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礼制”思想下的政治理想
2019-09-09桑延海
摘要:中国古代社会是典型的“礼”制社会。春秋战国时期“禮崩乐坏”,老子认为我们根本不需要“礼”而需要“道”和“德”,并以此阐发了其独特的“礼制”思想,在无为而治的基础上追求一种“小国寡民”的政治理想。
关键词:老子;礼制;小国寡民
一、老子对“礼”的思想
老子生活在春秋后期,社会动荡,政治混乱的局面加剧,社会稳定有序成为遥远的梦。当时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都围绕礼的存废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他们中的多数人像儒家孔子一样,认为社会混乱是由于礼崩乐坏,礼之废。但是,道家老子则将之归结为礼治自身,礼之存。老子独辟蹊径,以“道”为准绳审视和省察“礼”,几乎全盘否定礼存在的必要性以及治世之功能,并为此做了哲学论证。所以,老子构建的“礼学”体系便呈现出强烈的批判性,与同时期孔子等思想家构筑的礼学体系的建设性旨趣大相径庭。
礼,原本是祭祀祈福的仪式规则,其产生和存在的前提与依据都是神灵世界的存在,以及神对人类的绝对权威和至上主宰。在人类社会初期,作为祭祀规则的“礼”同时也指导人事原则,但当人类进入文明社会时,这种祭天祀神就为少数人垄断,成为少数人的特权,神人交通的这种宗教仪式就变成权利与等级名分的象征。夏、商、周三代,是典型的礼治。老子坚决反对礼治,认为礼治是社会混乱的罪魁祸首。他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老子·十二》)而且,礼规定了国家的政治体制和官僚制度,基本上涵盖了人事社会的全部礼节,在此意义上“礼”可谓是“无不为”。但是在老子看来,礼对于人和国家都是最大的约束。
在老子的心目中,道统帅自然万物与人间万事,无所不为。但是道的这种“无不为”是顺应统帅对象的本性而为。在此意义上,道之于自然和人间也可以说是“无为”。老子正是从道的无为特征出发,审视和评判道与礼的优劣,指出礼与道背道而驰,是最拙劣的治国之道,是老子对现行或者流行的伦理道德规范的否定。既然“礼”是最拙劣的治国之道,但是仍被三代君王所用,这是为何?老子认为:“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老子·三十八》)是由于道德仁义的依次丧失,礼才为君王所用。在这里的“失”实际上是说道被“废”,是三代君王有意废弃、抛弃大道,并不是“道”主动退出。
“礼”之所以能够为统治者所用,成为治国之根本准则,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礼背后的支撑力量是天、帝、鬼、神。在人们心中,鬼神是至高无上的,也是可以向人们发号施令的。但是,老子还是明确地提出,鬼神天帝都在道的制约之下。他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一句话,老子就是要通过最高的宇宙统一原理——道,来解释宇宙间万事万物的运动变化,这也就涉及到形而上学。但是,老子的形而上学,是典型的中国式的形而上学思考思路。它关注的不是宇宙的本体是什么,而是人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它追溯的根本问题是人生的意义与价值。所以,中国的形而上学在追溯宇宙的终极实在的时候,总是同对人的真实存在的追问相联系,即天道与人道相联系。也就是说,天人关系,是中国哲学形而上学的根本问题。
二、老子“礼制”思想下的政治理想
老子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但是,只要是社会伦理就必须有所规范。所以说,老子的“无为而治”不可能是“无”,这只是一种否定意义的说法,类似于基督教哲学中的“否定神学”。老子的“无为”,实际上是对现存的道德规范的一种否定。
老子生活的年代与孔子是同时期,他看到礼崩乐坏、周文疲弊的社会现状并不是像孔子那样对现存的礼义制度进行改革式的复兴,而是认为现存的礼法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应该废弃。他认为现行的礼,是最拙劣的治国之道,而礼的盛行是由于大道的废弃。他说:“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老子·三十八》)所以,他认为要使得天下太平就必须恢复“大道”,取消仁义道德、财货等。他说:“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老子·十九》)所以,老子认为最好的社会治理方式应该是使人们恢复到自然伦理的“小国寡民”状态。他说:“小国寡民。使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八十》)
老子“小国寡民”的理想从其理论逻辑来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其目的在于追求一种纯正的民风,真正以德治教化社会。这样看来,“礼制教化”必然是违背纯正民风的。但是,现实的人毕竟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社会就是社会关系。所以,就此而言,其具有一定的消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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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延海,江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镇江,2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