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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居民曰常通勤共享出行方式选择影响因素研究

2019-09-10王菲

商讯·公司金融 2019年20期

摘要:本文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获得以西安市居民为例的日常通勤共享出行方式(主要是共享单车、网约车、共享电动车三种方式)的选择意愿数据,得到了699条有效数据,基于对调查问卷数据和文献分析,总结出了影响居民选择共享出行方式的因素,从而建立多项Logit模型,并借助SPSS软件进行计算分析。结果表明居民选择共享单车出行与性别、年龄、月收入、每日出行距离、出行时间、出行频率显著相关;居民选择网约车出行与职业、出行时间显著相关;居民选择共享电动汽车出行与性别、年龄、职业、出行时间显著相关。

关键词:共享出行;行为选择;多项Logit模型

与国外学者偏向对共享出行的环境影响、运营中存在问题等研究对比,国内学者立足中国国情,更加注重对共享出行的管理规范、行业现状、市场调研和发展对策等方面进行研究,而现有研究缺乏从个体行为角度出发,考虑用户多种交通方式选择意向及出行行为的变化。为此,本文试图通过对共享出行用户进行方式选择行为意愿的问卷调查并借助多项Logit模型验证分析来补充这一方面的研究。

一、问卷调查与数据采集

通过腾讯问卷对西安市居民日常通勤时选择共享出行方式意愿进行调查,得到了699条有效数据,问卷中主要包含基本信息調查(性别、年龄、职业、学历、月收入、拥有驾照、私家车情况),共享出行方式使用情况(每日出行距离、出行时间、出行频率、出行时段)及共享出行方式选择意愿调查。

二、共享出行方式行为选择因素分析

(一)共享出行者个体特征

本文的个人特征指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月收人、驾照拥有情况、私家车拥有情况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个人特征,在选择共享出行方式上也会根据自身特征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出行方式。西安市共享出行者中女性较多,约占比60.5;年龄集中在25~45岁之间,约占80.7%0;政府、事业单位、企业等所占比例最高,约占68.3%;本科生以上所占比例最高,约占66.50%;平均月收入在3000~10000的比例约占66.5%;71.1%的被调查者已经拥有驾照;73.4%的被调查者拥有私家车。

(二)共享出行方式使用情况

主要包括每日出行距离、出行时间、出行时段、出行频率等方面,每日出行距离在巧公里以内所占比例最大,约为65.6%;每周使用共享出行方式多在5次以内,约占83.3%;居民在工作日选择共享出行方式的偏多,比例占59.4%;早晚上下班高峰时期为居民使用共享出行方式最多的时段。

三、共享出行方式选择的建模分析

(一)多项logit模型

多项Logit模型适用于因变量为无序多分类的情况,第k个自变量,k=1,2,…,k。

(二)模型建立及变量确定

本文主要研究出行者对共享出行方式的选择,因变量集合为Y={1,2,3,4},分别代表{共享单车,网约车,共享电动汽车,其他},这种选择是多项的,因此选择多项logit模型进行分析。初步选择可能影响出行者选择共享出行方式因素并进行变量定义,主要有性别X、年龄X、职业X、学历X、月收入X、拥有驾照情况X、拥有私家车情况X7海日出行距离X、出行频率X、出行时间X、出行时段X,其中年龄、月收入、每日出行距离、出行频率为连续变量。

(三)模型参数检验及结果分析

根据相关性分析,学历(sig=0.433)、拥有驾照情况(sig=0.688)显著性不高,因此排除此变量,保留其他变量。再次建立多项logit模型,以选择其他共享出行方式为建模参考类别,建模结果如表1,由表1得到的logit模型估计式。

式中:X为性别男,X为年龄,X为月收入,X为出行频率,X为出行时间(周一至周五),X为出行时段(高峰期)

式中:X为职业(行政、事业单位、企业),X为出行时间(周一至周五)

式中X为性别男,稾X的年龄,X为职业(行政、事业单位、企业),X为出行时间(周一至周五)。

a.参考类别是:其他。

b.因为此参数冗余,所以将其设为零。

由建模结果可知,出行者在选择共享出行方式时主要与性别、年龄、职业、月收入、出行频率、出行时间、出行时段显著相关。具体如下。

(1)共享单车、共享电动汽车中性别标定值分别为1、0.956,均为正值,说明与其他类的共享出行方式相比,男性出行者比女性出行者更倾向选择此两类共享出行方式;年龄标定值分别为1.593、0.956,均为正值,说明与其他类的共享出行方式相比,年龄越大越偏向选择此两类共享出行,相较网约车,此两类共享出行方式更加环保节俭,年龄偏大的人群比年轻人更崇尚节俭。

(2)网约车、共享电动汽车中职业标定值分别为-1.195、-0.914,均为负值,说明上班族出行多在高峰期,为避开车辆拥堵,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的出行者选择此两类出行方式的意愿低,选择其他共享出行方式的意愿高。

(3)共享单车中月收入标定值为-0.736,说明月收入越高,选择共享单车的出行者越少;出行频率标定值为0.977,说明每日出行频率越高,越倾向于选择共享单车出行;出行时段标定值为0.578,说明出行者在出行高峰期选择共享单车的意愿高。

(4)共享单车、网约车、共享电动汽车中出行时间标定值分别为-1.252、-0.551、-1.123,均为负值.说明出行者在周一至周五中选择共享出行方式的意愿低于周六、周日、节假日。

四、结论与展望

根据调查问卷得到西安市居民日常通勤共享出行方式选择意愿的数据,将个体特征和出行特征作为影响因素,建立关于共享出行方式选择的多项logit模型。结果表明,居民选择共享单车出行与性别、年龄、月收入、出行时间、出行频率、出行时段有关;居民选择网约车出行与职业、出行时间有关;居民选择共享电动汽车出行与性别、年龄、职业、出行时间有关。

由于调查问卷数据量少,仅仅分析了部分对西安市居民选择日常通勤共享出行方式的影响因素,不能全面地反映影响西安市居民日常通勤下选择共享出行方式意愿的因素.本文还有进一步改进之处。

参考文献:

[1]罗薇,孙立山,王顺超,荣建.基于卢因行为模型的共享汽车出行选择[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2019.

[2]贾真,周红梅,陈国俊,魏志强.大学生共享单车非通勤出行距离影响因素研究[J].工程设计,2018.

作者简介:

王菲,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陕西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