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大数据时代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播困境及对策
2019-09-04史雁楠
史雁楠
摘要:本文以民族民间音乐为研究对象,对其在大数据时代的传播方式进行分析。通过对民族民间音乐在时代背景下的传播困境讨论,说明民族民间音乐在传播中的挑战与机遇,并在文化发展的角度上,对其增加传播影响力的方法做出论证。从商业化、文化化、品牌化、媒体化这四个方面,做出具体说明,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材料。
关键词:大数据 民族乐器 文化传播
中图分类号:J6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9)14-0053-02
大数据概念是在新媒体时代背景下产生的思想内容,通过多年的研究积累与实践应用,已经形成了影响时代信息通信环境的重要技术条件与理论系统。在文化领域,由于信息传播方式的转变,其发展条件也产生了明显变化。作为传统文化内容的民族民间乐器,在时代背景下,面临着分发展的机遇与挑战。而为了使其更好的传承与发展,需以现阶段困境内容出发,针对性的提炼发展优化策略。
一、民族民间音乐的时代传播困境
(一)商业化发展状态缺失
社会的高度市场化,已经影响到了文化领域,在进行文化传播的过程中,将大数据技术作为基础,能够占有市场流量空间的文化产品,才能获得传播的资格。而这一市场导向下的文化发展环境,使文化领域产生了畸形的发展空间,大多数的传播内容,都是迎合市场需要的产物,而真正属于民族的、民间的文化产品很少。
形成这一现状,也与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播主体有关。在此类文化内容塑造与传播过程中,需将自身进行市场化包装,在适应“快餐式消费”模式的同时,增加音乐文化产品中的通俗性与娱乐性。由此,就会降低民族民间文化在音乐作品中所占的比例空间,在加入流行元素的同时,将民族民间内容作为点缀,而非作品的主体。而这种变态的市场化发展,本身就影响了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播效果。
(二)民族音乐的文化局限
时代科技、社会关系高速发展的今天,民族文化如果还固步自封,保持着传统的文化形式,势必会影响其发展条件,并造成自身的传播困境。在进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的过程中,需要经历几代人的逐渐转变与调整。而在我国当前的社会环境中,社会形式与经济环境的高速发展,已经形成了隔代式跨越发展。因此,在文化形式的内容上,势必会出现断代式传承。因此,在缺少阶段性传承的条件下,作为文化形式民族民间音乐,势必会在发展过程中遭遇困境,甚至会出现文化形式消亡的现象。
(三)通信环境的适度不足
大数据时代,是在互联网技术的基础上形成的特定通信模式,在开放化程度的影响下,部分地区的网络条件已经达到了时代顶尖条件。偏远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较为薄弱,影响了区域社会空间的发展水平。尤其在民族民间音乐的文化形式上,由于其起源条件较为特殊,大多集中在区域空间相对闭塞的文化环境中,以此才能保有自身的原生态特性[1]。但是这种发展状态与条件,却无法适应时代化的信息通信环境。在技术条件上,这些地区也由于经济发展条件的限制,无法支撑先进的网络系统,只有通过心态的调整与技术门槛的开放,增加少数民族区域的文化内容普及度,逐渐优化对于时代通信技术的应用条件。
(四)自身内容扩散效果弱
从受众的角度出发,对于民族民间音乐形式与文化内容的理解,仅停留在局限性的碎片内容中,没有形成完整的文化引导,更无法全面的理解其核心文化价值。虽然国家始终在此类文化领域增加投入比例,但受众空间中始终无法形成形同的融合性认知,也不能在民族认同感上获得本质性的提升。同样,由于国家的重点保护伞,使得我国民族民间音乐内容,成为了空中阁楼,并作为研究样本,而非文化传播内容,严重的影响了文化形式的扩散与传播。
二、民族民间音乐的发展应用策略
(一)扩大商业化比重,提高民乐市场环境适应性
音乐是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由于创作条件的基础性,可以在不同文化环境中形成多种多样的类型与特征表现。在进行市场化推广与创作的过程中,必须保证文化内容的主线与引导地位,在进行文化传播的过程中,注意增加市场化元素与发展条件。将民族的特色化音乐内容,形成一种独立的文化形式,以此强调文化传播过程中的市场适应性。
商业化开发中,应形成整体的文化系统,以民族民间音乐内容为核心,利用时代化的商業模式进行包装,以此保证整体化发展空间,适应市场竞争条件的同时,在传播文化、传承艺术的过程中保证基本的经济基础与动力。
例如,近年推出的民乐电影《闪光少女》,就以民乐网络主播为原型,重构剧本并形成了影视化的商业作品。通过作品,将民乐元素与校园生活融合在一起,不仅有效的吸引了青年观众,也有效的整合了直播平台与影视受众对于民乐的关注度,实现了整体性的商业化发展,成为了民族民间音乐对于市场化发展的探索性尝试。
(二)灵活应用音乐再造,巩固民族文化核心地位
民族民间音乐是时代背景环境下产生的社会文化形式,在内容与传播方式上,与时代的社会生产力和文化关系等内容息息相关。而在时代艺术形式下的再创作传播,是保证其时代发展条件的关键[2]。在进行文化内容重塑的过程中,需要保证民族民间音乐文化内容的核心地位,尽可能保留原有面貌的同时,适当的增加时代化的艺术形式,防止出现喧宾夺主的问题。尤其要注意,不应为了商业化的市场发展,对传统的民族民间音乐进行颠覆性的破坏,强行加入流行元素,形成让各种受众都无法正常理解的“异类”作品。
例如,《阿里郎》《天堂》《梦中的额吉》等少数民族歌曲的时代化创作中,演唱者会在主歌或者复刻部分,运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演唱,在保证普通话传播效果的同时,让听众尽可能的感受“原汁原味”的民族民间音乐风情。
(三)重点塑造文化品牌,充分发挥大数据引导性
在文化传播领域,受到大众传媒与网络化资讯空间的影响,民族民间音乐内容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传播发展与扩散。而品牌化建设的发展路径,作为文化传播的主要形式,可以在挣了核心受众的基础上,增加自身文化内容与主体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吸收受众,实现文化内容的持续稳定发展。这一发展条件下,就需要民族民间音乐的创作者调整思路、转换主体,主动成为文化品牌的额塑造者。在创造文化内容的同时,利用时代化的大数据手段,对其中的发展内容进行深度分析,整理其中的关键问题,总结全面数据的基础上,分析受众的心理变化条件,并在文化导向与品牌营造的过程中,形成更具指导性的文化内容,保证民族民间音乐的发展状态。
(四)全面开发新媒体空间,扩大受众人群范围
大数据时代,是在互联网技术的基础上形成的特定通信模式,在开放化程度的影响下,部分地区的网络条件已经达到了时代顶尖条件。在时代技术条件下,必须利用多种媒体形式,通过各种时代信息传播渠道与文化空间,保证民族民间音乐传播效果。当前的发展状态下,与民族民间音乐接触的,主要是地方的政府部门与文化组织,在进行传播的过程中,仅在高校、政府部门等单位中,有一定的发展空间。而这种发展条件,是普通民众与这种文化形式之间的距离被明显加大。
对此,必须在文化传播的过程中,需灵活的应用新媒体环境,在自媒体蓬勃发展的社会条件下,通过网络直播、公众号、弹幕视频网站等形式,对民族民间音乐进行传播,保证其在媒体平台中的发展优势。而在这种传播形式下,不仅可以提高社会公众对于民族民间音乐的认知水平,也能更好的吸引青年受众群体,在了解民乐、欣赏民乐、学习民乐的过程中,成为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播者,扩大民族民间音乐的影响范围。例如,在著名弹幕网站“bilibili”中,专门以民族民间音乐为核心设置了主题模块,并在内容传播的过程中,通过各民乐创作与传播者的互动,形成了网络化传播空间,为民乐的发展创造了便利条件。
综上,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机遇与挑战并存,困境与希望共生。在推进文化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看到时代技术条件下,民族民间音乐发展的局限性,也要灵活的应用时代科技优势,形成为己所用的發展动力。在时代环境的同时,将大数据技术凝聚成未来的发展动力,通过民族民间音乐的文化重塑,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保证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为中华民族文化复兴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张慧敏.信息时代齐鲁民间音乐传播生态的“自觉式”文化建构——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菏泽弦索乐为例[J].百家评论,2018,(05):77-83.
[2]张义瑶,杨婷,姚佳琛.“一带一路”背景下民间音乐文化交流提升民族文化自信[J].智库时代,2018,(30):2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