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分析
2019-09-10邸凌月
邸凌月
摘 要:随着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多样性发展,股权质押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更加快捷便利高效的融资渠道。近年来,股权质押已成为上市公司进行筹集资金的重要方式。股权质押是以公司股权作为标的物的一种权利质押,可以质押的股权包括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本文仅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问题。
关键词:股权质押 上市公司 风险
一、股权质押的概念
股权质押是指把股权质押给第三方,它是一种无形的质押,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第三方向第四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作为担保方把股权作为一种担保质押给第三方;另一种是公司股东与第三方之间形成的债券关系,第三方要求公司股东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把持有的公司股权质押给第三方。股权质押是上市公司从证券公司、银行和信托公司等机构进行贷款融资的重要方式,它在A股市场中已经相当普遍,它可以将股东的静态股权变为流动的现金流,可以有效化解出质人的融资问题,具有操作简单、融资效率高、成本低、质押资金用途广的优点,受到我国绝大部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青睐。
股权质押这种融资方式也为上市公司的融资提供了更多的便利:一是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大额资金渠道。由于股权是一种无形的权益资产,所以它不需要像其他固定资产那样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同时它的手续操作起来更加便捷容易。二是有效规避股份转让限制,股权质押既可使股东通过不出售股票的方式融入资金,也可以使他们的持股权比例不变。三是拓宽了上市公司融资的渠道。在大股东资产较少、规模不大、抗风险能力不强或存在其他不能满足银行信贷政策的情况下,股权作为抵押标的更容易被银行等借款方接受,以满足公司对于资金的需要。
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
(一)加剧市场流动性与波动性风险
A股质押总比例与沪深300指数具有一定的正相关关系,当沪深300指数下跌时,A股质押总比例也呈下降趋势,当沪深300指数逐渐攀升时,A股质押总比例也会随之上升。由于股权质押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所以为了保护质押权人的权益,股份质被押时的市场价值一般会比融资金额高。股票的市值决定了质押的金额大小,虽然股权质押本身对股票的价格没有直接影响,但是股价下跌会触及股权质押的警戒线甚至是平仓线,一旦因此出现了强制平仓,这些股票将在二级市场中被大量抛售,股价将会进一步持续下跌。与此同时,多家质押股票被强制平仓就会继续刺激股票的价格,导致整个市场的恐慌。根据当前A股市场的相关制度,当被质押标的股价下跌,导致股份市场价值与融资金额比例降低,触碰预警线的时候,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追加质押物;触及平仓线时,质权人需要出质人追加质押物或赎回质押股权,如果这时出质人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质权人则有权抛售手中股份套现,出现“股价下跌-平仓-股价继续下跌”的恶性循环,从而对市场造成更大的波动性压力。
(二)丧失上市公司控股权和增加违法违规风险
1、造成上市公司控股权转移的风险。从上文股权质押现状分析中可以看出,现阶段主要质押方为金融机构,而其中63.65%为证券公司,16.36%为银行所有,8.36%为信托公司所有。由此可见,在公司治理层面,现阶段大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的相对的质权人是金融机构,一旦大股东的股权高比例质押被强制平仓,就有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转移,更严重者则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频繁变更,使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较大的波动性,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从而导致上市公司的动荡。甚至是当很多股权被质押给银行或者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后,他们会再次转手股票,从而导致这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不断变更,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了很多的波动风险。
2、增加上市公司违法违规风险。根据上文中股权质押状态现状分析可以看出,市场中有80%左右的上市公司股权未达预警线,5.57%的股权已达预警线未达平仓,有13.51%的上市公司被质押股权已达平仓,可见现阶段,部分被质押股权仍具有较大的风险。股权质押的融资金额、预警线、平仓线与上市公司股价都息息相关,在股价跌幅过大情况下,为避免质押股份被强制平仓,一些大股东和上市公司都会通过选择性信息披露、与市场机构联手等方式,违规操纵股价,以此增加了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的风险。
(三)增加大股东的道德风险
在上市公司中,往往都是公司的大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应健中(2018)提出他们可能会利用职务之便和现有法律法规的漏洞及灰色地带,利用不正当不公正的关联交易,从上市公司中进行圈钱,从而掏空上市公司的资金,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影响,进而影响质权人债权的实现。故股权质押这种融资方式,使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会具有一定的道德风险。
三、风险防范对策及有效应对机制
(一)政府应完善法律法规及提供资金与政策支持
对于政府而言,首要任务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从根本上约束股权质押行为,加强对股权质押风险的防范。
首先,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规定质押业务的额度和限制股票质押率,加大对融资门槛、融资用途等的监管力度,胡思奇(2013)说对于质押率过高的股票,应该加大监控力度,合理规避股权质押所产生的相应的风险。
其次,应该完善信息披露政策,强化监管部门的的监管职能,并且加大上市公司和大股东们的信息披露义务,在他们认识到股权质押风险的前提下,要求其在股权质押达到一定比例时充分公开其相关质押信息,一方面可以使相关人及时了解股权动态,保证其他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小股东们的利益,另一方面可以防止出质人重复质押,并且也保护了质权人和第三人的相关利益。对于不及时公开披露和披露不充分的上市公司及大股东,应给予适当的惩罚措施。
最后,政府可以為面临平仓风险的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此前有相关媒体报道,由于资本市场近几年来的波动加剧,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业务与债务违约变得更加的频繁,深圳市政府近期已安排数百亿的专项资金,给在深圳当地注册的部分A股上市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为他们化解平仓风险。同时,除了深圳以外,还有山东、福建、四川、河南等省市政府,都安排了专项资金加速入场接手部分民营上市公司股权,为他们提供流动性的支持。赵洋(2018)指出在国资入股后,一些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压力已经得到充分缓解,政府通过专项资金为他们解决了因股权质押问题产生的燃眉之急。
(二)上市公司应加强内部风险控制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应该加强公司的內部治理和风险控制,避免大股东进行高比例的股权质押。巴曙松和尹煜(2018)指出虽然一些券商股票质押人士认为目前股权质押的风险确实很大,但是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后,即使股票跌破了平仓线,一般也不会被强制平仓,而是与质权人进行谈判,通过采取追加保证金、质押物,或者提前回购部分股票收益权的措施化解质押风险,但是上市公司也要做好应急预案以防止被强制平仓后而导致的公司实际控制权被转移的风险。同时,公司应该及时充分公开相关股权质押信息,当公司大股东进行大比例股权质押时对社会进行公布,维护相关人员的利益。
(三)金融机构需提高业务办理门槛适当放宽时限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目前的股权质押风险可以暴露出进行股权质押的相关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机制简单且粗放,所以为了防范当前股权质押风险的危机继续扩大,办理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应该提高办理股权质押的门槛,并且一旦被质押的股票在短时间内大幅度的贬值时触及警戒线甚至是平仓线时,林建伟和刘芳(2006)提出金融机构可以要求质押人提前还款或者卖出股票,如果在这个时候质押人没有办法提前还款或者也不愿意卖出股票时,金融机构应该要求质押人补充质押比例。在具体处理时,一家银行总经理说:“对于流动性紧张的公司,会适当放宽时限,具体要看融资人本身的业务进展和经营水平,一个个地去谈处置方案,包括找接盘方、出台稳定股价措施等,最极端的做法是冻结股票。
(四)投资者应理性回避质押率过高的个股
对于投资者来说,应该谨慎回避质押率过高,股价过高的个股。虽然目前市场整体的股权质押被平仓的风险不大,但一些高位质押的个股在股价连续大跌后依然面临平仓风险,对于这些个股,投资者应该加大警惕,尽量回避。比如乐视网(300104)的案例,可以警示投资者们一旦遇到股价逼近警戒线甚至是平仓线的公司,应该尽量控制投资此类股票的风险,避免造成巨大的不必要的损失。
参考文献:
[1]巴曙松,尹 煜. 明确风控重点 防范股权质押隐忧蔓延 [N].中国证券报,2018.10(31),A04.
[2]陈晓芳 王志毅.股权质押质押人的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 [N].武汉理工大学,2015(7).
[3]方净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进展与风险 [J].金融市场研究,2018(2),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