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学数学教学中教育游戏的运用及价值思考
2019-09-10肖向荣
肖向荣
摘 要:本文从教育游戏对小学数学教学的实际作用入手分析,进而阐述了其设计原则与理念。从某种程度上讲,教育游戏的应用能够丰富小学数学课堂的教学内容,带动课堂的教学氛围与效率,从而提高学生的积极性与自主性。针对这一分析,本文提出了相应的优化策略与建议,为实际应用提供方法参考。
关键词:小学数学教学;教育游戏;自主思考能力
引言:
教育游戏,是当代教育体系的新名词,在实际教学中可理解为培养学生自主思考能力的一种具有教学意义的游戏方式。随着现代化科技的发展,指导教师可通过教育游戏的方式,使学生在游戏的过程中享受学习的乐趣。尤其是对于数学这一门具有思维性的学科而言,教育游戏方式能够从传统模式教学中重新发掘数学科目的学习乐趣,同时也能够极大地推动教育体系的改革与创新。
一、小学数学教学中融入教育游戏的意义与作用
(一)加强学生对知识的拓展程度
小学的数学知识体系以教材内容为主,由于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对于小升初的考试而言,学校更注重人才的拔高及拓展性培养。学生能接触多少的拓展知识,可能会影响着其小升初的考试成绩,这种说法尽管并不绝对,却存在一定的道理。随着人才培养需求的不断变化,对小学生的启蒙教育理念已经发生了时代性的转变,就其数学逻辑思维与综合能力的培养,已经成为当下教育的主要目标。那么课外知识的拓展程度也成为小学生知识能力水平的体现,故教育游戏这一新兴的教学方式,也得到了教育学者的广泛认同与应用。
(二)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
当下社会中人才市场的竞争愈发强烈,这种竞争感在教育中也需要适当地培养。所谓良性竞争,即通过比拼的形式使学生存在一定的荣誉感,从而激发学生的进取心理。而教育游戏始终是以游戏的形式与教育方法相结合,也就必然会存在输赢观念。在保证学生的良性竞争思维的基础上,合理地开发教育资源,能够最大程度地完善我国小学教育体系,使数学科目更具有“奥林匹克”精神。
二、小学数学教学中教育游戏的设计原则
(一)明确教学目标、合理把握游戏尺度
在教育游戏的实践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明确教学目标,同时要具备正确的认知,即教育游戏是为实际教学而服务的,避免一味追求教学氛围而忽视其教学意义,否则将是本末倒置、浪费教学时间。对此,指导教师在课堂设计中应把握教育游戏的尺度及实用范围,从而保证课堂秩序的有效进行。
(二)改善教学模式、丰富课堂内容
教育游戏作为新兴的教学手段,必然要求着教育者要对传统的教学模式有所创新,也就是说,在原有的教学模式基础上是难以合理地融入教育游戏的。相比传统模式教学,多媒体教学方式更适合融入教学教育游戏。故相关教育者可以通过实际的教学情况,适当地设计相关游戏环节,使课堂教学内容更加具体且生动,从其他形式上得以丰富。
三、小学数学教学中教育游戏的实际应用与拓展
(一)在课堂活动中应用教育游戏
指导教师在课堂活动中设计相关教育游戏时,要从学生的年龄阶段与心理特点的角度出发,对其学习心理进行了解和把握,才能更贴合其实际情况,设计更为切合的教育游戏。如小学数学中的“加减法运算”一课中,指导教师可将《攻城魔法阵》作为教育游戏安置其中,将原本枯燥无味的运算过程变得生活形象,利用“层层破关”的形式使类型题组合在一起,不仅加深了学生的学习记忆,更使学生认真地完成了联系过程,加强了计算能力。
(二)在习题训练中应用教育游戏
数学科目的学习离不开习题的训练,传统教育模式下的习题训练较为枯燥,容易使学生产生疲惫感。对此,指导教师可在习题训练的过程中,加入适当的教育游戏成分,使训练过程变得趣味横生。如小组比拼式的教育游戏,能够使学生在合作与竞争中实现共同进步,同时又享受了集体荣誉的快乐,能够在游戏活动中真实地感受到数学科目的学习乐趣,使学生的數学思维被充分地调动起来,增强其活跃度,并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三)在课外拓展中应用教育游戏
小学数学的学习同样需要教学知识板块的梳理,在小学高年级数学的学习中,常会出现教材中的拓展板块学习,如“质数与合数”一课中就拓展到“关于分解因式”的相关内容,虽在考纲中并不涉及,但有所拓展,对于学生的数学思维培育是有益处的。故而指导教师在课外拓展过程中,可以用教育游戏的形式,并不要求学生过分记忆,却又能够在游戏中使学生了解到这一部分的知识,教育游戏不失为一种两全其美的办法。
结束语:
小学数学的学习应是轻松、快乐的,由于教育体制的限制,使许多教学方式存在一定的压迫感,这也就极大地挫伤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而教育游戏的方式能够从压力中拯救学生的学习乐趣,使日常课堂内容得以优化和完善。对此,指导教师应积极吸取先进的教学理念,使学生的自主学习性得以提升。
参考文献:
[1]杨丽.教育游戏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应用[J].课程教育研究,2018(26):159-160.
[2]韩淑娟,臧瑞功.小学数学教学中教育游戏的运用及价值讨论[J].中国高新区,2018(06):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