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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的正义价值

2019-09-19方一旭付琦陈朝阳

当代旅游 2019年3期
关键词:婚姻家庭婚姻法

方一旭 付琦 陈朝阳

摘要:正義,是法律的衍生基础、核心理念和终极追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也紧紧围绕法律的正义价值进行历史演进。在研习《婚姻法》之时,对其中正义价值的观念印象深刻。本文旨在通过概述自身学习《婚姻法》的体会,探寻《婚姻法》中正义价值的存在意义,以期为其他学习者提供些许帮助。

关键词:《婚姻法》;正义价值;婚姻家庭

以婚姻关系为纽带建构的“家庭”,是社会的最小细胞,也是《婚姻法》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使得《婚姻法》当之无愧成为与联系日常生活实际,关乎千家万户利益的极为重要的部门法。正义价值是一部法律条文的灵魂。婚姻家庭关系作为最基础、最普遍的社会关系之一,在法律实践中得到更为突出的关注,法律正义价值需要更为彻底的显现。

一、《婚姻法》中正义价值的体现

正如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所说的那样:“婚姻制度有特定的价值追求,这就是正义”。从我国现行《婚姻法》中不难发现其正义价值的内涵体现在规章立法的字里行间以及司法实践的方方面面,它不仅能够赋予人民幸福、促进家庭和谐,也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健康稳定。

(一)规范婚姻伦理关系

一夫多妻、男尊女卑等落后思想的劣根性仍在现今社会有所残余,这是对社会尤其是婚姻关系中的两性地位的公平正义的极大挑战。《婚姻法》从立法之初就否定了这些有悖人权的封建思想,对婚姻伦理关系进行规范:一夫一妻、两性平等、杜绝重婚、忠贞负责。这有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限制社会底线的崩落。同时还从生物学、医学角度排除了近亲结婚和因相关疾病不能结婚的情况,有助于改善新生人口素质和质量,符合当代社会“少生优生”的政策。这不仅是伦理道德关系的明确立法保障,也是社会正义价值的文明产物。

(二)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与自由

《婚姻法》确定了夫妻双方因婚姻缔结而产生的权责,要求婚姻关系理应建立在当事人完全平等的基础上,从而降低婚姻存续期间不公平、不平等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其从正义价值的角度,对于客观上处于弱势地位的妇女、儿童以及老人从立法原则上进行保护,解放女性、尊重老人、维护未成年子女,这是走向实质公平的必由之路。

自由是正义价值的核心组成部分,是较为具体的衡量尺度,其价值可以由正义价值进行终极展现。某种程度上可以将自由价值引申为正义价值的从属或依附,其存在将更好地辅助和服务于正义价值。婚姻关系的确定不再是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关系的解除也不再遵从古老的“七出三不去”,而是双方皆有一定的、法律规定下的自由,可以更进一步地将其理解为《婚姻法》中映现的正义价值。

二、《婚姻法》中正义价值的重要性

(一)完善婚姻家庭立法

《婚姻法》所蕴含的正义价值在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维系家庭伦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婚姻法》以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计划生育、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为原则的主旨思想,保证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的公平性,继而确保当事人中过错方获得应有的制裁以及弱势群体相应正义诉求得以实现,如此方能切中时弊的不断围绕“立法初衷”完善我国相关婚姻法律和司法解释。《婚姻法》中的正义价值一定程度上波及其他民事性质的法律,提升了国家法治建设水平,促进了我国社会道德和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给我国“依法治国”体系带来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二)有助于全面构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双方因婚姻关系而产生的效力范围和社会责任,其修改和践行能够在多层面、全方位地体现我国社会的正义性。例如,“婚姻关系中夫妻财产如何分配”问题是衡量公平正义的一把标尺,当前《婚姻法》从责任的角度出发,将财产处分列为约定和法定情形,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同时又有效地减免了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不断从实践中归纳反思,针对细节问题出台与时俱进的司法解释加以补全。因而《婚姻法》中的正义价值有利于在社会层面促进“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现。

(三)确保婚姻家庭和睦幸福与社会伦理的和谐稳定

婚姻是家庭的基本组建模式,家庭又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只有 “小家”和睦幸福,才能实现“大家”的和谐稳定。近年来,为了追求房产、股份等经济利益而出现诸多“闪结婚”、“假离婚”等现象,这是违背《婚姻法》正义价值的,是终将被规制肃清的。《婚姻法》中的正义价值,促使现存有关婚姻家庭的矛盾得到有效解决、公正衡量;使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要求、法定程序确立或者解除婚姻关系,对于各自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加以明确;在较为敏感的财产方面也面面俱到地对于分配状况和原则进行规划;在女性生育权以及子女姓氏等需要张扬人文关怀的细微方面都能看到社会正义价值的光芒……由此可见,正义价值在《婚姻法》中贯穿始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总结

“琴瑟和鸣、共享天伦”是传统中国人对于婚姻家庭幸福的定义,“清官难断家务事”也体现了自古以来婚姻家庭关系就难以进行裁量和判决。因而,由正义价值引导的《婚姻法》是保障公民婚姻家庭权益、促进法治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体系。通过对《婚姻法》中正义价值的内涵体现和意义分析,希求开阔婚姻法学研究视野,推动社会文明高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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