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车辆洗消中心建设现状及措施
2019-09-10王单晶
摘要:在我国发展与改革新形势中,猪饲养场需要对车辆进行定期的清洗与消毒工作,才能有效预防非洲猪瘟发生。新形势下,猪场应承担起防疫猪瘟的责任,建设猪场车辆洗消中心,同时,政府职能部门也应加大财政补助与技术支持工作,构建双方联合防控机制。
关键词:车辆洗消中心;清洗消毒;建设对策
中图分类号:S851.3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2096-3637.2019.19.042
0 引言
非洲猪瘟病根去除需要一个长期过程,特别是在我国,非洲猪瘟病毒已有一部分的传染面,又因为我国猪肉需求量较大,预防非洲猪瘟势在必行。非洲猪瘟的传播途径主要有3个方面:生猪及其产品调运、人员车辆携带病毒传播和厨余物喂猪。其中,人员、车辆携带病毒传播率高达41.5%,其中猪场车辆携带病毒较多,是非洲猪瘟传播主体。
1 现状
1.1 洗消中心建设综合成本高
由于猪场车辆洗消中心需要具备多功能性,因此,对其设施设备要求极高,特别是相关设备智能化系统较多,后期维护与管理较为繁琐。加之车辆洗消中心的基础建设工程建设成本愈超百万元,对于普通的养殖场是一笔较大经济负担。即使经济问题容易处理,其选址也是一个大问题,养殖场车辆洗消需要将其性质及用途等上报国土局,批准后方可建设实施。
1.2 清洗消毒认识不足
在对非洲猪瘟疫情处置中发现,发生疫病的猪场普遍存在,人员车辆消毒不规范、不彻底,半数以上的疫病猪场没有对车辆进行清洗工作,其车厢、轮胎中存有动物粪便等污物。养殖场对车辆清消认识不足,造成瘟疫发生与传染。
1.3 消毒检疫监管不严,惩处作用不明显
很多养殖场洗消中心建设缺乏科学的检疫设施,在检疫监管方面,只对运输车辆进行简单消毒,并没有对其进行一系列的检疫工作,消毒检疫的监查内容并不严格,国家对消毒效果也并未出台相关的明文规定。造成官方检疫,对车辆消毒内容只是惯例的询问工作,并没有进行真正的测评工作,若发现一些车轮中带有粪便等污物,没有相关的明文规定做为参考,造成行政管理缺乏证据,其相关的惩处工作并没有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1]。
2 必要性
2.1 政策法规要求
在我国,动物防疫条例中有明文规定,对于运载动物的车辆,需要在其装载前及卸载后进行及时的清洗与消毒。与此同时,农业部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动物运输,需凭借动物检疫合格证与运输车辆清消证明,方可进行外调工作。建设猪场车辆洗消中心,对车辆进行严格的清消工作,是积极响应防疫工作的明智之举。
2.2 动物防疫工作需要
携带病毒生猪车辆,在猪场与猪场之间、猪场与屠宰场之间、猪场与饲料厂之间,会出现病毒交叉传染的风险。而利用传统的消毒方式,容易造成消毒药失效、消毒不彻底等问题,难以满足目前防疫工作开展。猪场车辆洗消中心需承担车辆清洗、消毒及烘干等功能,同时,还要对随车人员及车辆中的物品进行清洗及消毒,这样可以快速、高效消灭大多数病菌[2]。
3 功能划分
3.1 划分功能区域
建设猪场车辆洗消中心,需在建设前对其功能区域进行划分,主要为预处理区、清洗区、高温消毒区3部分。其中,包括工人值班区、洗车区、烘干区、消毒通道、人员消毒通道、废水处理区、衣物清洗烘干区、污区停车场、净区停车场等。而设置净区、污区,则是确保洗消车辆的单向流动性,一些有条件的猪场还可以建立疫病检测区,对水质、消毒剂等用品进行监测,同时,还可以对消毒效果进行评估,确保洗消效果[3]。
3.2 科学高效洗消程序
猪场洗消中心应设置一套科学合理的洗消程序,首先是车辆进入污区停车场,在预处理区域等待清洗处理,初次清洗需要利用泡沫浸润车辆15~20min,再进行二次清洗工作,待水分消除后,可进行高温消毒处理,需要30~50min,之后送入烘干区进行70℃高温处理,静待30min后,可停放在净区停车场中。其全部的洗消处理工作,可按先内后外、先上后下、从前到后的顺序进行,相关的洗消程序一定要按照上述内容的作用时间进行处理,同时密切关注车辆在冲洗期间的水压、水温等细节工作,以此确保洗消效果。
3.3 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统
猪场车辆洗消中心,还应注重各个区域的实时监控,可以在值班区域安装监控系统,利用智能终端,实现对洗消过程全程监督工作。同时,在对车辆洗消监督中,可以对其视频存储备案,满足后续追踪功能,既保证车辆洗消程序符合标准,又为车辆洗消检疫提供有利证据。
4 措施
4.1 完善顶层设计,建立行业标准
合理建设猪场车辆洗消中心,有关部分需设置相关车辆消毒检疫的评估标准与处罚标准,实现检测评估有据可依。同时,建议将猪场车辆洗消证明内容补充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中,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对洗消车辆开洗消证明,官方兽医在出检疫合格证时,进行洗消证明回收,做到不消毒不出证,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管测评机制,实行全链条式监督管理,实现车辆洗消的终极目的。
4.2 做好政令宣传,强化责任主体消毒意识
从根本上提升养殖场对车辆洗消工作的认识,首先是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洗消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报刊、横幅等媒体,将车辆洗消意识多渠道传播。其次,养殖场也要担负起防疫主体责任,充分重视车辆清消的重要作用,发挥自主性。最后,是科研院校等研究部门,要加大对洗消剂种类、作用时间、冲洗方式、水温水压检测方法、效果监管等细节的研究,对洗消环节进行技术上的支持与完善,提升车辆洗消效果。
4.3 加大财政补助和技术支持
各地农业主管部门可以建设车辆洗消中心支持部门,为建设车辆洗消中心做财政支持,对于符合建设车辆洗消中心的养殖场给予财政补助,更可以组织当地的权威专家对洗消中心进行技术指导,为洗消中心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4.4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执法监管合力
加强部门联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生猪产地检疫申报后,需对运输车辆进行严格的检疫工作,特别是其清洗与消毒的情况,发现未按规定进行车辆洗消工作处理的,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进行依法惩处。还要联合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的力量,强化执法的联合力量,不断完善洗消监管机制,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严厉打击运输车辆检疫不符合规定的违规行为,为检疫车辆洗消的规定性起到警示作用。
5 结束语
建设猪场车辆洗消中心对于我国新形势下猪场生物安全体系建设有重大意义,改善建设不足的成因,并按照相关的对策进行落实与实施,提升业内人员对车辆洗消的重视,从运输环节开始,逐步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参考文献
[1]孙华伟,张晓曦,张敬峰,等.猪场生物安全体系建设效果不佳的深层次原因分析[J].猪业科学,2019,36(8):54-55.
[2]白潔,李瀚明.新形势下猪场车辆洗消中心建设分析[J].中国动物检疫,2019,36(8):51-53,75.
[3]卢文国,郑峰,郭亮明,等.猪场洗消中心的建设、使用与管理[J].养殖与饲料,2019(6):10-15.
作者简介:王单晶(1987-),女,山东汶上人,硕士研究生,兽医师,研究方向: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及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