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学实相与谬相的论辩
2019-09-16田羽
田羽
摘 要:实相,原意是“佛之所悟”,翻译于梵文,异名而来,故意义甚多。《中国大百科全书(佛教篇)》佛教术语。一切诸法的真实体相,又名诸法实相。实、谓真实不虚,相谓事物的本性或相状,是佛教所说的绝对真理。《中华佛教百科全书》原义为本体、实体、真相、本性。‘诸法实相之说,乃大乘佛教之标帜,亦即相对于小乘佛教立三法印(无常、无我、涅盘),大乘佛教用‘实相印来指称一切诸法的真实相状。《佛学大词典》原义为本体、实体、真相、本性等;引申指一切万法真实不虚之体相,或真实之理法、不变之理、真如、法性等。此系佛陀觉悟之内容,意即本然之真实,举凡一如、实性、实际、真性、涅盘、无为、无相等。以世俗认识之一切现象均为假相,唯有摆脱世俗认识才能显示诸法常住不变之真实相状,故称实相。与实相对应的就是谬相。
关键词:佛学;禅学;实相;谬相
[中图分类号]:B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9)-23--02
一、不辨实谬,世人皆盲
盲人摸象,有曰萝卜,有曰蒲扇,有曰柱子,有曰草绳。众盲人所“见”皆非,真实大象绝无此四种也![1]然而,没有萝卜相、蒲扇相、柱子相、草绳相这四种,就可以说没有大象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萝卜、蒲扇、柱子、草绳此四相若皆是题中所说之谬相的话,那拥有一双正常眼睛的人所看见的就都是实相了吗?所谓的实相只有一个吗?如何断定哪一个是真正的实相,又或者凭什么说有缺陷的人之所见皆为谬相呢?我看,这些问题皆是不可断言的吧。故又新生疑问,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呢?我们大可以再仔细看一眼,世界不就是我们看见的这个样子。这里来分析分析或许就不是“这个样子了”。
比如我们看一件事物,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它便呈现出不同的形状;它的颜色也随着观察角度的不同而变化,从某个方向看是红色的部分,在另一角度看却变成了棕色。如果是不同的两个人观察同一个物体,由于两个人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又从同一角度观察,再加上两个人的视觉特性会有所不同,虽然两个人的所见有所相似,但实际上,在两个人的心中对该事物的认识并不会完全相同。再如果其中一个人是色盲的话,情况更会大相径庭了。
再比如说桌面,如果粗略地观察,人们会说桌面是一个平面,但如果沿着桌面方向仔细观察,又会发现其实它一点都不平,有些地方略高,有些地方会略低;如果用显微镜观察的话,又会发现所谓的桌面其实是坑坑洼洼的。
于是又有问题了,究竟什么才是物体的形状呢?我看到的是呢,还是他看到的是呢?色盲看到的是呢,还是正常眼睛看到的是呢,还是显微镜看到的是?又或者,人类所见是呢,还是狗所见的是?虽然我们不知道狗严重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但我们确信它一定有它眼中的世界。
如果你认为你所见的是真的,那别人也可以同样的理由认为他们所见的是真的。即使你坚决地说世界就是你所见的样子,你也没有任何充分的证据来说明只有在这个角度看到的红色是那个物体的本来颜色,而在另一角度看见的棕色不是物体的本来颜色,那那个物体到底是什么颜色呢?
在此看来,实相和谬相似乎是不可区分的(如果有实相和谬相的话)。
二、认识的分层
在佛教中,除了人和动物之外,还有一般人看不见的生命形态,世界在她们的眼中也会完全不同。佛教中有一个经典的例子,就是人类眼中的水,在天人的眼中是甘露,在恶鬼眼中是浓血,在地狱众生的眼中是铜汁,在鱼的眼中是宫殿,在佛的眼中则是究竟的真相。
这种多样性的背后的原理,就是佛教中说的“缘起”。“缘起”揭示了一切事物的现象和它的本质。
由缘起的道理,我们很容易理解不同的生命形态所感知的世界不相同的原因。由于不同的根和识,所以对境会产生不同的认知结果。即使是同类生命形态,它们所认知是世界,也只能说“大致相同”,而非完全相同。
对同样的事物,存在差别的认知,说明了我们所认识到的事物,只不过是因缘而生的一种“假相”而已。它们只是六根在对六境时,六识中产生的各种认知。在某些因缘作用下,会产生这样的认知,在其他因缘的作用下,也可以产生其他的认知,这是对一切现象都没有一定本质的很好诠释。
那又是什么原因造成不同的生命形态具有不同的六根和六识呢?这即是佛教中所说的“业”。身、语、意的一切活动,都为业,最终都反应到心识当中,从而造成心识的差异。
因为心识的内容是由业来决定,所以业大致相同的众生就成为一道。那么,如果改变能认知的“心识”,则一切都会随之改变。大到整个世界,小到每一个具体的事物。
连世界都是可以改变的,那实相与假相之间,是否也是可以改变的呢?那又分什么实相假相呢?什么是实相假相呢?
三、实谬的相对论
有些人认为,实相与谬相在哲学层面是对立的,但在运用上具有相对性。就拿视觉上的来作比喻吧。盲人是眼盲,对于世界的认识,从眼睛这一器官上来说,可谓是没有的;对于色盲而言,他们看见的世界是有图像形状、颜色黑白的。那就有对比了,相对于盲人的点点光感而言,色盲眼中有图像形状、黑白颜色的世界就是“实相”,盲人通过光感感受到的世界就是“谬相”。但是,相对于色盲而言,拥有健康视力的人们看到的世界是立体图像、色彩清晰的,那么,正常人看见的世界就是“实相”,色盲所见世界就是“谬相”。以此类推,看得越清楚,认识的世界越深,所见就越“实”。当然听的、闻的、觉的等等,都是同视力处于同一个阶级。
人们用于认识世界的六种感觉对于事物的认识是通过不同的六种方法进行的,也可能会产生不同的认识,而我们往往是用六种感觉同时对我们的认识对象进行认识活动,这样综合下来确定的对事物认知就更深。也越“实”。
其实,在以上成立的情况下,还需要一个重要前提。那就是我们所见、所感到的事物到底存不存在。为什么有这样的一个问题呢?因为我们对世界一切的认识,归根到底都来自我们的“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嗅觉和感觉”,我们能确定的,最多是“我的眼中有了一种感觉,感觉到了一个红色的、方形的东西;我的身体上有了一种感觉,感觉到了冷和硬;我的耳朵有了一种感觉,感觉到了一段优美的音乐,等等”。但这些都是我们身体的各种感觉,它并不能证明感觉到的东西就一定存在。
假如一个人在铁路附近闭着眼睛休息,有人用录音机放了一段火车开过来的声音,他可能会认为一列火车开过来了,而实际上,并没有火车;又如人们在看立体电影时,看到了很多好像很真实的东西,甚至有人会因为看到鬼怪而吓得心脏病发作(比如《午夜惊魂》就吓死过人),然而,这一切都是光线和声音给人们造成的假相,实际上并不真实存在人们见到的那些东西;又如人们在梦中,梦中的一切是那么真实(如庄周梦蝶的故事中,庄周醒后任有疑问,到底是我做梦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了庄周),然而它们(梦境)也并不真实存在。
有些耳朵有病的人,可能会产生幻听;有些眼睛有病的人,可能会产生幻相;他们所谓看见、听见的这些东西,在一般人看来,都是不存在的,但在以上“有些”人看来,却是真实存在的。那到底是存在的呢?还是不存在呢?你不是“有些人”你怎么知道不存在?你不是“一般人”你怎么知道它不存在?这又说什么实相、谬相呢?
那有没有什么理由,使我们相信现在见到的东西就是存在的呢?或许,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我们只是习惯上认为这一切是真实的。并且,在生活中,谁都不愿刨根问底。
所以最后,实相无相,实、谬之分在心,不在相、不在观,千种观、千种相,千种实、千种谬。我心中的世界是实是谬,皆在我。你心中的世界无实无谬,就是空。
注释:
[1]出自《百喻經》,全称《百句譬喻经》,是古天竺僧伽斯那撰,南朝萧齐天竺三藏法师求那毗地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