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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研究

2019-09-10陈步伟刘东锋

关键词:新时代研究

陈步伟 刘东锋

[摘要]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标志,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成为学界关注的重点内容。诸多学者围绕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重要依据、科学内涵、重要意义与现实要求展开深入的研究,系统回答了“主要矛盾为什么转化”、“主要矛盾发生了怎样转化”以及“主要矛盾转化意味着什么”等理论问题,并诞生了诸多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在宣传、阐释以及指导当前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要进一步深化相关问题的研究,关键在于要注意“认识流变”与“事实演进”的差别、注意“概念解读”与“理论阐发”之间的关系、注意“国内视阈”与“全球视野”之间的联系、注意“核心问题研究”与“衍生问题探讨”的关系。

[关键词]新时代;我国主要矛盾转化;研究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志码]A

自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的重要论断之后,诸多学者就围绕主要矛盾转化的重要依据、科学内涵、重要意义与现实要求展开深入的研究,系统回答了“主要矛盾为什么转化”、“主要矛盾发生了怎样转化”以及“主要矛盾转化意味着什么”等理论问题,并诞生了诸多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研究成果。系统梳理这些研究成果,对于深化基本国情的认知、明晰历史使命、探索化解矛盾的现实路径以及把握新时代的发展脉络与实践逻辑,具有重要意义。

一、追根溯源: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依据

“主要矛盾为什么转化”,是诸多学者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在转化依据问题上,学界有着基本共识:作为新时代的客观现实与重要标志,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过长时期的实践推动的结果,有着深刻理论依据、历史依据与现实依据。

(一)关于理论依据

从人类文明进程看,任何具有历史变革意义的社会结构与形态的变迁,都能由象征时代精华的理论证明其内在合理性。正如马克思所说,“光是思想竭力体现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那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标志,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如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框架内得到合理阐释呢?从现有研究成果看,诸多学者主要运用以下几个原理阐释主要矛盾转化的正当性。其一,马克思主义矛盾学说。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是充满矛盾的有机体。在诸多矛盾中,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始终贯穿于从原始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等人类历史演进的各个历史时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基本矛盾又会外化为不同的主要矛盾,支配着其他各种矛盾,决定着社会的性质和发展趋向。主要矛盾的每一次变化都是对社会发展阶段的重新定位,都会提出新的历史任务。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是主要矛盾,支配着其他各种矛盾。其二,马克思主义质量互变原理。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历程,是在内部矛盾的作用下进行的。而且从量变到质变,是以量变达到一定的“度”为前提。当生产力的发展达到一定的“量”以引起质变时,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必然发生转化。从这个意义上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是量变框架内的部分质变。其三,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思想。从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看,人类社会存在着种种矛盾,但概括起来起决定作用的是人的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物质需求是人的第一需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首要前提,只有当人的物质需要满足之后,才会寻求精神文化生活、社会尊重的更高层次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人民的高层次需要、个性化需要等特征逐渐凸显,实现了由生存需要到享受需要再到发展需要的转变,这一转变符合需要变动的历史序列及其规律。

(二)关于历史依据

回顾历史是理解现实的一把钥匙。从历史角度看,新时期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是长期发展与衍化的结果,是建立在新中国成立以来近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近40年的成就的基础之上,建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发展的基础之上。学界主流认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演进及其表述更迭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着我国社会发展进入社会主义社会。面对客观的社会现实,党的八大指出,我国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先进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1958年因受国内外因素的影响,在中国共产党召开的八大二次会议上,作出了错误的判断:“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斗争,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始终是我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规范性表述,是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也成为以后的历届党代会一直沿用的表述。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化。诚然,也有一些学者将视阈扩展至建国以前,并提出独到的见解。有学者认为,从历史上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鸦片战争后至新中国成立前(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第二阶段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先进的社会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第三阶段是改革开放时期(“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第四阶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也有学者认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可以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解放战争时期(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是主要矛盾);第二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到三大改造基本完成(阶级矛盾依然为主导);第三阶段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到改革开放前(阶级矛盾和经济发展矛盾交替占据主导地位);第四阶段是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八大后五年(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第五阶段是十九大之后开启新征程(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三)關于现实依据

现实情境的诸多变化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重要表征与核心依据。现实情境可以分为国内情境与国际情境。在国内情景方面,诸多学者从定性和定量两个层面对问题展开了系统的研究。从定性角度看,学界普遍认为,人民需要的全方位升级是主要矛盾中主体需求的新趋势,社会生产力的显著提高是主要矛盾中客体供给的新现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凸显是主要矛盾中矛盾的主要方面的新难题,这三方面是主要矛盾转化的现实原因。从定量角度看,以第三产业占比、创新建设成果、居民收入等指标为依据,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印证了生产力的发展、人民需要的升级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存在着矛盾。有学者指出,中国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工农业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创新型建设成果丰硕,可以证明中国生产力水平得到极大提升;有学者指出,物质文化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居民收入增速较快、精准扶贫成效显著,可以证明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有学者明确指出,如果从恩格尔指数、第三产业占比、城镇化率、社会中产阶层人数等指标衡量,我国正处于由中等人类发展水平向高等人类发展水平国家转换的临界点。在国际情境方面,有学者明确指出,我国主要矛盾转化的国际背景包括:当前世界处于大变革大调整的时期,国际秩序变革加剧,外部环境复杂多元;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赢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和支持,正在不断走进世界舞台的中心;等等。有学者明确指出,我国的国际地位实现了由跟跑、并跑到领跑的转变,是主要矛盾转化的重要国际背景。也有学者从“世界历史”维度认为,我国主要矛盾的转化与全球化的深人发展内在联系在一起:全球化发展的不平衡与国内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有着强关联性。

(四)关于现实依据

作为客观历史进程,社会发展进步不仅是由“生产力逻辑”决定的,而且人们对社会发展所持有的价值追求和价值规范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即“价值逻辑”。就此,有学者明确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与中国共产党不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承诺是分不开的,而要解决主要矛盾也需要重新调整价值规范。

二、实质探析: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内涵的揭示

“主要矛盾发生怎样转化”,是学界研究的核心内容。如果说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那么社会主要矛盾则是处于支配地位并决定社会性质和发展趋向的重要因素。只有在实践过程中牢牢把握主要矛盾的内涵,才能明确工作的中心和重点,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正如毛泽东所说,“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精准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内涵,对于明晰新时代的工作中心和工作重点,制定符合国情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学界对于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内涵展开了系统研究,诞生了诸多研究成果。

(一)关于新时代我国主要矛盾内涵的整体揭示

有学者明确指出,从整体上看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人民需要同发展质量不高的矛盾、人民对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追求同发展不均衡现状的矛盾、以及社会安全稳定与社会治理水平等之间的矛盾。也有学者认为,从哲学上看,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实质是“需求方”与“生产方”之间的矛盾。

(二)关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人的需要”是马克思主义探讨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考量。按照马克思主义需要理论,人的需要会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升而不断发展,即:在量上不断扩展(从物质需要向精神需要、民主需要等方面扩展),在质上不断提升(主要是由生存需要向发展需要的提升)。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需要层次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马克思主义需要理论。有学者以此为分析框架,明确指出,在新中国成立七十年的艰苦奋斗尤其是改革开放四十年的生动实践中,我国人民的需要(包括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即生存需要不再是主流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已经成为主流需要。有学者进一步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深层内涵包括:生存需要得到更高质量的满足;社会需要得到较高程度的满足,人民生活的更有质量;较为充分的满足了尊重的需要、求知的需要、以及美的需要和人的自我实现需要等精神层面的需要。也有学者以恩格尔系数、文化娱乐消费支出等指标为依据,认为人民需要已经趋于多样化和全面化。

(三)关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

在不平衡发展方面,有学者认为,不平衡发展主要表现为:区域、城乡、结构和分配(群体不平衡)这四个方面的不平衡,而造成不平衡发展的原因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既包括自然地理环境的原因,也有政策体制的原因。具体而言,根据现实情景选择让一部分人和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的战略谋划,一方面使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而另一方面非均衡发展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尤其是一些地方在实践过程中只注重经济建设而忽略其他领域发展的选择,使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凸显。也有学者认为,发展不平衡是指社会各领域在发展程度上存在差距;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社会各阶层发展不平衡;代际发展不平衡。也有学者从具体实证数据出发,指出不平衡发展包括:经济收入、产业结构、社会阶层等领域发展不平衡。有学者从人学视角提出,不平衡发展实质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平衡,人与社会关系的不平衡,人与自我关系的不平衡。

在不充分发展方面,有学者指出,发展不充分主要表现为发展的质量和发展的总量上不充分,各领域的低端供给规模普遍较大,供给与需求存在脱节,而造成发展不充分的原因既包括前期地方实践的弊端难以短时期扭转,也包括后期金融危机的影响产生的双重叠加效应。也有学者指出,不充分发展主要是指发展质量有待提升;社会生产力有待提高;社会创新能力有待加强;社会发展动力和社会共享不够充分等。也有学者指出,不充分发展是指优质教育发展不充分、住房资源普及不充分、医疗建设体量不充分、自主创造力不充分、精神文明发展不充分。有学者从人学视角出发,认为不充分的发展,包括人的主体性发挥不够全面,人的主体性地位尚未真正確立。

诚然,也有学者认为,不能把“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直接理解为落后的生产力以及城乡、区域等不平衡,而应按照十九大原文的理解,把其理解为“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创新能力不够强,实体经济水平有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四)关于矛盾双方的地位

矛盾双方可以按照地位和作用的不同分为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真正决定矛盾性质和发展趋向的是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主要方面。只有明确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科学地制定破解问题的策略。那么,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双方,哪一个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学界普遍认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有学者系统阐释了判定依据:从地位上看,这一方面制约并决定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从解决方式上看,只有抓住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义,才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最佳方式;从对国家地位的决定性上看,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是决定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发展中国家定位的根本因素。也有学者认为,其断定依据包括三点:其一,生产力发展是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根本路径;其二,生产力发展可以释放人民需要并引起新的需要;其三,生产力发展是衡量社会发展的根本尺度。

(五)关于“新矛盾”与“旧矛盾”

“新矛盾”与“旧矛盾”之间的关系问题,不仅关涉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准确认知问题,而且也涉及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承继性问题,是学界关注的重要论题。总体来看,学界普遍认为,“新矛盾”对于“旧矛盾”而言是阶段性转化。从理论上看,主要矛盾的转化有两种不同的情境:一是主要矛盾的根本性转化,即矛盾的两个方面被全面取代,例如封建社会主要矛盾向资本主义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二是主要矛盾的阶段性转化,即矛盾的两个方面没被取代但发生了变化,例如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转化、旧民主主义革命向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化。故而,有学者指出,新时代我国主要矛盾的转化不是根本性转化,而是阶段性转化。这是判断我国初级阶段性质没有变的重要依据。有学者认为,从哲学上看,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实质是量变基础上的质变,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是在内部发生阶段性的量变而非质变。也有学者明确指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贯穿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只是每个历史时期的主要矛盾在具体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相对于“旧矛盾”而言,矛盾的两个方面都是发展程度和表现形式的变化,并没有出现根本性质的改变。更有学者明确指出,新矛盾的出现不能理解为是新矛盾取代了旧矛盾,或者说旧矛盾已经不存在了,而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的矛盾双方出现了阶段性的新特征。有学者梳理了详细新旧矛盾的关系,认为两者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在于都是需要与供给之间的矛盾关系;区别在于矛盾的关系方变了,需要与生产的关系变为需要与发展的关系;需要的外延和内涵变了,是全方位的需要。

(六)关于“变”与“不变”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虽然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我国处于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依然没有变。这就涉及到如何理解“变”与“不变”的关系问题。就此,诸多学者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有学者认为,之所以说谈到两个“没有变”,其核心原因在于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任务还没有完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要求还没有达到。有学者认为,要把握好四个变与不变之间的关系,基本国情的变与不变、基本路线的变与不变、发展中国家地位的变与不变、大时代与同时代的变与不变的关系。

三、价值澄明与路径选择: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现实意义与内在要求

“主要矛盾转化意味着什么”,是诸多学者关心的重要问题。此问题内在包含两个内容:一是主要矛盾转化的现实意义;二是主要矛盾转化的内在要求。诸多学者对两个内容都做出了详尽的解答。

(一)关于现实意义

如何准确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现实意义,是研究新时代主要矛盾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诸多学者从多重维度对其进行系统阐释与研究。

首先,关于新时代主要矛盾转化的标志性意义。有学者认为,主要矛盾不仅是确定工作重点的依据,而且也是划分社会实践发展阶段的根据和标志。有学者指出,主要矛盾的转化表明,我国社会发展具有新的阶段性特征: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依然保持中高速发展的势头,但另一方面我国人均GDP在世界上还排在70位以后,民生领域的短板、生态建设任重道远等严峻形势也愈发突显出来。这些新特征集中表现在主要矛盾上:一方面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迫切要求,另一方面我国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现状已经成为满足人民需要的重要制约因素。有学者认为,新时代主要矛盾的转化标志着当前中国人的全面主体性的跃升。从人的发展角度看,现代化的过程也是人的主体性的全面解放的过程。人的主体地位不能仅仅理解为经济的或是政治的主体,还包括生态的、社会的、文化的主体等内容,是历史形成的生存方式和发展方式的产物。

其次,关于新时代主要矛盾转化的实践意义。学界普遍认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是制定党的长远战略和大政方针的重要依据。例如,有学者指出,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基础上,深刻揭示了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而为制定各个时期的纲领和路线提供了科学指导。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化,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科学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为制定新时代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了基本依据。也有学者指出,新时代主要矛盾的转化揭示新时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突显了影响社会全面发展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为探索破解问题的核心路径提供基本遵循。

再次,关于新时代主要矛盾转化的世界意义。如何从世界视阈看待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的现实意义,是当前学界关心的重要问题。有学者明确指出,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凸显了当代中国在综合国力等方面在全球发展过程中的影响力有了进一步的提升,但中国走向世界舞台中心地位受到旧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制约与西方敌对势力阻挠,面临着重重阻力与障碍,这表明社会主要矛盾在内外关系上的辩证统一,国内问题解决与国际问题解决既相辅相成,又对立统一。也有学者指出,主要矛盾的转化意味着中国将为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國方案。

(二)关于内在要求

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新的挑战与新的要求也随之而来。如何实现平衡而充分的发展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根本任务和工作重点,也成为学界关注的重要问题。诸多学者从宏观路径和具体要求两个维度对此问题予以阐发。宏观路径,是指从整体上对破解主要矛盾的基本路径进行论述;具体要求,是指主要矛盾转化对于某一方面的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

首先,关于宏观路径的研究。根据研究内容不同,又可以把宏观路径研究分为全面阐释与重点分析两个方面。

在全面阐释方面,有学者认为,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创新驱动的国家发展战略,以增加新时代国家发展的内在动力;面对国家整体上发展不平衡问题,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充分依托各省资源和区位优势,改进国家“梯度发展战略”,加大东部地区对口支援西部的力度;着力化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实施精准扶贫,精准施策,兜底解决贫困人口的生存难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准确把握人民对物质、精神、尊严等方面的需要日益增长的趋向,从五位一体方面综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借助互联网、物联网、可视技术等不断提升个性化定制服务。有学者认为,破解新时代主要矛盾需要系统布局,具体而言:要促进人的思维变革,用过程思维代替结果思维;要大力发展生产力,解决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要全面依法治国,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要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缓解人与社会的冲突;要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也有学者认为,破解新时代主要矛盾的路径包括三个方面:其一,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实际,把发展当成头等要务;其二,立足新时代特点,认真落实新发展观和新发展理念;其三,以经济发展为龙头,带动社会各方面综合发展。也有学者认为,破解主要矛盾应当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人手,即:在需求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供给方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社会发展水平。

在重点分析方面,有学者明确指出,化解主要矛盾的阶段性核心要求是分配正义。相对于不充分而言,解决不平衡问题更为关键。因为,这是实现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这是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这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必然要求。有学者指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建设以满足人民需要,是当前工作的重点。具体而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定文化自信;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也有学者认为,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继续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为主要矛盾的破解赢得良好的国际环境。有学者认为,新时代化解社会主要矛盾的突破口要聚焦贫困人口的脱贫,打好扶贫攻坚战。

其次,关于微观分析的研究。这些研究主要围绕新矛盾的变化对一些微观领域建设产生的影响及其应对策略展开。例如有学者阐发了主要矛盾转化对国家治理提出的新要求:大力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应、及时推行“美好新政”、“以公共服务优化国家治理”以及大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也有学者认为,新时代主要矛盾转化对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出的要求包括:一方面,从“五位一体”总布局角度看,适度调节国家分配战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开发,加快城镇化的同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另一方面,从价值理念层面看,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力主体地位,要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有学者论证了新时代主要矛盾转化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他认为,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会对思想政治教育产生重要影响:促使思想政治教育主要矛盾发生改变(从以社会发展为导向转变为以人的需求为导向);引起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需求的变化,等等。对此,思想政治教育要予以积极回应。

四、前景展望:深化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研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综上所述,学界对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研究已经取得比较丰硕的成果,在宣传、阐释以及指导当前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何立足现有研究成果进一步深化相关问题的研究,应当成为学界研究的重要议题。深入研究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注意“认识流交”与“事实演进”的差别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化的客观历史事实。这就意味着,学界关于主要矛盾转化的研究应当围绕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思想和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事实这两个方面进行。虽然大多数学者能够将“认识流变”与“事实演进”相区别,自觉选择某一种角度加以分析。但在现有的研究成果中,还是可以发现,有些学者没有将两者的边界厘清,即将理论的变化与事实的变化完全等同起来,进而造成研究对象的模糊。诚然,理论认识与事实情景之间有着内在统一性,但这并不意味着认识的流变与事实的演进之间没有应有的界限。故而,如何能够在事实演进层面更加精准地以实证数据为依据对新时代主要矛盾变化的历程予以描述,以及如何能够在认识流变层面更加从哲学高度对新时代我国主要矛盾变化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加以阐释,以明确研究对象,应当成为学界深入研究的重点。

(二)注意“概念解读”与“理论阐发”之问的关系

任何理论的阐发都是以概念的精准解读为依据的。从现有研究成果看,诸多学者主要从多种维度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进行理论阐发,但对于基础概念的研究却略显不足。例如,从十九大报告的权威表述看,“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主要矛盾的次要方面。但是,诸多学者在阐释过程中似乎都把美好生活“需要”等同于美好生活“需求”,而没有注意“需求”和“需要”之间的差别,以致于对主要矛盾的理解出现偏差,即认为“需要”的满足要防止无理要求。从哲学上看,“需求”主要是指人们的主观诉求与表达,这种诉求可能合理可能荒谬;而“需要”则是指在某一阶段能够满足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必要因素,维系人们生活的必要条件。用一个通俗的例子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两者之间的区别:对于吸烟的人来说,烟是他们的“需求”或是“想要”,但是对于他们的生存(身体健康)和发展而言,烟决不是他们的“需要”。在某种情况下,“需求”与“需要”的内容有可能是相同的(例如,睡觉、吃饭等),但在某些情况下两者的内容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对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言,国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应当尽力满足,而对于超过“需要”范围的“需求”(例如过渡奢侈消费等)而言,则要尽力引导。因此,只有从概念解读出发,才能真正明晰新时代主要矛盾的深刻内蕴,才能精准做出理论阐发。同时,对新时代主要矛盾进行基础概念剖析,也可以衍生出诸多重要的学术生长点。例如,如何判定新时代人民的“需要”范围、如何评定新时代“需要”的满足情况、如何引导不符合时代发展的“需求”等相关问题,都应成为学界深入研究的重要问题。

(三)注意“国内视阈”与“全球视野”之间的联系

虽然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是国内发展状况出现重大变化的表征,但并不意味着对其理念与阐发只能局限于国内视阈,事实上,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中国与世界已经紧密联系在一起。国情的重大变化总能在世情的重大变化中找到痕迹。这意味着,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世界意蕴应当成为学界研究的重点。例如,如何从全球化语境中剖析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内在依据?如何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视野中透视我国主要矛盾转化的重要意义?如何从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探讨新时代我国主要矛盾转化的内在要求?这些问题亟待学界解答。

(四)注意“核心問题研究”与“衍生问题探讨”的关系

新时代主要矛盾的转化是一个极具学术张力的问题,除了依据、内涵、价值、要求等核心问题值得探讨外,还有很多重要的衍生问题值得探究。在这里,笔者提出两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衍生性学术问题,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其一,新时代主要矛盾的再次转化问题。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和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也会在“量”的积累上进行持续的变化,那么何时会突破“度”的界限达到新的“质”?这既是一个严肃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实践问题。对此问题,现在学界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虽然也有学者猜测性地给出答案,认为到21世纪中叶会发生质变,但依然缺少严谨的学术论证,需要学界进一步研究。其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化,意味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最少包括“新矛盾”和“旧矛盾”两种形态。那么如何统合这两种形态的主要矛盾,重新提炼概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问题也应当成为学界研究的重要问题。虽然有学者认为这两种矛盾形态都是社会基本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体现,但也有学者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有学者认为,应当进行新的概括,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发展的需要同发展不能在短时期满足人民需要状况之间的矛盾。也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矛盾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至于哪种观点更为合理,需要学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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