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提前退休非新政
2019-09-10
文萃报·周五版 2019年16期
6月1日,新修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下称“新《公务员法》”)将正式施行。其中,根据新《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工作满30年,就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公务员提前退休将产生哪些影响?是否跟延迟退休的大趋势相悖离?
新《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提出,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是工作年限满30年;二是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三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
“这并不是一条新的规定。”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教学研究会执行副会长沈荣华说,新《公务员法》为相关年龄段的公务员提供了更多选择。如果符合条件或接近符合条件的人员,出于自身适应工作情况、经济收入、身体状况、多陪家人、新的职业谋划等各种考虑,可选择提前退休。
关于公务员提前退休,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原主任许耀桐教授分析,我国规定公务员工作年限满30年可以提前退休,某种意义上是一种福利性的制度安排。
“这是一个保障制度,鼓励公务员在尽职尽责工作30年之后,如果不愿意继续工作,可以选择提前退休,另作自己的安排,虽然享受到的退休金会有所减少,但是如果有其他专长,还可以实现再就业,又会多一份收入。” 许耀桐说。
在许耀桐看来,公务员想提前退休很正常,“公务员工资基本上是处于中等收入水平,有的公务员想早点退休,有别的兴趣爱好,不仅能实现自己的梦想,还能再拿一份工资来补贴家用;还有的公务员干满30年了,可能觉得身心比较疲惫,想安享晚年”。
(摘自《中国经济周刊》2019年第7期 王红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