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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社会智库建设历程、当前趋势和转型:上海经验

2019-09-10吕雪峰

重庆社会科学 2019年1期
关键词:新时代

摘要:自党和国家大力推进社会智库建设以来,我国很多地方的社会智库已进入职能专业化建设新阶段,尤其上海还对社会智库提出一套较有影响力的研判标准。目前,随着改革落实由点到面、从浅入深,民营企业创办社会组织趋势加强,官办社会组织转型建设需求加重。鉴于当前社会智库主要为官办社会组织这一事实,通过案例分析可知,以细分管理权,进而向市场转让执行权,成为其在新时代转型发展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新时代;社会智库;官办社会组织;民营社会组织;执行权转让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章编号]1673-0186(2019)01-118-010

[文献标识码]A

[DOI编码]10.19631/j.cnki.css.2019.01.012

自党和国家大力推进社会智库建设以来,由于该类智库在功能和属性上与社会组织完全重合,因此,在我国很多地方,以社会组织运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现已进入社会智库职能专业化建设新阶段。以上海经验为主线,对社会智库建设的前期历程、当前趋势和转型路径进行回顾、总结和分析,为改革各方和社会各界能在新时代能更好地把握其重要作用提供参考。

一、建设历程

所谓社会智库,根据相关研究,其可分为“纯粹型”和“混合型”两类。这种划分方式主要以职能覆盖范围为依据,如单纯行使智库职能,即为纯粹型社会智库;而除智库职能外还行使其他职能,即为混合型社会智库。

(一)由来和关联

作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所以会认为社会智库与社会组织完全重合,主要见于2015年1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2017年5月由国家民政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前者在新型智库发展格局中,明确提出规范引导社会智库健康发展,并要求民政部门牵头,制定相应扶植举措;而后者则给予社会智库以明确界定,即由社会力量创办、以公共服务为取向,同时采用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等基本法定形式。

对此,有学者指出,两个《意见》构建了社会智库发展的基本框架,如明确了其宗旨、定位、活动方式及可获资源等,并赋予其包括获取党政信息、参与党政活动、服务党政决策等新型智库权利[3]。还有观点认为,之所以会如此突出社会智库,一方面,是为将其从“民间智库”等含混概念中抽离出来,使新型智库体系结构上更清晰;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强调公共服务取向对新型智库的重要性。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社会智库在新型智库体系中的缺位或立足不稳,亦表明新型智库在公共服务取向上的缺失或有所疏漏[4]。

在此基础上,有学者对社会智库和社会组织的内在关联性进行了分析。如有学者认为,社会组织以运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而社会智库则以职能专业化建设为目标。规范是专业的基础,专业来源于規范。由此可知,社会组织的运营规范化建设,在当前可被视为社会智库职能专业化建设的前期阶段,旨在为职能专业化提供规范基础。而在当前阶段,重点就是如何将规范转化为专业,从而更加适应新时代的改革落实要求和社会发展需求[5]。

(二)标准与依据

毋庸置疑,以上学者观点都有一定合理性。但从前期一些地方实践来看,确实知难行易。

主要因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建设发展已呈蓬勃态势,基础总量庞大,职能也各有不同,且由于两个《意见》的指导意义在地方层面仍有待于细化,因此对哪些社会组织具有率先成为社会智库的潜质或如何将社会组织率先建成社会智库,一直未有共识。有鉴于此,在我国一些地区,一些背景深远、实力厚重的社会组织纷纷出面,结合自身经验,尝试提出社会智库的研判标准体系,以求被相关部门采纳。

根据笔者掌握资料,各地所提标准体系以上海影响最大,受众最广。这一标准体系在上海市民政局召开的研讨会上,经与会代表率先提出,其总体版本,主要融合了一些知名社会组织的实践经验。

在理论层面,该标准立足点为:一是理想的社会智库作为新型智库与社会组织在新时期合二为一的建设成果,标准势必应集二者根本特征于一身,因此能总结出新型智库与社会组织的根本特征,就能以此作为研判的重要标准;二是既然社会智库是新型智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须为其在体系中的定位和分工等根本特征进行预先设定,旨在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避免陷人因定位不清、分工不明而导致的无序竞争中。由此可知,与这一点相关的标准,主要考察的是相关社会组织中人的职业操守、主观愿意和行为倾向等。

这一标准体系主要包括三项标准:一是能够协助党政部门,二是具备枢纽工作架构,三是重视基层服务领域。根据当事人论述,之所以会采用这三项标准,主要依据是:

1.“能够协助党政机构”是新型智库公共服务的根本特征

根据两个《意见》,新型智库的公共服务取向,应不以无广泛代表性的单一个体为服务对象,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多面向群体、行业和产业等服务目标。一定程度上说,这也是其核心价值所在。但因缺少相应抓手,且单一机构能力有限,若直接朝向这一目标,只会导致其产生功利主义的行为倾向,无疑与公共服务的价值要求相悖。因而,其只能以协助党政机构,根据某一具体党政部门指向的服务路径和面向的服务对象,间接开展专业服务[6]。同时,围绕如何“协助”,还须设置一定前提,即相关智库已通过法定方式获取独立身份,在与党政机构合作中,更多是以项目化方式确定双方的合作期限、参与程度、交易价格和达成目标等7]。这在国际上,也被视作官方机构与智库基于彼此独立基础上的再结合[8]。

从中可以看出,能够协助党政机构,是新型智库的根本特征,自然也应成为研判社会智库的重要标准。

2.“具有枢纽工作架构”是社会组织规范运营的根本特征

一直以来,社会组织都以枢纽服务为规范运营的核心功能,如协调各方力量、担当跨界桥梁、承接宣传推广、促进合作交流等。而行使这一功能的前提是其必须具备相应的枢纽工作架构,这也是其在运营规范化建设阶段必须具备的条件[9]。主要包括四个层面:一是制度架构,包括与社会组织相关的外部管理制度与内部治理制度等;二是物质架构,即应具有相应的办公场地、工作设施和外宣载体等;三是团队架构,即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工作人员,尤其在财务、信息等重要岗位上还应配置相应专职工作人员,并能形成分工有序的合作团队等;四是平台架构,除监事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师资库、评审会和课题组(项目组)等定期交流机构平台,还包括分部和一线信息站点等日常服务机构平台等[10]。

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社会组织若缺少这一枢纽工作架构,其作为第三部门的角色便无法发挥,因而成为社会组织规范运营的根本特征”。而社会智库作为社会组织的提升阶段,对这一特征的要求只会更高,不会变低,因此可以作为研判社会智库的重要标准。

3.“致力基层领域服务”是社会智库长远发展的根本特征

前文已述,社会智库要成为新型智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就须为其在体系中的定位和分工等根本特征进行预先设定。当前为其设定的根本特征,就是“致力基层服务领域”。关于这一点,现已得到认可。这是因为,社会智库在我国仍属于新生事物,当前局面是已有如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科院和高校等党政高端智库珠玉在前,其要想在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势必要与这些党政高端智库实现差异化发展:一是将“协助”触角向区县、街镇和居村等基层党政机构下沉。二是将枢纽工作架构的端口向生活社区、生产园区、行业中心和孵化基地等基层社会地带拓展(2]。如相关社会组织在满足前两个特征需求的同时,还能遵循这一特征要求,才能成为社会智库。

当然,这里还需补充说明一点,“致力基层领域服务”这一特征要求,本意并不是将社会智库绑定在基层,且在顶层设计领域可毫无建树。而是说,应以基层为服务重心,在工作中又擅长运用自下而上的调研视角和事理相融的服务实践。同时在顶层设计领域,如可通过邀请高端党政智库专家加人监事会、理事会、师资库、评审会和课题组等定期交流机构平台中来,甚至在一定期限内,接收这些专家以挂职、兼职等方式直接在日常服务机构平台中开展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为在新型智库体系内,形成上下相济、高低互促、内外联动的良性发展局面提供参考样本。

(三)试点和影响

因提出这一标准的社会组织影响力很大,既与上海一些党政部门,尤其基层党政部门渊源颇深,且负责人还具有如“两代表一委员”或群团组织兼职领导干部等政治身份。因此该研判标准一经提出,便引起上海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如上海市民政局在牵头制定社会智库职能专业化建设实施方案中,均采用了这一标准体系。在此基础上,这一标准体系也得到了上海市工商联等群团部门的大力支持,因其正力推政商智库建设,而社会智库正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13]。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提出这一标准体系的社会组织此后皆参与到上海第一批社会智库职能专业化建设试点实践中,其又以专业评估为公共服务主要内容,因此这在客观上也造成上海社会智库的职能专业化建设,从一开始就以专业评估为核心职能。与此同时,随着党政机构落实改革由点到面从浅人深,尤其如乡镇、街村和园区等基层党政部门,因急需掌握自身服务工作效能的第三方评估数据,作为落实改革的参考依据。由此,以对接国际经验为前提,根据辖区内区域大小、建筑属性、单位构成和人员规模等情况,这些基层党政部门纷纷将单一区域样本选取量从以往100个提升至500至1000个,这也让其对专业评估的用量需求和对合作对象的数量需求,都有了大幅提升。其影响,是在专业评估卖方市场中激发出一股“由企向社”的回转潮流。

二、当前趋势

所谓“由企向社”,起因是近些年来在专业评估卖方市场中,以纯粹社会组织形式开展专业评估的机构已日益变少,而以民营企业形式居多。但随着改革落实进程加速,尤其社会智库职能专业化建设试点已在稳步推进,为顺应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求,很多基层党政部门在选择合作对象时,皆以社会组织为主,较少涉及民营企业。这种局面,无疑让民营企业、尤其中小微民营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14]。

(一)回潮

有鉴于此,很多民营企业纷纷创办社会组织以期获得相应竞争资本。其创办方式主要分两种:一是部门实体化。如将公司政企合作部政策研究部、人力资源部、资产管理部等部门实体化为社会组织,由企业管理者亲自担任或指定人选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另一种是合作实体化。即由若干民营企业合作,共同出资成立社会组织,负责人既可由市场化手段聘用,也可由各企业管理者或指定人选轮值担任(5。客观说,从当前实践来看,因创办社会组织主要作为民营企业的一种买方市场拓展策略,因此前一种路径时下较为常见,而后一种作为“抱团”策略,较易被初创型民营企业和异地民营企业接受,但因已有异地商会孵化基地和创业中心等机构在前,因此应用较为有限。

但无论怎样,对已出现的这股回转潮流,可从两个层面加以理解:第一个層面是,这类社会组织对民营企业而言,主要体现出特定工具价值,即保障民营企业获得相应合法身份,使其有资格在协助基层党政机构落实改革中能获准入场开辟市场、参与竞争和赢得认可等,并能得到相关政策支持。但仅限于这一层面来理解,又不免有失公允,因此需深入第二个层面进行考察;在第二个层面,虽然这类社会组织对民营企业体现为特定工具价值,但反观过来,民营企业对这类社会组织而言,也体现出特定工具价值。这是因为,这类社会组织虽由民营企业发挥主体作用,但作为一个法人实体,须以运营规范化建设的相关要求为导向,这也倒逼相关民营企业须尽如提供办公场地、招聘工作人员、承担经费开支和打造专业服务等责任。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就是在将其自身运作已较为成熟的市场专业资源,按需注人这类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平台中去。

仅就形式而言,这种实践模式对基于传统模式建设而来的社会组织来说,势必具有非常典型的参考意义。

(二)转型

所谓传统建设模式,大体是指全面遵从党政体制安排、直接依赖党政体制供给的建设模式。由此模式建设而来的社会组织,可称之为官办社会组织。

1.曾一度占优

众所周知,在我国,官办社会组织一度占优,上海第一批社会智库职能专业化建设试点名单中,也都是此类社会组织。其之所以能够占优,原因在于,这类社会组织源于相关党政部门,其场地办公、人员招聘、经费开支和服务打造等亦由相关党政部门以各种方式支持,管理者又多为党政干部出身,再加上相关党政部门能对其施加业务主管、行政指导和党组织领导等多重举措,由此可让这类社会组织在改革落实前期阶段,即改革红利释放尚不显著阶段,以尽协助改革落实之责。

客观说,当时相关党政部门对这类社会组织优劣的判定,主要参考其遵从党政体制指令、直接依赖党政体制供给等“门户”依据,而非如市场专业资源多寡、有效存续时间长短等普遍依据。

2.现陷入窘境

但随着当前改革落实由点到面、从浅人深,与此相应的是改革红利释放已进入显著阶段,用于进一步兑换改革落实所需的市场专业资源。這一局面,对官办社会组织来说,无疑陷人尴尬窘境。

首先,约束加重,削弱传统优势。当前官办社会组织在直接依赖党政体制资源供给等方面已受到制度约束,脱钩改革落实进程的加速又使这一约束进一步加重。如之前能与相关党政部门合署办公,现不得不另觅场所、分开办公。以往能直接承接的合作项目,现也不得不参与投标、接受考核。客观说,这些脱钩举措无疑正逐步削弱官办社会组织的传统优势。

其次,依据更换,遭遇退场危机。因当前改革红利释放已进入显著阶段,由此在部分处于攻坚阶段的改革落实领域,由于兑换市场专业资源总量持续加大,无疑将使合作共享、竞合有序等现代市场专业原则成为该领域凝聚合力、推动创新的指导原则。这一局面,不仅让诸多官办社会组织在竞争中劣势突显,因当前掌握市场专业资源多寡已成为判定社会组织优劣的主要依据,也就意味着其在这些落实改革的攻坚领域,已遭遇较为严重的退场危机。

最后,任期受限,考验存续时间。由于约束加重,又遭遇危机,致使官办社会组织自身也成为改革指向的对象,即其当前更多是作为改革红利转让者,而非受益者,这也是新时代党政机构改革全局中,为何会将社会组织纳人其中的重要原因。于官办社会组织落实改革而言,其中有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严格限制党政干部兼职任职。对已兼任者,除非应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在有限时间内留任,否则也须在期满后离开。

客观说,这些党政干部,往往是这些官办社会组织的发起人、创始人和主要骨干,其离开势必将考验这类社会组织的有效存续时间。有鉴于此,通过积极参与当前社会智库职能专业化建设试点,也可被视作其致力建设转型谋求长远发展的一项核心举措[16]。

(三)借力

从上海第一轮参与试点的社会智库来看,其在转型探索中,无疑都关注到了时下民营企业这股“由企向社”的回转潮流,也看出这类社会组织对落实改革的深层意义。

有鉴于此,在这些社会智库大力呼吁下,在上海市民政局牵头制定的实施方案中,将这类社会组织统称为民营社会组织,虽暂未纳入试点范围,但仍破格遴选若干,给予其等同于社会智库的相应地位,如降低场地要求、申报流程缩短和专项资金覆盖等,从而使这些民营社会组织能协同社会智库,共尽协助改革落实之责。

但关键在于,社会智库基于传统模式建设而来,根据新时代改革要求和意识形态建设的功能导向,其转型过程只能是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其间又有两点重要原则:一是官办属性仍要作为社会智库的核心属性。二是对市场专业资源注人,还要方向明确、量需而人。

基于这两点原则,这些社会智库对转型形成三条共识:一是加强党建引领。即进一步加强党群组织对社会智库的领导作用,包括建立有关改革落实的重大事项汇报、重大决策审核等硬性制度和配套机制。二是要有作为意识。包括敢于担当、勇于攻坚的态度和能力等。三是对接以稳为基。即始终要坚持有序引入、稳步推进,且端口起先只能在局部打开。

在此过程中,鉴于脱钩改革落实进程正在加速,根据最新要求,这些社会智库又可与市级群团部门率先探索试点挂钩。因此,作为第一批社会智库成员,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根据自身实践经验率先提出,可先尝试与上海市工商联挂钩,申报成为政商智库。这样做,一来顺应了脱钩改革要求,二来因,上海市工商联正在加强商会政治引领和项目合作体系建设,作为市场专业资源的重要集散平台,与其挂钩,既可通过工商联加强党建引领,也可让管理者的主观能动性更加有的放矢。更重要的是,借力其市场专业资源集散平台,显然更能确保这些资源注人的有序性和稳定性。

无须讳言,这“三条共识”最终被上海市民政局采纳,贯穿于社会智库职能专业化建设试点的方方面面。

三、转型案例

当前上海社会智库在转型探索中,有一种模式较为成熟,可称之为执行权市场转让模式。经批准后,相关社会智库虽进程不一,但均在落实中。在这里,笔者以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作为核心案例,对这一模式进行梳理分析。

(一)案例概况

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成立于2000年8月,由上海市民政局出资20万成立,其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部门皆为上海市民政局,党组织关系也挂靠在该局。

这个服务中心之所以能够成立,原因是当时上海市委市政府正积极探索枢纽型社会服务模式[7。其实,从名称上就可看出该服务中心所具有的官方背景,作为社会服务机构,其以“上海市”为前缀,而未加任何任意名[18]。同时,该服务中心自成立之日起,就与上海市民政局合署办公,主任亦由该局一位正处级干部退休后返聘担任。

这个服务中心的公共服务职能,起先主要由上海市民政局采用委托制予以支持。如面向基层社区和社会组织,开展效能评估、业务培训、宣传推广和财税指导等。客观说,该服务中心因有上海市民政局支持,致使其虽为社会组织,但枢纽工作架构却能广聚党政资源,由此获得一定垄断权力。如开展业务培训时,讲师可由上海市民政局主要領导担任,学员召集也主要采用“下发通知”模式,这对区县街镇和居村等基层党政部门来说,就有一定强制性。并且,其财税指导业务的宣传广告,也具有能单独出现在政务受理中心的特殊资格。

从员工聘用来看,这个服务中心仍以党政干部为主。中心主任、中心副主任和部门负责人等皆由离退休干部返聘担任,虽有几位经市场化手段聘用的青年员工,但主要从事的是基础事务工作。同时不得不指出的是,这几位青年员工所谓市场化聘用,仅就形式而言,实质则是局领导推荐的结果。这也就意味着,从广义上来说,该服务中心所有员工皆为遵从党政体制安排而来,由此可判定其遵从行为的全面性。同时,合署办公和受托合作模式,也充分证明其依赖党政体制支持的直接性,再加上党组织又为挂靠,就确保了上海市民政局能对其施以业务主管、行政指导和党组织领导等多重举措,由此在改革红利释放尚不显著阶段,以尽协助改革落实之责。

(二)前期探索

由前述可知,这个服务中心作为官办社会组织,创办初期优势就已特别明显,但随着改革落实进程加速,该服务中心也就此陷人窘境。

上海市民政局遵照改革落实要求,首先做出与该服务中心分开办公的决定,又将项目合作方式由委托制改为招标制。该服务中心窘境亦由此而来:一方面,由合署办公转为分开办公,也意味着其需另觅办公场地,且以往凭借内生优势,能让党政体制分担的运营成本,现不得不独立承担,这使得该服务中心存在一定经济压力;另一方面,项目合作由委托制改为招标制,也使其背负竞争压力。更为严重的是,因对党政干部兼职任职限制已日益严苛,该服务中心主任亦被通知期满离开。但当时情况又是,上海市民政局难以直接安排相应接任者。因而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其离开后该服务中心就恐有不复存在的危机。由此,在当时,对整个服务中心来说,主动作为找出路便成当务之急。

所幸的是,自2015年以来,因中央首次召开群团工作会议,上海成为改革落实试点城市之一。当时,根据市领导指示,由上海市工商联牵头,各群团部门正在推动政商智库建设。当时与上海市工商联以招标制开展项目合作的政商智库亦为其亲自成立的社会组织,如中国特色商会研究中心、上海市民营经济研究会和上海科技创新与风险投资促进会等。此后,随着改革落实进程加速,其政商智库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创新举措,以结构化平台建设为目标,也面临对内强基层、对外全覆盖的改革落实要求。同时,其还正以总商会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所属基层商会、异地商会和行业商协会的体系化建设,这亦是之后其能搭建市场专业资源集散平台的主干渠道。但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商会为社会组织,其运营规范化建设急需相应专业评估服务,再经由上海市民政局领导撮合,这就给了该服务中心成为政商智库的一个重要机遇。

成为政商智库,于该服务中心而言可谓获益良多。如作为社会智库研判标准的提出者之一,该服务中心在成为政商智库后,除被加挂“上海市总商会民间家园创新创业评估院”牌匾,其主任也同时成为上海市总商会兼职副秘书长、市工商联智库委员会委员,而上海市工商联主席同时兼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和上海市政协副主席职务,有了这一政治资本,也使研判标准更易被上海市民政局接纳。正因如此,也让该服务中心作为官办社会组织,在转型关键阶段,能亲身示范、积极引导其他社会智库与上海市工商联挂钩,并主动对接其市场专业资源集散平台,顺利落实以转让执行权为核心的市场转型实施方案。

(三)操作步骤

所谓执行权,是指在将社会智库管理权细化基础上,分为决策权、监督权和执行权三部分。根据实施方案,决策权主要由该服务中心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行使,监督权则是对外聘请独立监事。同时,该服务中心主任可继续留任。

1.留任

之所以如此,实施方案给出的理由是:首先,从规定核心层面来看,主要是严格限制党政干部过多参与社会组织日常事务,并领取固定薪酬,因此举既有违脱钩改革要求,亦存在腐败风险19。但该实施方案已明确将执行权覆盖的日常事务进行市场转让,其主要参与决策权覆盖的相应事务。并且,随着执行权逐步转让,该服务中心办公区域也会部分迁移,这在客观上也让该服务中心主任无法过多参与日常执行事务;其次,该实施方案还强调党政干部任职无固定薪酬,皆未触犯规定核心层面。而在非核心层面,因社会智库职能专业化建设有意识形态导向等特殊情况,也能让改革各方对此持包容态度。

当然,对该服务中心主任来说,留任亦有时间限定,但该实施方案同时请求能保留党政干部兼职任职这一形式。鉴于“三条共识”,这一请求得到批准,但因该服务中心之前已成为政商智库,由此后续继任者须得到上海市工商联和上海市民政局双重认可,才能获准就任。

2.招标

从方案实施情况来看,该服务中心执行权转让采用的是招标制。

(1)评审。

评审会由,上海市工商联主席和上海市民政局局长作为联合召集人和投标方推荐人。评审当天,市委宣传部、组织部外办、公安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和新闻出版局等相关党政部门均派人参加,共组评议团。同时,因此次官办社会组织执行权转让实践有望在全市被纳人法制化进程,评审会还专门邀请了一位市人大副主任担任会议主持人。

根据资料显示,当时竞标方主要包括民营社会组织和民营企业两类。前文已述,因上海市民政局已遴选若干民营社会组织,并给予等同于社会智库的相应地位,以尽协助改革落实之责,由此参与竞标的民营社会组织均来源于此;而民营企业则由上海市工商联推荐,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员工规模在10至20人之间,有较为丰富的专业评估经验,且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为主要服务平台。

(2)中标

经过激烈角逐,最终由上海市工商联推荐的一家信息科技公司成为中标方,先期组建约10人的市场专业团队,承接服务中心执行权。

根据评议团意见,之所以会倾向于选择民营企业而非民营社会组织,主要在于民营社会组织已由相关民营企业发挥主导作用,其在运营规范化建设阶段虽已有成熟经验,但这种成熟经验只能起到参考价值,如从实践层面贸然对接,尤其在转型过渡初始阶段,恐会出现一定张力,影响后续转型进程。

而偏重民营企业,除可避免张力,还因这些企业管理者几乎都成长于改革开放时代、发迹于大众创业时期,其员工团队也呈现出青年化、高知化的普遍特征,这一特征,一方面让其对市场专业资源有更为敏锐的洞察能力和更为灵活的捕捉技巧,另一方面也令其对官办社会组织须经历一个由感性认知到理性掌握的实践过程,而这一认知过程,正可被有序性和稳定性等改革落实要求接纳。并且,有了官办社会组织扶植,这些民营企业无需再自行创办社会组织作为买方市场拓展工具,且在协助改革落实中还有了相应指引,其意愿也会更强。

之所以最终会选择这家信息科技公司,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因有两点优势:一是枢纽工作架构更为灵活。该公司自孵化基地起家,原本就有非常丰富的基层社会服务经验,且员工团队中基层服务人员还占有相当比重,接手执行权事务显然会更为得心应手。同时,因用工灵活,在为官办社会组织组建市场专业团队中,也有相应机动性,如可以具体服务项目为导向,组建由专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工和志愿者共同构成的市场专业团队,人数上也有一定弹性设置。二是服务基层注重合作。由于这家公司发展起点就在基层,在从小到大、由弱变强的发展进程中,其作为创新创业时代基层实践者,势必更擅长运用自下而上的调研视角和事理结合的服务实践,且更善于利用自身已累积的人脉资源和服务网络,发挥合作效应,这其中也包括与党政高端智库的合作。

(四)远景前瞻

不过,从这家公司承接后情况看,在初始阶段,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仅是部分转让执行权,如走访调查、宣传交流和文案写作等,该公司总经理也仅兼任服务中心副主任一职,任期3年,并在公司驻地设置相应办公区域。

客观说,无论是上海市民政局还是上海市工商联,对社会智库执行权转让,在内容上至今仍持谨慎态度。而且,从已转让的执行权事务来看,也仅是一些基础事务,这无疑与“三条共识”的精神相吻合。

但从长远来看,社会智库既然有基于传统模式建设而来的短板和不足,同时又希望能借此掌握更为重要的市场专业资源,进而为其继续参与或再次参与协助改革实践提供有力支撑,市场专业资源的注入就应是较为全面和多方位的,这也意味着社会智库职能专业化建设从长远来看,在执行权转让程度上仍要顺应由点到面、从浅人深的改革落实要求和开放进程需求(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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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onstruction Course, Current Trends and Transition of Social Think Tanks in the NewEra:Shanghai Experience

Lv Xuefeng

(Shanghai 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 Shanghai 201 100)

Abstract:Since the central government has vigorously promoted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think tanks,social think tanks in many parts of China have entered a new era of professional construction, especiallyShanghai has put forward a set of more influential criteria for judging social think tanks. At present, withthe deepening of the reform of the Party and state institutions in the new era, the trend of establishing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private enterprises has been strengthened, and the demand for transformation and construction of government-run social organizations has increased. In view of the fact that the current social think tanks are mainly government-run social organizations, it is an effective way to transform and developin the new era by subdividing the management power and transferring the executive power to the market.

Key words:the new era;social think tank ;government run social organizations ;private social organizations ;transfer of management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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