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濒危鱼类达92种全面禁捕势在必行
2019-09-10徐路易
徐路易
2018年12月29日,农业农村部发布通告,自2019年2月1日起,停止发放刀鲚(长江刀鱼)、凤鲚(凤尾鱼)、中华绒螯蟹(河蟹)专项捕捞许可证,禁止对这三种天然资源的生产性捕捞。在此之前,刀鲚和凤鲚采取专项捕捞制度,即根据资源和生产情况限额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专项<特许>)》,获得该许可的市场主体才可以进行相关的捕捞活动。然而,由于过度捕捞和长江污染等原因,刀鲚、凤鲚等长江鱼类的产量急剧下降,长江的濒危鱼类已达92种。
产量急剧下降
由于长江污染日趋严重以及滥捕滥捞的行为,不少长江水生生物的产量逐年下降。研究显示,自1974年达到历史高点的5282吨以后,长江口凤鲚捕捞量总体呈波动下降趋势并持续至今。2003年2011年凤鲚捕捞量持续大幅下降,其中2009年2011年捕捞量均值仅为107.6吨,已经几乎形不成规模产量。
作为长江中下游曾经的主要捕捞种类,在20世纪70年代,长江下游四省一市的中华绒螯蟹年均捕捞量高达300吨500吨;21世纪初这四省的蟹汛已逐渐消失,僅上海市尚有不足1吨的年均捕捞量。但随着中华绒螯蟹人工繁育技术的成熟,人工蟹苗已成为了河蟹养殖主要的苗种来源。
2003年后刀鲚的捕捞量也从上世纪70年代的3000多吨降至50吨左右,近两年更是降至低点,但与中华绒螯蟹不同,目前刀鲚尚未形成更成熟的规模化养殖,市场价格一度破万。
从2002年开始,长江以及淮河干流开始实行为期3个月的春季禁渔期制度。由于刀鲚、凤鲚等鱼类洄游入江的季节亦为春季,同年中国对刀鲚和凤鲚的捕捞采取专项捕捞制度。2002年2月,原农业部发布《长江刀鲚凤鲚专项管理暂行规定》指出,2002年长江刀鲚专项证的总数不超过2240张,其中上海市220张、江苏省1020张、安徽省1000张;凤鲚专项证不超过300张,其中上海市250张、江苏省50张。2003年以后,每年专项证的数量不得超过2002年的数量。
然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此前的研究显示,1973年长江沿线刀鱼产量为3750吨;到1983年,10年间减至约370吨左右;到2002年,已不足百吨。2013年,上海、江苏、安徽三地的刀鲚被列入国家保护范围。2018年4月,安徽、江苏省长江刀鲚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各不超过710张,上海市不超过125张。
养殖刀鱼商品化
刀鲚和鲥鱼、河豚并称为“长江三鲜”,值得注意的是,自上世纪80年代起,就没有在长江发现过野生鲥鱼的踪迹,说明这三鲜中的“一鲜”可能已经绝迹。对刀鲚来说,与产量急速下降相对的便是价格的飞速攀升,2018年刀鲚的价格最高时已突破了10000元/斤。
江苏中洋集团总裁办副主任林春芳告诉记者,禁止刀鲚的生产性捕捞,对人工养殖的刀鲚销售无疑是个好消息。几年前,驯养刀鲚相当困难,成本也相当高。刀鱼虽然体型不大,却是一种凶猛的肉食鱼类,游速极快,刚捕捞上来时往往触网即挣扎而死。此外其对摄食的生物饵料也非常挑剔,加之肉食鱼类有捕猎小鱼虾的习性,对浮在水面或沉到池底的饵料都不予理会。这些问题一一攻克之后,林春芳表示,由于刀鲚离水即死,因此目前主要的难点在于繁殖技术。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水产养殖研究室主任徐钢春表示,刀鱼的商品鱼规格通常是二两以上,但现在企业规模化人工繁育的刀鱼商品率不到20%,企业的养殖成本几乎与长江里捕捞的刀鱼价格不相上下。 “通过几代的驯养,刀鱼的应激反应水平会明显降低,家化程度会提高,这些都会大大提高刀鱼人工养殖的存活率和商品率,降低养殖成本。”徐钢春认为,再进行两代的优良品种培育,养殖两周年,商品率可以稳定在70%以上。
推进全面禁捕
人工养殖的方式能保住人们的餐桌供应,但长江生态的恶化并不止于此。由于过度捕捞,包括使用绝户网、电捕鱼等行为,导致鱼越捞越少、越捞越小;交通运输、工业污染导致的鱼类产卵场所被破坏等.加剧了渔业资源的衰退。
据统计,长江流域分布的水生生物有4300多种。当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中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濒危鱼类物种达到了92种,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物种已经接近300种,白鱀豚、白鲟等珍稀动物已多年未见踪迹,长江江豚数量急剧下降,中华鲟野生群体急剧减少。
2016年起,禁渔时间从3个月延长至4个月;2017年开始,随着“中央1号文件”强调,要“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推进全面禁捕的行动一步步展开。2017年2月,原农业部发布的《关于推动落实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意见》提出,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捕,争取在2年的时间内使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捕捞渔民全部退出捕捞,实现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范围内永久全年禁止生产性捕捞作业。2017年11月,原农业部发布《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从201 8年1月1日起,率先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逐步施行全面禁捕。201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基本遏制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到2035年,水生生物资源显著增长,水域生态功能有效恢复。
“我们说的长江禁捕就是指整个长江流域,包括长江的干流、长江的支流,还有通江的湖泊等区域。”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此前在公开场合,对长江全面禁捕范围这样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