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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019-09-10陈春艳

中国商论 2019年6期
关键词:客户产品

陈春艳

摘要:保险行业早已深入人心成为每个人生活中自我保障的重要部分。随着科技的进步网络保险模式渐渐走入公众的视野,用户可以同时比较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用户最为关注的保险费用、权益理赔,更是清晰透明。而且在传统服务的基础上更方便,索赔效率更高。但是,由于中国互联网保险起步较晚涉世未深,相关领域的定义并不清晰。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互联网保险的现状,进一步推进相关产业发展。与此同时,可以适当借鉴国外互联网保险的成熟技术,促进产业变革,逐步推动中国市场上的互联网保险发展。

近十年来,互联网运营已成为一种市场趋势。金融产业已经普及到大众群体当中,是每一个普通公民都可以尝试加入的共同性活动,随着金融在人们心中的信任程度越来越高,互联网快速占据人们的生活,“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应运而生。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便捷、高效极具包容性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带动了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科技让虚拟支付成为现实,人们寄予互联网金融极大的信任。它促使保险公司尝试使用他们的平台升级实现互联网营销,保险互联网化成为了一个前景可观的发展思路。网络保险包含传统保险活动的全过程:保险信息咨询、保险支付、承保、理赔方式和赔付金额。这种方式不仅实现和信息公开,还让保险渠道逐步实现自动化、智能化。

就互联网保险的性质而言,互联网保险改变了传统销售运营模式,在管理活动网络中实现了保险实体的创新。从数据上来看,今年上半年,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已经结束了持续的负增长状态,产品同比明显呈现回暖状态。具体来看,根据中国保险协会的统计,2018年上半年,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实现累计保费收入326.4亿元,而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保费总收入为542.18亿元,同比提升0.91个百分点。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两年来的负增长就此结束。

互联网的发展过程也在不断面临危机和挑战,人们需要一个认知过程,整个行业更需要一个完善的过程,社会监管部门和网络安全维护部门也需要形成一个协调配合的模式。这些过程不仅需要时间、金钱更需要大量的人才运输,教育的专项培养至关重要必不可少。

1 当前我国互联网财产保险存在的问题

1.1 产品结构不平衡

中国的互联网保险产品的主要问题在于支付与理赔计算概率不对等,产品结构单一,缺乏吸引力和客户粘稠度。中国的互联网保险产品种类较少种类集中,主要是汽车保险、简单人寿保险和财富管理保险。适合互联网用户需求的险种较少,保险支付金额较大,存在风险,客户需谨慎选择。此外,产品结构的考察维度较多,客户体验在没有办法保证的情况下,需要互联网平台提供更人性化,更具体的可见的产品分享结构。

目前,网络保险市场与金融理财产品紧密结合在了一起。高收益的理财管理吸引了大量客户,人们已经开始接受虚拟银行的安全性,这也带动人们对于金融投的极大兴趣。但高收益的产品必然伴随巨大的风险,这也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保险给人们带来的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经济保障,而是成为了另一种形式的风险评估。但由于虚拟现实导致的沟通不畅,让很多用户宁愿放弃机会,也要避免风险。因此简单直白的理赔方式,是保险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各大平台也通过各种方式实现了产品宣传,如电视广告插入、网页宣传、新媒体推送等。这样做有利于整个产业的向前发展,但对个别不同公司来说,宣传中展现自身独特性就显得尤为重要。锁定目标人群,建立不同价位的产品模式,做到对客户的精准定位,才能从中获利。例如,目前互联网行业最大的客户人群在20-35岁之前,处于事业上升期的他们,经济收入支出流动量最大,但固定资产较少,针对这一群体,保险支付金额不应过大,但收益时间要短,实现用户需求的同时,可以获得更多目标人群的信赖。目标人群的年轻化分析,这是互联网保险产业在现代背景下的发展途径。

1.2 与互联网财产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在中国的互联财产网保险飞速发展的同时,与之对应的相关监管维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却没有与互联网保险发展同步。网络保险是在实际金融理赔的过程中,借助第三方平台实现的产品购买与赔付。那么如何对产品合同的制定与理赔方案的界定谁来保障成为一个不得不解决的问题。在第三方平台上,一旦出現理赔纠纷,由于地域不确定性、用户信息的虚拟,保险公司的涉险范围不同,这一纠纷谁来解决,流程如何制定,都成为困扰消费者的问题。同时,面对不良竞争、虚假信息等网络安全带来的问题,如何界定惩处力度,惩罚措施,都是需要有关部门从新审核的部分。那么明确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就变得极其重要。想要互联网保险稳步发展就必须健全法律法规。

1.3 质疑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安全系数

保险行业本身就存在自身特质,对于安全系数尤为看重。而互联网保险产业的发展更具运营风险和系统安全维护问题。在整个互联网保险服务监控过程中,最为看重索赔安全和客户信息安全。虽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但在很多方面,互联网保险已经更加急需规范

化监管制度。然而,互联网保险因自身开放性的特点更难控制,例如,2016年8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在项目中检查期间发现了“梁健行动”。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电话和在线渠道销售的部分将保单客户的信息记录不正确。主要表现是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和回访系统中记录的部分被保险人的联系信息是员工的电话号码,导致被保险人无法享有确认保险合同条款和相关服务的权利,接受公司的正常回访等,严重损害了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在保险理赔方面,网路保险的运作模式也引起了对客户的担忧。尽管围绕保险业的服务质量存在争议,但传统保险和互联网保险的优势在于,至少有一些实体店可以寻求索赔。然而,中国的互联网保险尚未形成一个标准化的索赔业务流程,因此存在相当大的隐患;在客户信息方面,网络保险和常规保险的最大优势是获取信息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它可以形成大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并利用信息的可用性来降低成本并满足需求。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也成为互联网保险发展中必须注意的事项。

2 浅谈国内互联网保险发展改进之道

2.1 加强互联网保险的多样性,丰富产品样式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已成为经济增长的新点,与互联网不可分割的个人行为、特征和相关数据被计算机有效的整合、分析和记录。这也是保险业基于精准的大数据为保单持有人进行量身定制、提供个性化保险产品的前提。首先,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推荐给互联网用户贴合自身情况的险种。在国外,结合互联网营销精准设计标准化产品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目前,中国的网络保险营销可以通过精确地大数据分析,设计适合促销的个人保险产品来开放互联网营销渠道。该政策具有高度的标准化,而且溢价相对较低。这种精准用户锁定模式与传统的线下推广相比更有针对性,营销效果更好。其次,当网络保险推广程度逐渐加强,结合互联网自身的多样性和信息极度的包容性,标准化的产品设计并不能完全满足客户对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多样化和兼容性需求,为了更好地推进网络保险的健康发展,必须对互联网用户进行深入研究,发掘用户需求点,分析市场的优缺点,对比竞争对手的产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所有数据分析设计和推出更加个性化保险产品。可以说,设计更加满足用户需求的个性化保险服务是占领保险市场领导权的必要条件。对此,保险公司可以积极利用微信和支付宝等新媒体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向目标客户有针对性的推送相关产品。

此外,必须注重创造网络保险的品牌效应。在国内,使用互联网购买保险的用户群体年龄集中在25-45岁之间,保险公司的品牌也是让用户建立信任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互联网保险更应加强宣传力度,制造品牌效应,加强客户信任感,让客户不时关注到保险案件的互联性,逐步形成保险意识。

2.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保险本身旨在防止风险损失而不是保护投机,为确保中国保险产业的稳定发展,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互联网保险业的准入条件,建立健全的配套法律法规,确保其健康运行。基于当今大数据计算下的新型互联网保险模式,虚拟网络与财务收纳与赔偿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必然要求加强监管和执法的法律法规,为防止保险业常见的索赔欺诈行为,和互联网中常见的信息泄露等行为。由于网络保险的快速发展,传统保险业的赔付规则,必然与虚拟网络金融交易有所不同,实施好监管职责才能更好的维护网络环境。建立健全的监管和惩处法规,有效的实现互联网保险平台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益,保险支付和理赔也能得到法律法规的支持。实现网络保险监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2015年7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颁布实施“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经营条件、信息披露、业务规则、监督管理等。我国目前经济形势走入新常态,金融投资逐步成为每个人心中的常规想法,但风险评估,税率保障却很难界定,在合同制等双方权益的划分中,如何保证最大程度的平衡,是我们必须要做的事。规定颁布以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以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于存在极大金融风险的保险业务,即可要求停止运行,审核市面存在的各种互联网保险的利益支配权,防止侵害普通百姓的经济利益。同时也应注意要掌控好监管的力度,避免过度监管。在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同时,给予互联网保险更加健康的发展平台。

2.3 加强互联网保险公司系统的内部限制

整个互联网保险产业由许多保险公司组成,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合作与竞争是共存的,可以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管的作用,这样其实更有利于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其次,不同公司的互联网产品形成了不同的产品形式,丰富了互联网平台对于产品多样性的要求,即实现了信息的共享,又确保了产品的个性化需求。因此整个行业可以建立一个信用管理中心来管理公司的信用信息,在同一平台,将进行统一标准的绩效评估和检查,每个参与互联网保险服务的公司将实时排名,避免恶性竞争报告,为每家公司建立健全的竞争机制,以防范安全风险。对于公司内部系统来说,当客户选择产品时,他们中的大多数都重视公司的声誉和服务,这两点都是由公司自己建立的。公司在注重产品质量的基础上,注重长期发展和产品创新,不仅要使产品满足客户需求,产品内容更加公开透明。为让客户购买产品前充分了解险种以及理赔案例,互联网保险应该借鉴传统保险行业更人性化的销售模式,让客户真正安心。

2.4 明确保险属性,准确定位

互联网作为当今时代最大的买卖平台,明确产品属性不仅可以让客户快速搜索,明确目标,更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吸引眼球的产品属性。但保险产品与快消品之间的不同在于保险并不是每一个人生活中的刚需品,它更多的是大部分人合理理财的一部分,因此,在快速检索的同时,每一个产品的优势特点也必须

一目了然。品牌效应是其中的一大亮点,也是大部分客户筛选定位的一个标准,要想打破这标准,独特点亮点必须吸引客户的眼球,为自己争取品牌之外的一些关注。同时,物联网评价是很多人选择时的一大标准,在言论自由的今天,客户的产品评价很有参考价值,虽然存在一定的虚假,但在监管严格的平台上,真实性还是比较高的。因此,大部分人愿意参照过来人的评价,保险行业更是如此。

2.5 培养专业化人才

人才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也决定了公司能否长远发展。作为一个新兴产业,互联网保险对于人才的需求就更加迫切,既要满足熟练运用大数据统计知识进行数据统计,又要了解保险产业特点,对症下药。伴随互联网保险业发展迅速,受過培训的人才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行业的需求,只是目前缺乏专业人才制约互联网保险业的发展。培养一批精通精算技术并拥有专业保险知识的人员势在必行。此外市场充分调研也是必不可少的,很多企业并不重视市场调研这方面,一直以传统的方式应对新鲜的事物,在此时,真正懂得市场调研技术的人员来从事相关工作就变得尤为重要,准确有用的数据,可以便于数据的统计与分析,更可以及时准确的掌握市场的脉络,紧随时代的脚步,在竞争残酷的现实世界中占有一席之地。在大数据统计的今天,一切事物的发展走向都可以通过数据得出近乎准确的结论,互联网保险更是如此,精确地用户数据分析,行业计算配比,能够在精确满足用户需求的同时,实现公司盈利。因此,保险理赔概率,理赔金额,都应伴随精确的数据计算,给用户提供最大的满意度。

3 结语

在互联网时代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获取信息已经是轻而易举的事了,但如何做到信息整合处理解决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是每个行业都想做到的事情。保险作为传统行业的代表,也紧随时代的脚步,实现和与互联网的有机结合。由于人们已经对于互联网经济产生了一定的信任,这就给予了互联网保险极大的存活空间。适应大数据统计、人工智能等先进的科技方式,能够实现精准客户锁定,推送个性化产品介绍,既节省了用户的时间又实现了营销过程中的精准宣传,可谓互惠互利。更加人性化的产品设计对所有保险产业提出更高的发展要求,充分利用数据计算优势和保险行业经验,可以快速的占领行业市场。但必须注意,在互联网产业飞速发展的同时,产品监管监督必须跟上脚步,健全的法律法规可以避免在虚拟现实中可能面对的大量风险。而激烈的市场竞争,带来巨大压力的同时,也实现了信息共享,在竞争中互相监督,取长补短,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平稳发展。最后任何竞争的背后,都是人才抢夺战。培养高尖端人才会给行业带来更新鲜的血液,保险行业中存在很多未知的可能性,值得优秀人才深入探索研究,引领产业发展。

互联网保险行业已经不同于传统保险,也只是给自己未来的一个保障,更是在经济条件充裕的情况下,投资理财的一种方式,产品的多样性可以满足时下人们的各种需求,而且方便快捷,搭配好完善的监督机制以后,将会是人们经济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是时代的产物,也是互联网深入人心,取得信任的一个良好标志。未来我们可能面临更多的挑战,整个产业会在探索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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