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词“依据”的词汇化与语法化
2017-01-16张成进
张成进
摘要:现代汉语中,介词“依据”用于介引动作行为的根据。它来源于汉代的同形动词短语“依据”。魏晋南北朝时期,动词短语“依据”在认知隐喻机制促动下因高频连用由并列式动词短语词汇化为同形的依靠义动词。动词“依据”形成后,经常用于“V1+N1+V2+N2”句法环境中的V1位置,至隋唐五代时期,处于该句法环境中的“依据”最终完成向介词的虚化,“V1(依据)+N1”由独立作谓语被重新分析为作状语,介词“依据”形成。“依据”在汉语史上的发展演变路径可以概括为“动词短语→动词→介词”。
关键词:“依据”;词汇化;语法化;连动结构
中图分类号:H0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6721101(2016)06008106
Abstract:In modern Chinese,“Yiju” as a proposition signifies the basis of action and behavior. It derived from the homographic verbal phrase “Yiju” in Han dynasty. In the Wei, Jin, and Southern and Northern Dynasties, the verbal phrase “Yiju” influenced by the cognitive metaphor mechanism changed from a coordinative verbal phrase to a homographic verb signifying “based on”. Then the verb “Yiju” was often used in the “N1 + V1 + V2 + N2” syntactic structure and often took the V1 position. By the Sui and Tang Dynasties and the Five Dynasties, the conversion to proposition of “Yiju” in the “N1 + V1 + V2 + N2” syntactic structure was completed. “V1(Yiju)+N1” which had independently functioned as predicate was regarded as adverbial phrase and the propositional “Yiju” took shape. The path of evolution in the histo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can be summarized as “verb phrase → verb →preposition.”
Key words:Yiju; lexicalization; grammaticalization; serial verb construction
现代汉语中“依据”一词有动词、名词、介词三种常见用法。《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2版)》对“依据”的这三种用法分别解释如下:作动词时表示“以某种事物或理论作为根据”;作名词时表示“依照的根据”;作介词时表示“引进动作行为的根据”[1]1 551。《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也收录了“依据”的这三种用法[2]1 532。一些现代汉语虚词词典,除了朱景松《现代汉语虚词词典》收录了“依据”并将其解释为“根据,按照;引进行事的凭据”[3]之外,其它的一些常用的现代汉语虚词词典,诸如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1999)、张斌《现代汉语虚词词典》(2001)、侯学超《现代汉语虚词词典》(1998)、北大中文系1955、1957级语言班《现代汉语虚词例释》(1982)均没有收录介词“依据”。一些常用的古代汉语虚词词典也没有收释介词“依据”,诸如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古代汉语虚词词典》(1999)、何乐士《古代汉语虚词词典》(2006)。本文立足历时角度,探讨“依据”一词的成词过程,进而分析该词三种词性间的来源及衍生关系。主要探讨如下几个问题:“依据”成词前的源形态、源义及源形态的句法功能;“依据”词汇化发生的时间及过程;“依据”语法化为介词的时间及过程。
一、“依据”的源形式、源义及句法功能
现代汉语中“依据”一词的内部构成语素是“依”和“据”,这两个构词语素在现代汉语中都有独立为词的用法。《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2版)》认为“依”有动词、介词两种用法[1]1 551;“据”有动词、介词、名词三种用法[1]719。《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认为“据”只有介词的用法,《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2版)》中认为的“据”的动词用法、名词用法在《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中只是作为相应的动词性、名词性构词语素看待的,因此没有标注词性[2]704;《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认为“依”有动词、介词用法,这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2版)》的看法一致[27]1 532。
基于“依”和“据”在现代汉语中都有独立为词的用法,因此我们在考察“依据”成词过程之前,先分析作为构词成分的“依”和“据”在汉语史上的发展演变情况。
(一)汉语史上“依”、“据”二词的历时演变
“依”和“据”在先秦时期的最初用法都是动词。《说文》:“依,倚也。”可知“依”的本义是“倚,靠”,表示的是具体的动作行为。语料显示,“依”最初使用时倚、靠的对象也是比较具体的物体或人。例如:
(1)(申包胥)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左传·定公四年》)
句(1)中的“依”表示肢体倚靠这一具体的动作行为。后引申出动作性相对较弱、意义相对抽象的“仰仗、依赖”义。例如:
(2)上帝是依,无灾无害;弥月不迟,是生后稷。(《诗经·鲁颂·閟宫》)
句(2)中的“依”不是表示肢体方面的具体动作行为,而是表示生活或经济条件等方面依赖于某人。
“据”在先秦时也用作动词。《说文》:“据,持杖也。”本义同“依”近似,也是“倚,靠”,表示具体的肢体动作行为,“据”的对象也是比较具体的物体或人。例如:
(3)文伯之丧,敬姜据其床而不哭。(《礼记·檀弓上》)
句(3)中的“据”表示倚靠这一具体的身体动作行为。后引申出在生活、经济条件等方面对某人的“依靠、依赖”义,动作性变弱,意义相对抽象。例如:
(4)亦有兄弟,不可以据。(《诗经·邶风·柏舟》)
毛传对句(4)的注解为:“据,依也”。
现代汉语中表示根据、来源义介词“依”和“据”都是从二者的动词用法语法化而来。马贝加曾细致考察过介词“依”和“据”的虚化过程[4]259-264,本文赞同马文关于这两个词语法化过程的看法,下文关于“依”与“据”语法化为介词过程及年代的分析多依从马文。
“依”和“据”语法化为介词,经历了两个关键性的步骤,也是其虚化的两个最重要的条件。一是“依”和“据”搭配范围的扩展,一是“依”和“据”必须处于一定的句法位置,这一句法位置就是连动结构中的V1位置。搭配范围的扩展表现为,句法上“依”和“据”后接的N由表示相对具体的事物名词扩大到表示抽象概念的名词。例如:
(5)心不苟虑,必依于道;手足不苟动,必依于礼。(《礼记·祭统》)
(6)子曰:“志於道,据於德,依於仁,游於艺。”(《论语·述而》)
句(5)、(6)中,“依”和“据”的后接名词均表示抽象概念的“道、德、仁”等。“依”和“据”后接N范围的扩展为其语义的逐步抽象化奠定了基础。
“依”和“据”语法化的另一个重要条件是这两个词须处于连动结构中的V1句法位置。例如:
(7)依风穴以自息兮,忽倾寤以婵媛。(《楚辞·九章》)
(8)我即崩,帝年少,大臣恐为变。必据兵卫宫,慎毋送丧,毋为人所制。(《史记·吕太后本纪》)
在句(5)、(6)中,“依”和“据”是所在句子或小句的中的唯一动词,处于核心谓语的地位,因而句法功能稳定,不易发生语法化。而句(7)中的“依”、句(8)中的“据”分别处于连动结构的V1位置,这样的句法位置弱化了“依”和“据”单独作谓语时的动词性特征,导致其动词属性弱化并逐渐丢失,进而同其后的N一起,重新分析为连动结构中后一动词V2的修饰语。
汉代时,已见“依”和“据”介词用法的萌芽,如下面四句:
(9)夫水者,执法司寇也,执法附党不平,依法刑人,则司营诛之,故曰土胜水。(《春秋繁露》卷十三)
(10)中人之中,依期自至。(《太平经》卷一至十七)
(11)据位治人,用何为名,累日积久,何功不成?(《春秋繁露》卷六)
(12)孔子为鲁司寇,据义行法,季孙自消,堕费郈城,兵甲有差。(《春秋繁露》卷十三)
六朝时,介词“依”和“据”发展成熟。例如:
(13)今皇帝暗弱,不可以奉宗庙,为天下主。欲依伊尹、霍光故事,立陈留王,何如?(《三国志》卷六)
(14)上使依其国俗祀之。(《世说新语·文学篇》)
(15)臣据经史辨正此数,而法兴设难,征引《诗》《书》,三事皆谬。(《宋书·志第三》)
马贝加在考察“据”的虚化过程后,认为:“介词‘据萌芽于汉时期,至晋、南北朝时已成型。”[4]263我们认为马先生的看法是可信的。至于“依”虚化为介词的年代,马文没有明确指出。从上文对“依”的发展演变历程考察来看,我们认为,“依”虚化为介词的年代同“据”相当,也萌芽于汉代,成熟于六朝。
汉语中的单音节介词基本上由动词语法化而来,语法化的重要途径就是处于连动结构中。介词“依”和“据”作为单音节介词大家族中的一员,二者语法化为介词的途径、条件与其它单音节介词基本类似。同时,这二者之间在发展演变过程中也体现了诸多相似之处:作动词时,“依”和“据”本义相近;语法化为根据、按照义介词时,演变条件和演变途径也完全相同,语法化的开始及成熟年代也基本相同。
(二)“依据”的源形式、源义及句法功能
汉语史上,“依”和“据”分别有动词和介词的用法,那么理论上而言,介词“依据”可能有如下三种来源模式:第一,由单音节介词“依”和“据”通过构词手段直接复合成双音介词“依据”;第二,由动词“依”和“据”先复合为一个动词“依据”,再经语法化途径,虚化为同形的双音介词;第三,由动词“依”和“据”结合为一个并列短语“依据”,后词汇化为同形的动词,再经语法化途径虚化为介词。介词“依据”到底是来源于哪种方式,这必须从汉语史具体文献材料着手,先从中考察“依据”的源形式、源义及源形式的句法功能,进而理清由源形式发展演化为介词的复杂过程。马贝加[4]只讨论了“依”和“据”的语法化过程,对“依据”在汉语史上的发展演变情况没有论及。迄今为止,学界尚未对介词“依据”的来源及发展演变情况进行细致探讨的,因此,对“依据”一词的发展演变研究目前还处于空白状态,这也是本文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出发点。
就目前我们掌握的语料来看,先秦时期尚未发现“依据”的用例,其最早出现的文献用例是汉代刘熙的《释名》,并且在这一时期的文献中只发现了这一处用例。
(16)基,据也,在下物所依据也。(《释名·释言语第十二》)
句(16)中“依据”的意思是“倚靠”,一物(下物)倚靠另一物(墙基),表示的动作行为较为具体,位于“所”之后,因此整体功能是动词性的。其意义和功能分别与单用的“依”和“据”相当,但此处的“依据”到底是并列式复合词还是并列式短语我们很难遽下结论。因为汉语中很多的双音节复合词由历史上同形的双音节短语词汇化而来,到底是词还是内部分立的短语缺少外在形式的标志,特别是由并列式双音节短语词汇化而来的同形的复合词,是词还是短语有时更难分辨。董秀芳在区分一个双音节并列形式是短语还是词时,提出这样的判定原则:即“有没有换序形式可以作为检验并列短语是否固化为词的一个标准。”[5]126董先生的这个观点来自乔姆斯基(1980)的句法操作原则:句法规则不涉及词内部结构的任何方面。如果一个双音节并列形式内部可以进行换序操作,因为这种操作是句法的,因此是双音节并列短语,反之,当不允许进行内部换序操作时,双音节形式就已固化为并列复合词。我们同意董文提出的“换序”标准作为区分双音节并列短语与同形的复合词的方法。据此,我们将句(16)中的“依据”判定为并列式动词短语而不是并列式复合词,因为先秦两汉时期,就有“依据”的换序形式“据依”用例的存在。例如:
(17)君臣上下各餍其私,以纵其回,民各有心而无所据依。(《国语·晋语一》)
(18)同是人名,更无别义,就中舛驳,何所据依?(《汉书·高帝纪》)
句(17)、(18)中“据依”的意义同句(16)中的基本类同,只是比同句(16)中的稍显抽象;在句法功能方面,句(17)、(18)中“据依”同句(16)中的“依据”相同,用于“所”之后,都是动词性的。因为存在“据依”这样的换序形式,表明句(16)中“依据”的内部组成成分松散、可分立,“依据”还没有凝固成表示整体意义的独立词汇单位。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句(16)中“依据”的内部结构是句法关系,是动词“依”和“据”临时组合连用,这一时期的“依据”和“依据”一样,都是动词性并列短语。但这样的用例极少,在我们所掌握的语料中,汉代我们只检索到“依据”用例一处,即句(16),先秦两汉我们只检索到“据依”用例两处,即句(17)、(18)。
总之,“依据”的最初形态是并列式短语,出现在汉代,是动词“依”和“据”在句法范畴内的临时组合使用;意义上继承了“依”和“据”的本义,仍表示具体的动作行为“倚靠”;句法功能上是动词性的。
二、介词“依据”的词汇化
魏晋南北朝时期,“依据”的用例出现很多,但“据依”的用例在这一时期却连一例都没出现。
(19)攸之起事,群从下郢,于路先叛,结寨于三溪,依据深险。(《南齐书·列传第三》)
(20)元帝中兴江南,太兴元年,始更立郊兆。其制度皆太常贺循依据汉、晋之旧也。(《宋书·志第六》)
(21)本奏诏书所当依据,分别首目,并书章左,惟陛下留神省察。(后汉书·蔡邕列传)
(22)慈明曰:“足下相难,依据者何经?”(《世说新语·言语第二》)
句(19)中依据的对象“深险”似乎可以作表示相对具体意义或相对抽象意义两解:如果作相对具体理解,则“深险”转指具体的“深险的地方、处所”,那么“依据”仍然表示具体的“倚靠”义;如果作相对抽象理解,则“深险”表示一种性质或特征,那么“依据”相应地只能是表示抽象的根据、凭借义。但句(20)—(22)中的“依据”意义体现了逐渐抽象化的特点:这三句中“依据”的对象扩展为相对抽象的“旧的制度”、“诏书”和“先代经典”。依据对象的扩展,致使“依据”意义的逐步抽象化、专门化,它不再表示具体的“倚靠”义,而是表示相对抽象的“根据、凭依”义。“依据”由作短语时表示的具体的“倚靠”义发展为抽象的“根据、凭依”义,表明“依据”词汇化为一个词汇单位的倾向性越来越强。
董秀芳提出动词性并列式双音词在历时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的四种词化特征,其中第三种是看该双音词在历时发展过程中意义上是否发生了由具体到抽象或由泛指到专指的引申,第四种是看该双音词在历时发展过程中有没有发生句法功能的转化[5]139-145。由于在历时状态下汉语中缺少判定动词性并列式双音短语与其同形的动词之间有效的形式化的方法,我们认为董文提出的四种判定词化特征的方法在解决这一难题时是具体可行的。
据此,我们认为句(16))中的“依据”是动词性并列短语,因为这两处“依据”使用的是“依”和“据”的本义“倚靠”,动作行为具体,二者组合后仍然表示“倚靠”的意义。因句(19)中的“依据”可作具体和抽象两种理解,因而可视为其由短语向复合词过渡的形态。而句(20)—(22)中的三处“依据”在意义上已经历隐喻引申,由倚靠的处所、空间义投射为根据、凭依这样的关系义,意义抽象化、专门化、整体化,因此我们认为这三处“依据”已经词汇化为一个动词,意思是以某种事物或理论作为根据。
这一时期,除了出现意义上发生抽象引申的“依据”之外,还出现了很多句法功能发生了转化的“依据”,例如:
(23)当以《鸿范》一二之数,言不成文,故有取舍,而使两义并违,未详以数立言为何依据也。(《南齐书·志第三》)
(25)(沽河)又南出峡,夹岸有二城,世谓之独固门,以其藉险凭固,易为依据。(《水经注》卷十四)
(26)寻究二三,未有依据。(《魏书·志第十三》
以上三句中的“依据”都是名词性的句法单位,意思是“依照的根据”,意义专门化,可以认为是名词。这是动词性并列式短语“依据”在历时演变过程中句法功能发生了转类的结果。当“依据”转类为名词时,其内部动词性构成成分与整体的名词性功能发生了偏离,“依据”作为动词性短语内部组成成分的可分析性减弱,表示具体动作行为的“倚靠”义逐渐弱化模糊,短语的性质大大降低。相应地,“依据”用于整体性指称意义逐渐增强并最终转类为“根据”义名词。董秀芳指出,动词性并列双音词在历时发展演变过程中发生句法功能转化的例子很多,如“待遇、成就”等都经历了由并列式动词性短语转类为名词的过程,她并且认为经历转类过程的并列双音形式词化程度最高[5]140-141。
魏晋南北朝时期,“依据”因高频连用由动词性并列式短语词汇化为同形的并列式复合动词,我们可从三个方面判定这一时期“依据”已凝固为动词:第一,动词性短语“依据”在由汉代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在意义上经历了由具体到抽象或由泛指到专指的隐喻引申;第二,动词性并列式短语“依据”在这一时期的演变过程中句法功能发生了向名词的转类,尽管这一时期“依据”的名词用法和动词用法并存。第三,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依据”的使用频率很高,而其换序形式“据依”却没有出现一句用例,换序形式的衰落,弱化了“依据”的短语性质,强化了“依据”的独立词汇性质。
三、动词“依据”的语法化
由上文分析可知,魏晋南北朝时期,“依据”词汇化完成,凝固为一个动词,意思为把某种事物或理论作为根据,句法功能是在句中作谓语。动词功能形成后,“依据”在句法位置和意义两方面显示出由动词向介词方向虚化的倾向,因而步入了语法化的历程。语法化通常是指语言中意义实在的词转化为无实在意义、表语法功能的成分这样一种过程或现象[6]。典型的语法化现象是语言中意义实在的词语或结构式变成无实在意义、仅表语法功能的语法成分,或者一个不太虚的语法成分变成更虚的语法成分[7]。现代汉语中介引动作行为根据的介词“依据”正是由根据义动词“依据”语法化而来。同大多数单音节介词虚化于连动结构的句法环境一样,“依据”语法化的途径也是用于连动结构中的V1位置,这一过程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展开。
(27)(卿等)依据此文,又从遗册之旨,虽存衰服,不废万机,无阙庶政,得展罔极之思,于情差申。(《魏书·志第十二》)
(28)是以屡献愚怀,依据典礼,庶请具陈,足寤圣心。(《全三国文·吴五》卷六十七)
(29)乃命故中书监高闾广旌儒林,推寻乐府,依据《六经》,参诸国志,以黍裁寸,将均周、汉旧章。(《全后魏文》卷四十六)
(30)臣以为:依据律文,不追戮于所生,则从坐于所养,明矣。(《魏书·列传第四十一》)
汉语介词主要由动词语法化而来,此为学界共识。至于介词语法化的句法环境,一般认为与连动结构(同连动式)密切相关。关于连动式,张志公认为是“前一个动词代表先作的动作,后一个动词代表随后作的动作,……两个动作一前一后,连续进行,这样几个动词组合的结构叫做连动式” [8],杨伯峻、何乐士(认为:“连动结构是指动词或动词结构连用。前后有时间先后或主次之分,都为统一施事主语发出的动作。”[9]西方学者Li & Thompson较早提出汉语介词语法化发生于连动结构[10]。此后,贝罗贝[11]、邢志群[12]、张旺熹[13]均以汉语相关介词产生的实例证明连动结构在汉语介词语法化中的重要作用。邢志群明确提出:“汉语动词的语法化都要经过连动这一阶段”。
以上四句中的“依据”都处于“V1+N1+V2+N2”句法环境中的V1位置,这是动词“依据”虚化为介词的最重要的步骤。处于这种句法位置的“依据”,因所在的结构中还有另一动词V2,致使“依据”先前独立作谓语的句法功能被动摇,加之,“依据”本身动作行为义就很弱,因此在同V2竞争核心谓语地位时更是处于劣势地位;同时,V1所在的句法位置处于句法主语与V2之间,这一句法位置是状语的典型句法位置, V1处于这样的位置很容易引起意义的虚化;意义虚化后的V1因处于V2前状语的位置,就会连同其后的宾语一起被重新分析为介词结构作状语。
处于“V1(依据)+N1+V2+N2”句法环境的中“依据”发展到隋唐五代时期,先前的具有的动词功能完全虚化消失,其唯一的作用就是介引相关语义成分。
(31)中宗命冲与左仆射魏元忠及史官张锡、徐坚、刘宪等八人,依据《氏族志》,重加修撰。(《旧唐书》卷一八九下)
(32)今宜依据礼典,务从简约,仰效先哲,垂法将来。(《全唐文卷四·太宗皇帝一》)
(33)今请依据古典,崇建七庙。(《隋书·志第二》)
(34)将来举人,并依据地理远近,於十月三旬下纳文解。(《全唐文·阙名》卷九百七十)
句(31)—(34)中的“依据”结构同其后的“V2+N2”在句法上不再表现为平等的地位,相反,却表现为更为彻底的修饰与被修饰关系。语义上,“依据”结构体现为为其后的“V2+N2”所表示动作行为引出相关的根据或凭依,即根据或凭依什么才能实现“V2+N2”所表示动作行为,意思等同于“按照、根据”。
宋代,“依据”的介词、动词、名词用法都有使用,是前代“依据”三种用法的沿用,但介词用例很少,我们只检索到两例。下面就这三类词性的使用情况依次举例如下:
(35)古之所谓小人儒者,亦不过依据末节细行以自律。(《陆象山文选·与曾宅之书》卷一)
(36)所亲吏张观、范尧臣依据说势,市权招赂,擅给太原九姓羊钱千万。(《新唐书·列传第五十》)
(37)惟明皇立九室,祀八世,事不经见,难可依据。(宋·李攸《宋朝事实卷六·庙制》)
(38)九曲青溪,千年陈迹,往事不堪依据。(宋·王奕《和朱静翁青溪词》)
(39)水物向陆,失依据也,而足多有救。(宋·文莹《玉壶清话卷七》
以上句(35)、(36)中的“依据”为介词,句(37)、(38)中的“依据”为动词,句(39)中的“依据”为名词。
元明时期 ,介词“依据”用例依然不多,我们在冯梦龙《三言》和明代医方《普济方》中检索到下列基础介词用例。
(40)今日既承大官人分付,老身权且留下:若是不能效劳,依据日奉纳。(《喻世明言第一卷·蒋兴哥重会珍珠衫》)(按,奉纳 奉纳:敬还,退回。见《汉语大词典》(1997)第1511页,《古今小说·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今日既承大官人吩咐,老身权且留下,若是不能效劳,依旧奉纳。”:敬还,退回)
(41)关元隐隐而痛者。小肠疽也。上肉微起者。小肠痈也。右验其人所募。依据此审定痈疽浅深。(《普济方》卷二百八十二)
句(40)、(41)中的“依据”都是介词,介引动作行为的根据。句(40)中的“依据日奉纳”即按照天数退还(获得的钱财),句(41)中的“依据此”即根据症状审定病情。
清代,介词“依据”的用例仍然不多,我们只检索到为数不多的几处用例。例如:
(42)声木故依据李刘两家著录,略记之于此。(清·刘声木《苌楚斋五笔》卷十)
(43)依据周鞞骋雄辩,镌劖造物谈言工。(清·孙元衡《赤崁集》卷一)
现代汉语中,“依据”是个较为常见的介词,但其自隋唐五代时期产生直至清代使用频率一直不高。可见,介词“依据”使用频率的增加,是近现代以后的事了。
四、结语
介词“依据”由动词“依据”语法化而来,动词“依据”由动词短语“依据”词汇化而来。形成“短语→动词→介词”这样的发展演变模式。
现代汉语中介词“依据”的内部构成语素是“依”和“据”,先秦时期,这两个构词语素都可以用作动词,意思是“倚、靠”,表具体的动作行为。后经隐喻引申,意义变得相对抽象,指生活、经济条件方面对某人的“依靠、依赖”, 动作性变弱。尽管后来这两个动词都发展降格为“依据”一词的内部构成语素,但汉语史上“依”和“据”独立作动词的用法始终存在,并一直沿用至现代汉语。动词“依”和“据”的最初连用始见《国语》和《释名》,都是内部松散、可分立的并列式动词短语。
魏晋南北朝时期,“依据”因高频连用由并列式动词短语词汇化为同形的并列式复合动词。“依据”由短语词汇化为动词的促动因素是认知隐喻机制,由倚靠的处所、空间义投射为根据、凭依关系义,投射的结果,“依据”意义抽象化、专门化、整体化,凝固为一个动词性词汇单位,表示以某种事物或理论作为根据,句法功能是可以作句子或小句的谓语中心。
动词“依据”形成后,因经常处于“V1+N1+V2+N2”句法环境中的V1位置,为其向介词虚化提供了便利条件。隋唐五代时期,处于“V1+N1+V2+N2”句法位置中的“依据”最终完成向介词的虚化,“V1(依据)+N1”由独立作谓语重新分析为作“V2+N2”的状语,“V1(依据)+N1”由动宾结构重新分析为介宾结构,介词“依据”形成。介词“依据”的功能在于引进动作行为的根据,动词“依据”则表示以某种事物或理论作为根据,可见,“依据”动词与介词的区分并不体现在意义上,主要是体现在句法功能上。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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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