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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我国海淘现状及发展对策

2019-09-05高升高洋洋

商场现代化 2019年12期
关键词:海淘消费者权益跨境电商

高升 高洋洋

摘 要:随着我国互联网行业的迅猛发展,跨境电商平台在我国呈现规模化、企业化,海外的商品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国内消费者接受,然而相应的产品质量残次、假冒伪劣、售后服务体验较差等问题也困扰着当前的消费者。随着全球电子商务规模的扩大,与海淘相关的法律、条例亟待完善。本文对跨境电商和个人海淘进行对比分析,对问题做出分析。

关键词:跨境电商;海淘;物流;消费者权益

一、“互联网+”背景下我国海淘蓬勃发展

“海淘”指通过互联网媒介进行海外商品的相关信息检索,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发出订购请求并完成线上付款后,商品由国际快递发货,或由转运公司代收货物再转寄回国内消费者手中的购物方式。随着国内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我国对海淘的需求规模不断扩大,涉及的商品范围也越来越广。“互联网+”背景下,信息技术发展和普及,为“海淘”的持续进行提供了技术支持。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含零售及B2B)规模达到9.1万亿元,同比增长19.7%,用户规模超1亿。

与此同时,海淘相关的法律不断完善。商务部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主要包括的参与主体归纳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经营者、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境内服务商、消费者这四类。2018年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商务部批准的《电子商务商品验收规范》;商务部与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文件无不说明了国家对电子商务相关产业的重视,同时也反映出电子商务活动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规范。

本文以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从消费者、电商经营者和管理层三个方面,调查在“互联网+”背景下海淘存在的问题,针对调查文件的分析,为消费者的理性消费提供指导性意见,同时从完善政府政策法规的角度寻求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互联网+”背景下我国海淘存在的问题

1.明晰概念:“海淘”与跨境电商的关系

(1)互联网背景下的海淘属于跨境电商的范畴,但是与跨境电商又不完全相同

跨境电商特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其雏形源于海淘、个人代购等模式。随互联网及相关产业的发展,跨境电商的形式逐渐向规模化、企业化发展,部分大企业利用其现有的用户资源、交易规模、资本实力等优势迅速在跨境电商方面扩大交易规模;部分小企业也因其逐渐积累的口碑、优质的服务占据一席之地。具代表性的有天猫国际、小红书、洋码头、网易考拉、美丽说等,然而全球零售第一的亚马逊一直在从事网上零售,虽然它将于2019年7月18日在中国区域停止对第三方卖家的平台服务。

(2)跨境电商可分为平台型跨境电商与自营型跨境电商两种

对于平台型跨境电商,较难对规模较小的商家进行产品、服务上的监管,消费者收到假货、残次品等质量问题层出不穷,相应地对平台缺少信任;自营型跨境电商在交易主体属性分类上归属于B2C模式,平台需要涉足整条供应链,从选择销售商品、与供应商谈判、开发和运营平台到选择物流公司、准备清关相关手续,及产品的售后服务等环节全面参与。对平台的基础要求较大的同时也使平台为商品质量做出保障,但成本较高,商品吸引力减弱。

(3)个体海淘依然占了较大比重

出于种种原因,许多国外的知名品牌、网站(如Too Faced、drugstore、Tarte等)并不与国内电商平台进行官方合作。由于是直接从相关网站购买,个人海淘收到的商品质量方面保障强,同时可以方便地检索到最新更新的商品;卖家承担了搜索信息、比较商品、了解相关流程等交易费用,相较于平台上的购买,货币上的额外支出更低。此外,网站也会常常推出满减、包邮等促销活动,使商品的价格更具有吸引力。国家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交易的多元化、自主化适应消费者需求,基于个人买家的国际交易将更好地发展。

2.分析样本:调查过程

通过对消费者、经营平台、政府机构发放190份调查问卷,回收169份,有效问卷共135份。

(1)消费者的需求

调查结果中有46.2%的男性没有进行过海淘,女性在这一项目中的指标为57.6%,可以看到女性中没有进行过海淘的人数超过一半,比男性的46.2%还要高。当今男性的购物观念也在与时俱进,会从多渠道获取想要购买的商品;女性中对新事物较为抵触的部分可能更大,较不愿意承担海淘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或认为日常的生活需要足以在国内满足。但国内市场还有待被开发,互联网可有效引致消费需求。

在消费者选择的海淘商品方面,化妆品、食品饮料、衣服箱包、日常用品这四类商品在消费者购买商品种类的排名中位居前四;在PayPal联合Dataway发布的《2017中国海淘消费者购物习惯及支付偏好调研报告》中,配饰配件、服装、食品及保健品是消费者在这些国外网站上购买频率最高的品类,与本调查结果呈大体一致。调查问卷所述四类商品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大、出现的问题较复杂。化妆品、食品饮料产品对物流的质量要求较高,且难以退换货;衣服箱包类产品的问题常为款式、大小不一致这类个人原因和衣服质量残次、与描述不符的买方责任。

(2)海淘平台的供给

对于海淘平台的供给者,我们发现通过平台经营的商家皆曾经被投诉/差评,海淘中出现问题是普遍的事情,然而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能提高顾客对平台的信任度,無疑对其未来的发展是有利的。除同行恶意竞争外,收到差评基本可以认定为买家和卖家就一些问题上有了纠纷,事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电子商务法》消费者认知情况调查报告”中显示,近一半受访者认为“假冒商品屡禁不止”是电商领域最突出的问题;其次,“质量不合格商品较多”(42.4%)和“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不一致”(40.6%)占较大比例。商品的图片和实物出现偏差、个人的主观感受波动较大都是较重要的原因。顾客在挑选商品时多靠以往的经验及有关信息的查询,信息的不完全性这一客观条件下,顾客对收到的货物不甚满意无所厚非,应有合理、规范的机制处理相关问题。

(3)政府机构的监督

我国2018年10月26日第四次修订的《公司法》将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助力小企业的发展。然而平台在入驻商家的监管上其主要作用,平台间往往会有利益的冲突,寻求合作的动机较弱。政府层面,电子商务皆需被国家工信部监管,国家商务部、相关消费者维权协会等公众组织也可对涉及的环节进行问题的处理,但政府解决的多为制度上、方向上的问题,交易中涉及的细节需后续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

3.发现问题:调查分析

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分析,我们发现“海淘”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存在着很多问题。我们将从消费者、平台和政府机构一一论述。

(1)消费者面临的问题

消费者面临着很多问题。首先,买家需要克服语言障碍。许多海淘网站语言设置单一、常常没有中文选项,无论是在商品的详情浏览,还是交易、物流细则等方面都需要耗费相对更多的时间,这阻碍了相当一部分消费行为。如果货物出现了问题,与卖家的沟通的相关事宜也通向需要买家考虑。

其次,货物运输时间较长。货物常常通过国际转运方式中转到中国而非直邮,转运则至少要经过三个阶段——平台发货到转运公司、转运公司到国内快递公司、最终到消费者手中,总共耗时约15天-45天。

第三,消费者需承担较高的额外费用。除商品价格之外,买家需要承担关税、较高额的运费,这将导致消费者对所购买商品的价值多作考量。

第四,消费者维权方式的选择较单一。当消费者面临商品上的问题时,多选择直接找商家进行谈判,而较少部分的消费者选择借助法律手段等进行维权。据调查结果,有82.1%的消费者选择直接与商家协商,14.3%的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申诉,7.1%的消费者选择使用法律武器。选择什么样的手段進行维权和消费者购买的商品种类有直接关系,进行海淘的商品由于其特殊性,价格不会太低,但当消费者遇到这方面的问题时如果无法和卖家达成一致,则常常需要自己承担后果。

借助法律武器进行维权需要的费用较高,步骤较麻烦;借助消费者权益保护网被更多的人接受,但总体上来看所占比例仍然不多,处理耗时长、操作较复杂是影响消费者选择此方法维权的较大因素之一。

第五,主动检验商品意识较差。所调查的消费者中选择“收到货会检验真伪”、“看情况”的人数只占总数的67.9%,正是消费者的“过度信任”才令商家有可乘之机、有机会主义行为。买到心仪的产品是消费者的权利,但相当一部分人对此并不重视。我国的消费观念应从对产权的重视、生产活动的正规化、信息的透明化等方面继续持续改善。调查报告中60.7%的女性消费者认为海淘中“化妆品”更容易出现问题,远远高于第二名的“衣服箱包”的21.4%,化妆品和人体大都直接接触,保证其安全也很重要。

(2)跨境平台面临的问题

第一,卖家与买家沟通方面出现问题。买家出于种种客观原因,常常买到和心目中不符的商品,而不同卖家对于商品的退换协定不尽相同,例如退换时产生的运费是否由卖方承担、退换货时选用的物流公司、相关手续费的收取等。

第二,卖家的结果导向型行为突出。目前跨境平台基本都存在评价体系,且评价的好坏无论是对于入驻商家的影响力或是平台的直接奖惩都关系密切,这导致“好评返现”等手段的普遍存在,无疑诱导了网络水军的产生、为消费者对于商品的评判也凭空增加了难度;删评论这一现象更是存在于部分商家中,将话语权重心转移到买家手中。相较于此,商家如何为顾客提供更好的服务是更重要的问题所在。商家应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而不是集中精力和顾客周旋,以谋求短期利益。

(3)监督的漏洞

目前政府对于相关产业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但随交易的规模不断扩大、交易的形式逐渐多样化,后续法律条文也应逐步完善。处于可行性等种种考虑,目前国家没有部门直接对海外网站进行监管,当问题发生时消费者和卖家进行沟通是最可行的方法,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以法律手段维护权益的费用偏高。

三、相关的优化措施

1.政府推动国际电商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

电子商务从时间来看可称得上是新兴的交易模式,未来的发展空间很大,但很多地方也可能出现问题。我国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商法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合同、快递物流、电子支付等做出规范,但在电子交易中信息安全应当尤为注意,相关的隐私保护法律应得以制定;在货物通关方面政府可以简化流程,提高通关速度,快速的物流过程对购买的体验提升有很大帮助,政府应减少不必要的时间耗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牵头实施便于配送海淘商品的基础设施项目,提高运输效率。

2.物流公司进行相关改革

商品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受损或毁坏,其责任的划分售后问题的处理上很重要。现存的国际转运方式常常表现为物流信息更新慢甚至无法查询相关信息,在物流信息的透明度方面的完善有其必要性;部分有实力的企业可以扩大相关业务,对标UPS等物流公司,承担国际直邮业务,减少物流环节,使环节、责任明晰。

3.加强对消费者的观念引导

消费者主观上应提高对跨境电商及海淘的认识,通过网络使自己的需求得到满足,发挥互联网的市场扩大功能。在维权方面消费者应注重自身权利的维护,受到损失时及时寻找责任方并采取一系列举措维权,与卖家沟通无果还可以通过法律武器、国家维权部门等多种方法选择。另一方面,消费者应建立与国内电商平台的信任,冷静客观地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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