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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吉首方言中“来”和“要”的用法

2019-09-10罗胜兰

新教育论坛 2019年33期
关键词:语法化

摘要:在湘西吉首市方言中,“要”和“来”都可以表示将来的意思。本文将讨论湖南湘西方言中将来时标记“要”和将实现体助词“来”。在分开将“要”和“来”的功能、来源进行研究的基础之上,文章的最后一个部分将二者的语法功能之间的差异做了一个较为详细的比较研究,重在研究其不同之处。

关键词:吉首方言;时制;语法化;将来时制;要;来

一、引言

對于汉语的“时”问题,学界一直争论颇多。首先,汉语有没有时态范畴还存在争议。其次,如果汉语有时态范畴,那么汉语时态范畴的语言表现形式有哪些?戴耀晶从形式和意义相结合的角度讨论了现代汉语的“时”问题,认为:“时意义和体意义在句子中可以通过词语形式来表达,也可以通过形态形式来表达。任何语言里都有表达时意义和体意义的词语,如传统术语中所说的‘时间名词’和‘动作动词’等,它们承载的时意义和体意义是内在的(inherent meaning),是隐含在词义中的一部分,进入句子就会显现出来。形态则不同,它不是词,没有内在的词义,它的意义是在句子中时获得的,离开了句子,其意义也就不存在了。某种类型的形态(inflexion)是专门表达某种类型的意义的。”①

我们认为汉语是存在时态范畴的,并且也赞同戴耀晶的分类。汉语是一种缺乏词语形态变化的语言,因此和很多用形态表达时态范畴的语言不同,汉语更多是通过词汇形式来表达。

在湘西吉首市方言中,“要”和“来”都可以表示将来的意思。本文将讨论湖南湘西方言中将来时标记“要”和将实现体助词“来”来语法功能、语法化过程及在两者之间的差异。

二、表将来时制的“要”

2.1 将来时制

“将来”是时制系统中的一环,从绝对时制的角度说,事件发生在说话时间之后为将来时,我们称之为一般将来时。从相对时制的角度说,事件发生在给出的参照时间或事件之后亦为将来时,我们称之为后事。时制总是以某一时刻为参照基点来表现。以说话时间作为基点(绝对基点),事件在说话之前发生为“过去时”,在说话时发生为“现在时”,在说话后发生为“将来时”,Comrie将其称为绝对时制;以另一参照时间作为基点(相对基点),事件在参照时间前发生称为“先事”,在参照时间发生称为“当事”,在参照时间后发生称为“后事”,Comrie将其称为相对时制。“将来”既包括以绝对基点(说话时间)为参照的“将来时”,也包括以相对基点(另一参照时间)为参照的“后事”。

将来时的概念结构决定了将来时的来源、用法以及与其它语法范畴的关系。根据 Bybee等( 1984: 280),将来时是由两种语义要素组成的:意图( intention) 和预测( prediction) 。他们认为, 将来时不是一个单纯的时间范畴,而更像一个以施事为取向的认识情态( epistemic mo-dality ),只是蕴含重要的时间信息罢了。将来时经常蕴含着意图的表达,从普通语言学的角度看,真正的将来时形式是表达预测的,然而这种将来时标记比较少见,大都与意图的表达交织。

2.2 表将来时制的“要”

我们认为,吉首方言中表将来时制的“要”应该是认识情态与将来时的复合标记,这和普通话中的用法基本一致。如:(1)要下雨了。(2)村庄要被洪水吞灭了。

其中,(1)是对“下雨了”这一现实事件在非现实世界(即可能世界)中的必然性推断,所以语法切分应该是“要/下雨了”,“了”是现实体标记。“要下雨了”的“了”确是现实体标记,既然如此当然不能表示将来时的意义,而根据我们的语感,“要下雨了”又确实有将来的时间意义,很明显句中也没有别的表将来的时间词,所以该句的将来时间意义只能附着在“要”上了,彭利贞(2008b)所说的“表认识情态的‘要’是认识情态与将来时间的复合标记,把‘了,’表示的现实事件定位于将来时间。”

“要下雨了”这类句子之所以有将来时的意义,不是整个“要……了”表达将来时,而是“要”有表达将来时的作用,这里的“要”是一个认识情态和将来时间的复合标记,而“了”是现实体标记“了”。“要下雨了”的语义结构大致可以描述为:说话人断定在将来时刻下雨这一事件成为现实。但是,这里的“要”又不是将来时范畴里的原型成员而是较边缘的成员,因为“要”表达的将来时是距离现实较近的近时将来时,也因此能够和现实体标记“了”共现。

鲁晓琨(2004)对这一现象作了详细地分析:“要”在[未来时间词+要+VP]这一语境中,并且VP是可控行为时,‘要’就已经基本上虚化为将来时标记。由此,我们认为‘要’的将来时也表现为一个连续统:只表示认识情态—认识情态和将来时的复合标记—只表将来时即完全虚化为将来时。”②

另外,还值得一提的是,“要”的前面可以有表示将来的时间名词或者副词,常见的可以修饰“要”的副词有:将、就、快、正、马上,等等,修饰语还可以是表示将来的时间名词,如:明天、下个星期,等等。这也说明“要”表示将来也是一个程度问题,受其它副词修饰来表示离现在不同的时间距离。在这一点上,和“来”的用法有所区别,我们在稍后会做详细分析。

最后,“要”前面可以加表示可能性的副词,但是“来”不行。我们稍后会一并分析。

因为吉首方言中表将来时制的“要”和普通话中表示将来时制的用法一致,研究的学者也较多,在此我们不做赘述,重点分析“来”以及“要”和“来”在表示将来时制上的区别。

三、表将来时制的“来”

3.1 前贤时彦的研究

近代汉语中,“来”有一种比较常用的助词用法,即用在句末,表示曾经义和经历义,意为发生过什么事情,大致相当于“来着”,如:你刚才说什么来?这种用法现在有很多方言都还有保留,研究的学者也较多。它的主要语法意义是肯定、确认在过去的时间里事态出现了变化,指明某一事件、过程是过去发生或曾经发生过的,大约相当于“了2”,曹广顺把它称作“事态助词”。太田辰夫(1958)、蒋冀骋(1996)、吴福祥(1996)、卢烈红(1998)、王锦慧(2002;2004)、陈前瑞(2003;2009)、梁银峰(2004;2007)、龙国富(2004;2005),等等。这些学者主要从汉语史的角度,利用中古佛经等材料对句尾“来”的表过去发生与过去经历用法的出现时间、来源、演变等进行研究。从方言角度研究的论文也不少,晋语、赣语、梅县方言、阜阳方言、太谷方言、皖北方言等方言中的“来”表过去义的体貌用法都已经有学者研究。

吉首方言中,助词“来”有表将来义的体貌用法。截止目前,学者对此的研究还比较少。李启群《吉首方言研究》一书和瞿建慧《湘西汉语方言将行体标记“来”》一文有所研究,我们认为李启群的说法比较有说服力,既能说明“来”为什么位于句末的位置,也能说明其用法的来源。

3.2 “来”表将来时制的用法

在湘西方言里面“来”表将来时制的格式有以下五类:1、动词 + 来(3)开学来了,学校又要变得热闹起来了。(4)水开来了。2、动词 + 宾 + 来(5)开家长会来了,大家把手机关一下。(6)吃苹果来了,去洗下手。3、动词 + 补语 + 来(7)米吃完来了,我要再去买点。(8)毛衣织好来了,就差一个袖口。(9)论文写完来了,终于可以透口气了。4、形容词 + 来(2)山上的叶子红来了。(10)麦子熟来了。(11)苹果烂透来了。(12)天亮来了。5、时间名词 + 来(13)冬天来了,你记得多穿点衣服。(14)周末来了,又可以好好放松放松了。(15)十二点来了,电视声音小点。(16)春分来了,该撒谷子了。

现对于以上五种格式,我们需要做一点说明:我们可以很直观的从上述的例句中看出,例句无一例外地以“了”结尾。“来”似乎与“了”结为一体,有严谨的同现关系。而且,以吉首本地人的语感来说,句子确实在“来”前有停顿,而“来了”结合得紧密无停顿。但是,我们认为,“来”和“了”还是两个相对比较独立的语法单位。表示将来义的是“来”而不是“来了”。首先,以上的例句若去掉“来”保留“了”,语法上也都成立。但是如若去掉“了”保留“来”,语法上在吉首方言中不成立。其次,这里的“了”其实很好理解,在此就是表示肯定、确认目前的事态即将出现变化,属于一般的“了2”的语法表达。这个情况和之前我们谈到的“要”是一致的。

四、表将来时制的“要”和“来”的异同

吉首方言中的“来”的语义大致相当于北京话的副词“快、快要”,表示时间上的接近,或者很快(开始)出现某种情况。从语义上说,和“要”表将来时制时一样。

(一)从语法功能上说,“来”的五种格式都可以被“要”所替换,但是从下面表格中的例句我们也不难看出,表将来时制的“来”和“要”在句法位置上有区别:

车快开了。 车要开了。

车开来了

水快开了。 水要开了。

水开来了。

2.谓(动)+ 宾 + 来了

快开会了,大家别走。 开会来了,大家莫走。

要开会了,大家莫走。

快上课了,大家安静点。 上课来了,大家安静。

要上课了,大家安靜。

3谓(动)+ 补 + 来了

饭快吃完了。 饭要吃完了。

饭吃完来了。

毛衣快织好了。 毛衣要织好了。

毛衣织好来了。

4.谓(形容词)+ 来了

麦子快成熟了。 麦子要老了。

麦子老来了。

天快亮了。 天要亮了。

天亮来了。

5.名词 + 来了

春节了,东西都开始涨价。 要春节了,东西都开始涨价了。

春节来了,东西都开始涨价了。

(二)在[未来时间词+要+VP]这一语言语境中,若这一未来时间词是明确的时间,如:明天,明年,下周三,等等,则不能用“来”表示。我们认为这是因为“来”不是将来时范畴里的原型成员而是较边缘的成员,“来”表达的将来时是距离现实较近的近时将来时,所以“X + 来”格式不能有距今较远的时间状语修饰。如:(15)我明天要走,今晚不去就没时间了。*我明天走来了,今晚不去就米时间了。(16)明天晚上我们二外法语班要考试。*明天晚上我们二外法语班考试来了。(17)明年,我要去外地工作,不得不离开家。

*明年,我去外地工作来了,不得不离开屋里。(18)我下星期三要回国,你有事吗?*我下星期三回国来了,你有事吗?(三)“要”前面可以加表示可能性的副词,但是“来”不行。具体原因,我们目前尚不清楚,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19)她可能要吃醋了。*她可能吃醋来了。

在湖南湘西吉首方言中,在表示动作/事件已经发生的句子中,可以用“来”,在此是表示事件即将完成。在此,我们认为句尾“来了”小句表示将来时间的事件,这种将来时间是由副词来指称的,其中的句尾“了”本身不表将来时间,仍表示完成体。更准确地说“……来了”格式在此表示即将完成体。即将完成体是将来完成体的一种,它与现在完成体、过去完成体一样,都是“情状发生在参照时间之前”。

参考文献:

[1]戴耀晶,《现代汉语时体系统研究》,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

[2]李启群,《吉首方言研究》,民族出版社,2004

[3]梁银峰,《汉语趋向动词的语法化》,学林出版社,2007

[4]陈前瑞、王继红,《句尾“来”体貌用法的演变》,语言教学与研究,2009(4)

[5]龙国富,《从中古佛经看事态助词“来”及其语法化》,语言科学,2005(1)

[6]林立芳,《梅县方言的“来”》,语文研究,1997(2)

[7]梁银峰,《 汉语事态助词“来”的产生年代及其来源》,中国语文,2004(4)

[8]梁银峰,《以时间方位词“来”对事态助词“来”形成的影响及相关问题》,语言研究,2004(2)

[9]瞿建慧,《湘西汉语方言将行体标记“来”》,文史博览,2011(2)

注释:

①引自戴耀晶,《现代汉语时体系统研究》,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

②引自鲁晓琨(日),《现代汉语基本助动词语义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罗胜兰(1984.4-),女,民族:土家,籍贯:湖南永顺,学历:硕士研究生,职称:讲师,研究方向:语言学 英美文化 英语教育,院校:吉首大学师范学院。

注:本文系2015年湖南省教育厅科研课题“湖南吉首方言句尾词“来”的特殊用法”(15C1129)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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