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长城市群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探究①
2019-09-10闫艳
闫艳
摘要: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引领下,哈长城市群近年来出台了发展规划方案,发展科技金融是实现规划目标的中间环节。本文分析了当前哈长城市群科技金融发展环境,并从资金支持、服务支撑和人才培养三个层面建立并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并强调了政府作为领导者和政策制定者,应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切实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的困境,组建促进会更好地为科技金融发展服务,并不断完善人才培养建设,达到城市群资源利用的最优效果,提升哈长城市群协同创新能力,促进其快速发展。
早在2016年初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一文中指出,《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要紧紧抓住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倡议和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机遇,努力将哈长城市群建设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和竞争力、宜居宜业的绿色城市群。要实现区域经济健康发展,就要重视推进科技金融建设。科技金融建设的初级阶段势必要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体系,政府不仅是处于核心地位的领导者,还是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之一,这使得政府扮演了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联系者的作用。因此坚持政府引导,构建政府主导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对于促进哈长城市群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哈长城市群科技金融发展环境存在的问题
哈长城市群包括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庆市、齐齐哈尔市、绥化市、牡丹江市,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松原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即哈大齐工业走廊和牡绥地区以及吉林省的长吉图经济区。与我国诸多城市群相比较,哈长城市群地域面积广阔,但是在科技发展方面投入不足,经济发展状况表现不佳。主要问题存在于资金支持不足、服务支撑不完善、人才培养不健全三个方面。
1.1 资金支持不足
目前对于科技金融企业资金支持力度不足,银行分业经营的模式使商业银行不能直接向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目前只有通过设立境外子公司的方式与创投公司投贷联动,间接实现股权和债权的融合,这大大降低了股权融资的效率。金融体系的信用评价机制是发展科技金融的短板。初创期的科技企业难以估值,企业知识产权也难以定价,现有的社会信用评价机制无法甄别科技企业优劣,失信惩戒机制也不够有效,这导致金融资金没能流向最有价值的创新企业,资源配置效率低。所以完善企业社会信用评价机制是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问题。尚未建立起专营银行也是资金支持不充足的一个原因。
1.2 科技服务不完善
科技金融相配套的服务资源存在分布不合理,表现为区域间资源不均衡的状态,使得各区域间良好的科技金融服务资源难以理想高效的整合。区域间的协同创新方面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这又使科技金融服务资源聚合不佳。更多问题出现在现有的布局没有考虑到区域发展的实质困境所在,现有的资源得不到有效的施展,这也就无法针对具体的问题提出完善的解决方案。科技金融服务资源的利用缺乏高效对接的桥梁,使得效率不足和资源浪费的情况发生。
1.3 人才培养不健全
虽然我国有大量的人员从事与科技金融相关的行业,但是真正具有高素质且能完全胜任科技金融相关岗位的人才并不多,具有高素质的科技金融人才的缺乏是我国各城市科技金融在發展过程中的软肋。由于科技金融行业本身的特殊性,从原有人力资源中转化过来的人才往往很难胜任科技金融类的岗位,高素质的科技金融人才很难单纯通过传统的教育和培训方式获得,究其本质,还是对科技金融人才队伍的支持和建设力度不够,具体表现为财政投入力度不够,科技金融人才成长环境仍需改善,科技金融人才市场配置效率较低,人才的评价与激励机制有待完善和创新。
2 哈长城市群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的问题分析
关于现阶段存在的问题,首先是要考虑到哈长城市群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将设想思路与实际状况紧密联系起来,构建遵循市场供求运作规律,着眼于更好的服务科技企业,尤其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小型科技企业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更要有效利用政府的指导监督职能,统筹推进体系完善。全面推进金融中介机构服务于科技型企业融资,保障资金来源的通畅并在数量上充足,并最大限度上促进哈长城市群科技领域的研发工作、科技相关成果顺利转化以及重点高新技术产业的长足推广,加强领域人才培养,并切实提升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稳步发展的促进效率。
第一,构建资金支持体系,解决科技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在融资支持方面,处于哈长城市群中的科技型企业,最受限制的是中小企业,不仅银行发放信贷吃紧并且也难以在资本市场获得充足资金,如果政府发能够参与进来,形成积极引导资金流向的良好局面,势必会减轻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顿。着力繁荣资本市场、加大风险投资的实践,并适当合理化放宽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标准,同时尝试建立面向特定对象的专营银行,努力完善科技型企业的授信机制,这些措施能够促使科技型企业更具发展潜力,并对哈长城市群的科技创新实力产生重大的推动意义。
第二,构建服务支撑体系,要有专门组织负责协调体系中各个主体关系,并负责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培训、论坛、讨论会等。协调好
科技企业和政策部门以及金融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指导并协调好科技金融相关领域的各项工作,逐渐提高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能力,切实为其解决投融资等急需解决的困难,从而对两省范围内的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具有实在意义,最终实现科技金融更好地壮大发展。尝试建立有关具有为科技金融发展服务的机构组织,尤其是服务中心等要切实联系当地实际情况。还要考虑到,经济发展较为缓慢的市、县城等现今并未搭建科技金融平台,要尽可能全面考虑本地区实际情况,考虑当地发展的切身需要,搭建合理的平台。
第三,构建人才培养体系。人才培养与建设是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活力源泉,科技领域和金融领域都不乏优秀的人才,培育和引进科技和金融复合型人才是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迫切需要,要有效整合各界资源,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力度,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等建立人才培养制度。
3 哈长城市群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的具体举措
恒量一个区域的科技金融发展水平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对于政府来讲,区域金融服务水平代表大环境下政府对于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对于科技企业来讲,区域企业发展状况是一个地区科技金融发展水平的比较容易对比理解的度量标尺。观察到当前我国其他先发展起来的城市群科技金融推广的实践过程,强调了政府作为领导者,对于一个城市群的科技金融发展,确实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带动指导作用。
3.1 多角度施力保障科技企业融资便利
多角度施力保障科技企业融资便利主要是为了适应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发展需求,通过发挥政府的引导监督作用,政府运用财税手段保障中小科技企业融资便利与经营安全。设立专业化的科技发展银行,积极研发适合中小科技企业的金融创新产品,关于一些高新技术企业,政府对其经营管理和项目研发中可能遭受的风险损失提供完备的风险规避服务,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关注和倾斜。面向科技中小企业发放低息贷款时,获取企业一部分股东权利。可以针对我国部分大型商业银行设立的境外子公司获取科技企业的股权,从而对科技中小企业进行扶持,并可时刻关注其长期发展状况,也无形中使得银行因贷款企业违约引致的坏账率降低。统筹管理、加强政策协调,可由科技部进行牵头,并联合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有关政府部门,对政策资源进行实际整合,进一步加强保障作用。对于多种政策性引导基金、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科技保险、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等项目进行宏观层面的调整规划、并提供业务指导和评价。
3.2 积极组建哈长城市群科技金融促进会
哈长城市群并没有专门组织负责联系对接哈尔滨市和长春市的科技金融建设,更无法有效辐射到哈长城市群中其他城市。为此,积极组建哈长城市群科技金融促进会至关重要,促进会将立足于科技企业的切身实际需求,针对范围内的科技企业,不断解决其融资难、风控能力不足的难题,不断推出科技金融创新产品,凝聚多方力量,走创新之路,不断吸收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有益经验。邀请政府人员、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有关机构,对现状及问题开展磋商研讨,将科技与金融结合的相关政策及指导措施等消息推广传播出去,不断提出有效的制度建议,切实推进体系不断完善。并形成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信息和动态透明化,举办项目推介活动,为企业在投融资、知识产权运用、商业活动以及咨询推广等方向提供完善的配套服务。
3.3 培育专业科技金融人才团队
科技金融的迅速发展离不开人才动力,科技金融行业是智力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产业,需要具有扎實的金融专业知识和优秀的技术能力水平的高素质人才,同时对金融投资、资本运作、定价、创新创业、科技金融政策、科研能力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领域均有掌握。因此,科技金融体系的建设过程中,人才建设是重要一环。首先,政府要充分发挥引导作用,积极倡导人才建设;其次,政府设立科技金融专项科研基金,面向各大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科研课题招标,并由政府搭建起联系科技企业、金融机构和高校的桥梁,使科技金融理论研究更好地服务于科技企业的发展;此外,有条件的高校及时设立科技金融专业或在金融学科成立科技金融研究方向,有针对性的培养专业性科技金融人才,设立专业的科技金融培训机构,随着科技金融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知识内涵不断扩展,及时更新知识库,对科技金融人才进行定期的深入培训,提高人才技术水平。
4 结语
坚持政府引导,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有利于哈长城市群在未来的发展中更好的整合社会资源,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将中小城市结合起来,引导资金流向,形成城际协同互动、区域整体性强、能够有效支持东北振兴和国家面向东北亚全面开放的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