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时代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的理论创新与价值内涵
2019-09-10许光类杰
许光 类杰
[摘要]习近平新时代乡村振兴重要论述是总书记站在治国理政的新高度,对我国城乡关系和“三农问题”进行深入系统思考的基础上形成的科学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继承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乡村发展理论,吸收和发展了建国70年来中国共产党历届领导集体执政思想的结晶,对当下我国乡村振兴的时代特征、历史使命和实现路径进行了清晰谋划,并从创新发展理念、协调城乡关系、发展绿色生态、开放城乡格局、推进共建共享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论断。习近平新时代乡村振兴重要论述作为马克思主义乡村发展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对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了有效的理论指导和务实的实践指引。
[关键词]习近平;乡村振兴;新发展理念;乡村发展思想
[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672-1071(2019)05-0000-00
一、习近平新时代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的理论渊源及其实践基础
习近平新时代乡村振兴重要论述,是在对我国“三农”问题进行精准判断、对城乡统筹的历史任务进行客观考量的基础上提出的,其核心目标是谋划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富有中国特色的乡村发展新路径。从形成逻辑来看,习近平新时代乡村振兴重要论述是源于对马克思主义乡村发展理论的深刻理解,源于建国70年来中国共产党历届领导集体执政思想的智慧结晶,源于新型城乡关系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和实践指引,具有鲜明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
(一)习近平新时代乡村振兴重要论述源于对马克思主义乡村发展理论的深刻理解
马克思主义乡村发展理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城乡关系及其发展规律进行深刻考察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批判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城乡对立、乡村衰落和城市病态等问题,进而形成了城乡关系、城乡融合、农业发展等一系列理论成果。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了城乡关系走向对立的两个原因:一是分工,即“工商业劳动同农业劳动的分离……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1];二是私有制,即资产阶级为了维护其地位和占有的财产,开始注重和加强对城市政治功能的开发,“城市成为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的集中,而在乡村看到的却是完全相反的情况:孤立和分散。”[2]以此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论述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城乡关系由分离走向对立的客观规律,进而揭示了两者关系发生“质的变化”的历史必然。
马克思恩格斯清楚地看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城乡关系的对立不仅阻碍乡村农业的发展,而且严重束缚了城市工业的进步。对此,他们明确指出,“消灭城乡对立……正如消除资本家与雇佣工人间的对立一样……日益成为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的实际要求。”[3]但是,城乡由分离到融合的过程绝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生产发展作为保障。马克思恩格斯指出,“通过消除旧的分工,进行生产教育、变换工种、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以及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4]。在这一点上,习近平新时代乡村振兴重要论述就体现出与马克思主义乡村发展理论高度的内在一致性,一是综合考量了特定历史条件下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现实意义,二是客观判断了社会发展过程中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艰巨历史任务。
(二)习近平新时代乡村振兴重要论述源于中国共产党历届领导集体的执政思想的智慧结晶
建国70年来,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集体始终高度关注“三农”问题,并将其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中之重。从习近平新时代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的形成逻辑来看,它既体现出总书记富有个人特质的独到见解,也折射出中国共产党历届领导集体执政智慧的结晶,体现了科学性、思辨性和实践性的继承与超越。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尽快摆脱旧中国一穷二白的状况,毛泽东同志采取了重点发展重工业的方针,但他也指出,“决不可忽视生活资料尤其是粮食的生产……重工业和轻王业、农业的关系,必须处理好”[5],进而从所有制的视角提出破解小农经济局限性的方式,即走集体化道路,发展不同水平的合作社。此后,邓小平同志从工农关系的视角出发,阐明了农业发展的动力源,强调“农业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6],进而提出要改变土地所有权,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提高粮食生产效率。党的十六大以后,江泽民和胡锦涛同志从城乡统筹的视角,提出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效支撑。在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面对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等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提出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推动“五个振兴”,走好“七条道路”,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瓶颈制约,最终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而把共产党“执政为民”的价值理念提升到了新高度、落实到了最深处。
(三)习近平新时代乡村振兴重要论述源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和实践指引
从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来看,城市与农村关系的分化、城乡发展的失衡、乡村的相对衰落等现象,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习近平总书记清晰地看到实施乡村振兴的历史必然和重大意义,提出“乡村衰退、城市贫民窟是全球共同面临的挑战……在现代化进程中,乡村必然要经历一场痛苦的蜕变和重生。”[7]在他看来,我国的乡村衰落除了产业结构固化、传统文化消逝、生态环境破坏等共性问题之外,还突出表现在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等新“三农”问题,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要关注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普遍诉求,也要以新时代条件下我国城乡关系的历史性变化和具体矛盾为现实指引。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到2030年中国总人口将达到15亿左右,城镇化率达到70%,农村4.5亿人的发展诉求将是我们需要深入思考和审慎面对的重大现实问题。但同时,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其中最大的不平衡是城市与乡村发展的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业和农村发展不充分,换言之,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仍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突出的“短板”。从这个意义上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对当下乡村衰落问题的直接有效回应,也是化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内在要求,更是提高民生福祉、增强人民幸福感与获得感的必然选择。
二、习近平新时代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的科学体系及其重大创新
习近平新时代乡村振兴重要论述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结合时代背景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围绕为什么实施乡村振兴、实现怎样的乡村振兴、如何实施乡村振兴等重大问题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具有鲜明的底线思维、辩证思维和整体思维,构成了一个系统、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
(一)在乡村发展理念上,实现了从“农村建设”到“乡村振兴”的实质飞跃
社會主义新农村建设是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其核心思想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此后,面对城乡差距不断拉大、乡村面貌相对落后的发展难题,习近平总书记清晰地看到,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切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因此,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总书记明确提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引领“三农”事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最新战略部署,是“八八战略”和“五位一体”总布局在乡村建设中的生动实践,有效推进了农村工作从“建设”到“振兴”的重大转变,而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简单升级。一方面,新农村建设侧重解决“三农”问题,乡村振兴则密切关注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重点针对农村空心化、农村边缘化和农村老龄化等新“三农”问题,试图通过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构建有效的要素流动机制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农村高质量发展,从而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效支撑。另一方面,新农村建设注重表层治理,乡村振兴则更加关注培育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内驱力和主动性,倡导变“输血”为“造血”,试图通过构建“内生性”乡村振兴力量和社会治理结构实现农村内生性发展和农村良性社会变迁,而非简单地将城市治理思路和手段移植到农村。
(二)在城乡互动关系上,实现了从“城乡统筹”到“城乡融合”的有效突破
建国70年来,我国城乡关系发展事实上遵循了一条“先城后乡、以农助工、以乡助城”的实践逻辑。新世纪以来,以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等为抓手,我国“三农”问题得到了较好地解决,乡村发展与治理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但同时,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却并未得到实质上的破解,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城乡发展的相对差距仍然在不断拉大。究其原因,以往的乡村发展思路较多停留在“被动思维”层面,各级政府在看待和处理“三农”发展诉求时,通常将其视为被动的客体,强调以政府统筹和公共投入等手段“带动”和“补贴”农村发展。对城乡互动关系的片面认知,导致乡村发展的内驱力长期无法得到有效激活,“城市优先”的公共政策导向不仅无法根本改变城乡隔离的状况,而且加大了农村优质生产要素进一步向核心城市输出和集中。
针对这一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清晰地认识到,要从根本上改变城市繁荣、乡村衰落的巨大反差,就必须树立新型的城乡统筹意识、扭转对城乡互动关系的传统认知。他指出,“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8]在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中,习近平总书记突破了“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等固有思路,强调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一论断跳出了政府主导型的公共资源配置思维,强调通过构建乡村内在的发展动力机制,激发农村的潜在比较优势,进而实现乡村与城市的良性互促。总体来看,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大价值突破,就在于改变了城乡互动关系中的“被动”和“依赖”色彩,强化了乡村内在造血机制的有效建立,从而为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
(三)在乡村生态治理上,实现了从“整治修复”到“和谐共生”的层级提升
在新时代,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渴望成为最为紧迫和重要的民生诉求。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清醒地意识到,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民的福祉,“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9]123以此为基础,习总书记在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中,也特别强调生态环保和生态治理的重要性,提出要把“生态宜居”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前提。在他看来,建设美丽乡村不是“涂脂抹粉”,也不是大拆大建,而是要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由此可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的重要论述,不仅是对我国以往生态环保传统模式的深刻反思,也是对新时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价值理念的自觉遵循。建国7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这些成就大多是建立在“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粗放型发展模式基础上的,是以严重的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代价的。面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之间日益突出的现实矛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9]119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决不”重要论述,不仅实现了从“整治修复”到“和谐共生”价值理念的飞跃,也是其对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自觉遵循。
(四)在城乡要素流动上,实现了从“单向流动”到“双向流动”的良性循环
城乡关系是一个系统的有机整体,实施乡村振兴不能片面地就“乡村”论“乡村”发展,而应有整体思维和系统观念,注重发挥城镇与农村在资源禀赋上的比较优势。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高度重视人才这一核心战略要素在城乡间的自觉与高效流动。
长期以来,城市较高的生产效率吸引着农业人口源源不断地以较低的价格进行“单向流动”,流入地政府较多地享有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带来的“人口红利”,却并未给与其相应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致使城乡之间的要素流动与收益回报呈现“断裂”迹象。近年来,大城市“民工荒”和高技能人才短缺现象并存,究其根源,就在于城乡要素流动机制发生了异化,无法实现城乡区域间产业结构调整对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必须改变人才由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的格局,要通过实施“人才回流”政策,让曾经“走出去”的成功人士带着经验、技术和资金回乡。具体而言,一是要制定人才、税收等优惠政策,为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通过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创业,激发农村的创新活力;二是要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通过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最终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实现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的高效良性循环。
(五)在城乡共建共享上,实现了从“政府主导”到“多元结合”的有效协同
在关于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共享”是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在共建共享的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是我们的根本目标。这一论断不仅鲜明体现了总书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价值理念,也充分彰显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城乡共建共享关系的深刻认识,是对“多元协同”社会治理模式的有效回应。
建国70年来,“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的核心执政理念,但在市场化改革之前,国家主导型的乡村发展模式带有显著的计划经济特征,20世纪80年代之后乡村发展开始引入市场机制,尝试通过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手段发展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客观而言,“政府主导”的乡村发展模式固然体现了政府的责任担当,但缺乏对民意诉求和参与意识的关注,致使广大农民长期被排除在社会治理和福利共享的体制之外,进而影响了对现代化建设的认同感和获得感。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乡村是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之地,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必须高度重视和充分保证农民的“主体”地位:一是要尊重农民意愿,保证农民的事在根本上由大多数农民来决定;二是要开展教育培训,让农民在乡村振兴中得到改造;三是要运用典型示范,引导农民实现角色转变。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主要负责统筹规划,关键在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多元协同”的方式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打造城市与乡村共建共享的新格局。
三、习近平新时代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的价值贡献及其指导意义
习近平新时代乡村振兴重要论述是总书记站在新的发展阶段和新的历史方位,对我国新时期“三农”问题和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进行科学判断和审慎思考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科学理论体系,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实践性和系统性特征,对新时代条件下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等具有突出的理论创新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一)将马克思主义乡村发展理论上升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理论的新高度
首先,乡村振兴的核心在于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马克思恩格斯的乡村发展理论,主要分析了资本主义时代城乡对立的原因及客观必然性,进而提出了在未来社会消除城乡对立、实现城乡融合的一些理论构想。比较而言,习近平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具体国情,提出的重塑城乡关系、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内涵更为丰富。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关系并不是单纯地从某一个角度看待城乡发展之间的关系,而是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通过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最终实现良性协同发展。
其次,乡村振兴的抓手在于推进生态治理,走乡村美丽宜居之路。马克思认为,自然界与人类存在着双向互动性,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并与自然和谐共生。习近平同志内在遵循和自觉践行了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并将生态治理上升到重大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的新高度,创造性地提出“两山理论”,阐明了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关系。总书记关于乡村宜居的重要论述,不仅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自然观,而且结合中国实践增添了时代要素,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的发展和深化。
(二)为有效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谋划了具体实践方案
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单纯就“三农”论“三农”,已经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相关问题,只有跳出“三农”抓“三农”,用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和理念,才能有效突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体制性制约。以此为基础,习近平总书记适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并将其与新型城镇化同步推进,从而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补齐农村发展短板等问题谋划了系统性方案。总体来看,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不是针对某一个具体问题的孤立、片面思考,而是以综合性、系统性方案为化解新时代城乡关系矛盾提供了路径选择。
其次,乡村振兴战略具有更加高远的立意和更为宽广的视野,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战略抓手。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绝不仅仅是解决“三农”问题、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的操作方案,而是跳出“三农”视野,立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将其纳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宏大格局的战略目标,进行统筹规划和系统思考。作为一个推进城乡关系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长远战略规划,乡村振兴战略不同于“五年计划”之类的短期规划,是一个时间跨度更长、历史任务更加艰巨的宏大远景,是新时代共产党治国理政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规划的有力指导,为指引全党同心同力推进社会主义伟大建设新篇章的战略擘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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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陈锡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5 (1):5-12.
[8]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N].人民日报,2015-05-02(01).
[9]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
(责任编辑:向梅)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9BRK034)、浙江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18NDJC036Z)、全国地方党校(行政學院)重点调研课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成本分担机制优化研究”。
[收稿日期]2019-08-13
[作者简介]许光(1981-),男,汉族,山东济宁人,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福利经济学;类杰(1994-),女,汉族,山东临沂人,浙江省委党校理论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