驻村工作队普及情况得分为95.47,驻村工作队驻村情况得分为93.23,驻村工作队满意率得分为87.25。具体对比结果见表5:

表5 驻村工作队满意度指数对比结果

第四,帮扶工作成效满意度。A县帮扶工作成效满意度的测度点陈述中乡村道路得分最高,为99.5,通宽带得分最低,为80。主要帮扶工作成效包括收入增加、住房条件改善、医疗费用降低、子女读书条件改善、乡村道路等,具体对比结果见表6:

表6 帮扶工作成效满意度指数对比结果

4.反贫困指数。反贫困指数包括了反贫困过程指数、反贫困工作完成度指数和脱贫攻坚满意度指数部分。A县反贫困指数为89.98,其中反贫困过程指数为82.79,反贫困工作完成度指数为100,脱贫攻坚满意度指数为87.15。

(三)测算结果分析与建议

从反贫困总指数来看,陕西省A县自反贫困工作开展以来,效果良好,其中反贫困计划工作完成情况得分最高。从反贫困分项指数来看,反贫困过程指数方面,某些镇的反贫困过程指数不均衡问题较为明显。脱贫攻坚满意度指数方面,低保、异地扶贫搬迁的问题相对突出,同时贫困户对驻村工作队满意率较低。我们进行反贫困指数的编制与测算,就是希望将数据分析运用于脱贫攻坚之中,实行对扶贫主体、扶贫项目、扶贫进度和绩效评估的观测、分析和对比,促进未来脱贫攻坚的监督精准、帮扶精准,并为相关扶贫政策的制定提供一定的依据和参考。针对陕西省反贫困现状,参考本次反贫困指数评测结果,对精准扶贫提出如下建议:

1.提高低保政策瞄准率,扩大覆盖面。根据帮扶措施满意度指数计算结果可知,低保问题较为突出。因此我们要从识别和覆盖两方面改善现在的低保兜底政策。低保户识别标准要从单一收入标准向多维贫困标准转变,在多维标准下形成统一的低保标准,并制定统一的识别方案,真正做到对贫困户精准识别。同时提高地方低保标准,扩大低保人群的覆盖面,增加低保资金的财政投入,尤其在贫困地区需要扩大低保人群的规模。这样,低保制度才能在精准脱贫中真正起到兜底作用。

2.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的后续政策跟进。 除了低保问题外,易地扶贫搬迁也是帮扶措施中较不乐观的方面。针对贫困户易地搬迁后无法继续种植与养殖业,缺乏新工作技能的问题,可以通过扩大产业规模、扩大产业覆盖范围,招商引资带来的企业入驻等有关产业扶贫政策增加村民的就业机会,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针对新居地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村民的基础建设,做到专项专用,保障生活便利条件,使基础设施与实际居住环境相匹配。易地搬迁仅仅改善贫困户的居住条件,脱贫主要还是需要结合产业激励,提供工作岗位,扩大技能培训范围等后续政策,鼓励村民自我脱贫,提升贫困户脱贫自主能力。

3.发挥国家扶贫工作人员的作用。为了实现 2020 年消除贫困的目标,中国各级政府向贫困村派驻了 48 万干部组成的工作队。与以往的驻村工作队不同,这些工作队面对着农村新的发展格局,承担着与以往工作队不同的任务,扶贫与发展的任务要求工作队能够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但现实的问题是大多数工作队还是游离于乡村社会之外。因此,需定期对驻村工作队人员进行扶贫理论的培训,加强个体之间的沟通交流,在选派时也应充分注重他们的专业能力。同时国家在保障村民生活的同时也应保障扶贫工作者、驻村工作队、村干部等人员的生活质量,给予扶贫干部应得的工资和必要的奖励,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4.以精神扶贫助推精准脱贫。应加强对贫困户的精神文化教育,提高村民社会责任感与感恩意识;培育受扶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鼓励村民参加产业技能培训,尤其对于年轻人应施以多样化的工作机会;鼓励扩大村民自家生产规模;鼓励村民培养创新意识;鼓励村民团结协作意识,协同发展。精神扶贫是 “内源” 扶贫,需要通过文化扶助和教育发展,以期为我国更好地开展精准脱贫工作提供帮助。

五、结论

本文构建的反贫困指数能够科学评估政策实施后的各方面扶贫效果以及贫困户对脱贫攻坚政策和扶贫过程的满意程度,能够全面监控各级扶贫组织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从陕西省某贫困县的实际测算来看,该指数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普适性与可操作性,反贫困指数编制主要特点表现为:

1.评测理念先进。学术界对反贫困指数的研究尚处于萌芽阶段,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大部分学者对反贫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反贫困绩效与扶贫指数方面,对反贫困指数的研究很少。本研究从精准扶贫的本质出发,结合国家政策与当下扶贫工作热点,重点关注了反贫困过程,反贫困工作完成度和反贫困工作满意度三个方面的情况。构建的反贫困指数指标评价体系评测理念先进,体系结构科学合理,用量化的数字化形式更直观地表示了一定时期某一区域内的扶贫绩效。

2.指标体系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普适性等特点。认真梳理国内外反贫困相关文献,政府政策文件等,并结合中国当前精准扶贫现状,我们设计了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了由反贫困过程指数、反贫困工作完成度指数、脱贫攻坚满意度指数构成的反贫困总指数。在实地调研中我们运用反贫困指数测算方法,得出了合理且真实的测算结果,对陕西省A县扶贫工作进行了科学评估并提出有效建议。该指标体系的内容与国家宏观政策方向一致,数据来源可操作性强,因此在中国当前脱贫攻坚大背景下,它具有较高的普适性。

3.测算结果能够真实地反映扶贫现状。本次陕西省A县反贫困指数评测不仅利用了政府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的数据,还利用了深入贫困户所取得的一手调查数据。在实地调研阶段采取随机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数据采集,保证数据收集的客观真实性。在指数测算阶段将两方面的数据结合,通过科学的经济统计理论进行计算得出结果,因此能够客观地、真实地反映扶贫工作现状。

4.指数体系层次分明。本研究体系首先根据不同类型评测指标计算方法将实地调研数据与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数据进行处理,计算出21个评测指标的分值,再通过算术平均由各评测指标得到8个二级指标值,最后同理依次计算出3个一级指标和最终的总指数。得到的测算结果不仅有县域的总指数,而且有各个镇的分指数,便于各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扶贫监管,不仅反映结果,还反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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