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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的法律问题研究

2019-09-10由佳立王雨欣颜廷慧

青年生活 2019年29期

由佳立 王雨欣 颜廷慧

摘要:同居关系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双方都没有配偶的同居,另一类是一方或者双方有配偶的同居。这种同居关系有可能构成事实婚姻的重婚行为和婚外情的违法情形。第一类即我们所说的非婚同居,这种同居以后有很大可能会转化成合法的婚姻关系,在我国立法中长期将非婚同居认定为非法同居,而现有立法中也回避了对该问题的的调整,从而形成不保护,不禁止,不支持的漠视态度。但是随着社会观念的开放,实践中这种非婚同居的情形越来越多。所以有必要对非婚同居者的权利义务。非婚子女的权益保障以及财产问题等都加以规定。

关键词:非婚同居 各国对比 财产问题

一、非婚同居的定义和特征

非婚同居顾名思义前提必须是双方必须是没有婚姻关系,不能存在已婚者的情形,区别于一方有配偶的同居关系。法律上并没有统一的概念,一般认为非婚同居是指无法律障碍的单身男女在不满足法律婚的条件下基于双方合意而自愿组成的类似于婚姻关系的共同生活行为。由此,可以看出其大概有以下几种特征。

第一,非婚同居者双方必须没有配偶的异性。上文提到过其与一方有配偶者的同居关系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一方有配偶的同居关系是违法行为,而非婚同居是合法的,其后在满足结婚的形式条件,完成结婚登记程序之后还会转化成合法的婚姻关系。另一方面,同性的同居关系并不是我们所说的非婚同居,毕竟同性恋婚姻在我们国家也是不被认可的。但是在世界上很多国家是承认同性非婚同居关系的,而且很多学者也认为应当把同性纳入非婚同居的保护关系中。

第二,非婚同居以公开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为前提。客观方面,要求当事人持续共同公开生活达一定的时间。这其中包括一定的以性生活为基础的居住,区别于普通的合租关系。

第三,非婚同居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的行为。双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自愿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且没有欺诈等的目的。

二、我国非婚同居的现状

(一)青年人的非婚同居现状

这里所说的青年人主要指大学生群体。随着思想观念的开放,成年后的大学生们对性的态度也更加随便,所以各高校周边随处可见各种宾馆旅店也为这种观念的滋生和发展提供了条件和便利。宾馆旅店适用于短期的居住,对于那些想在一起长期居住的就会选择在学校周边租房子居住,也就形成了我们所说的非婚同居的情况。我感觉对于大学生非婚同居现象并不需要特别表明双方都是大学生,只要有一方是大学生即可。

(二)老年人的非婚同居现状

随着老龄化的严重,老年人寿命也延长,总有那么一方会先走,剩下的一方则选择和另外一方搭伙过日子。老年人的非婚同居现象也就随之而来。很多老年人会觉得到了那么大的年龄再去办理结婚登记是不好意思的事情,甚至觉得只是简单的一起搭伙过个日子,不想有登记后法律上的财产的一些约束。老年人不选择登记结婚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子女与老人的伴侣在遗产继承方面的矛盾,因为婚姻不仅仅是两个老人的结合,而是两个大家族的结合,在结合关系中必然会发生财产上的纠葛。

三、其他国家对非婚同居的态度

非婚同居的现象并不是个别国家的问题,而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各个国家对于这个问题的态度不尽相同。

(一)美国对非婚同居的态度

美国的各个州对非婚同居的态度都是不同的。美国的大部分州是以合同为依据调整未婚同居关系,而少部分州完全否认了非法非婚同居的权利。美国绝大部分是双方当事人自愿下,用合同的方式来规定双方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等,最终来实现非婚同居的合法性(在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美国现在至少有 37 个州明确承认非婚同居契约的法律效力。

(二)英国对非婚同居的态度

英国对非婚同居是由不认同到认可的转变的。英国现有法律对非婚同居关系的承认和保护是有限的,不全面的。其中也有和我国相似之处,对于非婚同居者在英国不享受互相继承财产的权利,但是他们可以通过遗嘱来给对方继承遗产的权利。和我国继承法对老年人非婚同居的救济途径很相似。

(三)日本对非婚同居的态度

日本对于非婚同居的规定则是相对比较完善的。他们针对非婚同居的居民权利进行了法律限定,认为这部分居民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并且认定非婚同居的居民是具有配偶身份的人。也就是说在日本,非婚同居者和合法的夫妻关系享有同等的权利,甚至规定了能够以遗嘱身份享受和受领社会保障金、能够以被抚养人的身份实现对保险金的受领等情形。这些法律规定能够实现对非婚同居居民合法权益的保护,避免同居的一方死亡后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导致进入到贫困生活状态。

四、非婚同居现象出现的问题

(一)财产问题

钱是万恶之源,不论是青年人还是老年人的同居,一旦牵扯到财产问题总会有说不清的问题。对于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问题可以参照我国现行的婚姻法。非婚同居的财产是指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参照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关系的财产分类。好在对于非婚同居的主体来说,关于财产问题的同居协议还是大量存在的。

(二)人身关系的问题

一方面,非婚同居关系在部分人身方面的法律效力应当明显低于婚姻关系。不能产生姻亲,不能产生继承。但是在非婚生子女的问题上应当适用和婚生子女同样的法律,即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非婚同居关系解除后,父母仍然负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仍然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五、我国对非婚同居的法律探索和完善

纵观世界各国采用的非婚同居法律规制的模式,大约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是登记模式,即当事人须履行登记手续,以行政确认的方式确认同居关系;第二种是协议模式,即同居双方以签订协议的方式确定同居關系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