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乡协调
2019-09-10邓武功张晓巍陆柳宋梁
邓武功 张晓巍 陆柳 宋梁
摘要:风景名胜区作为资源保护区域对美丽乡村建设有着自身特别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当前景乡矛盾逐渐突显,本文以景乡协调为目标,提出了风景名胜区美丽乡村规划建设的4条主要路径——从资源价值角度坚定保护大局,加强乡村建设管控与人口调控;从民生角度结合资源利用,促进乡村产业经济发展;从人文角度控制好乡村景观,提升风景名胜区吸引力;从管理角度加强规划政策研究,促进规划建设实施落地。最终使得建设美丽乡村与保护风景名胜资源能够达到相辅相成,实现景乡协调。?
关键词:乡村规划;景乡协调;风景名胜区;美丽乡村;资源保护
doi:10.3969/j.issn.1009-1483.2019.05.003?中图分类号:TU982.29
文章编号:1009-1483(2019)05-0013-05?文献标识码:A
Harmony between Scenic Area and Countryside: Research on the Path of Beautiful Countryside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in Scenic Area
DENG Wugong, ZHANG Xiaowei, LU Liu, SONG Liang
[Abstract] Scenic areas, as resource protection areas, have their own special requirements for beautiful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society, the contradictions between scenic area and countryside have gradually become prominent. Aiming at the harmony between scenic area and countryside,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four main paths for the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of beautiful countryside in scenic area. We should firmly protect the overall situation of resourc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esource value, strengthen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 and population control; combine resources utiliz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eople’s livelihood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ountryside economy; control countryside landscap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umanities to enhance the attractiveness of scenic area; strengthen planning policy research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anagement to promote the implementation of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Finally, the construction of beautiful countryside and the protection of scenic resources can complement each other, so that we can achieve the goal of harmony between scenic area and countryside.
[Keywords] rural planning; harmony between scenic area and countryside; scenic area; beautiful countryside; protection of scenic resource
美麗乡村是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乡村振兴战略指导下,美丽乡村建设在各地方兴未艾,也有很多建设模式,如2014年农业部发布的中国美丽乡村十大创建模式[1]。在风景名胜区内,因其特殊的资源保护需要,美丽乡村建设除一般性要求外,还需要研究风景名胜区的个性要求,处理好乡村与风景名胜区之间的矛盾关系,使得乡村与风景名胜区能够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1风景名胜区内乡村人口概况
乡村多、居民多是我国风景名胜区的突出特点,这里既有传统的城镇街区、也有现代的新建城区,既有优美的自然古村落、也有一般的乡村社区。2009年187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共有人口约1094万,其中乡村人口占48%①。将1991年52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人口数据[2]与2009年的统计数据进行对比,可以看到:相比同期全国人口16.7%的增长,风景名胜区的人口数量增长不大,但实际上与部分人口密集乡镇调出风景名胜区范围有一定关系;52处风景名胜区的人口总量仍然很大,人口密度仍然比全国平均人口密度高出很多(见表1)。
人口问题是景乡矛盾产生的根源。一方面,由于人口在空间分布上没有大的变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集聚必然对建设与发展有着强烈诉求,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压力因而大幅增加[3] ;另一方面,风景名胜区是对乡村建设和发展具有特别要求甚至是抑制性要求的资源保护区域,因而近年来景乡矛盾逐渐突显。
2景乡矛盾分析
目前,风景名胜区内众多的乡村人口和发展建设主要带来以下5个方面的矛盾冲突。
2.1?乡村与风景争地
在多数风景名胜区内我们观察到的是乡村建设用地不断扩大、与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冲突加剧的过程,对风景名胜资源价值、用地空间及游览空间损害较大,威胁到风景名胜区存在与否的根本。这在城市型风景名胜区内体现尤为明显,以崂山风景名胜区为例,1973年的建设仍是零散的村庄,至2001年为止建设量增加还很有限,到现今占崂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27%的127.23km2三级保护区大部分变成了城乡建设用地,增长十几倍。
2.2?居民建设难以管控
建设量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居民建设难以管控,尤其是在当前旅游快速发展的时期,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吸引力极强,居民为参与旅游发展,无序建设现象比较多见,既不利于资源保护也不利于乡村长远发展。据2014年不完全统计,峨眉山风景名胜区人均建设占地面积达到了176.3m2/人,远远超过了风景名胜区外的村庄;根据山区用水承载力分析,建设用地已经超载约100hm2,已无法满足居民村庄的后续发展诉求[4]。
2.3?环境污染
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人口与建设量大。有的风景名胜区在游客必游区域,就近配套建设了较多宾馆饭店,存在宾馆饭店生活污水任意排放、垃圾随意堆放的情况;二是受区域大环境的影响。如河北白洋淀风景名胜区,水质多为IV类、V类和劣V类,这其中主要原因是外来的排污,当然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污染也是重要因素。环境污染将会逐渐消解风景名胜区的景观魅力和旅游发展潜力,也将对乡村参与旅游发展带来反噬作用。
2.4?传统乡村景观特色缺失
風景名胜区以“自然与文化交融”的文化景观为特色,乡村作为其中的人工建设,其景观风貌须服从于自然景观环境,而不是突兀于自然之中;其传统乡村景观特色则是对风景名胜区的增色添彩。但目前大部分的村庄传统风貌在快速发展中早已消失,展现的多是一片现代工业建筑面貌,有的还向城市建筑高度看齐,与自然景观环境格格不入。
2.5?乡村经济发展受限
由于资源保护的总体要求,乡村经济发展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例如在崂山风景名胜区北宅街道,农民人均收入不到崂山风景名胜区外中韩街道的一半;在白洋淀风景名胜区内几个典型村庄,2016年人均年收入是4700元,只占河北省农村平均收入水平的42.7%。一边因资源保护需要乡村奉献很大,一边却是乡村发展缓慢、人民生活水平低,这对风景名胜区内的乡村来说是不公平的,乡村经济发展是不可回避的问题。
3景乡协调的理念与内涵
景乡矛盾冲突催生了景乡协调的需求,做好景乡协调则首先要厘清景乡关系。风景名胜区是千百年来中国文化作用于自然环境而留传至今的自然文化遗产资源,需要我们永续传承给子孙后代;乡村也是中国人民辛勤耕耘的历史积淀,其原住民享有发展的基本权利;两者在历史上和谐发展,在快速发展的当代存在一些内在的矛盾冲突,但处理好了则能互为补充、交相辉映。风景名胜区的总体目标在于保护资源,但不排斥资源利用,因此要处理好资源保护与乡村发展的关系,必须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为指导,既要满足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保护、文化传承、人口调控、建设管控、景观控制等特别要求,又要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旅游吸引力强的优势,引导乡村建设、产业经济发展、设施提升和人居环境美化,并辅以相应规划政策,从而实现景乡协调的目标。
4促进景乡协调的美丽乡村规划建设路径
4.1?坚守保护大局,统筹调控乡村布局
设立风景名胜区是为了保护国家最具特点、最有价值和最具代表性的自然和文化景观,是体现社会公益性的保护区域。处理好前述矛盾从而建设美丽乡村,对于风景名胜区这类特殊资源地区,首先还是要强调保护资源的大局观。不能把风景名胜区当作一般的城乡建设地区,更不是待开发地区。因此风景名胜区内乡村规划建设不能偏离资源保护这一主线,但其又不同于严格的自然保护区,可以通过旅游发展的带动促进乡村发展。
在规划实践中,业内积累了一些有效促进景乡协调的乡村建设管控与人口调控的规划方法。一是按照景乡共荣、统筹协调的原则,将风景名胜区乡村和人口引导、疏解至区外的城镇,在区外城镇规划中预留乡村安置与发展用地。二是建设风景名胜区内的乡村体系,按照疏解型、控制型和发展型[5]分类指导村庄规划建设,该搬的搬,该发展的发展。三是调控乡村人口总量与分布,例如在白洋淀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大胆提出以国家公园为建设目标,将淀内人口大幅缩减;在崂山风景名胜区北宅片区的乡村规划中,为保护饮用水源地,将河岸两侧200m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村庄一部分安置在200m范围外,一部分安置到风景名胜区其他区域的三级保护区内[6]。
4.2?控制乡村景观,提升风景名胜区吸引力
在风景名胜区内,对乡村景观的引导和管控背后所隐含的其实是一种人文精神和生活情怀,而且好的乡村景观风貌能够提升风景名胜区的景观形象,增强旅游吸引力。我们所熟悉的西湖风景名胜区,十余年来开展了大量的乡村景观整治工作,整治前后的风貌大不一样,这让我们看到一种传统乡村生活景象的回归,它是有乡村生活气息和精神气质的,它与城市生活完全不同,乡村景观的改善也让西湖的乡村成为了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因此景观控制对于风景名胜区的乡村来说非常重要,其控制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控制总体格局。包括山水格局、街道格局、建筑布局等,形成与自然山水环境相融合,具有自身场地特征、建筑空间特征的总体景观,这是乡村景观控制的前提。
(2)保护传承乡村文化。乡村文化是形成良好乡村景观风貌的重要历史要素和精神内核,保护乡村历史建筑,传承乡村习俗节庆,展示乡村历史人物与故事,对提高乡村景观风貌的特色和辨识度具有重要意义,这是乡村景观控制的核心。
(3)控制建筑形式。这是乡村景观控制的基础,对自然风景环境的欣赏一般来说是一种整体性欣赏,建筑不宜过于突出,因此选择中国传统建筑形式是可行的。当然现代建筑也无需排斥,根据笔者的经验,坡屋顶的观赏和协调性优于平屋顶,坡屋顶率最好达到60%以上;建议使用当地土、木、石、砖等材料或相似材质。
(4)控制建筑高度。在自然风景环境中,不同的建筑高度,其观赏、审美效果完全不同甚至相反,控制建筑高度是乡村景观控制的主要抓手。以建筑融于自然风景环境为标准,建筑的高度一般不宜超过乔木高度,这就要求建筑一般在3层以下,这也是为什么传统的1~2层建筑在自然风景环境中显得比较协调的原因。
(5)增加绿色空间。在乡村建设中增加绿色空间能够大大消减人工建设的整体视觉冲击,也为居民提供优良的生活环境,是乡村景观控制的亮点。增加方式可以是留置绿化用地,也可以是在公共空间或庭院种植冠幅较大的高大乔木,还可以采用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或在庭院种植瓜果蔬菜等方式。
4.3?结合资源利用,发展乡村产业经济
风景名胜区的保护需要原住民的积极参与和配合,要达到此目的,则必须让原住民分享到保护带来的利益或旅游发展的红利,提高生活水平的同时形成保护的自我认同。因此,对于留在风景名胜区内的乡村,首要考虑的是民生问题,要积极促进乡村产业经济发展,解决居民就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这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要求,也是实现脱贫致富、提高乡村人民生活水平的现实需要。
但风景名胜区乡村产业发展经济的方向和方式是要受到一定制约的,不能发展污染、破坏环境的工矿企业和农业,只能在不破坏风景和生态资源的区域重点发展,在发展的同时要配套好基础工程设施,消除环境污染。其適宜的发展方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发展生态农业。发挥风景名胜区环境优良、生态安全的优势,种植适宜当地的特色农业产品,并形成一定规模,供应城镇居民,满足其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2)参与风景旅游。参与的方式有多种,一是发展特色观光农业,如果品、茶叶种植等,开展果品采摘、采茶、农事休闲、农事体验等旅游活动;二是利用田园景观风貌,发展民宿接待,体验农家生活;三是拓展文化旅游,开展节庆、集市、庙会等地方特色民俗文化活动;四是参与商业服务获取收益,如2014年峨眉山风景名胜区黄湾乡2.2万余人中,约有54.1%的人口直接参与到旅游商业服务中,起到了很好的旅游带动作用。
(3)建设旅游服务基地。利用乡镇、村庄较好的建设条件和区位,提供住宿、餐饮、文化、休闲、旅游咨询、交通等多样服务。例如在崂山王哥庄街道(镇)规划中,利用其背山面海、高价值的道教宫观和沙滩资源、用地充足等优良条件,分别布置了4个发展板块[7]:中心城区用于生活和旅游服务,海滨用于度假休闲,村庄发展乡村旅游,北部平原地带发展高端产业,着力将其打造成一座著名的海滨旅游度假城镇,并延续青岛“红瓦蓝天、碧海绿树”的景观特色。
(4)发展特色工业。有工业基础的乡镇,鼓励发展清洁工业、工艺品加工业等;也可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条件和农业种植条件,开发鱼类、茶叶、食用菌类、中草药材、矿泉水等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工业;有条件的乡镇还可利用风景环境的自然优势,引进科研机构与企业总部,发展高端产业。
(5)参与保护管理。这是解决居民就业并受益的最直接的方式,也是激发居民自觉保护的有效方式。目前这种方式实行较为成功的是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较多居民参与保护管理,据2015年资料显示,在九寨沟管理局近500名正式聘用人员中约70%来自九寨沟社区,近400名临时工作人员中约90%来自九寨沟社区。
4.4?研究规划政策,促进规划建设落地
美丽乡村规划建设要实实在在落地,才能解决乡村农民面临的实际问题和需求。在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的今天,乡村农民的最大诉求就是要脱贫致富、保障权益,跟上时代发展。对乡村农民的利益保障和协调机制不够,将导致农民利益受损,削弱风景名胜区的有效保护能力,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在峨眉山大峨村村庄改善规划中,我们重点从规划落地角度进行了探索。大峨村共846人,分散在9个村民小组,山下村组旅游发展较好,但污染多、违法建设多;山上村组所处自然环境敏感、用水不足,少有机会参与旅游,而且老人就医、儿童就学问题难以解决。这些村组需求不同,需要区别对待,规划将9个村组分为4类:搬迁改造型、转型升级型、风貌整治型、集中安置型,分别给予不同的规划政策。对于搬迁改造型村庄,建议按照成都土地整理模式,山上拆、山下或山外建,拆掉的地方复垦,扣除新建用地指标后,剩余的指标用来拍卖筹集资金发展村组集体经济。再如转型升级型村组的传统老房子比较多,村庄格局和风貌保持比较完整,居民生活困难有搬迁意愿,规划将人口搬迁到风景名胜区外,同时这类村组林地和农地资源比较多,适合将留下来的民居改造为生态农庄,发展集体经济,开展农业旅游,收益由村组居民共享。这不仅是在做空间规划,实际上也是在探寻能够实现规划落地的规划政策路径,非常值得研究。
5 结语
风景名胜区美丽乡村建设相对一般地区来说更加多元、更加复杂,在景乡矛盾逐渐突显的今天,需要我们加强景乡矛盾协调方法的研究。随着今后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建立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更加需要我们秉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从更多视角研究景乡协调措施,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建设美丽乡村,逐步实现景乡协调的目标。
注:
①数据来自2009年住建部组织的全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居民人口调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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