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2019-09-10常裕琦
常裕琦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我国居民的财富水平和可支配收入随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意识也逐渐增强。从单纯依靠银行存款到积极寻找增加财富价值的渠道,推动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尽管在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之下,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但其发展迅速,经济效果显著。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个人理财业务的迅猛发展对商业银行来说具有较高的收益性,能给其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前景,但其中的潜在问题也逐渐显露。近几年尤为严重,出现了一系列“零回报”和“负收益”金融产品,中国人民银行于2012年造成金融产品违约事故;2017年民生银行于2017年发生“飞盘案”等重大事件已经引起市场对金融产品存在的风险的广泛关注,与此同时,公众也开始质疑银行的金融产品的安全性。此外,由于现有的监管体系相对薄弱、个人理财业务的业务属性较为复杂等因素,都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买下隐患。因此,笔者认为通过分析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提出相关建议,以加强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控制,对商业银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个人理财;风险;控制措施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概述
根据我国银监会2015年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顾名思义,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专业服务。由于其服务的内容广泛且普遍适用于各个非金融部门经济主体,个人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一个重要业务组成部分。从业务实施过程来看,个人理财业务基于商业银行对目标客户群的准确定位和深入分析,根据各种因素设计理财方案,基于金融产品的综合销售业绩实施方案,例如财务状况、风险偏好和特定客户的投资经验等,目的是通过使用不同的理财方案,帮助客户实现资产流动性和盈利能力的统一,通过利率的变动获取利差收益。对银行而言,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一方面扩大了银行的业务范围,促进了银行利润的增长,另一方面推动了其他业务的共同发展;对于客户而言,商业银行的个人银行业务为客户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方式,使客户可以获得比存款更多的利益;从整个社会来看,使得财富分配及资源利用更为合理。(见表1)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对风险能力的评估
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和流动性要求等信息来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推荐合适的理财产品。但是,目前一些商业银行在向客户出售理财产品时,并未对客户进行有效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尚未对客户的基本状况进行全面的评估,不能有效的确定客户是否适合购买出售的理财产品。[2]
(二)风险控制能力较弱
存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而社会存款以其较低的成本和更大的规模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发展对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尤其是社会存款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互联网理财产品发展引起的商业银行存款规模转移和结构变化上。在这三种互联网理财产品模式中,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和网络融资对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有很大的影响。从第三方支付的角度看[3],第三方支付对商业银行存款业务的影响主要在于其存款结构的变化。这是因为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基础的资金流通最终将回归商业银行。
(三)高息榄储普遍存在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利用个人理财业务,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进行变相和高息储蓄,同时按照原则审慎负责地开展个人理财业务。这项政策的原因是为了防止某些商业银行盲目夸大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以增加客户资源。然而,在实践中,为了吸引客户的资金,商业银行仍将大力提升其预期的高回报。当理财产品到期时,如果没有达到宣传率,银行将在自有资金或其他业务的利润时支付理财业务的利润率,以维持其声誉。随着时间的推移,商业银行将面临合规风险,严重的情况下将影响商业银行的流动性。
(四)商业银行代销理财产品宣传不实
商业银行以其渠道优势向非金融部门经济主体出售基金,保险,信托等理财产品的行为,即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代理。由于通过收取佣金销售的理财产品不是银行自己发行的理财产品,因此银行不负责产品售后的相关服务及管理,一旦造成损失,责任由发行人或投资者承担。但是,在具体的运营实践中,银行财务管理人员往往故意隐瞒销售理财产品的风险,以谋求更好的收益。为吸引投资者购买,银行相关人员通过大力虚构产品的收益,或财富管理人员直接隐瞒财富管理产品作为托运,给投资者幻想本行自己的理财产品。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购买银行发送的理财产品具有极大的市场风险,其自身利益严重受损。
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思路
(一)锁定目标客户
运用个体特征分析确定目标群体,做好市场细分工作。通过对控制变量的个体特征对感知风险和财务管理经验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得出年龄和风险偏好对感知风险的影响,年龄、收入和风险偏好对财务管理经验的影响。投资者年龄越大,感知到的风险越大,他们的年龄和财务管理经验就越接近正态分布,他们的理财经验越多,年龄在26岁至45岁之间的人就越多,因此,年龄在26岁至45岁之间的群体被列为潜在客户。月收入越高,购买产品的可能性就越大,进一步瞄准26岁和45岁的中高收入投资者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根据投资者定义的不同风险偏好的市场细分[4],分析表明风险偏好与感知风险成反比,与财务管理经验成正比。因此,投资者倾向于选择企业理财产品决策。对于金融产品的负面信息,商业银行可以聘请相关专家积极引导投资者,改变他们的错误看法。总之,商业银行应该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创造投资者可以信赖的金融产品,消除避险投资者的担忧,从而增加他们使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机会,引入财务管理产品,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从而实现市场细分和准确营销。
(二)提高产品收益率
产品收益率是产品的功能,是消费者选择产品时所获得的收入是否满足顾客的期望。回报率是金融产品的核心生命线。与传统的银行产品相比,客户发现网上的金融产品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这是他们做出选择的主要原因。2013年,“余额宝”在资金紧张的时候上市。正是它的高收益吸引了大量的客户,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传统的银行金融产品行业,但是由于它所能提供的收益率下降了,它已经不能满足客户对其回报率的期望,所以余额宝的发展也遇到了一定的瓶颈,随着投资者收益的逐步下降,然后淡出投资者的视线。只有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才能吸引投资者的关注,从源头上得到投资者的更多支持。[5]
(三)确保资金与隐私安全
随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发展,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和隐私对于其发展和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
第一,企业应该在国家监管体系中,有效落实监管政策以保证其健康发展,自觉遵守行业内部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理财产品的定位和投资方向;第二,公司必须建立成熟的技术体系,建立多重安全防火墙。只有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才能保持互联网金融的蓬勃活力和快速发展速度;最后,加强风险发生时的应急能力。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对自身理财产品的高回報率需求旺盛,忽视了风险性预警的关键环节。
参考文献:
[1]王靖.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控制研究[J].中国市场,2016(24):90-92.
[2]尹芳.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问题及对策[J].云梦学刊,2016,37(5):107-110.
[3]刘新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问题和策略研究[J].中国商论,2016(30):19-20.
[4]肖志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必要性及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7(19):28-28.
[5]王英姿.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分析[J].统计与管理,2016(1):6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