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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70年产权改革: 历史脉络、演进经验与改革展望

2019-09-10石颖

产权导刊 2019年10期
关键词:产权制度产权理论

石颖

[摘要]

产权一直是经济制度的核心议题,而产权改革是贯穿新中国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产权制度和实践发生了巨大变化,有力地适应和推动了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新中国70年产权改革经历了国有产权“一统天下”、民资外资“逐步引入”、产权改革“方向渐清”、多种产权“遍地开花”以及产权混合“破局领路”五个阶段探索。本文介绍了我国产权改革以马克思主义产权思想和现代产权理论为指导,并结合国情坚持了“渐进式+增量+内生性”方法的重要演进经验。最后,对新时代进一步完善产权改革进行展望。

[关键词]

产权 产权改革 新中国70年 改革开放

产权一般涉及法学和经济学范畴,代表着占有、使用、以及转让等在内的排他性财产所有权。一个经济体产权的界定和安排往往决定着其经济制度的性质和结构,并很大程度上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和市场运行成本。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均取得辉煌成就,对经济体制改革的争论和探索从未间断。在此过程中,对产权的认识是不断修正、更新和深入的,随之产权制度和实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时至今日,产权改革仍在不断完善和适应经济发展的过程中。

1   新中国70年产权改革的历史脉络

根据改革侧重点的变化,新中国70年产权改革之路大致可以归结为五个阶段,分别是1949—1977年国有产权“一统天下”的阶段,1978—1983年民资外资“逐步引入”的阶段,1984—1991年产权改革“方向渐清”的阶段,1992—2011年多种产权“遍地开花”的阶段,以及2012年至今产权混合“破局领路”的阶段。具体来看:

1.1  国有产权“一统天下”(1949—1977年)

其实在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已经有了股份制企业和证券市场,但在新中国成立后都暂时退出了历史舞台。从1949年至1977年,产权改革以建立单一公有制、发展国营企业为主要目的。1952年下半年,我国开始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从宏观上看,到1956年初,已有99%的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生产资料由私有制转变为公有制(基本上是国营经济),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起來,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1977年。

1.2  民资外资“逐步引入”(1978—1983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正式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大幕,这是一次伟大的转折,我国的工作重心开始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当中,改革首先在农村地区兴起。

一是农村地区乡镇企业的兴起。自下而上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改变土地产权属性,而是将土地分开承包,农民以户为单位与国家签订承包合同,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同时释放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富余劳动力开始萌生集资办企业的想法。当时的乡镇企业包括个人、合作、集体出资等多种形式,从事的行业门类也是丰富多样的,尤其在江浙一带,成千上万的乡镇企业大量涌现,比如浙江的横店、万向,以及引领全国乡镇企业的“苏南模式”。这些乡镇企业在这一时期萌芽并逐渐发展壮大,对带动地区经济,满足民用需求做出巨大贡献。

二是对国有企业“放权让利”。起初,国有企业改革将“承包制”和“放权让利”作为重点内容,将国有企业上缴利润转变为上缴所得税,同时明确了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内容和具体形式,国有企业有更多自主经营权,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国企和员工的积极性。然而,此时的改革举措并未改变国民经济产权体制的基本格局,政府在国企亏损时给予资金输血,国企依然称不上是独立的经济实体。

三是外资企业的引入。改革开放初期,随着中美建交、中日建交,惠普、松下等一批优质外资企业开始进入中国,带来先进技术、生产模式和管理经验。当时由于拿不准引入外资企业的后果,外商直接投资基本上是以合资企业的形式存在。

1.3  产权改革“方向渐清”(1984—1991年)

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产权改革亦是如此。当时对改革路线的选择,经济学界有两种不同的声音,一是仿效西德,以价格改革为主线。然而,仅仅是价格闯关的传言,就导致了1988年一场席卷全国的抢购热潮。事实证明,价格改革的思路不适用于我国国情;二是以产权改革,特别是企业体制改革为主线。1986年,厉以宁先生提出了关键的主张,认为我国以国有企业为主体,与西德以私营企业为主的经济体制存在巨大区别,力推所有制改革。在此背景下,股份制改革探索产生了很多标志性事件,如1984年以北京天桥百货公司为代表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第一家私营企业光彩实业公司受国务院批准成立,上海飞乐音响发行了第一只股票;1985年,广州绢麻厂、明生制药厂、侨光制革厂等三家国有中小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等等。然而,1986年后,股份制改革开始受到一些人批判而遭遇挫折。

1.4  多种产权“遍地开花”(1992—2011年)

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提振了全国上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心,更新了对股份制、国企改革、外资企业等相关问题的认识,消除了理论界的诸多质疑,微观产权改革成为这一阶段的改革重点。

一是更新对股份制的认识。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随即开始积极试点股份制。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将公有制与公有制实现形式进行了剥离,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1998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份制改革和企业上市实现有法可依。从1992年到1998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数量从52家增加到823家,增长了15倍,股票市值从1050亿元增加到19400亿元,实现了17倍的增长。

二是更新对国企改革的认识。20世纪90年代初,国有企业亏损和负担的问题日渐明显,到1998年,25万家国有企业的利润总和仅214亿元。中央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党的十五大提出,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摆脱困境,并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微观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整体进程。这一时期国有企业的改革力度加大,以制度创新为特征,推进政企分开,然而“下岗分流”等问题给职工就业、收入、生活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三是更新对“三资企业”的认识。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中进一步指出,“三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改革春风带来20世纪80年代完成初步试探的国外企业纷纷涌入中国。从1993年起,我国就连续成为引进外资企业数量仅次于美国的国家。

1.5  产权混合“破局领路”(2012年至今)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新时代,产权改革更具综合性、系统性,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是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一种国资、民资、外资共生融合发展的新模式,使得各种所有制在产权融合的基础上实现优势互补、健康发展。当前,我国国企混改的步伐不断加快,已经相继有四批试点企业进行不同程度的混改探索。

二是实行分类改革。2015年9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国有企业今后将进行分类改革,根据功能定位的不同,国资委文件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和公益类两大类三小类国有企业。分类是避免改革举措“一刀切”的前提,更是对复杂多样的国有企业在认识上的深化。因企施策、分类监管,改革举措更具针对性。

三是从“管资产”到“管资本”转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减少事前审批,加强事后监督,更大程度激发企业家活力。

四是更加强调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公平竞争有序、企业优胜劣汰”。过去产权界定、配置、流動、保护等诸多遗留问题,只有靠更加深入的改革来解决。

2  新中国70年产权改革的演进经验

新中国的70年产权改革是一个充满巨大挑战的探索过程,我国没有现成理论可以套用,更没有成功实践可以拿来参考。可以说,我国是在吸取马克思主义产权思想、借鉴西方产权理论精华的基础上,创新性的走出了一条“渐进式+增量+内生性”的产权改革之路。

2.1  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是新中国产权改革的思想源泉

马克思很早就提出了完整的产权理论,德州农工大学教授斯韦托扎尔·平乔维奇曾有过评论,认为马克思是第一位提出产权理论的社会科学理论家。马克思在著作中并没有对产权具体概念和范畴进行界定,但是他创建了体系完整的资本主义产权关系理论,认为产权是涉及所有权、支配权、使用权、经营权、继承权、剩余索取权等的一系列“权力束”。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关注的重点是社会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而非重点关注法律范畴的产权,他的思想是着眼于解决世界观和方法论问题的。马克思产权理论具有开创性和辩证性,被一百年以后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家证明,且为我国产权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启发和思考,是新中国产权改革的思想基础。

2.2  现代产权理论为新中国产权改革实践提供理论借鉴

20世纪60年代以来,受马克思产权论述的影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科斯开创了新制度经济学现代产权理论,后经威廉姆森、斯蒂格勒、阿尔钦、德姆塞茨、张五常等人不断发展完善。现代产权理论从法学上的权利出发,核心观点是强调产权在市场交易和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认为产权(rights of property)具有明确性、专有性、可转让性、可操作性等特性。产权界定不清晰的社会是效率低下、资源配置无效的社会,也就是说,只要产权界定清晰,市场就自然会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20世纪80年代以来,现代产权理论不断受到推崇并传入中国,中国经济学者希望利用这一理论来解决中国的产权问题。然而,事实证明,西方产权理论是资本主义私有产权的辩护词,生搬硬套到中国产权改革中是不切实际的,进而产生了腐败滋生、国有资产流失、员工权利被侵害等现象。西方现代产权理论为我们提供了理论精华供我们吸收、学习、借鉴,但是每个国家的产权制度复杂多样,中国产权改革需要以实践和应用为导向,充分考虑到国情和条件限制,解决中国化的产权制度建设问题。

2.3  坚持“渐进式+增量+内生性”的产权改革方法论经验

新中国产权改革的一个重要经验和创新便是坚持“渐进式+增量+内生性”的方法论指导。一是渐进式产权改革。与苏联、东欧激进式改革“休克疗法”相对,新中国采取了一条渐进式产权改革之路,也就是分步走、逐步开展的改革,而不是一步到位的,比如先农村改革、后城市改革,非国有经济从萌芽到发展壮大、然后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整个经济的所有制结构等等。回过头来看,这条道路无疑是稳定的、正确的选择;二是增量产权改革。我国的产权改革并不是直接对旧体制进行存量改革,而是当存量改革面临困境的时候,绕道而行转而对增量进行改革,增量改革不断积累达到量变,从而实现存量改革的最终目的。诺斯曾用“Incremental reform”(渐进式改革)的概念加以概括,来表述这一增量改革过程;三是内生性产权改革。从中国最初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后来的对企业下放自主权,产权改革虽然从形式上表现为自上而下的文件制定实施,实质上是农民的内生要求和国有企业长期未解决的问题,而不是外生强加的,这说明我国的产权改革自始至终是以问题为导向的。

3  新时代产权改革展望

我国产权改革经历了理论争论、实践探索的渐进改革过程。为了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产权改革的成果,新时代产权改革还需明确三个关键性问题,一是产权改革必须坚持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进一步探索社会主义产权改革的新形式;三是协同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改革。

3.1  产权改革必须坚持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产权改革务必始终坚持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第一,在思想认识上要统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党的十四大提出的核心论述。宪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所以,我们务必清醒地认识到,产权改革不论走何种道路、采取何种方式,最终的目的是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而不是简单的“产权私有化”;第二,在指导理论上要明确。中国的产权改革是以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为指导的,这样的指导理论必须明确和清晰。以什么理论指导,实际上决定了产权改革的成败。现代产权理论与私有化、自由化、市场化相结合是新自由主义理论所指导的,必然走向产权私有化的道路,这是十分危险的;第三,贯彻执行要中性。统一思想、弄清理论之后,我国在对待市场中不同所有制的企业时,需要消除因所有制不同而带来的区别对待,强调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对国资、民资、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形成不同所有制企业在同一个市场体系里公平竞争的氛围,而不涉及意识形态、政治体制的意义,共同为我国经济增长和稳定就业作出贡献。

3.2  进一步探索社会主义产权改革的新形式

产权实现形式是在一种所有制内部配置、组织各项权利的格局和方式。产权属性改变,产权性质才会发生变化,但产权实现形式的改变并不改变产权的基本性质,只是内部的组合和配置发生变化。第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产权实现形式日趋丰富。党的十五大曾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不断探索出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推动了国民经济发展快速发展;第二,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更加多样有效的产权实现形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是豐富中国基本经济制度实现形式的新突破。为了更好地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进一步探索和丰富社会主义产权改革的新形式。这需要我们继续深化认识、大胆创新,不断回应和解决新实践、新问题、新困难,不断探索所有制改革的新形式。

3.3  协同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改革

十九大报告指出,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加快经济体制改革,这是新时代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取向。在这个总纲的指导下,产权制度改革需要与要素市场化改革同步调以保证高效,产权明晰界定,资源等要素有市场可以流动,有效的资源配置才会实现。进一步的,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如国有企业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等,需要与财政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等市场化改革相配套,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发挥政府“守夜人”的监督职能。

(作者为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参考文献

[1]吴易风.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J].中国社会科学,1995(1):4-24.

[2]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3]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4]杨继国.“进入权”:企业理论发展前沿[J].经济学动态,2001(10):73-77.

[5]盛洪.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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