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谈古代人的“字”与“号”
2019-09-10
作文周刊·中考读写版 2019年9期
《礼记·曲礼》有言:“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就是说,不管男女,只有到了成年才取“字”,取“字”的目的是为了让人尊重他,供他人称呼。一般人尤其是同辈和属下只许称尊长的“字”而不能直呼其名。
“號”也叫别称、别字、别号。《周礼·春官·大祝》:“号为尊其名更美称焉。”“名”“字”是由尊长代取,而“号”则不同,“号”初为自取,称“自号”;后来,才有别人送上的称号,称“尊号”“雅号”等。
“号”起源很早,但直至六朝时期还不流行,只有像葛洪、陶潜这样的人才有“号”,多数人是没有的。直到唐宋年间号才特别盛行起来,原因有二:一是伦理道德加强,二是文学发达,文人讲究文雅。至明清时,由于文人范围扩大,加上帝王提倡,更加盛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