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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见王之垣所撰《敕赐西峰寺碑》考释

2019-09-13马振颖赵世金

甘肃开放大学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西峰佛教

马振颖,赵世金

(兰州大学 敦煌学研究所,甘肃 兰州 730020)

2018年春,笔者在查阅文献时,偶然间读到明代人沈榜写的笔记小说《宛署杂记》,该书是研究明代北京地区的政治制度、社会经济和风俗掌故的重要参考资料。其中卷十九记载了北京西郊的西峰寺,文中称“西峰寺,在李家峪,唐名会聚,元时改为玉泉。正统元年太监陶镕等重建,敕赐今名,有记。景泰四年赐护持敕谕,检讨严素记。隆庆六年又敕赐碑,鸿胪寺卿王之垣撰。”[1]笔者故委托亲友前去京郊的西峰寺寻访,有幸找到了该碑,并发来了该碑的相关照片(见图1)。如今传世的王之垣的作品不多见,此碑的发现,对王之垣及北京西峰寺的研究或有帮助,故撰此拙文,以飨读者,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图1 明隆庆六年(1572)《敕赐西峰寺碑》

《敕赐西峰寺碑》坐落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岢罗屯村西峰寺(今为国土资源部培训中心)院内,东经 116°04′36″,北纬 39°53′51″,海拔 203米。汉白玉石质。形制为螭首龟趺。碑阳碑额阴刻双钩篆书“敕赐西峰寺记”。碑高270厘米,宽88厘米,厚19.5厘米。刊刻于隆庆六年(1572)九月。该碑为本寺唯一螭首雕龙碑[2]。除此碑之外,据清代于敏中等编纂的《日下旧闻考》记载:“西峰寺有明碑四:一无撰人姓名;一为翰林检讨旴江严素撰,皆正统四年立;一礼科给事中王之垣撰,年月已泐;一为助缘人姓名碑。”[3]其中,除了王之垣所撰的碑,正统四年(1439)的两块碑现在也保存下来了,但左下部均有缺损。另有残存带字的碎石碑数块,疑为助缘人题名碑。

一、《敕赐西峰寺碑》录文

《敕赐西峰寺碑》碑文约一千余字,内容主要以介绍西峰寺的历史沿革,记录隆庆年间重修西峰寺的经过为主,也述及对西峰寺的管理、宫廷内的佛教信仰等内容。碑阴还刊刻告明山场事的缘由,语言简洁,内容丰富,字迹清晰工整。现将碑文释录如下:

【碑阳】篆额“敕赐西峰寺①记”

【碑文】

敕赐西峰寺碑记

赐进士第、文林郎、户科都给事中、侍经筵、前翰林院庶吉士、石葵贾三近②书丹。

赐进士第、中顺大夫、鸿胪寺卿、前礼科都给事中、侍经筵官、见峰王之垣③撰文。

赐进士第、文林郎、贵州道监察御史、侍经筵、巡按直隶等处、振楼马三乐④篆额。

尝闻西峰寺之建,由来远矣。在唐时名为会聚寺,至元改为玉泉寺。遗址昭然,内有胜泉涌出不匮,外有山岚环绕如帷,真胜概也。

我朝正统年间,惜薪厂⑤掌厂事太监陶公镕⑥等,鸠工修造,且请寺额而西峰,于是乎始名焉。自是修废,咸属之惜薪厂矣。天顺年间,掌厂事太监吴公琪等,建大雄等殿,而助之者则有御马监太监□公善焉。嘉靖年间,掌厂事太监张公环等,益加修饰,而招提胜迹益大矣。迄今华严大殿倾颓,众心恻然。掌厂事太监孙公辅等,思群黎之攸赖,祝皇祚之灵长,乃饰庆更新,请于总理太监李公庆助之,众闻咸乐施焉。遂命工于□□然有作,焕然维新,而大殿复起矣。余惟饬殿所以崇佛,佛者觉也,觉悟灵通,佛教所长,果能教善不怠,庶几觉悟,□意崇浮屠之迹而不悖先王⑦之道,于以祈祐,上妥皇祚,下祐生民。今日之举,自当垂诸永永⑧。余又闻:本寺南坡空地一段,原置备香火之用者,乃寺详记碑阴。余不赘云。

惜薪司佥书贴掌太监张惠,惜薪司佥书掌南厂事务太监崔利,惜薪司签书掌北厂事务太监□□,惜薪司总理提督库工事务太监李庆,惜薪司签书掌红罗厂事务太监张念,惜薪司佥书贴掌北厂事务太监陈祥,惜薪司佥书掌红罗厂事左监丞□升,惜薪司管西厂事奉御白钦,惜薪司佥书掌西厂事右监丞徐冲,惜薪司佥书掌西厂事右监丞□全,惜薪司佥书掌西厂事右监丞唐佑,惜薪司佥书掌事太监宋永,惜薪司佥书□□□正典□□,惜薪司佥书西厂事右监丞□□,惜薪司佥书西厂事监丞□□□,惜薪司佥书 □□□□□□□□,惜薪 司 佥 书□□□□□□□□,惜薪司管西厂事奉御陶升,惜薪司管西厂事奉御□□,惜薪司管西厂事奉御杜用,惜薪司管西厂事奉御姜仁,惜薪司管西厂事奉御孙杭,惜薪司管西厂事奉御闫辂,惜薪司管西厂事奉御刘□,惜薪司管西厂事奉御杜景杨、李侍、李□。惜薪司西厂:黄□、侯万□、马元弼、袁凤、宋贵、王□、耿保、李空、林盛、冯惠卿、寇举、冯惠年、唐印、卢□(以下多人名,今漫漶不可识别)

隆庆六年九月吉日。

【碑阴】额正书“万古流芳”

【碑文】

□□□□西厂

敕赐西峰寺,隆庆四年二月□告明山场事⑨刻于碑阴,切照!本寺自正统年间,至今俱第本厂太监等官接续,志买山场,盖造殿宇,招僧看管,祝延圣寿,焚修香火。近因房山县太平里刁民高自本,控告于本县,欲将护寺山坡替伊出纳粮草,其山坡不堪耕种,原无粮草,情理难干,□安本寺管事僧性宝,具告于顺天府,当蒙批理,刑石□理,差委宛平县京西乡老人杨大民,查勘护寺山坡,系宛平县地方,与房山县并无相干,委的不堪耕种,原无粮草,据此回报,蒙将高自本,问□□告明,正其罪,山坡仍旧是为□。

赐西峰寺住持僧□东、惠先、惠性。管事僧惠玉、都官惠明。

合山僧众:□□、性受□□、性铎宽束、惠□、性聪宽全、祖见惠忠、性保宽道、祖香惠昶、性恩宽榭、祖□惠山、性照宽大、惠良、性忠宽往、惠常、性稳宽贵、性锐宽雨、性□宽印、性□宽坐、性好□□、性才□□。石作:程□、金敖。

二、鸿胪寺正卿王之垣

有关王之垣的为官履历,前文已经提及,此不赘述。他撰写《敕赐西峰寺碑》的时间是隆庆六年(1572)九月,当时的官衔是鸿胪寺(正)卿。该碑的书丹者贾三近、篆额者马三乐与王之垣同为山东老乡。且贾三近曾因得罪内阁首辅高拱而赋闲在家,直到隆庆六年(1572)六月,穆宗驾崩,张居正上台以后,才重新启用此人。而王之垣担任鸿胪寺卿一职,也与高拱有着直接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讲是高拱对其刁难。尽管如此,在鸿胪寺卿的任上,王之垣还是做出了一番事业。

王之垣所著的《历仕录》记述了自己担任鸿胪寺卿的缘由:“予升太仆寺少卿,未及三月即转鸿胪寺正卿,深以升转太速为惧,见诸老,致不安意。初不知为劣转也,一年后会选郎同年吕日洲云:‘此新郑相公意也。予意年兄资望不宜居此席。相公云:且晒他晒。’时正五六月,每日一朝,鸿胪在御座前,身手不敢动移也。时新郑相公兼管吏部事,似为张顺泉事也。”[4]这段记载与申时行所撰《户部尚书之垣公传》中所记大体类似:“寻擢太仆寺少卿。三月改鸿胪寺卿。论者谓之垣自冏卿迁,为稍抑。之垣独安之。当注拟时选郎,意不可,主者曰:‘此强为曒曒者,吾且借烈日暴之。’谓胪卿近螭陛,常暴日中也。”很显然,王之垣是因张顺泉一事得罪时任首辅高拱,由太仆寺少卿转鸿胪寺正卿,看似是升迁,实际上是给了件苦差事,很明显是被高拱穿了小鞋。“且晒他晒”“吾且借烈日暴之”这两句话道出了高拱的本意。

王之垣开始担任鸿胪寺正卿的时间,目前主要有两种记载:王之垣《历仕录》记载为“予升太仆寺少卿,未及三月即转鸿胪寺正卿……时年(隆庆五年,1571)五六月”。沈鲤所撰《明户部尚书王公墓志铭》称:“循资迁太仆少卿,未三月又迁鸿胪卿”[5]347;申时行所撰《少司徒王公传》记:“(隆庆五年)三月改鸿胪寺卿”[6];焦竑的《淡园集》卷二十五《少司农王公传》则记载:“辛未(隆庆五年,1571)擢太常寺少卿,三月转鸿胪寺卿”[7]283。到底哪种记载是正确的?《明穆宗实录》载“隆庆五年四月壬子,升刑科给事中王之垣为太仆寺少卿”[8]1390“(隆庆五年)七月癸未,改太仆寺少卿王之垣为鸿胪寺卿”[8]1450-1451,中间相隔不到三月,恰好与《历仕录》所记“未及三月即转鸿胪寺正卿”的记载相吻合。且从前文“且晒他晒”来看,农历的六七月份恰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因此我们认为王之垣《历仕录》中所记当更准确。

万历二年(甲戌,1574)王之垣又去担任大理寺右少卿。从隆庆五年(1571)的五六月到万历二年(1574)的这段时间,王之垣一直担任的是鸿胪寺正卿,在王之垣担任鸿胪寺卿的将近四年的时间里,他做出了不小贡献。《历仕录》中有不小的篇幅记述其在鸿胪寺卿任上所发生的事情。

予升太仆寺少卿未及三月即转鸿胪寺正卿,深以升转太速为惧。见诸老,致不安意。初不知为劣转也,一年后会选郎同年吕日洲云:“此新郑相公意也,予意年兄资望不宜居此席。相公云:‘且晒他晒。’”时正五六月,每日一朝,鸿胪在御座前,身手不敢动移也。时新郑相公兼管吏部事,似为张顺泉事也。

万历初年,亲政甚锐,一日一朝。每日午时即有近侍内臣来寺,取次日临朝揭帖起数。予与同僚贾公名儒、刘公儒、张公朝聘、薛公谏尽日在衙门,三鼓即趋朝,一年之内闸点朝官三次。后改三日一朝。

鸿胪寺起数揭帖,各衙门无定规,有开承旨者,有开不承旨者,错乱非体。予具疏会同礼部议定条件:如承旨者,奏事官致词请旨,玉音传旨;不请旨者,致词官奏知不传旨,仍要高声远达御座。遂为定例,迄今行之。

在他的所在地,Ian是极为普通的本地男子。开车上班,早出晚归,以工作支撑家庭,养活一家大小。她成为住在近郊小镇朗霞的全职家庭主妇。朗霞镇有1万多人,是个空旷而边缘的地区。大片整洁有序的花园房子,一个中心广场,有一条商业街道可以购买到家用必需品。也有学校、医院、教堂等各式机构。开阔路面两边绿树成荫,田野开阔。平时极少能见到人,气氛相当冷清。他们在此地购买宽大住宅,因为土地价格较城里便宜。此地位于南回归线稍南,从来没有寒冷日子,阳光暖煦亲近,是艳阳高照的地方。气候宜人。连空气都是乏味至极的清新。

鸿胪寺大门内北有习仪亭,旧例,每遇朝觐,十三省方面以下会齐,俱赴习仪。先向本寺堂官一揖,然后率以行礼。自异途掌印以来,此礼久废。予遇朝觐年,同僚贾虚庵辈言:“上次甲科,某在衙门,欲复此礼,因两司不肯入揖,亦未举行。”予曰:“非也,习仪典礼,何可以小嫌废?方伯二品,胪卿四品,欲其庭参,似难。我今定仪注,本寺未上堂,先引入主簿厅坐,本寺上堂,主簿引入一揖,由角门出,在习仪亭门外东西分班立候。此礼或可行也。”至期出一条例,揭于后堂,人皆乐从。习仪之礼遂复。

鸿胪堂官多异途,序班又多援例监生,以此属官与堂官贽仪馈送为常例,甚不雅,体统亦亵。予待之甚严,不许私宅谒见,一时颇清肃。考察年,败官者亦少。

从上述记载可知,王之垣在鸿胪寺卿任上,主要做了以下几件事:第一,定起数揭帖条例,奏事官致词要高声远达御座。第二,复习仪之礼,即恢复朝觐作揖等旧礼。第三,严禁属官与堂官私宅谒见,肃贪腐。经过王之垣在任期间的改革,鸿胪寺内的乱象得到了治理,当然这与其耿直的性格及为官清廉是分不开的。

正是因为王之垣在鸿胪寺卿任上的显著成就,得到了申时行、焦竑、邢侗、沈鲤等人的高度评价。申时行称:“异时鸿胪多杂流,黩窳失职。之垣绝请谒,申旧章,肃然改观。”邢侗称:“鸿胪得王先生为重。”[9]焦竑称:“公申旧章,绝私谒,朝仪改观。”[7]283沈鲤称:“公条议典礼,俱酌于故实而当于人心,迄今为画一之法。”[5]347

三、王氏家族与佛教信仰

王之垣撰写《敕赐西峰寺碑记》,很大程度上与其所处的官位有关,鸿胪寺的主要职责就是负责掌管朝会仪节等事。不过,在王氏家族成员中,有不少信仰佛教者,如王之垣的母亲刘夫人就是其中一位。之垣、象乾、象晋等都应深受其影响,传世文献中保存有不少王氏家族成员与佛教相关的资料。

据《桓台县志》记载:“耿三里造像。坐落于新城镇耿三里村内。像为碑石浮雕。碑石通高180厘米,像高143厘米。像峨冠、便服,正面微侧身。碑石正面上、下部皆浮雕云纹。碑石左侧镌:‘明万历十九年诰封太淑夫人金母刘氏行年九十岁命男九月吉。’下列王之垣等子、孙、曾孙计37人名及衔称。碑石右侧镌:‘户部左侍郎王之垣等奉诰封太淑人母命修祠,肖唐吴道子写大士圆通像一尊。一愿祝延圣寿,二愿风调雨顺,三愿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各安主理,毋作非为。岂原崇祀意也,惟祈明神祐助之,并勒石。石匠刘满、刘大江、刘大海系河南确山县,李登科益都县人。’”[10]

在其母刘夫人九十大寿之际,王之垣率众子孙为其母刊刻大士圆通像一尊,可见其母之佛教信仰,当然也表达了美好的祝愿“一愿祝延圣寿,二愿风调雨顺,三愿孝顺父母,尊敬长上”。

实际上,这次的造像,除了为其母祝寿之外,很大程度上与也反映了当时的佛教信仰的情况。万历年间,由于万历生母慈圣皇太后的崇佛,不仅带动了京城地区佛教的发展,在全国各地也掀起了信仰佛教的热潮,即便是万历亲政以后,基于深厚的孝养亲情,他也处处配合太后崇佛的种种心愿[11]。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效之”。当然,明代的新城,也有不少佛教寺庙,仅《新城县志》上记载的就有兴教禅寺、洪福寺、华严寺、北大圣寺、铁佛寺、木佛堂、观音堂、白衣观等,这些也为当时佛教的传播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综上,从大量的传世文献中可以找到王氏家族成员与佛教的密切关系。正是因为家族成员信仰佛教,佛教也对新城王氏家族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如王士禄的文学作品中流露出的佛教气息,佛教对王渔洋的诗文创作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本文以新发现的王之垣所撰《敕赐西峰寺碑》的考释为线索,考察了王之垣在鸿胪寺卿任上的相关事迹,并对王氏家族与其佛教信仰进行了简要的概述。一是为了引起读者对桓台县境以外的与王渔洋文化有关的遗物遗迹的关注。同时也为研究王渔洋祖辈事迹提供新材料、新视角,以期有助于对淄博地域文化,特别是王渔洋文化的研究。

注释:

①西峰寺,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岢罗坨村西沟内的李家峪,属于古刹戒台寺的下院,与戒台寺、潭柘寺遥望,今为国土资源部培训中心。据寺内碑刻可知,该寺始建于唐,初名“会聚寺”,元称“玉泉寺”,寺内清泉,名“胜泉池”。明正统元年(1436)太监陶瑢等发心重建,英宗赐寺额名“西峰寺”,沿用至今。西峰寺原有山门殿、天王殿、如来殿、毗卢殿、钟鼓楼及伽蓝堂、祖师堂、东西两庑等。清乾隆年间经震惊朝野的“西山老祖案”后寺院渐渐衰败,后成为清末恭亲王次子载滢的墓地。今存“载滢地宫”,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文物保护单位。寺现存山门殿、天王殿和两厢回廊禅房三十余间。寺外西有西峰古道,北有溥儒摩崖石刻。寺内有一株古银杏,相传有千年树龄,人称“白果王”。树下有明代碑刻三通,《敕赐西峰寺碑》即位于此银杏树下,为东面第一通碑。

②贾三近(1534—1592),字德修,号石葵,别号石屋山人,山东峄县(今枣庄市峄城区)人。据《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贾三近,山东峄县人,隆庆二年(1568)戊辰科三甲第六十二名。”历任户科都给事中、太常寺少卿、光禄寺卿、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大理寺卿、兵部右侍郎。曾主修《峄县志》,其著作有《滑耀编》《西辅封事》《左掖漫录》《东掖漫稿》等,其诗散见于《明诗踪》《明诗纪事》《峄县志》《滕县志》等。于慎行为其撰写了墓志铭。有学者考证,《金瓶梅》的作者兰陵笑笑生即为此人。

③王之垣(1527—1604),字尔式,号见峰,自称“桓台老人”,山东新城(今桓台)人,王重光次子,王象乾之父,王渔洋曾祖。据《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王之垣,山东新城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壬戌科三甲第一百四十五名。”历任荆州推官、刑科给事中、礼科右给事、兵科左给事、太仆寺少卿、鸿胪寺正卿、南京太仆寺卿、大理寺少卿、顺天府尹、湖广巡抚、户部右侍郎、户部左侍郎,卒赠户部尚书。其为官清廉,晚年居家,闭户著书,其中传世的作品有《恩命录》《历仕录》《炳烛编》《摄生编》等,忠勤祠也保存有与之相关的碑刻。邢侗《来禽馆集》卷十九有《资政大夫户部尚书王公(之垣)行状》,焦竑《澹园集》卷二十五有《少司农王公传》。

④马三乐,山东阳信人。据《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马三乐,山东阳信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乙丑科三甲第一百九十七名。”又民国《阳信县志·选举志》载:“马三乐,嘉靖乙丑进士,字克性,历任陕西苑马寺少卿兼按察司佥事。”同书《人物志》载:“马三乐,字克性,嘉靖乙丑进士,历任贵州道监察御史。风裁凛然,不避权贵。所上疏皆关军国大计。隆庆五年,会同各道御史及六科给事中韩楫等奏请薛文清公从祀孔子庙庭,下礼部议报可,原疏载《艺文志》。”同书《艺文志》收录有其所作《奏请薛文清从祀孔子庙庭疏》。

⑤惜薪厂,也称惜薪司,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中四司(惜薪司、钟鼓司、宝钞司、混堂司)之一,掌宫内所用薪炭等事。正德年间,司礼监太监刘瑾权倾一时,赋予惜薪司特务职务,即内厂,权力更盛于东厂、西厂。

⑥陶公镕,即陶镕,明英宗时惜薪司太监。据《重建西峰禅寺碑记》与《重建西峰禅寺记》二碑的碑文可知:正统元年(1436)春三月,惜薪司太监陶镕因公事出差路过此地,与几十名惜薪司太监发善心重建,重建时在原古招提寺遗址的基础上,新建山门、如来殿、天王殿、钟鼓楼、斋堂、方丈室、厨房、浴室、僧舍等,并为寺内菩萨及天王重塑金身,并恭请英宗敕赐寺额为“西峰禅寺”,延请僧悟达为第一任住持。此后,四方僧人前来礼拜,西峰寺的发展进入鼎盛时期。

⑦先王指明穆宗隆庆皇帝,1567—1572年在位,隆庆六年(1572)六月驾崩。而此碑的刊刻时间为该年的九月份,穆宗已亡而神宗尚未改元,故先王当为明穆宗。

⑧碑中记载了自正统重建佛寺后的历次修缮。这些修缮活动,或许与万历初年皇帝的生母慈圣皇太后信奉佛教有关,因此带动了宫廷和京师及其周边地区佛教的快速复兴与发展,连张居正也不得不迎合慈圣皇太后而有所参与。

⑨碑阴所载的“山场事”为西峰寺历史上较大的一次诉讼。隆庆四年(1570)二月,房山县太平里村民高自本一纸诉状将西峰寺告到宛平县衙,声称原护寺山坡地为自己所有,他每年向县衙交纳粮草,西峰寺侵占了自己的土地,要求西峰寺补偿。宛平县衙接到诉状,便传唤西峰寺管事僧性宝。性宝又将高氏村民告到顺天府,顺天府又差人委派宛平县京西乡老人杨大民前去勘察。经查,西峰寺属于宛平县,与房山县无关,土地又是山地无法耕种。杨大民据实上报。宛平县衙最终作出裁决:其山坡地不堪耕种,原无粮草,高自本属诬告,将其治罪。朝廷随即发布敕谕,新开垦的护寺山坡地仍旧归西峰寺所有,并立碑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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