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书记充当恶势力“保护伞”获刑
2019-09-10
4月12日,沈阳市新民法院依法对恶势力团伙主犯杨洪江敲诈勒索、职务侵占案及其“保护伞”赵春江受贿、贪污案一审公开宣判,主犯被判12年,恶势力“保护伞”赵春江受贿贪污被判刑11年。
启用“社会人”治理街面
在2011年至2017年间,赵春江任新民市公主屯鎮党委书记。当时街面秩序混乱,环境脏乱差,这让刚刚上任的赵春江很伤脑筋,但他想的不是怎样通过正规渠道改善现状,而是迷信“社会人”的“能量”。于是,2012年赵春江在中间人的牵线搭桥下认识了杨洪江,并聘请杨洪江为公主屯镇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洪江就是当时公主屯的社会人,绰号‘干江子’,老百姓一般都挺怕他的。”新民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梁丽伟说,“他从1993年开始多次因抢劫、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但他并没有改过自新。”
“牛某某、王某某两人来到镇党委就是找我反映情况,一时言语不和起了冲突。杨洪江就安排他的小弟,在半路把两人截了,用镐将牛某某打成了两处轻伤,将王某某打成轻微伤。”赵春江说。2013年1月,杨洪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为使杨洪江从轻判处,赵春江使出了浑身解数。他协调公安局帮着从轻处理,又违规以镇党委和政府的名义,向法院出具了“杨洪江一贯表现良好”的虚假证明,致使法院对杨洪江从轻判决: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恶势力“保护伞”浮出水面
受到法院从轻判决被释放后,杨洪江又在赵春江的帮助下,摇身一变,成为公主屯镇市场物业管理公司经理。镇政府每年都会根据合同,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镇市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24万元的管理费用。然而,当上物业公司经理的杨洪江并不满足,为了收钱,他多次组织人员对市场内的商户强行收费,如果不给,就打砸商户的物品。老百姓天天担惊受怕,敢怒不敢言。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杨洪江因强收市场管理费并打砸商户物品,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根据其违法事实,杨洪江被公安机关确定为恶势力。经杨洪江供述,赵春江充当其“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也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