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恶性事件发生,学校如何进行心理干预?
2019-09-10宋娜
宋娜
前不久,北京市宣师一附小校内发生一起男子伤害学生事件,共有20个学生受伤。这样的恶性事件令众多网友揪心,也让学校的学生,教师与家长的心理遭受了一定的冲击。类似事情发生后,如何对学生、教师与家长做好心理干预,学校应该如何开展学生与教职员工的心理建设,在学校治理与发展中,如何做好心理健康体系建设,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去深思与探讨。
类似恶性事件发生后的校园心理援助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结合我们团队以往工作经验以及国内外研究进展,我们对类似恶性事件发生之后,学校心理援助的组织与实施的工作思路、定位与工作目标、技术与人才培养等进行了总结,以期对中小学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思路与借鉴。
校园恶性事件中需要界定的几个心理术语
宣师一附小校内发生的恶性事件,是属于突如其来的事件,即属于严重突发事件。该事件可能导致遭遇该事件的同学与教师产生无法抵御的感觉,导致心理与行为失控。以往有研究报告显示,类似的人为导致的严重恶性事件对人们心理的冲击要大于无法控制的自然灾难导致的心理冲击。因为人们往往认为类似人为导致的事件是不应该发生的。而个体在遭遇类似严重突发事件后,容易产生心理危机或者急性应激障碍。
心理危机是指由于突然遭受严重灾难、重大生活事件或精神压力,出现了用现有的生活条件和经验难以克服的困难,使当事人陷于痛苦、不安的状态,常伴有绝望、麻木不仁、焦虑,以及植物神经症状和行为障碍。个体在这种情境中会不知所措,无所适从,失控、失能。急性应激障碍指个体暴露于某创伤事件后的2天到4周内所表现出的应激症状。
也就是说,宣师一附小事件中遭遇伤害的学生们,在一个月之内都有可能表现出相关的应激症状,这需要引起家长与老师们的注意。Milgram(1998)系统整理了类似恶性事件后人们可能有的四种不同程度的心理反应与问题,他认为有 4 种与应激有关的障碍,即调适障碍、急性应激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和极度应激障碍。
校园危机心理干预工作要遵循两个原则
学校针对类似恶性事件,需要及时有效地开展系统的心理干预工作。校园危机心理干预工作要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危机心理干预的阶段特征原则和危机心理干预的个体差异原则。
首先,学校开展心理危机干预需要遵循危机心理干预的阶段特征原则。每个遭遇这些严重恶性事件的个体,从经历这件事情,到逐步缓解至调整好,或者逐步恶化导致更严重的心理与行为问题,都是分阶段发生发展的。学校开展心理危机干预,需要了解危机事件对人们的心理冲击与影响的不同阶段的特征。通常学生或者教师遭遇类似恶性事件,会经过以下几个阶段的变化与发展。第一阶段——急性应对期, 部分经历恶性事件的人常表现出心理混乱或充满恐惧, 也有人表现出较好的承受力,总的来说这个阶段遭遇恶性事件的人会出现强烈的心理与行为反应。 第二阶段——适应早期 , 部分危机幸存者会拒绝外界的帮助,否认该类恶性事件的发生, 这是一个比较危险的应对反应。此外, 大多数人会对现实表现得很冷淡, 因为这样有助于他们与无法控制的环境作斗争。第三阶段——适应中期,危机当事人意识到“与死神擦肩而过”时, 他们开始出现反复回忆或体验危机事件的经历,个体脑海里会反复出现恶性事件的画面,也会反复跟身边人提到当时的事件细节与自己的感受。第四阶段——適应后期, 危机事件发生后的 1~3 个月, 当事人拒绝社交,不愿意去学校,抱怨增多,缺乏幽默感和不安全感, 常伴有失眠、头痛、恶心、胸痛和疲乏等躯体症状。第五阶段——消退或症状发展期, 当事人或是解决了创伤后的症状, 或是症状加重, 进一步发展为焦虑、抑郁、酒精或物质依赖等相关障碍, 还可出现继发症状, 如强迫、惊恐发作、梦魇或失眠等。
其次,学校开展心理危机干预需要遵循危机心理干预的个体差异原则。在遭遇严重危机事件时,每一个个体出现心理风险或者相关应激症状的概率与严重程度是不一样的。我们首先应该关注那些直接经历了事件的个体,其次是目睹了该事件的孩子与老师,以及经历了该事件的家长与教师;再次是该事件发生的同一学校的各类人群。按事件关联度形成一个轻重缓急的心理干预环。在这个工作过程中,我们还要非常重视那些有较多易感风险因素的个体以及他们身边的相关人群,这些个体在遭遇严重生活事件后,会触发已有的易感风险因素,形成恶性循环,让类似事件陷入难以解决的怪圈。所以如果个体有很多易感风险因素的话,需要在风险级别以及优先干预级别方面进行调整。
危机心理干预的具体方法
学校在对遭遇严重恶性事件的学生、教师与家长进行心理干预时,要结合危机发生的具体阶段进行有效评估与及时干预。严重恶性事件发生后的24~48小时,是理想的干预时间。而在具体干预技术上,有几个通用心理技术是学校可以直接使用的。第一,无论是家长、教师还是其他工作人员,要对遭遇恶性事件的个体积极关注、耐心倾听。首先要认真观察与积极关注遭遇恶性事件的个体。看遭遇恶性事件的个体是否表现出应激综合反应,是否有明显的哭闹、情绪波动以及行为异常等。如果对方情绪不稳定,需家人或者工作人员的陪伴。其次是耐心倾听,如果当事人想要谈谈,我们只要倾听就可以了。但如果对方表现出极度哭闹或者恐慌的应激状态,无论是家长还是心理工作人员要保持自身心理稳定,声音柔和平静,这个过程尤其要提醒家长和参与心理援助的老师们,自身即使很慌张或者愤怒,在遭遇类似恶性事件的孩子面前,自身要保持足够的平静与耐心,让孩子慢慢恢复常规的生活状态,理解这件事情是一个偶然事件,自己已经处于一个安全的现实生活中,也就是说让孩子尽快感受到这个灾难与意外已经结束了,而且不会继续存在。如果孩子被吓懵了,我们可以跟孩子有一些肢体接触,可以握握他的手,鼓励他们慢节奏深呼吸,或让孩子自己活动一下手脚,感受现实的存在。第二,就需要孩子最亲近的人给孩子有效陪伴。经过类似的突发事件,孩子会缺乏安全感,心理与行为能力也会暂时退到比较幼稚的状态。例如,不愿意自己一个人睡,过分依赖爸妈,不愿意去学校,经常哭闹等等。孩子平时跟谁最亲近,此时应该让亲近的人进行有效陪伴。家长在与外界谈及类似事情,以及展示事件图片时应该尽量回避孩子,以免产生二次衍生伤害。
学校心理老师或者专业心理工作人员在针对类似校园心理危机进行干预时可按下述 6 个步骤进行。第一,明确问题类型。通过倾听与观察,确定心理危机问题的性质与严重程度。第二,保证个体的身心安全体验。把遭遇严重危机事件的个体的安全感缺乏作为一项重要的干预目标来专门进行有效干预,让个体对自己和他人可能存在生理和心理伤害的担忧降到最低。第三,帮助构建受害者的社会支持系统,我们发现很多二次衍生心理伤害的个体都是缺乏社会支持系统的,所以干预工作要联合学校、家庭,帮助受害者重新构建安全、积极的社会支持系统,让受害者理解大家都特别爱他,都在支持他勇敢地面对这一切,并且一起帮助他,并强调与受害者进行沟通与交流,积极、无条件地接纳受害者。第四,如果孩子年龄太小,不太能理解类似危机的来龙去脉,干预者不需尝试用讲道理以及改变认知的方式来改善与干预,可以用更多小朋友能接受的方式来进行干预,例如艺术绘画疗法、人际支持疗法等,并帮助受害者了解更多问题解决的方式和途径,充分利用环境资源,采用各种积极应对方式,使用建设性的思维方式,最终确定能处理其境遇的适当选择。第五,与家长、班主任一起制定计划。在制定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到受害者的自控能力和自主性,与受害者共同制定行动计划以克服其情绪失衡状态。第六,重视中长期心理健康状况的反馈,做好长期心理建设工作。需从受害者那里得到诚实、直接的承诺,以便受害者能够坚持实施为其制定的危机干预方案,并做好评估与监测工作,建立好三级干预体系。
不久前,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对于探索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在学校治理过程中,我们不仅要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同时也要关注教职员工的心理健康。学校要重视教职员工“心理体检”,关爱关心教职员工心理福利、建设心理疏导三级体系,构建校园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做好风险预警、健康宣教三级干预体系以及快速响应的心理健康体系建设工作。
(作者系海南医学院临床学院心理系讲师)
责任编辑:周彩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