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分析
2019-09-17
交通事故特点分析
交通事故发生地点集中
首先,从交通事故发生地点来看,城市交通事故主要集中在城市路段、城区交叉口、城乡结合部出入口及非机动车道四处。其中,城市中心区的道路路段事故数量最多,这与市区内道路路段接入口密集相关。
其次,交叉口及交叉口影响区的事故发生数量较高,该区域的安全性值得关注。城市道路上有30%的事故发生在交叉口。近10年,路段交通事故逐年下降的同时,交叉口交通事故出现了明显反弹。
此外,城乡结合部位的出入口道路上也是事故高发点。城乡结合部位多为过境交通,货车较多,机动车组成复杂,行驶特性差异大,对行车安全造成了不利影响。
由于非机动车道通行空间、通行环境的日渐恶化,当下共享单车出行需求增大,非机动车道交通事故反弹趋势最为凸显。近5年非机动车道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增长了3%,特别是2016年非机动车道交通事故同比增幅超过了8%。
出行高峰是事故高发期
城市道路早晚各有一次交通事故多发时段。早间交通事故多发在7~8时;晚间交通事故多发在18~19时。从近10年变化趋势看,早间交通事故在时间分布上呈现更加集聚的趋势,7~8时的交通事故量占比逐年攀升,由2007年的4.7%上升至2016年的5.9%;晚間交通事故在时间分布上呈现高峰前移的趋势,由2007年的20~21时前移至2016年的18~19时。
由此可见,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时间越来越接近道路交通流量高峰时间,增加了早晚城市路网运行不确定性。此外,城市道路上交通简易事故也不容忽视。高峰时段追尾、侧向碰撞等简易事故,虽不涉及人员伤害,但占用大量道路资源,极易形成交通堵点乱点,造成城市交通整体运行效率的下降。
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高
2010年至2013年,电动自行车产量快速增长,2018年产量稳定在3000万辆左右,全社会保有量超2亿辆。同时,2013年至2017年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达到5.62万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1亿元。近10年,城市道路上由电动自行车肇事导致的交通事故年均增长9.9%,骑行者交通事故伤亡人数年均增长10.5%,远远高于其他交通方式。
电动自行车在动力性能方面有很大优势,但是安全保护措施却没有相应跟上,所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带来严重后果,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的严重程度远远高于其他类型事故。电动自行车的功能定位模糊,机动性介于机动车和自行车之间,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道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危及自身安全,也对其他社会车辆构成威胁。
此外,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也是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之一,往往会造成严重伤害。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大多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这是造成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伤的重要原因。此类事故碰撞类型多样,且事故空间跨度大,主要原因是非机动车具有较强的灵活性,活动空间难以约束,不便于执法管理,因而常常成为危及其他类人群安全的不安定因素。
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占比高
近10年,我国城市行人事故伤亡人数在城市交通事故伤亡中的占比超过30%,每年都有上万名行人因交通事故受伤甚至死亡。
步行空间规划设计不合理、行人过街设施设置不合理、行人交通组织不合理、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薄弱等都是影响步行安全的主要因素。据统计,无隔离设施、无路权保障路段是行人通行最危险路段,60%的行人交通致死事故发生在没有任何隔离设施的道路,70%的行人交通致死事故发生在机动车道上;而人行道、人行横道等有步行专属路权的道路,行人交通致死事故占比不足6%。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是影响行人安全的最危险交通违法行为,每年超过20%的行人伤亡事故是因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所致。
老年群体出行风险上升
我国正式步入老龄社会,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发展与老年群体出行需求还存在诸多不适应,老年群体交通事故风险迅速攀升。从近10年变化趋势看,50岁以上年龄段群体的交通事故风险显著上升,特别是60~64岁年龄段群体的交通事故风险上升速度最快、上升幅度最大,其次是50~59岁年龄段群体,65岁以上年龄段群体风险系数增长趋缓。
预防城市交通事故对策
提升交叉口与非机动车道安全性
在交叉口处,规范车道线、人行横道线、导流线等路面标线优化车道功能;改善信号相位、相序及配时参数协调优化时空资源;采用彩色铺装、清除视距障碍、增设导流岛等措施分离混合交通流。创新应用违法人脸识别、交通事件风险识别预测等技术,加大对交叉口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查处力度。
推进城市干道护栏、绿化分隔带等机非隔离设施的设置与标志标线规范的施划,增强非机动车道视认性、保障骑行空间连续。同时,加大路内停车管理力度,加大对非机动车逆行、违法占道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保障非机动车道通行秩序。
提高路网运行可靠性
科学部署勤务,加大早间7~8时、夜间18~19时等高峰时段路面巡逻密度和强度,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在执法监管中的应用。同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范执法内容和工作流程,有效缩短事故救援响应时间,对于简易事故在取证结束后要及时清撤现场,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影响范围和二次事故发生概率。
引导电动自行车规范使用
协调规划、市政等部门推进保障电动自行车通行路权,中小城市在路网条件允许下可提供电动自行车独立通行空间和专用信号相位,集中组织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加强路面执法有力管控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强化老年群体出行安全
积极倡导老年人非机动化、绿色出行,协调公交管理部门、企业针对老年人出行需求改进公交设施条件,推进交通设施无障碍设计、包容性设计,定向推送出行提示信息,提升城市交通均等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