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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印第安人营地》中被误读的人物形象

2019-09-10黄利华

关键词:误读海明威修正

黄利华

摘 要:自20世纪60年代起至今,海明威的短篇小说《印第安人营地》中的乔治叔叔一直被很多学者认为是印第安产妇所生的新生儿的父亲,而且他应该为产妇丈夫的自杀负责。其间虽然也有学者站出来反对,但他们并没有详细阐明原因,乔治叔叔就这样一直被人们误读着。所以非常有必要指出现有的研究中存在的一些严重的误解甚至曲解,并为乔治叔叔辩护,修正先前的一些阐释。

关键词:海明威;《印第安人营地》;乔治叔叔;误读;修正

一、引言

海明威的《印第安人营地》(“Indian Camp”)最初于1924年发表在The Transatlantic Review上,1925年又作为开篇出版在以尼克·亚当斯为主角的半自传性质的短篇小说故事集《在我们的时代里》(In Our Time)中。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少年尼克随父亲亚当斯医生和乔治叔叔在夜晚被接到印第安营地,给一位难产的印第安妇女接生的故事。由于情况危急,亚当斯医生在没有麻醉,也没有专业手术设备的情况下给这位妇女用一把大折刀实施了紧急剖宫产手术,并用九尺羊肠线缝合了切口,最终成功挽救了产妇及新生儿的生命。正当亚当斯医生沉浸在手术带来的成功的喜悦中时,却意外发现由于腿伤一直躺在上铺的产妇的丈夫静静地用一把刮胡刀割颈自尽了。

《印第安人营地》是海明威认为在他的短篇小说集中最好的一篇,也是他最喜欢的一篇短篇小说之一[1]。自20世纪60年代起至今,小说中的乔治叔叔一直被很多学者认为是印第安产妇所生的新生儿的父亲,而且他应该为产妇丈夫的自杀负责。其间虽然也有学者站出来反对,但他们并没有详细阐明原因,乔治叔叔就这样一直被人们误读着。所以非常有必要指出现有的研究中存在的一些严重的误解甚至曲解,并为乔治叔叔辩护,修正先前的一些阐释。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概述

最早公开提到乔治叔叔是新生儿父亲这一观点的是坦瑟勒, 但他随即又否认了这种观点,因为他觉得根据乔治叔叔给印第安人派雪茄,而且尼克和他父亲离开后还留下来等细节就认定乔治叔叔就是新生儿的生父,进而认为印第安男人自杀也是因为他妻子的不忠,“这种阐释剥夺了小说更深广的含义,并将它沦为一个普通的三角恋的故事。”[2]然而在接下来的20多年时间里,伯纳德(Bernard),海斯(Hays), 格莱姆斯(Grimes)以及布伦纳(Brenner)均捡起被坦瑟勒提出又抛弃的这一观点,认定乔治叔叔是印第安新生儿的亲身父亲,他应该为印第安男人的自杀负责。格莱姆斯认为“乔治叔叔在小说中占据着中心的位置,孩子出生当晚他给印第安人派雪茄暗示着他可能真的是孩子的父亲,印第安产妇咬他可能是因为是他让她遭受分娩的痛苦的愤怒的表现,这是导致第安男人自杀的原因之一,也是为什么尼克和他的父亲离开后,乔治叔叔还要留下来的原因。”[3]布伦纳甚至认为“印第安男人自杀是为了给白人乔治叔叔造成一种强烈的内疚感,是一种维护尊严的行为。”[4]

当然也有其他学者对这一观点持否定或怀疑态度。最先发声的是菲利普·杨(Philip Young),他被早期的这种匪夷所思的阐释激怒了,所以巧妙诙谐地说“他(而不是乔治叔叔)才是孩子的父亲,印第安丈夫割颈自杀的原因是乔治叔叔还没进入到营地就派光了身上所有的雪茄”[5]。奥利弗(Oliver)和梅尔斯(Meyers)均认为小说中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种理解是正确的,后者还质疑道,“这些评论家都没有解释为什么这个极端的印第安男人等了这么久才行动—如果他被戴了绿帽子,不是更有可能会杀了乔治叔叔,而不是他自己吗?”[6]哈诺姆(Hannaum)指出,“文学评论界就这一问题的争论在菲利普?杨开玩笑说他才是孩子的父亲后沉寂过一段时间。”[7]但正如加德赛克(Gajdusek)所说“这仍然是一个相当开放的问题。”[8]近几年国外仍有学者坚持这一观点。威廉姆斯(Williams)认为印第安男人死亡的原因是“给他戴绿帽子的那个白人(乔治)出現在产房,而给他妻子做手术的医生还是这个白人的哥哥”[9]。布罗米奇(Bromwich)觉得威廉姆斯的“这种天真的解读显得目光短浅......是一种未充分理解文本而导致的消化不良症......”[10]

近年来,国内学者李燕萍,陈欣妍,王含冰和枣彬吉均认为乔治叔叔是新生儿的父亲,他们给出的理由与西方学者如出一辙,如:乔治叔叔半夜陪诊,“心急如焚”提前到达印第安营地, 他给划船的印第安人派雪茄,手术时他和其他三个印第安人一起摁住产妇,产妇咬了他的手臂,发现印第安男人自杀后,乔治叔叔留下来照顾印第安产妇,并帮忙处理那个因他而死的印第安男人的后事。李燕萍认为印第安男人“很可能早就知道妻子与乔治的奸情,长时间极度容忍不成”,所以自杀了。她还指出,“在被删减的《三下枪声》中,海明威试图塑造的乔治是一个反面角色而不是光辉明亮的正面角色”,进而得出结论“他有最大的可能性与已婚印第安妇女有奸情”[11]。这个结论未免太过武断、牵强了。印第安男人之所以砍伤了脚,据陈欣妍推测,“很有可能是在妻子即将临产前他得知了事情的真相,愤怒和沮丧之下他举起了斧头,可又无法对孕妇妻子下手,最终挥斧自残以泻心中的积郁。”[12]枣彬吉居然从乔治叔叔的“Damn squaw bitch!”[13]中听出了“暧昧、打情骂俏的味道”,还认为“他那只被印第安女人咬过的手臂其实代表着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是属于乔治和印第安女人偷情的爱情结晶。”甚至还看出了“乔治内心其实也很困惑、很纠结,这个新生命的诞生对他来说是好还是坏呢?他该如何去面对那个印第安男人呢?”[14]不得不说这几位学者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他们的观点也太牵强附会了。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陈欣妍和枣彬吉均在他们的文章中引用到“如菲利普·杨所认为的那样,‘印第安男人割喉自杀的原因是乔治在来营地前分光身上的雪茄’”[12][14]。这完全是断章取义,是对杨的误读。正如上文中所提到的,杨是被乔治叔叔是孩子父亲的这一观点给激怒了,所以才开的一个玩笑。而我们的这两位学者很显然没有理解其中的讽刺意味。我们在进行文本阐释的时候,要注重文本细读,要从文本中去找线索和证据,切不可根据片面的印象,进行主观臆想,为一些表面的假象所迷惑,从而忽略文本深层次的含义。同时一定要有问题意识,不能人云亦云,50多年前就有人提出来的观点,而且是被权威的海明威评论专家所摈弃或者不耻的观点,在50多年后的-今天却还让一些学者如获至宝,冠以新解、新探等标题,实际上却是老生常谈,贻笑大方。

三、被误读的乔治叔叔

接下来我们将探讨的主要问题是乔治叔叔为什么不可能是孩子父亲。首先要讨论的是乔治叔叔为什么要半夜陪诊?要解答这个问题就要我们必须要回到故事发生前的情景。在《印第安人营地》出版前,海明威删掉了小说开头大概三分之一的内容。这一部分内容后来被菲利普·杨命名为《三声枪响》(“Three Shots”),收录在《尼克·亚当斯故事集》(The Nick Adams Stories)(1972)中出版。从《三声枪响》中我们知道,当两个印第安人半夜驾船过湖求助的时候,尼克和他的父亲及乔治叔叔正在湖边露营。桑福德(Sanford)推测他们的露营地很可能是海明威小时候跟他的父亲以及叔叔泰勒去露营和钓鱼的远离他们瓦隆湖的度假别墅的密西根上半岛的布雷沃特湖。[15]“正如海明威的很多传记作家指出的那样,海明威对美洲印第安人的描写都源于他从居住在他父母位于北密西根的避暑别墅附近的奥吉布瓦族以及渥太华族印第安人那儿所获得的真实的亲身体验”[16]。海明威“把一手了解到的位于瓦隆湖边的度假别墅附近的剥树皮的印第安人营地的场景搬到了密西根上岛。”[17]西加尔(Sigal)指出尼克.亚当斯故事集中至少有三个故事——《印第安人营地》、《医生夫妇》(“The Doctor and the Doctor’s Wife”)以及《十个印第安人》(“Ten Indians”)涉及密西根北部的奥吉布瓦族以及渥太华族印第安人[18]。

在《医生夫妇》中,Dick从印第安营地带了他的儿子Eddy和另一个印第安人Billy来帮亚当斯医生锯木头。“Dick was a half-breed and many of the farmers around the lake believed he was really a white man.”[13]。当Dick指责亚当斯医生偷木头时,两人吵了起来,还差点动手。而Eddy和Billy都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在Dick用奥吉布瓦族语跟他俩说了之后,“Eddy laughed but Billy Tabeshaw looked very serious. He did not understand English but he had sweat all the time the row was gong on.”[13]由此可见,Eddy和Billy都是不懂英语的,所以文中两次提到Dick跟他俩讲本族语,而他跟亚当斯医生说话时用的却是英语。因此,在印第安人营地,除了Dick这样像白人的混血儿才会讲英语,其他人应该只像Billy那样,不懂或者是懂一点点英语。我们在《印第安人营地》中只听到乔治叔叔,尼克和他父亲的对话,能听到的印第安人的声音只是印第安产妇的尖叫声。正如戴克(Daiker)所说,“故事中没有证据显示印第安人会讲或者懂英语.....密西根上半岛的印第安人是不会讲英语的,故事中没有提到任何印第安人的名字,因为很显然尼克他们是第一次来到这个营地”[19]。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海明威在一个短短的段落中就有两次提到狗:“a dog came out barking...More dogs rushed out at them.”[13]很显然,狗是闻到生人的气息才冲出来对他们狂吠。所以“乔治叔叔会在9个月前跑到密西根上半岛让那个印第安女人怀孕,这完全没有可能”[19]。

笔者认为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细节很有必要专门拿出来探讨一下。在《三声枪响》中,尼克正在帐篷内脱衣服准备睡觉,突然听到船被拖靠岸的声音,然后听到他父亲在和人说话。印第安人营地派去接他们的这两个印第安人可能懂一点点英语,借助肢体语言勉强可以和亚当斯医生沟通。尼克问他们要去哪儿,亚当斯医生说要去印第安人营地,有位印第安女士病得很重。他们进入营地后,步入棚屋之前,叙述者才告诉我们,这个女人难产了,两天了孩子还没生下来。他们进入到棚屋后,我们从尼克的视角看到“She lay in the lower bunk, very big under a quilt.”[13]亚当斯医生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给尼克解释,这位女士是要生孩子了,而且可能要动手术,这要等会儿检查后才知道。从这些细节我们可以看出,之前印第安人跟亚当斯医生的沟通是非常有限和不足的,通过跟他们简短的沟通,医生推断出那个印第安女人可能病得很重,只是到营地后才发现原来她是要生孩子,难产了。

鉴于以上几点分析,我们现在可以肯定为什么乔治叔叔需要同行了。亚当斯医生可能需要一个助手,而印第安人都不懂英语,即使懂一点,也是非常有限的,沟通起来比较困难。而且从故事中我们看到,乔治叔叔也的确帮了不少忙。手术前帮忙拉产妇的被子,手术时跟其他三个印第安人一起摁住产妇,手术后发现印第安男人自杀后亚当斯医生又让他把尼克带出棚屋。即使语言不通,手术时有乔治叔叔的示范,其他三个印第安人一看就知道要怎么做了。

现在我们来看看為什么有的学者会认为乔治叔叔“心急如焚”地想赶去印第安人营地。他们给出的理由是,两条小船出发后,乔治叔叔坐的那条船始终遥遥领先,把他们越甩越远。但我们需要注意到的是,划船的不是乔治叔叔,他也没有催促印第安人,因为尼克只远远听见桨架的声音,并没有听见乔治叔叔和印第安人的说话声。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断定是这个印第安人心急如焚地想带着医生赶回营地帮助印第安产妇生产,进而可以得出他才是那个新生儿的父亲呢?此外,文中6次用“the young Indian”来指给乔治叔叔划船的那个印第安人,我们可以推断出这个印第安人年轻力壮。况且,乔治叔叔那条船只有两个人,而尼克他们却有三个人,少年尼克至少也有几十斤的体重吧,所以不难理解,为什么划船的印第安人那么卖力,却还是被乔治叔叔他们远远地甩在后面。还有一个细节就是,尼克和他的父亲坐的是印第安人营地的小船,而乔治叔叔坐的是他们露营地的自己的船:“At the lake shore there was another rowboat drawn up...Nick and his father got in the stern of the boat...Uncle George sat in the stern of the camp rowboat.”[13]。如果说白人代表着现代文明,印第安人代表着落后的原始部落,那么露营地的船应该也比印第安营地的船先进,跑得快。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乔治叔叔为什么要派雪茄,印第安产妇为什么要咬乔治叔叔以及乔治叔叔去了哪里这几个问题。前文已经提到,有的学者认为派雪茄应该是丈夫的活,因为根据白人传统,父亲生了儿子会派雪茄,生了女儿会派巧克力,据此判断乔治叔叔就是孩子的父亲;也有的学者如兰姆(Lamb),斯特朗(Strong),斯特里恰茨(Strychacz),海尔斯特恩(Helstern)等从与雪茄相关的历史、文化语境出发,运用后殖民主义的理论挖掘隐含在乔治叔叔分雪茄这一行为下面的深层含义。诚然,文本的阐释的确离不开特定的历史和文化语境,但我们首先应该放下理论框架,回到文本细读,尊重文本本身的意义。从上面的讨论中我们已经知道,乔治叔叔他们在进入棚屋之前根本不知道他们此行的真正目的,也不知道有个孩子要出生,所以说乔治叔叔分雪茄是了庆祝孩子的出生是有失偏颇的。如果我们单纯地看待乔治叔叔抽烟这件事情,未尝不可以理解为,抽雪茄只是他个人的一种习惯而已,就像印第安人习惯抽板烟一样。在等待亚当斯医生时,可能出于无聊打发时间,也可能由于太过困乏。从《三声枪响》中我们知道,两个印第安人去接他们的时候,尼克已经在脱衣服准备睡觉了,时间应该也不早了,加上划船过湖的时间,应该也快接近半夜了,所以乔治叔叔抽烟也可能是为了解乏。他给两个印第安人派雪茄也未尝不能理解成对他们劳动的回报,也可以理解成一种友好的分享。如果海明威让乔治叔叔抽的不是雪茄,而是普通的香烟,乔治叔叔会不会也这样被误解呢?

有的学者认为产妇生产时之所以会咬乔治叔叔是因为她憎恨他让她怀孕,而且还害得她生产时还遭了这么大的罪,这样的观点很显然有点无稽之谈。用女性主义理论研究的学者认为印第安产妇是为了抵抗男人的统治以及性别歧视。用后殖民主义理论来分析的学者认为她是为了抵抗白人对她的领地的占领和种族歧视。笔者认为对于被阵痛折磨了两天两夜的女人,也没有那么多时间来考虑这么复杂、深奥的问题。我们知道,这个印第安女人很可能是不懂英语的,更不用说会听懂麻药,剖宫产那么专业的医学英语了。几个陌生的男人来到她家里,其中一个白人还带头和其他几个印第安男人一起摁住了她,她不知道这几个男人要对她做什么,她很显然是受到了惊吓,可是潜意识里面她知道她的族人应该是不会伤害她的,而乔治叔叔这个陌生人就说不准了,她怕他会伤害自己和孩子,处于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她才咬了他。

印第安男人自杀后,乔治叔叔也不知所终,对于小说最后乔治叔叔去了哪里,学者们也有不同的解读,有的认为他离开了,有的人为他留下来了。认為乔治叔叔是孩子父亲的人大都认为乔治叔叔最后是留下来照顾印第安产妇或者帮忙处理那个因他而自杀的印第安丈夫的后事了。笔者觉得印第安人营地的奥吉布瓦部落对于死者应该有自己的习俗,不可能需要外族的陌生人的插手和干预。奥利弗认为乔治叔叔“很可能是喝酒买醉去了。”[20]马磊说即使乔治大叔跟印第安男人的死没有任何的关系,但他依然感到非常震惊,“因为作为一个普通人,在死亡面前是无法像一个医生一样保持镇定......乔治大叔虽然相对于尼克来说是一个成年人,他仍然需要时间去接受这突如其来的死亡。”[21]笔者比较倾向于接收马磊和奥利弗的观点,这个故事是尼克的成长故事,也是关于比较孩子气,以自我为中心的乔治叔叔的成长历程。他之前反复自怜地看自己被印第安产妇咬伤的手臂,突然看到印第安男人以如此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一定受到了很大的冲击,所以很有可能是去喝酒压惊去了。

另外,我们知道,从故事开篇起,尼克的视角一直就追随着他的父亲还有叔叔,可是在亚当斯医生取出小孩后直到手术结束,尼克都没有在看。直到手术结束后,叙述者才又恢复了尼克的视角,“His father finished and stood up. Uncle George and the three Indian men stood up.”[13]这个剖宫产手术就够让他不舒服,害怕的了。后来发现印第安男人自杀后,场面一度陷入混乱,他站在厨房门口,刚好看到了那血腥、暴力、恐怖的一幕,还是个孩子的他一定是吓坏了,所以注意力暂时也没在棚屋内他熟悉的这两个人身上。后来他惊魂未定地跟父亲离开了棚屋,上了小船,跟父亲的对话让他又渐渐恢复了了冷静,这才意识到乔治叔叔的缺席。如果在发现这一令人震撼的事实后,尼克还能一如既往从容、镇定地观察他父亲和叔叔的行为,那这个叙述者就太不可靠了。

四、结论

乔治叔叔是印第安新生儿这一说法,自坦瑟勒于1962年提出来后一直备受争议。虽然海明威研究的权威专家菲利普·杨早在1965年就出来辟谣,时至今日,国内外仍有学者坚持这一观点。国内有的学者仅仅根据自己片面的印象,对文本的含义进行主观臆想,甚至断章取义,误读国外专家的观点。

小说中没有证据表明印第安人会讲英语,去接他们的两个印第安人虽然可能懂一点点英文,虽然可能借助了肢体语言,但和他们沟通起来还是有点困难,所以乔治叔叔作为助手同行很有必要。乔治叔叔坐的是他们露营地的船,划船的印第安人年轻力壮,而且船上只有两个人,所以比较快;而且划船的是印第安男人,乔治叔叔也没有催促他,因此不存在乔治叔叔心急如焚地想赶往印第安人营地这一说法。文中没有提到任何印第安人的名字;尼克,亚当斯医生以及乔治叔叔他们上岸后,营地里面的狗都冲出来对他们狂吠,均可证明他们是第一次来到印第安人营地;而且乔治叔叔他们在进入棚屋之前根本不知道他们此行的真正目的,也不知道有个孩子要出生,所以说乔治叔叔分雪茄是庆祝他孩子的出生是有失偏颇的。印第安产妇突然被一个陌生的男人以及三个印第安男人摁住,受到了惊吓,很可能出于自我保护咬了乔治叔叔。印第安男人自杀后,乔治叔叔作为一个外人不可能留下来处理关于印第安部落内部的事务。一向非常以自我为中心,而且孩子气十足的乔治叔叔突然看到印第安男人如此血腥、暴力、恐怖的自杀场面,一定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他也需要时间来慢慢消化,所以他有可能是去喝酒压惊去了。另外,如果叙述者让还是小孩子的尼克面对这一突然状况后,还能够从容自如、一如既往地追随、观察在场所有人,特别是他父亲和叔叔的行踪,那么读者就要怀疑这个叙述者的可靠性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乔治叔叔不可能是印第安新生儿的父亲的结论。我们在进行文本阐释的时候,要注重文本细读,要从文本中去找线索和证据。但当文本所给的信息相当有限时,特别是像在读海明威这样运用冰山理论所创作的文本时,我们还要结合故事发生的背景,以及同一个小说集中的其他故事中的线索等方面综合考察,因为文学作品的解读也不能脱离影響作品的历史语境和文化语境。正如申丹教授所说,我们在进行文学批评的时候,要“将内在研究与外在研究相结合,既对作品进行严谨的分析,又关注作品的创作和阐释语境,同时关注一个作品与相关作品之间的互文关系”[22]。而“文学作以不确定性为特征,文学阐释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但任何解读都只是一种阐释努力”[22]。希望笔者的阐释努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修正国内外学者以前对于海明威的《印第安人营地》,特别是对于其中的乔治叔叔这一角色的一些误导性的阐释,以丰富现有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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