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山东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研究
2019-09-18陈淑飞
陈淑飞 许 艳
(山东建筑大学 齐鲁建筑文化艺术与环境设计研究基地、艺术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1;山东建筑大学 建筑城规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1)
传统村落,又称“古村落”,是指形成历史较长,延续发展至今,并且保护较为完整的乡村聚落形式,承载着鲜明的地域文化及特色的民风民俗大均、胡静、陈君子、许贤棠:《中国传统村落的空间分布格局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年第4期。。传统村落是我国重要的文化遗产,是农耕文明历程的最佳见证和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融为一体的活态呈现,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和经济价值。然而,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开发等带来的建设性、开发性与旅游性破坏,传统村落受到不断冲击和多重挑战,甚至濒临消亡卢丁方:《传统村落与历史文化名村》,《浙江日报》2014年9月5日第7版。。根据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对中国具有历史、民族、地域文化和建筑艺术研究价值的传统村落调查结果显示,从2004年至2010年传统村落总数由9707个降至5709个,7年间消亡3998个,每天消亡近1.6个。
山东省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传统村落的形成历史悠久、地域特色鲜明且文化底蕴深厚。据后李文化遗址考古发现表明,山东泰沂山区的古人大约在距今8500-7500年的新石器时代就已经步入稳定的聚居生活,进行原始的农业生产。据《山东省地名志》统计,迄今为止,山东省境内的自然村落已达107387个,根据村落的族谱、墓碑、方志及口承史料等考证,建村年代早于民国之前的共计4830个刘德增:《山东移民史》,山东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9-10页。。但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山东省的传统村落也遭到不同程度破坏、改造和废弃。特别是在“土地增减挂钩”等政策的推动下,大量历史悠久、特色鲜明的传统村落被并点改造,传统村落与民间文化的消亡越来越快。
近年来,山东省积极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加大投入和保护力度,资金投入、保护措施和发展规模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仍存在风貌格局破坏、劳动力缺失、农业发展弱化、乡土文化衰败及公众参与缺乏等困境,生存状况仍不容乐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激发了新活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迎来重大历史机遇。作为“另一类文化遗产”冯骥才:《传统村落的困境与出路——兼谈传统村落是另一类文化遗产》,《民族文化论坛》2013年第1期。,保护发展好承载着人们乡愁记忆和乡土文化的传统村落就是落实这一重大战略部署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山东传统村落概况与空间分布
山东省地处华东沿海、黄河下游、京杭大运河中北段,境内地形复杂多样,形成了明显的地区性差异。齐鲁文化底蕴深厚,儒家学说影响广泛,民间文化丰富多彩。山东省传统村落资源丰富、特色鲜明,呈现出多姿多彩的地方风貌。
(一)山东国家级传统村落数量
目前,国家级传统村落的认定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文旅部和财政部联合评审认定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和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组织评选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两个类别。截至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文旅部和财政部分别于2012 年、2013 年、2014 年、 2016 年和2018年公布了五个批次共6799个中国传统村落。其中山东省第一批入选10个,第二批入选6个,第三批入选21个,第四批入选38个,第五批入选49个,共计124个(见表1),占全国总数的1.82%。
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按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于2003年、2005年、2007年、2009年、2010年、2014年和2019年评选出历史文化名村共七批276个村,其中山东省第一批无一入选,第二批至第六批各入选1个,第七批入选6个,共计11个(见表2),占全国总数的3.99%。这11个历史文化名村同时被纳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有10个,第七批公布的仅济南市章丘区相公庄街道梭庄村没有入选。
表1 山东省各地市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数量
表2 山东省各地市入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数量
(二)山东传统村落分布类型
山东省传统村落受地理环境、文化差异的影响,总体来看可以将它们分成三个大的区域类型,鲁中南山区、鲁东丘陵区和鲁西北平原区,每个区域的传统村落各自发展形成独具一格的地方风貌。
1.鲁中南山区。位于山东省中部和南部,是以泰山、鲁山和沂山等为主体构成的山地丘陵区,这一地区已发掘的旧石器和新石器时期居住遗址众多,是山东省史前文化发源地和早期聚落的发祥地。鲁中南山区传统村落多依山而建,随坡就弯,与地形紧密结合,形成了沿等高线层层布局的村落形态。民居院落以合院式布局为主,多分布在山坡陡地处,以求少占耕地,最大限度地利用坡脚溪谷耕作。山区自然资源丰富,村民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民居建造以石材和木材为主,敦厚质朴,形成极具特色的石头村落。
2.鲁东丘陵区。位于山东省东部,为胶州半岛区域,地势大都为起伏和缓的波状丘陵区,同时沿海附近山地比重较大,山海交融成为鲁东丘陵区的一大特色。民居院落以三合院、四合院布局为主,依坡就势,顺从自然,布局灵活。沿海地区自然资源丰富,民居建筑多就地取材,其中海阳、荣成等地渔村以石为墙、海草为顶的海草房最为典型,是山东省最具代表性的地方特色民居。同时由于受山东沿海开放口岸的影响,不少村落历史传承发展的自然关系被打破,许多地方民居建造中受近代建筑文化的影响特征明显,甚至形成中西合璧的村落特色[注]于安华:《山东的历史文化名村》,《文化月刊》2013年第2期。。
3.鲁西北平原区。位于山东省西部和北部,是由历史上形成的黄河冲积扇、泛滥平原和近代黄河三角洲组成的平原。鲁西北平原区的村落多选址为前有河流或池塘的位置,村落西北侧种植层层树木抵御寒风。由于平原地区耕地相对较多,民居院落面积较山东其他地区略大,院落布局更加自由,存在从单院到四合院等多种形式的院落布局方式。民居建筑多以土坯、麦草为主要材料,结构形式为砖柱承托平梁,四周围以土坯砖墙,用麦草泥筋涂抹墙面。这种缓坡平屋顶民居,构造简单却厚重敦实,十分适宜鲁西北气候。
(三)山东传统村落分布特点
图1 山东省国家级传统村落分布图
山东省传统村落资源相对丰富,125个入选的中国传统村落在山东省的分布呈现出整体分布广泛、局部区域密集、山区分布较多的三个显著特点(见图1)。
1.整体分布广泛,集聚特征明显。从整体来看,山东省传统村落数量较多,广泛地分布在山东省的各市区。但也可以直观地看出,山东省传统村落分布呈现明显的空间集聚特点,鲁中南山区和鲁东丘陵区的传统村落数量占到山东省总量的95%以上,鲁西北平原区则不足5%。山东省传统村落分布形成鲁中南传统村落聚集区和鲁东传统村落聚集区。
2.局部区域密集,分布差异较大。从局部区域分布来看,传统村落在山东省各市的分布不均,差异较大。在山东省16个地级市中,拥有传统村落分布的有12个,鲁西北平原区的德州、滨州、东营和聊城4市均没有。拥有传统村落10个以上的市是鲁中南山区的济南、淄博、枣庄、临沂4市和鲁东丘陵区的烟台、威海2市,其中淄博市和烟台市最多,都有25个传统村落,这与两大传统村落聚集区完全相符。
3.山区分布众多,平原地区稀少。由于山区交通不变,相对闭塞,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当地的传统村落受外界因素干扰较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护,并长期稳定的发展[注]李晓彤、宋俊学、程钰:《山东省传统村落空间分布格局研究》,《山东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8年第3期。。鲁中南山区内群山连绵、峰峦起伏,鲁东丘陵区内谷宽坡缓、丘陵纵横,因此两个地区传统村落分布广泛。
二、山东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中的困境
山东省传统村落历史悠久、资源丰富,但入选国家级传统村落的数量并不多,只有125个,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山东省的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与先进省份相比,与山东省悠久的历史和众多的乡村数量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山东省于2014年和2015年先后启动省级传统村落评选和“乡村记忆”工程工作,加大制度保障和资金投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仍然面临诸多问题。
(一)现代生活方式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冲击
传统村落和民居建筑虽然承载着村落悠久的发展历史,记录着村民的生活生产方式,但其陈旧的设施和落后的居住条件难以满足村民现代生活的需要。为了改善居住条件,村民用水泥、瓷砖、彩钢瓦等现代建筑材料对原有民居进行修缮和改扩建,更多村民追求现代化的楼房建筑样式,拆旧建新,甚至任由原有民居建筑坍塌,另选新址新建。这些以新带旧、以洋代土、以今代古的建设方式,严重破坏了传统村落的历史风貌格局。另一方面,现代生活方式带来了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碰撞。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年轻村民进城务工,他们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受现代多元文化的影响较大,认为农耕文明所代表的就是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观念。面对强势的现代文化,他们不再珍惜祖辈流传下来的文化,对传统礼仪、风俗习惯、道德观念等越来越生疏排斥,造成了乡村传统文化、道德伦理的衰落和村民在精神观念上进退失据。
(二)城镇化建设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挑战
伴随着城镇化建设和经济快速发展,不少乡村城镇土地资源调整和政策性搬迁,进行了行政村、自然村大量撤并或重建,导致不少传统村落渐趋消失或衰败[注]罗文聪:《我国传统村落保护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思考》,《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年第20期。。山东省有些地方在新农村建设中没有正确认识到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意义,在实施合村并点工作中,大范围地进行村庄的并点改造,一些淳朴自然的传统村落被盲目推倒进行改造建设。同时,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吸引着乡村资源要素不断向城镇转移,2018年山东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61.18%,随着大量村民弃地进城务工以及到城镇定居,村落长期无人或仅有老弱妇孺留守,大量土地荒芜,传统建筑不断倒塌废弃,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遭到彻底瓦解,老龄化、空心化现象十分严重。另外,传统村落保护包括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乡村人口流失造成传统工匠和民间艺术的传承者后继乏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面临巨大挑战。
(三)政策法规不完善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影响
我国对传统村落保护的研究起步较晚,相关的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针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缺乏专门保护法与规划条例[注]葫芦岛市社会主义学院课题组:《辽宁省少数民族传统村落的保护研究——以葫芦岛市建昌县二道湾子蒙古族乡为个案》,《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年第1期。。直到目前,国家层面的法规尚未出台,但江西、贵州等省份先后出台了省级层面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条例,山东省在此方面相对滞后,仅有几个技术规范文件和发展规划编制要求,且实施力度不够。同时,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现由多个部门进行指导管理,执法主体不明确,职能划分不清晰,监督与评估机制也不健全,工作开展很难得到落实。此外,传统村落的产权管理制度较为混乱,公、私两类主体及其权利的深度交融和糅杂具有历史性和现实性,难以明晰产权[注]王江、胡园园:《新时代的传统村落保护:政策举要、法制问题与对策》,《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18年第2期。。产权不清,或是产权分散,居住村民不愿去进行修缮和保护,在一些有经营条件的村落,村民由于产权问题无法通过经营增加经济收入,导致参与村落保护发展的积极性很低,大大增加了保护和发展利用传统村落的难度。
(四)过度商业化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破坏
村落遗产这个本质还需要重新认识,如果不认识它的本质我们就不知道它的价值,就没有准确地保护它的方法[注]冯骥才著:《冯骥才文化保护话语》,祝昇慧、孙玉芳摘编,青岛出版社2017年版,第496页。。许多地方政府对传统村落的价值认识严重不足,只看到了传统村落的商业价值,盲目对传统村落进行旅游开发。在开发过程中采取简单直接的商业化运作模式,没有合理的保护发展规划和相应的保护措施,不仅没有对历史建筑采用传统材料和建造技艺进行专业修复,实施有效保护,甚至存在为经营需要擅自改变历史建筑格局,严重破坏了传统村落的原生风貌和历史格局。同时,随着传统村落休闲旅游产业不断发展,大量游客涌入乡村观光体验,但村落环境空间容量与承载能力有限,保护发展面临巨大挑战。
三、乡村振兴战略下山东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历史机遇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新时代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举措。在坚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的原则下,山东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迎来重大历史机遇,乡村振兴战略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提供全新的思路和实施路径。
(一)乡村振兴战略为传统村落发展确立全新城乡关系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不仅为新时代乡村发展明确了思路,也为城乡关系发展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用城乡融合代替城乡一体化,体现了城乡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乡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从原来城市的从属地位转变到与城市同等重要的地位上,乡村也从过去的被动接受反哺到为实现振兴主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可以更加充分的立足于传统村落的自然资源优势和乡土文化特色,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增长新机制,从而实现传统村落的全面振兴。乡村振兴战略是乡村发展思路与发展理念的根本转变,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确立了全新的城乡关系。
(二)乡村振兴战略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激发新活力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的要素是人口、土地和资金。人口方面,在乡村人口流入城市的基本趋势下,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支持等措施引导部分人口返乡,切实解决好乡村人口老龄化和专业人才缺乏问题;土地方面,继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三权”分置制度;资金方面,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理念,促进公共资源优先向“三农”配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政策的帮扶和资金的投入保护和挖掘传统村落的生态、文化等优势资源,鼓励和吸引有乡村情怀的人才回归乡村,盘活利用好传统村落土地、宅基地等资源,激发传统村落的发展活力,加快传统村落的振兴过程。
(三)乡村振兴战略为传统村落提供“三治融合”的治理体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将德治纳入乡村治理范畴,提出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用“三治融合”的理念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是新时代乡村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提升基层社会现代化水平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基层治理的民主化、制度化和人性化。传统村落中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传承下来的良好家风族训、乡规民约以及孝道文化、乡贤文化等都是乡村德治的基础,有利于构建“三治融合”的治理体系,形成乡村治理强劲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同时,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推进乡土文化繁荣复兴,有利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唤起村民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山东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对策建议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传统村落为特色资源类村庄,要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关系,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和传统建筑,传承民风民俗和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良性互促,充分彰显内涵特质。因此,探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山东特色之路,让传统村落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新优势,展现新作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完善立法健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机制
从山东省传统村落的保护现状和长远发展来看,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不能仅仅停留在传统村落的调研普查、登记造册、挂牌保护和严格申报与审批流程上,而是应该对标先进省份加强立法保护,尽快研究出台《山东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条例》,进一步划定保护红线,解决传统村落认定、保护、管理和发展利用的原则问题。明确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过程中各种责、权、利问题,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对造成传统村落实际损害的责任者应有配套的问责机制、相应的量刑标准和赔偿补偿制度,提高法律的权威性,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其次,针对目前山东省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现由文物部门、建设规划部门、文化旅游部门等共同监督管理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各部门的权责关系,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问题纳入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之中,落实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主体责任,杜绝因职能划分不明确,出现遇到有利事项时相互夺权,在遇到不利事项时相互推诿的现象,形成合力整体统筹推进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利用。
(二)因地制宜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统筹做好山东省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工作,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必须深刻认识到传统村落内在的丰富价值,传统村落是一种典型的乡村聚落形态,具有独特的生产价值、生态价值、生活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和教化价值[注]朱启臻:《当前乡村振兴的障碍因素及对策分析》,《学术前沿》2018年第3期。,规划中对传统村落组成要素的构成现状、演变规律及发展趋势进行认真剖析,因地制宜,杜绝千村一面,探索具有山东特色的传统乡村保护发展之路。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保护好传统村落自然环境、建筑风貌等物质遗产及风俗习惯、民间艺术等非物质遗产的同时,以原住民的利益诉求为出发点,着力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村民的生活质量,增加村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三是在制定传统村落风貌和历史建筑的修复与保护规划时,应充分尊重传统建筑本身及其承载的地域历史文化,以传统建造技艺对其进行修复和维护,确保传统村落的风貌格局和乡土文化得以完整、真实地保护和传承。四是必须强化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刚性约束,将保护要求纳入乡规民约,发挥村民民主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的主体作用,加强保护发展规划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积极性。
(三)制定和实施城乡融合发展的配套政策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原则,也是促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根本途径。一是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彻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夯实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基础,坚持优先发展理念,补齐发展中的短板,促进城市人才、技术和资金等资源要素转向传统村落,激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活力。二是调整乡村产业结构,深入挖掘传统村落的自然和文化资源,培植乡村特色产业,打造发展新优势,实行差异化、多样化、特色化的发展路径,让村民就业、收入和生活都有保障。三是科学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专业人才行动计划,引导各类专业人才资源向传统村落流动。一方面通过资金投入和政策引导,吸引外流的创业成功者、返乡创业者、退休还乡者及有乡村情怀、愿意回报乡村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学者入驻或扎根传统村落,形成传统村落新的乡贤群体,引领和带动村落民众自觉珍惜传统村落,自觉保护传统村落,自觉利用传统村落文化遗产进行“文化再生产”[注]王院成:《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呼唤新乡贤》,《光明日报》2017年5月4日第12版。。另一方面,加强对村民的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村民的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同时通过教育和培训,重塑村民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四是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推动传统村落乡土文化的复兴,重建新的乡村精神和乡村理想。
(四)落实传统村落中的“三权分置”办法
传统村落依赖于土地而存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根本问题是土地问题。“三权分置”既是实施乡村振兴的有利抓手,也是解决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与土地权属的相关问题并破解产权症结的关键。山东省2018年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形成适合传统村落特性的宅基地“三权分置”办法,以解决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中存在的权责不清、筹资困难、收益不明等问题,切实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扫清制度障碍。一是针对传统村落宅基地的特殊情况,从有利于保护发展的角度积极稳妥推进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和传统民居建筑的使用权,为村民通过不动产增加经济收入提供机会,为引进利用社会保护资金创造条件。同时,在目前的政策制度框架下,将传统村落土地及闲置建筑通过乡村集体反租等形式,集中统一规划和利用,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新路径。二是尽快利用盘活的乡村集体建设用地资源,为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提供保障的同时,鼓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和联营等方式增加收益,让村民享受到传统村落沉淀性资源向收益性资产转变带来的政策红利,促进传统村落的振兴发展。
(五)发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内生动力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需要全社会多种主体的共同参与,村民是其中重要的主体之一,甚至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能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在山东省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实践过程中,村民这一重要主体参与缺失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村民是传统村落的建造者、使用者,也是乡土文化的创造者、传承者,更是保护发展的直接受益者和享用者,提升传统村落村民的参与和保护意识,激发传统村落的内生动力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关键所在。一是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加快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宣传和引导,让村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享受到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带来的变化和好处,调动村民参与保护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建立并畅通村民参与保护发展的渠道和机会,对传统村落村民进行增权。对传统村落原住民进行增权是指让当地居民参与保护开发、管理决策等重要事项,满足其利益诉求,从而提高当地居民的责任心,激发其主动参与传统村落保护的各项工作[注]廖军华:《乡村振兴视域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改革》2018年第4期。。村民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行动的过程,也是村民逐渐形成并深化对传统村落价值和意义认识的过程,增进村民参与传统村落事务的信心与行动能力,从而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六)创新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运作模式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运作模式的创新,需要立足于自身的鲜明特色,深入挖掘资源优势,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进行科学合理的保护规划和发展路径选择。一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公众参与并重,搭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利用的大平台。一方面积极探索传统村落的村民自保、私保公助,产权转移、公保私用以及村集体筹资保护、政府收购保护等保护方式,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认领、认养、认保历史建筑,加快传统村落的有效保护与发展利用。另一方面立足传统村落资源,加大投入,积极引进社会资本。统筹整合政府各类资金,成立传统村落保护专项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促进作用。通过鼓励村民入股,以土地、房屋产权的置换或租赁等多种方式,吸纳各种资本参与,同时规范保护与开发利用的资金比例,规定开发收入和税收适当返还用作保护经费,建立“以开发收入保养传统村落”的良性运行机制。二是探索建立驻村专家制度。对国家级传统村落各选派一名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方面的省级专家,驻村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并结合山东省2018年开展的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下乡参与美丽村居建设活动,实现山东省国家级传统村落“一村一专家,一村一设计师”的工作局面,确保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682页。。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不能仅靠简单的自上而下,更需要激发自下而上的内生动力。在乡村振兴战略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山东特色之路,是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时代要求,也是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绘就多样化的“齐鲁风情画”,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