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身份证中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化解之策探析
2019-09-10梁美娟李乐岚
梁美娟 李乐岚
摘要:电子身份证中储存有丰富的个人信息,例如现实生活中我们的居住证、驾照、二代身份证、车辆登记信息、信用卡、征信报告等,网证将分散的个人信息整合于一卡之中,实现了“一卡多用,全国通用”。但不容忽视的是它在给公众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可能会引发一系列问题。正如网络是把双刃剑一般,电子身份证也犹如硬币的正反面具有双面性,它的普及和使用必须有一定的法律作为保障,反过来也应当受制于相关法律。我国关于网络信息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政策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因此,对于电子身份证中涉及的如何降低信息泄露、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净化网络环境等问题都是值得我们深思和解决的。
关键词:电子身份证;信息保护问题;信息保护对策
一、电子身份证及其个人信息保护
电子身份证,顾名思义就是电子公民个人身份证明,它包含的个人信息有:个人身份证明资料、信用卡,储蓄卡证明资料、个人档案工作经历资料、个人征信报告体系、缴纳税务税款材料、五险一金报告、个人房屋租赁等。同时对这些信息进行再收集再整合,配合网络里电子信息技术实现政府相关部门的便民服务措施、加强与民众之间的沟通。其法律效力、适用范围与传统身份证无异,与传统身份证不同的就是更加安全,更加方便,不带证件就能实现交通出行、住酒店等等生活方式的转变。
电子身份证在携带方便、节约成本等方面的优点是我们所期待的,但是仅仅依靠相关科学研究技术的发展进步并不能完全实现它的优点,从而导致电子身份证的有效价值可能得不到最大程度的发挥。电子身份证在集合大量信息资源的同时也体现出它的缺点,在存储和阅读诸多信息时,它所使用的信息技术系统本身对个人信息的保密性是否产生削弱效应值得我们思考。因为当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能得到相对安全可靠的技术支持时,信息被第三方窃取和不正当利用的风险可能性也便极大增强。
二、电子身份证中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问题
网络运营者在对个人信息的搜集使用过程中不遵循合法程序,威胁到用户信息安全,使用信息的方式和范围未经被收集者同意,肆意散布其个人信息和隐私,使用户对于电子身份证的使用信赖感降低。
网络环境面临严峻形势,相关运营者对不良信息的甄别和删除力度不足,不利于建设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网络运营商过分强调经济利益至上,忽视社会利益,进而引发一系列社会信息安全问题。
存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不完善、管理有盲区的问题,有关部门漠视群众利益,遇事推脱,致使维权渠道不畅通,电子身份证使用者合法权利缺乏保障。
对网络运营者违反规定的行为处罚力度偏弱、手段偏软、威慑力不足,未形成网络安全监管“利剑”,监管工作中检查落实和精细化管理不到位,“重形式、轻实绩”现象普遍存在。
三、加强电子身份证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对策
网络营运者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循程序合法、目的正当、确有必要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进行信息收集,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以非法手段收集或向他人提供网络上收集的个人信息。网络营运者应该维护网络安全,涉及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予以保密,严格限制利用网络途径侵害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从重打击利用网络收集信息进行的犯罪。
要求网络营运者履行对维护网络安全,营造良好网络环境的义务。通过内部规章制度,根据其经营的行业特色及需求建立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严于律己,积极监督同行,对可能导致用户信息泄露、损毁、丢失的危险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网络用户,出具解决方案,将对网络用户的威胁降到最低。
规定网络用户的权利范围及维权方式。网络用户对于侵犯其个人隐私的网络营运者,有权要求其删除违法收集的信息。如非必需信息,网络用户可拒绝提供。对于已经提供的信息,有权监督网络运营者按照要求收集,使用,处理,保存该信息。一经发现网络运营者存在任何违法行为,且可向国家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明确网络营运者违反相关规定将会受到的处罚,如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以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网络用户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取消相应营运资格,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接受刑罚。
四、结语
对于电子身份证使用过程中的信息安全问题应当给予重视,完善防护措施,将信息安全的责任落实到位,使电子身份证所包含的信息真正实现安全使用。因此,从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出发,对于电子身份证所存在的信息安全问题可以进行有效的规避,从而使得电子身份证的价值效用得到有效发挥。
我国制定并且颁布涉及网络信息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保障网络空间的安全,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促进经济社会的信息化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同时对于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以及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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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长征.完善信息安全体系建设迎接《网络安全法》实施[J].金融电子化,2017(4):48-49.
作者简介:
梁美娟,李乐岚,南通大学,江苏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