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乡规民约 助力乡村振兴
2019-09-10刘志刚
刘志刚
作为我国传统乡村社会不可或缺的规范体系,乡规民约在维系乡村秩序、涵育乡村精神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新时代乡村振兴背景下发挥乡规民约的作用提供了有益借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挖掘家风家训的时代内涵,发挥乡规民约在道德规范、伦理教化等方面的作用,为推动新时代乡村振兴汇聚磅礴力量。
乡村“空心化”带来的现实困境
乡规民约的认同弱化。礼俗社会是我国乡村的基本特征。传统乡村礼俗是农耕文明积淀的精神信仰与教化哲学。作为极具代表性的乡村传统礼俗规范体系,朱熹《朱子家礼》、王阳明《南赣乡约》、吕氏四贤《蓝田乡约》等乡规民约,对封建社会农耕文明时代醇化道德伦理、调和乡村秩序与涵育文明乡风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改变了乡村文化的生存土壤。乡村社会的血缘性、地缘性特征减弱,家风民风、乡村记忆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消解,基于乡村天然共同体的集体意识、信仰价值、教化习俗等日渐褪色,客观上弱化了乡规民约等乡村礼俗规范赖以生存的根基。从物质层面看,乡村数量在急剧减少,平均每年减少8000多个乡村群体。
乡规民约的功能弱化。现代工业文明打破了传统乡村的内生结构、生活模式和人际关系准则,人口的频繁流动和向城镇迁徙,动摇了乡村社会熟人交往的文化基础,在现代与传统、城市与乡村多元价值的冲突和碰撞中,乡村共同体成员失去了明确的文化归属,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文化断层。作为乡村文化核心的乡规民约因集体认同感降低而逐渐失去道德约束功能。
乡规民约的执行力减弱。以乡贤为代表的乡村精英,通过对乡规民约的权威解读和监督执行,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乡村道德伦理规范的积极意义,维系了乡村熟人社会的生产生活秩序。然而,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大批乡村精英远离乡村而向城市转移,这种情况打破了传统乡村社会长期形成的“乡贤治村”模式导致其执行力弱化。
乡村振兴背景下重塑乡规民约的现实路径
中国乡村社会既不可能是传统的复归,也不可能是西方工业文明的乡村复制品。在新时代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既要重视乡规民约的伦理教化功能,又要对其加以现代化改造,积极构建具有正确价值观支撑的乡村伦理体系。
发挥乡规民约的伦理教化作用,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乡土化再造。构建具有正确价值观支撑的乡村道德体系,是重塑乡村精神的重要前提。乡村礼俗、乡规民约等都是维护乡村社会秩序的文化载体,也是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精神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新时代主流价值观,为乡规民约的乡土化再造指明了方向。在国家层面,乡规民约“尚仁重德”,“尚和合、求大同”,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文明、和谐”精神一脉相承;在社会层面,乡规民约强调“扶正扬善、礼法并重、握法处势”,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公正、法治”辩证统一;在个人层面,乡规民约弘扬“诚信守正、宽厚孝义、患难相恤”,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诚信、友善”高度耦合。在新时代乡村振兴的背景下,要对乡规民约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语境下进行乡土化再造,使其内化为情感认同、外化为行为习惯,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文化土壤和精神支撑。
发挥家风家训涵养文明乡风的积极作用,拓展乡规民约的时代内涵。“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文化基础,也是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基本要求。在乡村文化振兴的过程中,要充分借鉴乡规民约蕴含的秩序理念和人文精神,深入挖掘“家规”“家训”中的民间智慧,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构建乡村文化良性发展秩序。在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傳统乡规民约蕴含的“崇德重礼”德治思想仍然具有积极意义。良好家风是社会文明的“基石”,有利于弘扬乡村家庭文明新风尚;淳朴民风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能够有效激发乡村文化振兴的内生动力;文明乡风则是城乡融合发展的“粘合剂”,能够有效吸引城市要素资源向乡村转移。要传承和弘扬“耕读世家、仁义修身、勤俭资身、孝悌立身、慎世处世”等家风家训,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乡风,充分发挥礼俗家规的教化作用。
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乡规民约的集体认同感。在传统乡村社会,乡贤等乡村精英“造福乡里、荫庇百姓”,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农耕文明时代乡村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的养成。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乡贤文化,有力促进了乡村社会的宗族自治、民风淳化和集体认同。为最大限度地发挥乡规民约社会教化功能,乡村精英既将抽象的社会主流价值观具体化为“德业相劝、礼俗相交、过失相规、患难相恤”等乡村价值理念,又在乡规民约的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村民在资源分配、生产互助、社会关系维护、社会风气净化等方面的普遍诉求,并逐步将乡规民约内化为村民的共同价值取向。当前我国很多乡村都成立了村民理事会、乡贤议事会等乡村自治组织,这种“能人治村”的创新模式对乡规民约的秩序生成和时代转化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在乡村文化振兴的过程中,构建兼具传统乡土特征和现代文明特性的新乡贤文化,有助于引导乡村社会形成见贤思齐、见德思义的共同价值规范。另一方面,以文化礼堂、道德讲堂等为乡规民约实践载体,以返乡精英、大学生村官、道德模范、文化能人等新乡贤为示范引领,有助于增强乡规民约的权威性和集体认同感。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副教授)
任编辑:陈伟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