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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出版后信息变更的可回溯管理

2019-08-31王景周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 2019年8期
关键词:学术论文不端编辑部

■王景周

《暨南大学学报》编辑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510632

出版是有遗憾的艺术,作者和编者在撰写、校对、印刷和传播过程中都可能出现某种错误,甚至学术不端行为。学术论文中存在的错误信息会影响人们的认知和决策,干扰或误导未来的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学术论文中存在的诚信问题影响学术评价、绩效考核、人才评判、基金分配等。期刊编辑应对期刊发表的内容负责,发现已发表的成果不可靠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时,有责任及时纠正(更正、撤稿等,本文统称为出版后信息变更)并公开声明,提醒读者,以便消除不利影响。不管是对论文的更正还是撤稿,都要在声明中详细说明原因[1],但多数声明中的原因标注不详,因此要确定哪位作者应为一篇论文的致命错误负责是很困难的[2]。

融媒时代,人们主要通过知识服务平台的文献数据库获取期刊论文,如果论文出版后的变更与原文之间缺乏链接,读者可能不会意识到自己所阅读论文的曾经过失;如果一篇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被期刊数据库悄无声息地删除了,也许该论文责任人的过错或学术上的污点就被永远地抹掉了。2018年10月2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梁莹数据库“删文”事件:将百余篇之前发表的论文从中国知网(China National Knowledge Infrastructure,CNKI)、万方数据、维普资讯等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删除。此事引起强烈社会反响,被称为“中国式撤稿”[3],梁莹也因此被称为“404教授”[4](“404”表示链接指向的网页不存在)。中国式撤稿凸显出中国学者、学术共同体、学术期刊、学术期刊数据库等针对学术论文出版后信息变更的规范缺失和监管错位。为此,本文从知识管理和档案学的视角,提出规范学术论文出版后信息变更的解决方案——可回溯管理策略。

可回溯管理在保险监管[5-6]、食品安全[7]、产品质量、疫苗管理等方面已有所应用,并取得较好效果。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8]也明确提出了行政执法领域的可回溯管理。在学术出版领域引入可回溯管理,可实现论文变更过程的透明性和不同版本论文之间的关联性,减少包含错误信息的论文进入学术交流圈,并降低其对后续科学研究与学术创作带来的困扰和误导,为学术评价和监管部门治理学术不端行为提供数据支持和系统性方案。

1 信息变更的原因、类型及存在问题

出版是指编辑、复制作品并向公众发行的活动,包括印刷出版和网络出版等。虽然一些学术期刊有自己的网络平台,但真正意义上的网络出版和传播通常由专业的知识服务平台执行(如CNKI、Web of Science等)。学术论文出版后的信息变更,是指在期刊的印刷版或网络版发行之后,根据出版管理规定,对其刊出论文内容进行更改或存在状态进行改变的行为,包括勘误(Erratum)、更正(Correction)、增补(Addition)、再版(Republication)、替换(Replacement)、撤稿(Retraction)、删除(Removal)等。

1.1 信息变更的原因

出版伦理委员会(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COPE)发布的编辑行为准则[1]指出:当编辑觉察到已经发表的论文存在严重的不准确、误导性陈述或歪曲报道时,应予以纠正,如果已发表研究被证明存在欺诈行为时也应撤回。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9](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ICMJE)指出:诚实性错误(Honest Errors)是科学和出版的组成部分,当错误被觉察时要及时更正。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期刊出版管理规定》[10]第二十六条指出:“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情形的,应对相应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要求其采取撤回论文等措施,以消除不良影响[11]。

综合上述重要管理规定或规范,可将学术论文出版后信息变更的原因归结为事实性错误、学术不端(当)行为、法律问题、期刊管理失误[12]及评价导向[13]等。“造假”是信息变更的主要原因,2018年11月25日Science报道:Retraction Watch网站的18000多篇撤稿文献(2010—2018年)中约60%的撤稿归因于造假。

1.2 信息变更的类型

信息变更类型的恰当划分,有利于清晰标注变更声明,增强变更信息的可发现性。结合国内外出版管理规定和文献数据库(Web of Science、PubMed、CNKI)、Retraction Watch网站、期刊(Nature[14]、Science)、Elsevier出版集团的做法,笔者将论文出版后的信息变更分为以下5种类型。

(1) 更正(Correction)。文章中出现小部分诚实性错误或误导性信息。

(2) 撤回&替换(Retraction-and-Replacement)。诚实性错误导致论文的解释、结果或结论发生较大变化,把原来发表的论文撤掉,重新发表一篇新的论文替换原文。

(3) 部分撤回(Partial Retraction)。论文部分内容不可靠,且不能提供进一步解决方案;或作者间存在部分知识产权纠纷,且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但部分内容撤回后,剩余部分仍有重要学术价值。

(4) 整体撤回(Total Retraction)。论文核心结论无效或违背科研诚信和出版伦理。

(5) 论文删除(Article Removal)。文章具有诽谤性,或论文内容可能对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或存在法律、涉密问题。

1.3 信息变更中存在的问题

出版后论文信息变更的流程及规范已有较多研究,如变更声明的写作规范[15-16]、处理程序和态度[17-18]等。但从目前国内外的出版实践来看,结果并不尽如人意。

(1) 置之不理。问题论文较少会被主动更正或撤稿,通常不举报不追查,甚至举报都不能得到及时处理。2016年12月12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及近期查处的科研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19](下文简称《处理决定》),对外通报2015—2016年查处的8个科研不端案例及61份科研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但多数问题论文,如文献[20]和文献[21],依然可在CNKI中搜索到,且没有任何提示信息。

(2) 一删了之。2018年10月前后,笔者在微信朋友圈关注到《硫酸镁与硫酸镁联合硝苯地平治疗妊高症疗效》一文被广泛转发,其原因是妊高症的分组对象中竟然选择有40例男性患者(妊高症即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妇女妊娠期特有的疾病)。一周后再次搜索,CNKI、万方数据、维普资讯等知识服务平台数据库均已无法查到此文,且没有任何原因说明。经多种搜索引擎交叉查找,仅在豆丁网中查到原文。在CNKI平台中输入文题,按“被引文献”检索发现,该文已被引用了48次(截至2019-04-24),且2018年仍有5次被引。随着论文的删除,学术上的污点从数据库消失了[22]。

(3) 含糊其辞,缺乏关键信息。变更声明的信息变更原因不详,责任划分不明确。仅仅简单地说:“应作者要求” “因编辑疏忽”等。在CNKI查询系统中输入“撤稿”检索到3条2019年发布的撤稿信息(检索时间为2019-04-25),其中一条撤稿信息公布的撤稿理由是抄袭剽窃[23],另两条撤稿信息分别为“经调查,该文在严谨性、规范性方面存在缺陷”[24]和“由于作者疏忽,未能及时发现数据处理中的问题,极大地影响了文章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25]。通过这种表述,人们无法确定这3篇论文被撤稿的真正原因。

(4) 避重就轻,歪曲事实。王景周[26]以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hinese Science Citation Database,CSCD)来源期刊为例,考察了期刊公开更正的发布情况,发现了一些不当更正现象,即通过故意更改期刊已发表论文的事实内容,实现个人利益。比如,通过对已发表论文的公开更正添加或变更作者、通信作者的署名顺序,以及基金项目或作者单位等。《处理决定》中《紫茉莉 4,5-多巴双加氧酶基因的克隆和表达》一文被通报的原因为“抄袭剽窃他人论文”,而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中查到的撤稿函[27]给出的原因为“由于文中实验数据出现问题”。这种避重就轻的歪曲事实处理方式显然是一种逃避责任的不端行为。

(5) 缺乏关联性和可见性。对于文献[28]的撤稿声明[29]中已明确指出“通知与我刊签订版权合同的相关文献数据收录机构,删除该文的电子版”,但仍可在数据库中搜索到该文。在国内重要的期刊数据库及各期刊的门户网站中很少见到论文的变更声明和不同版本论文之间有超链接或提醒,一些论文发布了撤稿声明,但论文在数据库中仍然没有任何提示地存在着;有些论文没有发布变更声明,却悄然消失了。CNKI平台于2019-01-01开始实施网络出版文献出版状态变更与内容更正规范[30],但仍未见变更声明和不同版本之间有超链接,读者仅靠其提供的知识网络或引文网络无法将它们关联在一起。变更信息与原始文献不互通,孤立存在,分离传播,很难达到避免错误信息传播及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的目的。

2 信息变更可回溯管理的内涵及意义

2.1 信息变更的可回溯管理

回溯,就是追本溯源。回溯性是某事物时空联系的逆向可寻,是档案信息的固有特征[31]。从投稿到论文发表,从问题发现到调查、再到最终结果发布均是已经发生的活动,是一种历史记录,具有典型的回溯性[32]。通过回溯分析[33],对信息变更最初决策的产生机制、决策内容、主客观环境状况等进行分析;从问题论文开始,按顺序考察导致错误的原因、性质、程度等,发现、记录并监控数据变化;建立数据之间的关联索引,以便取证、还原与再现事件;聚焦信息变更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

学术论文出版后信息变更的可回溯管理,是指期刊编辑部、文献数据库记录和保存论文信息变更过程的关键环节,实现变更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回溯的主要内容包括问题论文(包含错误信息或学术不端行为等)的发现、调查、论证、确责,以及论文的来源期刊、来源数据库、责任主体、变更的类型、变更理由、责任归属、公开形式、变更受理过程、稿件处理信息(投稿和审稿过程)等。学术论文信息变更行为的回溯流程如图1所示,实线箭头代表论文的生成过程和问题论文的信息变更过程,虚线箭头代表论文变更的信息回溯过程。

图1 学术论文信息变更行为的回溯流程图

可回溯管理,旨在控制错误性、不端性学术成果的危害,促进人类知识库更新、提纯和有效传播,为学术不端的治理提出了制度保障和行动纲领,它是知识管理和档案信息管理理论在学术出版领域的具体应用。始终保障读者对论文信息变更的知情权,是可回溯管理制度的价值基础。

2.2 建构可回溯管理体系的意义

可回溯管理可全面提高学术管理效能,推动责任分明、原因清晰、链接互通管理体系的形成,在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加强监督等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

2.2.1 提高变更信息的可发现性

学术论文出版后信息变更是知识生产和人类知识库更新的重要环节。问题论文出版后信息变更不及时、变更信息显示度低等情况仍普遍存在。可回溯管理系统,聚集海量、多维和真实的数据,期刊编辑部和论文数据库碎片化信息被链接,可实时感知、分析、预测和预警,提高变更信息的可发现性和利用性,避免事实与真相被遮蔽。撤稿也并不总是意味着学术不端,在基金申请、职称评定、评奖和晋级中,回溯论文变更信息,即可确认是真正的人为错误还是行为不端。避免一些负责的变更行为因误解而蒙辱,影响研究人员在错误发生时主动报告错误的积极性。

2.2.2 为监管部门治理不端行为提供数据支持

“科研行为严重失信记录制度和黑名单信息共享机制”[34]、“学术期刊黑名单及预警机制”“终身追责制”等是我国构建学术不端治理长效机制的关键措施。但这些制度都依赖于“失信记录”,目前尚缺乏有效的信息采集渠道和责任主体。2018年1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35](以下简称《备忘录》)。但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来源还比较单一,需要各相关行业子系统提供可靠的行业数据。论文变更信息为学术诚信治理提供重要线索,可回溯系统可为其学术诚信治理子系统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为监管部门落实“科研行为严重失信记录制度”,推动“黑名单信息共享机制”提供客观依据。

2.2.3 对学术不端行为者起威慑作用

学术不端是多因素相互作用的学术乱象综合征,单靠一个或几个部门难以有效防范,需要动员和组织多方力量,整合多方资源,构建立体防范体系,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治理,形成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综合治理体系。全球复杂网络权威专家巴拉巴西[36]认为:“数据让追踪成为可能,93%的人类行为是可以预测的”。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时代,信息越来越透明,数据可关联性越来越强,作者一旦有1篇论文被撤稿,其所有论文将受到“特别关注”已成为国际出版界的共识,这意味着该作者的整个职业生涯和社会信用会因此受损。可回溯系统让作者过往的不端行为终有一天会被挖掘、曝光和问责,从而增加失信行为的成本,对学术不端行为作者起到威慑作用。

3 信息变更可回溯管理的体系框架

可回溯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又需要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作。信息变更可回溯管理的实现有赖于规范的制度体系、明确的主体责任、清晰的职责定位、严格的监督体系、畅通的沟通渠道、和谐的沟通机制,以及具有数据存储、分析和预警功能的信息处理系统。

3.1 可回溯管理体系的总体框架结构

论文从投稿、编辑加工、出版发行、存储、传播到变更的过程涉及多个主体和部门机构,可回溯制度的设计和执行,要处理、协调和发挥好期刊编辑部、期刊服务平台、政府管理部门和社会专业团体的职能和作用,建立科研活动记录、科研档案保存等任务,明晰责任主体,完善内部监督约束、协调合作,分级分层担当机制,总体结构框架如图2所示,各责任主体及其职能如下。

(1) 变更规范。各级编辑出版学会、协会、研究会等,负责学术论文出版后信息变更的标准制定(规范设计、制度建设)和监督协调。

(2) 调查认定。期刊编辑部要建立健全论文编辑出版活动过程的档案,负责问题论文的发现、调查、认定、处理和结果发布,记录、保存论文变更的原由、内容和处理过程。

(3) 结果发布。学术期刊服务平台提供技术支撑、发布和传播渠道(二次网络出版),负责变更声明及论文版本的更新和超链接。

图2 可回溯管理体系框架结构图

(4) 版本存储。国家图书馆、国家数据中心负责数据的完整和永久性保存(Elsevier出版政策显示,荷兰国家图书馆将保留所有的文章版本,包括撤回或以其他方式删除的文章)。

(5) 管理系统。可回溯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化、自动化信息变更中各主体或部门的业务流程,是实现学术论文出版后信息变更有效管理的综合操作平台,它的构建需要有专门的国家机构负责,或由国家编辑出版管理机构委托第三方实施(如CNKI)。

(6) 诚信治理。全国信用共享信息平台提取和存储学术不端行为论文的变更信息,为学术诚信治理提供数据支持,这也是构建可回溯管理体系的重要目的之一。

3.2 可回溯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Information System)是为了特定目的对信息进行收集、传递、存储、加工、维护和使用的系统,可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以在线方式进行数据采集并提供服务。

学术论文信息变更可回溯管理信息系统,为呈现问题论文的“前世今生”服务,既要满足读者、作者、期刊编辑部、知识服务平台、科研管理部门等个人或机构的文件上传、举报、检索等基本功能,更要具有强大的数据分析、统计、生成、监测和预警功能,实现学术论文信息变更的常态检测。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分析论文出版后信息变更中存在的问题,并搭建可回溯管理体系的整体功能框架,平台的搭建和技术实现暂不考虑。可回溯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框架(图3)由上传、查询和管理3个模块组成,分别承担系统的数据获取(上传模块)、数据使用(查询模块)和数据分析(管理模块)功能。

图3 可回溯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框架图

4 可回溯管理体系构建应注意的两个重要环节

信息的收集和加工,以及主体间的有效沟通、协调和监督是实现可回溯管理的关键。

4.1 信息的收集与加工

(1) 可回溯信息源。可回溯信息主要来自期刊编辑部和文献数据库,包括个人信息、文本信息和过程信息。编辑部网上稿件处理系统及其日志记录了大量的稿件和稿件处理过程信息,从论文入库开始全流程建档有利于问题论文的责任确认。有效的可回溯信息源的收集包括以下5个方面。①注册信息,个人注册中的专有信息是代写代投论文及同行评议造假有效识别的重要线索,包括用户名、密码、姓名、E-mail、单位、通讯地址、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外审专家推荐信息等;②稿件处理信息——原稿、修改稿、校对稿、终稿、清样等,以及专家审稿意见、编辑和主编审稿意见;③论文的上线时间、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Digital Object Unique Identifier, DOI)、社交媒体转发、引用、下载,变更声明和版本信息;④论文出版后信息变更的发起、申请、审核、申诉、发布等环节信息由文献数据库和期刊编辑部共同拥有,此阶段的回溯信息也包括读者评论、编辑或数据库与作者的往来邮件内容;⑤通过爬虫网络抓取也是获取可回溯信息的重要方法,有些网站(如Retraction Watch网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等)和文献数据库累积了大量更正、撤稿或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信息。

(2) 信息的质量。可回溯管理的关键是数据驱动,因此学术论文信息变更链条上各环节的档案信息管理及其数据质量的控制和加工尤为重要。信息质量(Information Quality)[37]是对收集到的信息的实用性、客观性和完整性的主观量度。具备一定特征的数据和信息才有提取和回溯价值,这些特征包括完整性、精确性、连续性、及时性、可用性等。可回溯管理,不仅仅是论文变更信息的汇总,更是信息的实时、定向、颗粒化和结构化过程,为进一步构建具有数据挖掘、用户画像和监测预警的可回溯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支撑。COPE保留着1997年以来其论坛上讨论的所有案例记录,并依此整理汇编成编辑工作指南,为编辑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方案。期刊编辑部不仅要为每篇发表的论文建档,记录和保存论文投稿、审稿、编辑加工、传播、读者与作者反馈等,而且要对这些数据进行结构化处理,以便后期的提取和使用。数据结构化是数据库系统与文件系统的根本区别。文件系统中,独立文件内部的数据是有结构的,但文件之间不存在联系;数据库系统虽然也常常被分成许多单独的数据文件,但数据库中各数据文件之间是相互联系的。

4.2 沟通、协调和监督机制

“中国式撤稿”凸显学术期刊、文献数据库责任主体管理规范的缺失和监管错位。问题论文出版后的合理变更还没有形成各责任主体自觉履行的行业规范,既缺乏便捷的变更渠道,也缺乏有效的沟通和监督机制。一些“暴力”撤稿事件或问题论文的不作为现象,既有作者、期刊编辑部和文献数据库沟通不畅的原因,也有它们之间不规范“合作”的因素。

CNKI在网络出版文献出版状态变更和内容更正规范方面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从目前的执行情况、软件设计、论文版本间的关联性、变更信息的可见性等方面来看,与国外著名出版商的做法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Elsevier,每篇在线论文都标有一个CrossMark图标,读者点击这个图标后,可了解这篇论文是否有过更正或修改,或者是否已被撤回等,且整体撤回虽意味着文章内容失效,但数据库中仍有链接、撤回标记和原因说明,删除的论文元数据(标题和作者)在数据库中也有保留,且标记有因法律限制等原因的删除提示。

CNKI、维普资讯、万方数据等期刊服务平台都只收录了部分学术期刊,因为有一些期刊编辑部和平台签有独家协议,致使任何一个平台的数据都不完备。如果能打通政府、社会团体、知识服务平台数据库和期刊编辑部稿件处理系统之间的信息孤岛,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形成一个有机的交互系统,分阶段分权限实现信息共享,可以净化、精炼知识库,也可以为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仅靠行业自律,很难规范学术论文出版后的信息变更问题。

下面结合图4,分析读者(包括作者)、期刊、文献数据库与可回溯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有效沟通、协调与监督机制。

图4 可回溯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框架图

① 表示读者入口。读者发现问题论文后,可以在可回溯管理信息系统先实名注册,然后上传材料,反馈问题。这样可以解决读者向一些期刊反映情况得不到及时回应的问题。

② 表示可回溯管理信息系统收到举报信息后,把材料传递给期刊编辑部,建立读者和期刊编辑部之间的正规沟通渠道。可回溯管理信息系统可通过信息公开对期刊编辑部起监督作用。

③ 表示编辑部通过读者、编者、审者的互动形成调查结果再上传系统(审者包括原文审者或后期调查论证中新增专家),期刊编辑部在法律和道德约束条件允许的最大程度上,披露事实,报告结果,供读者查阅。

④ 出版状态的变更和内容的更正是正常出版活动的一部分,期刊编辑部对问题论文的变更要保持纸质版和网络版的一致性,变更声明和更新版本在印刷版和网络版同步发行。在没有征得期刊编辑部同意的情况下(除了法律等特殊原因),文献数据库无权单方面决定已出版论文的信息变更,文献数据库论文的变更声明、更新内容来自原发论文的期刊编辑部。这个环节可遏制作者直接联系期刊数据库删除个人学术污点的行为,确保出版后的学术论文信息变更和传播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⑤ 表示可回溯管理信息系统和文献数据库可超链接,满足读者对变更信息使用的不同需求(学术诚信、问题认知过程等)。可回溯管理信息系统保存论文变更过程的详细信息,保证学术记录的完整性;文献数据库提供论文的更新版本,便于作者获取信息,但版本变更信息过多,容易对读者形成信息干扰,且降低其权威性。

5 结语

论文是梯子,也是靶子。学术论文出版后信息变更,是学术共同体遵循出版后信息变更极小化原则下的一种自我纠错、自我净化的负责行为;学术论文出版后信息变更的可回溯管理,为学术传播的真实、准确以及学术评价的客观、公正提供系统性方案。本研究首先分析学术论文出版后信息变更的客观原因,厘清学术论文出版信息变更的类型及存在的问题;其次提出论文信息变更可回溯管理的内涵及功能;最后探讨可回溯管理体系构建和执行中关键环节的实现径路。本研究在可回溯管理的制度体系和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方面还处在框架分析阶段,需要进一步的深化和完善,并积极推动其实现。

可回溯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实现既需要顶层设计、平台支持,又需要每一个责任主体的担当和实际行动。CNKI已经在积极推进网络出版文献信息变更的规范化工作,其他重要期刊数据库也应尽早启动。尤其是期刊编辑部,要充分认识学术论文出版后信息变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在学术诚信治理中的迫切性,加强内控机制,完善档案记录,通过期刊印刷版、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充分披露变更信息。在网络环境和社交媒体下,信息越来越透明,社区自我监管能力在增强,技术手段越来越成熟,国家在学风治理和科研数据管理方面的制度越来越健全,但没有一个体制可以充分地弥补一个缺乏诚信精神的科学文化社会,在规范管理的同时,更要加强学风建设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增强科研工作者的自觉践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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