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舌尖腐败” 防止“病从口入”
2019-09-05江寒
江寒
财政部办公厅、国管局办公室、中直管理局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中央单位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该《通知》自8月1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出差人员出差期间,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出差人员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
前车之鉴 警钟长鸣
近日,中央纪委等部门通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某被“双开”,案情显示其“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长期违规频繁接受宴请,大吃大喝”。另有某省纪委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原组长郑某,召集多名党员干部在某酒店私人聚餐,席间饮用省接待办提供的公务接待用酒4瓶,价值2313元,菜品、饮料、香烟等消费2496元,签单挂在省接待办公务接待账上。郑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职务、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理,并退赔有关费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称,2013年3月至2017年7月,时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厅长马某及有关廳领导、部分处室负责人在未履行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未列接待清单的情况下,多次在北京两个宾馆个人用餐或接待用餐并签单记账,共计消费4.6万元,其中马某本人参与消费1.73万元。上述人员返回宁夏后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上述餐费由马某主持召开厅务会研究决定,由科技厅下属公司以会议费名义,多次向北京两个宾馆转账,并开具会议费发票平账。马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山东一名市地税局原党组成员、稽查局原局长经常约“朋友”去吃饭,吃请背后则是相互之间的利益输送和交易,一些老板也投其所好,经常与他一起吃饭打牌,该局长“两年饭局近千场、贪腐金额超千万”,最终被严肃查处。
从一段时间以来公布的一些落马领导干部案情可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的不在少数,这些落马干部除了违规接受宴请,无一例外地存在与监管服务对象或企业之间的利益输送、权钱交易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以来,中央狠刹大吃大喝之风,一些人身为领导干部仍然顶风违纪,不收手、不收敛,管不住自己的“吃喝”,不少落入腐败深渊的干部忏悔,自己的堕落正是从接受一顿宴请开始的。
随着作风建设的不断深入,有的领导干部从“违规公款吃喝”转为“违规接受宴请”,企业老板成为“埋单人”,群众称之为“不吃公款吃老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对“违规接受宴请”类型进行梳理发现,领导干部本人或是组织多名干部接受吃请,或是出国旅游接受吃请,或是指定同一企业反复为吃喝埋单,这背后都有企业老板的身影。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查处此类问题3200多起,处理5900多人。
差旅费新规严控支出标准
《通知》指出,中央单位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如果在单位内部食堂用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交纳,午餐、晚餐分别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交纳。在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的,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此外,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并有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没有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50%交纳。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索取相应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个人保存备查,不作为报销依据。
《通知》强调,接待单位应当按规定收取出差人员相关费用,及时出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确实无法出具上述凭证的,可出具其他收款凭证。加强收取费用的管理,做好业务台账登记,纳入统一核算,所收费用可作为代收款项用于相关支出或作收入处理。
《通知》称,各地区各部门要督促接待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协助安排用餐应当根据出差人员告知的控制标准合理安排。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出差人员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规定。中央单位可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交纳、报销具体操作规定。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差旅费制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此前存在的转嫁差旅费用、超范围超标准接待以及由此产生的“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此次出台的《通知》,既是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细化,同时对费用收交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明确收交标准。区分多种情况,分类制定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标准,做到标准全覆盖,解决此前交纳标准不够明确的问题。二是既规范“交”又规范“收”。在强调出差人员自行解决相关费用、主动交纳的同时,要求接待单位按规定收取费用,不得拒收,解决此前接待单位不愿收、不敢收的问题。三是规范财务管理。明确凭证开具和收取资金账务处理方式,防范风险,解决此前凭证出具和账务处理方式不明晰、不规范的问题。四是统一规范要求。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出差人员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规定,力争全国同步规范。按照现行规定,财政部负责制定中央级差旅费管理规定,各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差旅费管理规定,但不得突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因此,各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的出差人员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规定,在具体内容和操作方式上不要求完全统一,但在原则要求、凭证出具、账务处理等方面,应与通知的规定保持一致。
思想上教育 制度上严管
财政部表示,各地区各部门下一步要通过以下措施狠抓落实:一是加强宣传和解读,使每一名公务人员熟悉《通知》内容和具体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执行规定、交纳费用。二是督促指导所属接待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依规收取费用。三是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出差人员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规定,力争全国同步规范。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得了别人的好处,便要替别人办事。画“红线”、设“禁区”,从本质上是为了挽救一些意志不坚定的领导干部,防止他们腐化堕落。有媒体评论认为,《通知》一下来,给那些打着调研等名义去基层“蹭油”的人上了一个“金箍”,往后公务员没有那么舒服了,出差不能随便吃喝了。但要想完全控制住吃喝风,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是关键,要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根本上是要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领导干部时刻要告诫自己,莫让“病从口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