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养老保险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2019-09-10何万华
何万华
摘要:妥善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养老问题,同时促进移民生产生活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水库移民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产生的历史问题,要想发展经济,就需要依托水库的作用,但是建设水库的过程中要对水库附近居民的进行安置工作,就成了地方政府面对的重要课题,在进行深入了解情况后,为会泽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养老保障存在问题提出我的一点见解。
关键词:水库移民:养老保险:途径探析
一、会泽县大中型水库建设历史概况
(一)大中型水库概况
1.会泽县已建成涉及移民的大中型水库和水电站有4座【其中,大型水库1座(毛家村水库),始建于1958年,为国家“一五”计划重点项目之一,水库径流面积868平方公里,总库容5.53亿立方米,是目前保留下来仍处于正常运行的亚州第一大土坝:中型水库2座(跃进水库、金乐水库),均建于1958年,跃进水库径流面积135平方公里,总库容5040万立方米,金乐水库径流面积75.3平方公里,总库容1600万立方米:中型水电站1座(小岩头电站)】。3座水库及1座电站淹没范围涉及8个乡镇41个行政村,共淹没土地52273亩,淹没房屋477567平方米。
2.在建和即将建成的大中型水库和水电站6座(牛栏江一滇池补水工程、苏斗河中型水库、迤北中型水库、白鹤滩大型电站、象鼻岭电站、大岩洞电站)。
(二)大中型水库建设搬迁安置及库区移民分布情况。
目前,会泽县核定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33166人【其中,毛家村水库27691人,跃进水库2548人、金乐水库2601人、小岩头电站67人、苏斗河水库223人、滇池补水工程14人、外县迁入移民人口22人】,分布在会泽的20个乡(镇)、257个村、1383个村民小组。其中,移民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有金钟、娜姑、大桥、乐业、者海、新街、待补、田坝8个乡(镇)。由于大量移民产生于20世纪50、60年代,鉴于当时的历史背景,只有少部分移民搬迁至交通较为方便、生活条件较好的坝槽区,而绝大多数都是靠后安置或搬迁至海拔2000米以上的冷凉山区和半山区,生存环境差、居住分散、社会发育程度低,移民贫困现象十分突出,贫困移民达23180人,占总移民人口的69.g%,其中,特困移民人口达16400人,占总移民人口的49.5%。二、会泽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养老保险现状
水库移民已经成为一个人数众多的特殊社会群体,由于建国初期,受国家经济条件的限制,国家在对水库进行移民后没有进行妥善安置,导致移民的生活今不如昔,心中的怨气很大。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五”计划建设时期的大量水库移民已经步人老年,大多无劳动能力,生产生活成了困难,群体性上访事件频繁发生,对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建国初期,事情千头万绪,政府也是焦头烂额,制定的法律法规也不是很完善,在养老保险这方面,国家出台的政策也不完善。所以会泽县的水库移民在养老的问题上,养儿防老的观念还是主流。20纪90年代末,会泽县人民政府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设立水电站和水库库区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出臺了相应政策加大对水库移民后期建设的扶持,对于水库移民每人每月给予50元的直接补贴。不久,会泽县人民政府政府又相继出台了《会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村干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该通知提出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离任村干部、乡村教师、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战老兵等群体参加养老保险都试行优惠政策,但是水库移民这一特殊群体没有纳入试行参保范围,致使水库移民养老保障至今一片空白。
三、会泽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养老保险存在问题
(一)水库移民养老保险体系还不完善,缺乏统一有效的规划,通过对会泽县的调查,目前为止,关于水库移民的社会保障和生活保证的相关政策还没有,专门应用水库移民的养老保险还未实施,相对应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国家的养老补贴和其他补贴虽然实施,但杯水车薪,再加上现有的养老保险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标准。这就使得移民群众参与养老保险的模式不一样,所得到的补贴也不尽相同,如此的落差之下,导致移民的积极性大减。
我国当前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并未体现出水库移民这一弱势群体的特殊性,养老保险模式过于普遍化,没有建立针对水库移民的养老保险模式,对水库移民养老保险情况的关注也很少,保障的内容也比较单一,对移民老人的支持主要局限于资金方面,只是一种短期行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水库移民养老保障问题。
(二)水库移民处理养老的方式不一致
外出务工的青壮年劳动力,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与度较低,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比例较低,无法真正养老,他们都不愿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他们更愿意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享受更高的待遇:一些移民家庭收入来源很少,而家庭人口又多,无法承担所有人的养老保险费,通常他们大都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于筹资比例较低,养老金领取水平也较低,每月100多元,连基本的养老保障都无法满足。
(三)资金保障是移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关键
政府在对于水库移民的安置工作,是暂时性的,在解决移民的住房和基本生活后,扶持的力度就会逐渐减少,相对应的水库移民所接受的福利也就会逐渐减少。这种情况在水库移民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或经济福利时,就会造成移民缺乏可流动的资金,严重的甚至会没有能力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就会出现养老保险的费用停断货或退保的情况。而这些现象的解决就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如果仅仅依靠国家的支持是不足以支撑的,所以如何开辟新的资金支持,保证水库移民在养老保险上的顺利续交是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四、加强水库移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结合实际,细致规划,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水库移民养老保险体制,通过各单位最大化的利用会泽县的各类资源,进行分类规划,与国家为了促进移民发展而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作对照,进行整合利用,并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建立政府、乡镇、移民三位一体的养老保障体系,落实移民在养老问题的政策,解决其中的问题,推进养老保险的完善发展。
(二)多元筹资,共同负担,加强政府、个人、企业责任意识
1.在水库移民养老的问题上,通过国家筹资、企业和个人捐款的方式,解决移民养老的资金难题。
2.基金筹集。基金筹集是由国家筹资和移民企业的抵扣以及移民的上缴。这个原则使移民自身不会支出超过30%的费用,而且所缴纳的费用从国家给予的安置补助中抵扣:企业或者是集体的筹集不能低于40%.这部分的资金可以从土地的补偿费中进行抵扣:而国家的负担不会低于30%。这中间的支出由国家出资或者从土地的出让金中抵扣。此外,对于移民的保险问题国家也做出规定,在参保人员死亡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账户基金的继承的,但是继承的人员所享有的补偿保障金,依然是从基金中扣除。
(三)扩大水库移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促进参保移民年龄结构的均衡
在面对移民的参保过程中,由于年龄问题导致的结构失衡情况,需要对移民进行全方位的考察,整理其中的规律,从实际情况出发,协调好其中的关系,争取做到不同年龄段的利益平衡。相关部门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不同年龄段移民的特点,实施相应的处理方法,探索出能够使移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年龄结构均衡的途径。
分年龄和分情况处置,就以青壮年人群而言,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针对外出务工的移民而言,在今后的参加城镇的养老保险制度福利会更加好一点,所以不愿参加移民点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政府仔细研究,统筹规划,建立不同的养老保险相互转化的工作,以解决后顾之忧。另外,由于年轻人流动性较强,不会束缚在一个地方,因此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要将其考虑在内,建立能够实现养老保险资金账户转移的政策。二是考虑到一些年轻人在家庭缺乏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没有足够的经济条件进行养老保险的买入,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对这类移民安排就业的渠道,保障资金来源,支持和鼓励移民寻找工作的积极性,并且可以给予一定的条件支持,增加就业机会,保证家庭的收入:也可以针对贫困人员的特殊情况,对于保证金的收取给予一定期限的放宽。
在调查的过程中,针对已经达到60岁的移民老人,因为无法进行参保的情况,而且没有收入的和创造收入的能力,国家在其他的补贴进行帮助之外,还可以享受国家每月103元的基础养老津贴、基础养老金。同时,有关部门应深入社区,向移民老人家属进行宣传解释,透彻地解析养老保险政策,增加移民家庭整体的参保率,使得移民老人都能享受到养老保险,更好地保障他们的生活水平。
(四)股权收益作为资金来源为移民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通过股权收益来作为移民养老保险缴纳的费用是一个比较开明却有限的政策。通过移民在财产置换的过程中,扣留一部分的资产用于当地事业型公司的筹建,然后用收益来抵扣养老保险所需缴纳的费用。这样不仅能够减轻移民的负担,也能减轻政府的经济负担,还有助于移民更加配合移民工作的实施,使移民的补偿和安置成本下降,而且能保证移民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利于移民安置点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五)建立新型居家养老模式
现有的居家养老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移民老人的養老需要,但是由于移民的特殊性以及该养老模式的普遍化,移民老人在某些方面还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因此需要探索建立适合移民老人的新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转变移民老人安土重迁、养儿防老及认为社区居家养老不如传统家庭养老的错误观念,让移民老人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并愿意参与到该模式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