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规范 抓普惠 抓保障 着力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2019-09-10李晓玲
李晓玲
长治市现有各级各类幼儿园894所,在园幼儿98820人,专任教师8856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1.2%。长治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认真实施了一期、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目前正在实施《长治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长治市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总体规划》,实现了四个突破。一是普及程度实现新突破。2011年以来,全市新增幼儿园325所,在园幼儿总数由8万人增加到10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68%增长到91.2%,突破90%的全面普及大关。二是普惠水平实现新突破。2017年以来,开展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工作,全市普惠性民办园83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5%。三是师资建设实现新突破。突破原有体制机制的制约,2017年开始,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的方式为幼儿园补充教师,现已补充620名。目前,全市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率达到 100%。四是办园机制实现新突破。突破相对单一的办园机制和办园模式,积极推进“公建民营”“民建公办”“公办民参”“民办公助”“合作办园”“集团化办园”等办园模式改革,推动多元普惠幼儿园快速发展。
一、党政重视抓发展,构建齐抓共管机制
长治市积极落实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健全完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领导保障。
1.主要领导亲自抓
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学前教育工作倾注了大量精力,亲自过问、亲自调研、亲自指导、亲自落实。市委、市政府在今年6月印发了《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其中第一大行动就是扩大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供给。
2.政府主导统筹抓
市、县两级政府始终立足于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性质,强化并落实政府主导责任,成立了学前教育工作领导组,对学前教育工作进行统筹领导。
3.相关部门合力抓
市教育局建立了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
二、城乡统筹抓建设,增加学前教育资源
我们将城乡均衡、就近入园作为城乡幼儿园建设的基本目标,科学规划城镇幼儿园、乡镇中心园和村级幼儿园布点,基本形成了以公办示范园为龙头、乡镇中心园为骨干、农村规范园为基础、民办园为重要补充的学前教育覆盖体系,满足适龄幼儿的就近入园需求。
1.抓好城镇标准化公办园建设,起到龙头作用
主城区建设滨河、容海、城区实验3所公办标准化幼儿园,极大地缓解了主城区幼儿入公办园的压力。切实加强县城幼儿园建设,要求各县区必须在县城建设3所以上标准较高、能起到龙头作用的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目前,各县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总数达到了39所。
2.抓好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方便就近入园
市教育局会同市委编办、市发改委等八部门于2017年出台了《长治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提出从2017年5月1日之后达到一定规模的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并举办为公办园或委托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目前已完成配建44所。
3.抓好乡鎮中心园和村级幼儿园建设,补齐发展短板
先后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西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项目、中西部地区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农村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等,坚持“大村独办、小村联办、学校附设”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村幼儿园建设,乡镇中心园覆盖率达到100%,乡村幼儿园达到433所,基本满足了农村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三、精准认定抓扶持,提高普惠民办园占比
在目前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尚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的情况下,长治市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
1.精准甄别筛选
2017年,出台了《长治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扶持管理办法》,对民办幼儿园的资质、管理、收费、保教质量等方面提出要求,按照《长治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扶持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程序、要求,建立了“县级认定、市级抽评”的机制,2017年以来共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83所。
2.加大扶持力度
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各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进行扶持,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2017年、2018年全市共认定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83所,累计支出奖补资金近200万元,受益幼儿达15037人。
3.试行免费制度
鼓励各县区像抓义务教育一样抓学前教育,倡导有条件的县区在学前教育阶段实行免费教育。上党区、长子县分别从2012年、2013年开始,对全部户籍在本县的、符合要求的适龄幼儿,不论在公办还是民办幼儿园入园,均实行了学前三年免费教育政策。
四、寻求蹊径抓保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我市始终注重幼儿教师队伍的管理建设,经过不懈努力,初步建成了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较强、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1.创新教师补充机制
由于幼儿教师目前没有专用编制,在编幼儿教师补充非常困难。为此,在2017年出台了《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补充公办幼儿园幼儿教师的意见》,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公办幼儿园幼儿教师的方式解决幼儿教师短缺问题。两年内,为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幼儿教师620名,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均由各县区财政承担。
2.加强教师专业培训
构建市、县、乡镇、幼儿园四级培训体系,分层次、分阶段对幼儿教师进行专业培训。2011年以来,共完成幼儿教师国家、省、市级培训达1万余人次,极大地提高了园长及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同时,积极鼓励、支持幼儿教师参加学历进修,不断提高幼儿教师学历层次。目前全市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86%。
3.提高幼儿教师待遇
在编幼儿教师在工资福利、进修培训、评选先进、职务评聘、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当地中小学教师具有同等待遇,同时要保障非在编幼儿教师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沁源县对全县村办幼儿园在职的非公办幼儿教师每月给予300~820元不等的工资补助;襄垣县对长期任教的农村幼儿教师每月给予900元的工资补助。
五、修订标准抓规范,努力提升保教质量
在加强幼儿园建设,扩大学前教育规模的同时,依法、依规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提高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和效益。
1.加强规范管理
制订《长治市小规模幼儿园办园标准》《幼儿园分类验收标准》,完善《公办幼儿园年检办法》,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理顺了幼儿园管理体制,形成农村公办幼儿园全部由乡镇中心校接管、民办幼儿园由投资方担任法人的治理格局。认真开展公办园年度检查考核和各级各类幼儿园登记注册工作,有效规范了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强了对全市幼儿园的管理。
2.加强科学保教
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保教,有效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同时积极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引导家长和社会自觉抵制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营造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3.加强对口幫扶
我们把城镇优质幼儿园对口帮扶农村幼儿园工作做为教育扶贫的重要内容和提升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的重要举措,全市共有53所帮扶园与96所被帮扶园开展了结对帮扶。帮扶园与被帮扶园双方共同发展、共同提高,缩小了城乡、区域、园际之间的差距,扩大了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
六、聚焦问题抓改革,推动幼儿园多元发展
制定印发《长治市深化幼儿园办园模式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实施方案》,鼓励各县区开展“公建民营”“民建公办”“公办民参”“民办公助”“合作办园”“集团化办园”等办园模式改革。上党区近几年新建的7所幼儿园因县财政资金紧张,进展较为缓慢。为此,他们采取“公建民营”模式,由民间投资方接手新建工程,补足后续资金,建成后委托给投资方运营,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此举既解决了幼儿园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又扩大了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为指导,进一步加大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力度,在公办园建设、普惠性民办园扶持、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幼儿园小学化整治等方面多点发力,全面推进,不断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