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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德国市民悲剧的起源及其特点

2019-09-10王佳

海外文摘·学术 2019年3期
关键词:莱辛

王佳

摘要:市民悲剧是戏剧题材的一种,它产生于启蒙运动时期,与古典主义悲剧有很大差别。市民悲剧在德国戏剧范畴中占据特殊的地位。本文重在阐述德国市民悲剧概念的由来、产生的条件,以及市民悲剧的特点和莱辛对建立德国市民悲剧的贡献。

关键词:市民悲剧;莱辛;德国戏剧

中图分类号:I106. 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177(2019)03-0001-03

0 引言

德国市民悲剧产生于启蒙运动时期,当时德国新兴的市民阶层日益壮大,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具有独立思想意识的阶层,为其产生奠定了重要基础。莱辛(Gotthold Ephraim Lessing)作为德国市民悲剧的奠基人,其戏剧作品《萨拉·萨姆逊小姐》(1755)清楚地表明了市民阶层意识的觉醒以及市民阶层要求表达并实现本阶层的意愿,《爱米丽雅·迦洛蒂》(1772)则被称为德国文学史上第一部具有强烈反封建意识的剧本。莱辛在这两部戏剧的创作中摆脱了“身份条款”(Stndeklausel)的束缚,即王公贵族不再是悲剧的主人公,而把市民阶层视为作品的中心人物。

1 概念由来

“市民悲剧”一词最早出现于1750年由莱辛和克里斯洛布·米利乌斯(Christlob Mylius)共同出版的一本名为《对剧院历史与建立的贡献》的杂志中。其中有一篇关于伏尔泰的悲喜剧《纳尼娜》(1749)的文章,在该文章的法语原版中,使用了一个法语术语“tragédie bourgeoise”。据推测,早期使用这个法语术语来指代将玩笑和严肃性结合起来的戏剧题材。

18世纪50年代后,“市民悲剧”的概念在德国仍然没有明确。究其缘由,首先是因为概念中“悲剧”一词摇摆不定,含糊不清。它在当时指代一种“喜剧”类型:剧中人物既不是英雄也不是粗鄙不堪的人,使人深受感动且充满教育意义的戏剧种类。因此,人们最初把它与“悲喜剧”(Tragikkomdie)或“感伤喜剧”(comédie larmoyante)混为一谈,例如伏尔泰的悲喜剧《纳尼娜》。 另一个困难就是对概念中另一个词“市民” 词义的理解。“市民”不是首先指社会地位,而是指生活方式和态度。了解市民悲剧的起源,才能够认识到“市民”的原本的主要含义。在英国戏剧《伦敦商人》中,“市民”一词因其英国血统具有社会地位的含义。而在莱辛的戏剧《萨拉·萨姆逊小姐》中,“市民”一词在表示地位概念时却起着明显的从属作用,这里更多是指人物形象刻画。“市民“所代表的社会含义仅仅适用于英国的情况。这是因为与德语地区相比,英国在社会和经济解放上更加彻底。“市民悲剧”中的“市民”一词并不一定反映人物的社会地位,尤其是在德语国家,而是主要通过刻画人物的品质来展现戏剧内容。

2 市民悲剧产生的条件

2.1 德国市民悲剧出现前的早期历史

自中世纪以来,戏剧在欧洲是一种市民在庆祝宗教节日而形成的艺术,大部分是宗教戏剧,如耶稣受难剧,耶稣诞生剧。在16世纪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的影响下,德国戏剧获得重大发展,出现以纽伦堡为中心的戒斋节戏剧。文艺复兴时期,德国出现了拉丁人文主义古典戏剧,英国喜剧和意大利艰险性喜剧也传入德国。16世纪后半期,宗教戏剧得到很大发展,到三十年战争期间(1618—1648)达到顶峰。这时的宗教戏剧采用圣经题材和圣徒传说,其目的是宣扬宗教思想,诱导人们脱离现实生活,这无疑是德国戏剧史上的一次倒退。三十年战争使德意志民族遭到空前的浩劫,封建割据的局面进一步恶化,从此德国戏剧艺术完全掌握在宫廷贵族手中,他们抛弃了民族戏剧传统,倾心向意大利和法国戏剧学习。17世纪的德国政治上四分五裂,文学艺术创作成就不高。

到18世纪初,德国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戏剧,既没有今天意义上的剧院,也没有今天戏剧样式的基本特征。为数不多的剧场也都集中在宫廷,主要演出外国戏剧和模仿品,用来愉悦贵族。在城市和小邦国中人们对看剧的需求只能通过一些流动剧团的演出来满足。为了生存,这些剧团常要迎合观众的口味,话剧中常夹杂着马戏、杂技,是一种浅薄庸俗的“娱乐戏剧”,没有丝毫品味可言。这也导致了后来德国戏剧改造以及莱辛创立民族文学。

2.2 18世纪市民悲剧出现的社会条件

16世纪,馬丁·路德发动的宗教改革其直接结果并没有使资本主义得到发展,反而导致了封建专制制度的反扑。德国各个封建领主的权利进一步得到加强,德国的封建割据状态进一步加剧。因而在政治上,德意志尚未统一。在经历“三十年战争“后,德国的分离和割据状态进一步恶化。18世纪的德国,在政治和经济上都十分落后,大部分人生活在农村,王侯挥金如土,市民阶层还未壮大起来。德国的发展虽然缓慢,但却不是停滞不前,尤其是在资产阶级革命的强烈影响下,一些邦国进行自由主义改革,破坏了封建生产关系,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在一些较大的城市中,商行开始出现并发展起来,这为德国工业力量的壮大奠定了基础。一个新兴的由法学家、医生、教授、牧师、城市和领地行政官员组成的市民阶层随之形成,他们也被称为新兴的自由的市民阶层;与此同时,18世纪的德国还存在着另一个市民阶层,这个市民阶层由从事手工业和商业的小市民构成。新兴的市民阶层具备自觉的市民阶级意识,创立市民悲剧的使命,自然而然地由来自这个阶层的作家承担了起来。

2.3 其他国家对德国市民悲剧产生的影响

德国市民悲剧的产生与别国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其中,英国对德国的影响最为明显。莱辛甚至在1754年将市民悲剧评为“英国流派”。英国市民悲剧之所以成为促使德国市民悲剧形成的一个重要推动力,来自英国的两部戏剧功不可没:乔治·利洛(George Lillo)的《伦敦商人》(1731)和埃德华·摩尔(Edward Moore)的《赌徒》(1753)。这两部戏剧在英国非常受欢迎,被引入到德国之后,迅速传遍整个德国,并成为18世纪下半叶在德国舞台上演次数最多的作品,它们可以称得上是德国市民悲剧产生的催化剂。相对来说,法国对于德国市民悲剧的产生则影响较少,其影响主要集中于德国市民悲剧产生之后。莱辛于1760年开始致力于翻译狄德罗的著作,从那之后,狄德罗才开始对莱辛创作市民悲剧产生影响,比如莱辛后来创作的戏剧《爱米丽雅·迦洛蒂》(1772)和《智者纳旦》(1778),都深受狄德罗的影响。因此,德国市民悲剧不是孤立产生的,其他国家的影响对其产生起到了推动作用。

3 市民悲剧的特点

市民悲剧作为18世纪的一个新的戏剧流派,在很多方面很“新”。首先,市民悲剧的故事背景和情节发生了改变。市民悲剧不再围绕王公贵族、帝王将相的生活所展开,而是以市民的家庭生活为背景。市民阶层的命运也能通过悲剧来展现。这个群体从低等级贵族到小市民阶级,试图通过思想道德将他们与上层贵族划清界限。思想解放对这一新流派做出了重大贡献。这是因为在市民悲剧创立之前,悲剧主人公都是王公贵族、帝王将相等所谓的高贵人物,市民阶层只能在喜剧中充当为人们嘲笑和取乐的对象。也就是说,那时候只有“贵族悲剧”和“市民喜剧”的说法。而市民悲剧打破了“身份条款”(Stndeklausel)的限制,把市民阶层作为悲剧作品的中心人物。所谓“身份条款”,就是指悲剧主人公必须是王公贵族阶层的设定。再者,市民悲剧在语言上也发生了变化。市民悲剧打破了古典悲劇采用诗歌的做法则采用散文的形式来创作。

4 莱辛创立市民悲剧

18世纪市民悲剧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是50年代和60年代,市民悲剧的主题是市民阶层的道德问题,市民阶级的美德是戏剧情节的核心。这体现了市民阶层的内部冲突。第二阶段的发展始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的重点放在了身份地位矛盾和贵族的压迫,不再是封闭的市民阶层内部成员之间的冲突,而是关于贵族和普通市民之间的冲突,转化为阶级矛盾。

18世纪初的德国戏剧很落后,除了愉悦贵族的宗教戏剧和外国戏剧,就是一些浅薄庸俗的“娱乐戏剧”。在莱辛进行戏剧改革之前,最早是莱比锡学者戈特舍德(Johann Christoph Gottsched)秉承启蒙主义思想的信念对德国戏剧进行革新。针对德国戏剧“娱乐戏剧”的庸俗趣味,他提出了戏剧的理性原则,要求剧作家有社会责任感,强化戏剧的教育功能,认为戏剧可以被改造成有益于启迪民智的艺术形式。他的戏剧理念以法国古典主义戏剧理论为宗旨,注重的是教育而非娱乐,以启迪心智为己任。但是,戈特舍德极力主张遵守“三一律”(地点、时间、情节),他认为悲剧主人公只能是高贵的人,帝王将相,王公贵族。他把模仿法国古典主义戏剧作为德国戏剧的根本任务,无益于德国市民阶级意识的发展。莱辛对此进行了批判,并创立了反封建的市民悲剧理论。

莱辛在《汉堡剧评》的第十四篇中写出了关于市民悲剧的具体观点。莱辛认为,王侯贵族虽然可以给戏剧带来威严,但却不能让人感动,这是因为市民阶层与贵族阶层的生活截然不同,他们不能理解戏剧中讲述的关于贵族的故事。因此,悲剧一定要做到让市民理解,观众要与舞台上的角色产生一种认同感,只有让市民阶层登上舞台才有可能实现。另外,莱辛认为,市民悲剧以市民阶层与贵族阶层在道德方面的争论为主题,这一点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市民” 这个词不仅代表着一个社会阶层,它还代表着这个社会阶层的道德准则。

5 结语

综上所述,德国市民悲剧的产生可以追溯到18世纪50年代,这既有德国社会历史因素,也离不开其它国家的影响。英国戏剧《伦敦商人》和《赌徒》传入德国后,成为德国市民悲剧产生的催化剂。莱辛创立市民悲剧的主题是市民阶层的家庭生活问题及市民阶层与贵族阶层的阶级冲突问题,这反映市民阶层思想的解放,同时市民悲剧也是反封建的重要力量。

参考文献

[1]Guthke, Karl S:Das deutsche bürgerliche Trauerspiel[M].6.Auflage. J.B. Metzler Verlag. Stuttgart ,2006.

[2][德]莱辛,著,汉堡剧评[M].张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

[3]张园.18世纪50年代—19世纪30年代德国悲剧研究[D].黑龙江大学,2006.

[4]王猛.德国市民悲剧的产生及与古典悲剧的区别[J].剑南文学(经典阅读),2014(0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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