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经贸合作区:打造经济节点
2019-09-10
2018年11月29日,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发布境外经贸合作区投资指南,此次发布的《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投资指南(2018)》共涵盖了38家境外经贸合作区,涉及资源加工、制造加工、农业加工、商贸物流和科技研发等多个产业。
境外合作区是我国企业‘抱团出海’、降低海外投资风险的一个平台。除了少量是双边政府大力鼓励支持,带有政府间项目色彩的园区,绝大部分境外园区还是企业行为,以企业作为主要的投资方和运营建设方。
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建没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商务部在2018年10月17日发布数据显示,前9个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共累计实现非金融类投资820.2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089.9亿美元。1-9月,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增投资107.8亿美元,同比增长12.3%。截至9月,我国企业已经在46个国家在建初具规模的境外经贸合作区113家,相较于今年5月的75家显著增长,入驻企业3879家,上缴东道国税费16.8亿美元,创造就业21.9万个。
目前,境外经贸合作区开发模式已经形成港产城模式、产城结合模式、产商住结合模式三种模式。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的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正面临着较为普遍的盈利能力差、投资回报期长的问题。中国大部分合作区主要依靠工业地产出租出售盈利,整体盈利水平不高,尚未达能够完全独立市场化运营、产生较好回报的时期。专家认为,境外园区要探索从产城融合中获得收益。合作区建设可改善园区外部的基础设施条件,同时园区集聚了大量的人口产业,会对周边地区产生辐射和带动,存在大量的商业开发机遇,境外园区的建设应当积极探索分享人口和产业集聚带来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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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前,中国境外合作园区由企业主导。此后,中国相继出台多项政策鼓励中国企业开发投资境外经贸合作区,境外经贸合作区步,入政府扶持下的快速增长期。在此期间,商务部启动了2次合作区招标。
2012年,商务部不再采用招标方式,而是由企业作为境外经贸合作区的主导,先行建设园区,達标后由商务部、财政部考核确认,此举使境外经贸合作区数目激增。
与“一带一路”延伸的方向高度一致,中国境外合作区主要分布在东南亚地区、非洲地区和中亚地区。这些地区大都是发展中经济体和转型经济体,更适宜国内成熟产业的转出,与中国有着密切的地缘关系,保持着良好的经贸关系,对中国投资持欢迎态度,中国企业可规避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充分利用当地廉价劳动力与丰富自然资源。其中加工制造业园区主导产业多为家电、纺织、机械、电子等;农业开发园区主要分布在俄罗斯(8家),柬埔寨、老挝、印尼等东南亚国家,以及塔吉克斯坦等中亚国家;资源利用型园区主要以铜钴、镍矿等矿产资源开发为主导;技术研发园区分别是中国一东盟北斗科技城、中法经济贸易合作区、中国一比利时科技园,全部由国企主导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