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发展中的金融支持研究
2019-09-19姚永昌姚平
姚永昌 姚平
摘要:乡村旅游是实施乡村扶贫、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而金融支持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关键。文章抽取黔江区为重庆民族地区代表样本,了解金融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探寻金融支持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金融支持乡村旅游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以期助力重庆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
关键词:民族地区;乡村旅游;金融支持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国旅游业获取得了井喷式发展。鉴于乡村独有的自然风光、乡土人文和农业资源,以此基础发展起来的乡村旅游备受旅游者青睐。又因产业综合性、兼容性等特点,乡村旅游成为我国实施扶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抓手,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而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离不开大量的资金投入和金融財政政策的支持。所以,从金融支持出发,了解金融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现状,寻找金融支持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金融支持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发展的对策与建议,对助力乡村旅游、扶贫攻坚、乡村振兴意义重大。
围绕研究主题,笔者选取了重庆市黔江区作为调查样本。黔江区是处于重庆东南部的土家族苗族聚居区,乡村覆盖面大,农村人口多,地区经济不发达,但是拥有较为完整的自然生态、民俗生态、农耕文化生态。所以,重庆市将乡村旅游作为该地区扶贫产业、乡村振兴的重点建设项目。黔江区也被确定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市级全域旅游师范区”。在相关政策的带动下,近年来黔江区全力推进乡村旅游建设,目前已形成“阿蓬江示范带赏花、采摘、观光体验四季游”、“小南海地质奇观科普民俗游”、“水市高山纳凉养生游”等20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主要涉及特色村镇、观光休闲、农事体验和历史文化4类,包括少数民族古镇、自然风景区(点)、农业观光园、农家乐等旅游企业。2017年黔江区共接待乡村旅游游客400万人次,实现乡村旅游收入2亿多元,乡村旅游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一、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发展中的金融支持现状
通过查阅文献和实地调研的方式,笔者对黔江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服务机构、商业银行、乡村旅游企业、乡村旅游个体户等村旅游发展主体,开展了近20人次的访谈调查。调查发现,乡村旅游的显著成绩离不开有力的金融支持,通过对相关主体进行访谈调查,了解到金融对乡村旅游的支持主要表现为:
(一)政府主导的金融支持
政府主导的金融支持主要是金融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投入。近年来,随着旅游产业的发展,国家在旅游领域的政策和财政投入都在不断增加,加上乡村旅游在扶贫攻坚、乡村振兴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国家在财政政策、财政资金方面的投入力度更是加大。伴随国家层面的政策引导,各级政府也越来越关注乡村旅游。访谈中发现,黔江区近乎所有的乡村旅游产业都受到了相应的金融政策支持,主要在税收、贷款贴息等方面。政府的财政金融资金主要投入到一些大型的、发展前景广阔的乡村旅游项目上,如《黔江区2016年旅游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明确了濯水创建5A景区20个重点项目,项目总投资达2.5亿元。随着财政资金的投入,优化了这一线的旅游基础设施,也带动了以濯水景区为依托的周边乡村旅游的发展。
(二)银行主导金融支持
银行主导的金融支持主要是信贷金融支持。各商业银行的贷款是乡村旅游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伴随着政府的政策引导,以及乡村旅游的良好发展态势,各商业银行在政策、金融服务、金融产品等方面都出台了一些优化措施。例如一些银行高度关注小微企业发展,通过降息、免息等形式促进小型农家乐、农业观光等项目的建设;一些银行开通了旅游行业金融交易绿色服务平台,让乡村旅游企业能享受到针对性的、快捷的金融服务。这些措施的实施,都促进了乡村旅游的发展。
(三)行业主导的金融支持
行业主导的金融支持主要是指来自旅游行业内部的资金投入。资随着乡村旅游产业的蓬勃发展,一些本身处于旅游市场中的大型旅游公司也开始关注乡村地区的旅游发展。例如一些酒店服务公司、景区等也开始涉足乡村民宿、乡村景点等投资。这些来自旅游行业内部的资金支持着入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
(四)风投主导的金融支持
风投主导的金融支持主要指来自社会的融资。近几年,伴随着旅游的蓬勃发展,一些投资公司也看中了旅游行业的潜力,开始尝试涉足投资旅游。项目主要涉及一些大型景区开发、以乡村农业为依托的观光园的打造、以大型景区为依托的乡村民宿等。只是,目前风投公司的资金投入还处于起始阶段,不成规模,投资企业比较谨慎。
二、民族地区金融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从民族地区金融支持乡村旅游的现状分析中,也可以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乡村旅游获得信贷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难
(1)乡村旅游自身发展不足,金融机构放贷信心不足。乡村旅游“面广、点散” ,尚未形成“片连片、村连村”的规模型产业集群,致使企业知名度不高。同时乡村旅游季节性差异明显,致使投资周期长、回收慢。加上目前我国乡村旅游的整体定位,导致乡村旅游产品价格普遍不高。所以,乡村旅游企业经营效益不高,特别是一些中小私人旅游企业,金融机构因顾虑其偿付能力,一般在放贷审核严格,放贷慢、金额低。
(2)乡村旅游企业信用和担保力弱,不符合金融机构信贷和投资标准。抵押贷款产品,因乡村旅游企业的大多利用自有资金创业的农民,除了土地、房屋,无其他可抵押物,且土地、房屋的可抵押价值小,不符合抵押贷款要求;信用单款产品,很多乡村旅游创业者由于对个人信用的不重视,致使很多人个人信用不良好,不符合信用贷款要求;担保贷款产品,需要事业单位、公务员职业的作为担保人,乡村旅游企业来讲很难找到担保人,不符合担保单款要求。
(3)乡村旅游企业获取金融机构信贷优惠政策的信息通道不畅通。不管是大型银行还是中小型银行,深入乡镇开展信贷宣传营销一般都是发放传单的方式,形式比较单一,效果欠佳。所以,很多乡村旅游企业主体获取的银行信贷信息呈现出碎片化的特点,致使不能第一时间获得贷款信息。
(二)信贷金融机构针对乡村旅游的专门金融支持少
(1)金融机构重视度不够。就目前来看,虽然一些信贷金融机构在部门设置、金融产品、金融服务上有所调整,但是大多关注的是大农村发展,而很少有专门针对乡村旅游企业的产品、服务、营销。主要原因还是信贷金融机构对乡村旅游经济巨大的活力和潜力认识不足。
(2)乡村旅游信贷产品少。信贷金融机构大多的关注仍然在城市,所以金融机构缺乏体现在信贷政策对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支持的灵活性和差别性,辖内没有一家银行主动创新开发乡村旅游业相关的金融产品。以ATM机为例,乡镇除了农村商业银行外,很少看見其他银行的ATM机,更不用说人工服务柜台。
(3)旅游信贷专业人才少。主要表现为信贷人才不了解乡村旅游,这致使乡村旅游客户与其对接过程中,信贷人员不能很全面的评估客户,致使在贷款审核过程中出现诸多偏差,影响最终信贷批复。同时,信贷人才不了解乡村旅游,也阻碍旅游信贷产品的开发。
(三)政府主导的金融政策和资金支持有待提升
(1)金融资金支持缺口大。重庆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发展中,政府主导的财政金融支持在各级政府相关政策引导和推动下已初具规模。但是乡村地区由于旅游产业起步较晚,相应的设施建设还不完善,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是,由于民族地区经济本身的不发达状态,致使政府有时候也有心无力,所以乡村旅游发展所需的政府主导资金缺口比较大。
(2)金融政策支持效果欠佳。政府出台的相关乡村旅游发展的金融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涉及到多方主体,致使政策执行滞后,或者互相推诿责任的情况,同时政策出台部门,也缺乏对政策执行的监督,致使金融政策效果不佳。
(四)乡村旅游金融支持模式有待多元化
目前乡村旅游的金融来源主要还是政府、信贷金融机构、个人,尽管一些大型旅游企业、投资公司在开始关注乡村旅游的发展,针对一些乡村旅游项目开展投资,但是投资的力度小,不成规模。而其他非政府的社会资本的注入,才能更好的盘活乡村旅游,形成良性循环的乡村旅游供给。所以,寻求非政府资本的注入才是促进乡村旅游企业发展的关键。
三、民族地区金融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建议
(一)政府部门:引导打造旅游品牌,增强融资能力
(1)宏观引领乡村旅游发展定位。乡村旅游业存在问题的主要根源在于其产业发展不充分,抗风险能力不强。所以,政府应探寻乡村旅游发展中的明确定位,在明确定位基础上,指引乡村旅游方向,给予乡村旅游主体政策引导与保障。同时,多样化对外宣传方式,提升乡村旅游知名度,形成乡村旅游品牌,增加游客流,为乡村旅游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增加财政投入,支持景区、景点的开发,以及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以景区、景点为依托,带动周边乡村旅游发展的格局。
(3)普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社会资本的注入,才能更好的盘活乡村旅游,形成良性循环的乡村旅游供给。而社会资本注入除了旅游行业本身的潜力之外,还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招商引资政策。所以,政府应立足乡村旅游发展特点,研究吸引社会资本注入的相关政策。
(二)信贷金融机构:关注乡村旅游态势,创新旅游信贷产品
(1)银行要把支持乡村旅游放在优先地位。信贷金融机构应认识到乡村旅游业是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它也必将成为银行的新利润增长点。所以,金融机构要适应国家供给侧改革相关政策,进行转型升级,把乡村旅游作为支柱型产业进行支持。创新符合乡村旅游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降低旅游企业的贷款准入门槛,在利率、期限上予以优惠。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培养、培训针对乡村旅游贷款主体的信贷人才,在了解信贷政策、产品的同时,了解乡村旅游发展。
(2)围绕发展乡村旅游开展金融产品创新。银行机构要深入贷款主体了解需求,多样化贷款产品。如研发以乡村旅游主体所拥有的林权、地权、门市房为抵押的贷款。同时,在信用贷款产品方面,贷款主体有轻微征信不良的情况,进一步了解造成不良的原因,如果是客观原因造成的不良,可以考虑放宽征信要求。对个人担保贷款产品,对担保人的身份予以放宽,重在看中担保人的资金实力,而不是身份。
(3)加强信贷产品营销宣传。银行机构应转变思维,一是要多样化信贷产品宣传方式,增进信贷宣传效果;二是要深入乡镇,到乡村旅游企业所在地去开展宣传。只有这样让信贷产品供给更贴合乡村旅游主体需求,让乡村旅游企业第一时间知晓银行信贷政策,促进贷款发放。
参考文献:
[1]马鹏飞,宋世伦,等.金融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对策[N].金融时报,2018-7-2.
[2]黄琳.金融支持四川省旅游产业发展的实证研究[D].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2018.
[3]易扬,毛丽莉.金融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现状与问题的思考——基于广州贺州市的调查与分析[J].区域金融研究,2018(01).
[4]中国农业银行江西宜春分行课题组.践行乡村振兴战略 金融助力乡村旅游[J].农银学刊,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