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介入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研究
2019-08-30张代鑫
张代鑫
摘 要:21世纪以来犯罪青少年案件数量在不断上升,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和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我国对于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的探讨尚处于起步阶段,尤其是在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专业化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且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发展不平衡、缺乏专业人才、传统矫正方案单一等。通过本土社会工作的介入研究得出了我国社会工作介入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的建议:平衡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的发展、加强专业机构和人才队伍的建设、促进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方案多元化等建议来促进我国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的进步。
关键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犯罪青少年
社区矫正在我国起步比较晚,自从2003年以来,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始在我国实施,经过十五年的蓬勃发展,我国社区矫正取得了一些优异的成绩,在缓解监狱关押的压力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并且在提高罪犯的改造结果这一方面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例如,我国的社区矫正在地区发展方面有不平衡的一面、在矫正工作上缺乏专业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等问题。
当然,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是一个很大的社会系统,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一个群体,需要配套的社会政策和社会工作的介入,这样才能保障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制度的顺利实施。
一、目前犯罪青少年社區矫正在我国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地区发展不平衡
当前我国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呈现出明显的地区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在一些矫正工作率先开展的地区,呈现出自己特有的模式。例如“北京地区模式”、“上海地区模式”等,“北上广”和东南沿海地区,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正在如火如荼的发展,发展前景在逐渐与欧美发达国家缩小差距,而东北、西北、青藏地区的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的发展,表现出明显的落后趋势。并且在一些刚刚开始实行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实践的地区也呈现出落后的情形。在这些落后地区,很多人不知道社会工作是什么,甚至不了解社会工作,只是把社会工作简单的理解为帮助社区内的犯罪青少年对他们进行帮扶教育的志愿者而已,甚至在一些偏远地区缺少社区矫正这个制度,直接把犯罪的青少年送入公安局或者当地派出所,对于把违法严重的青少年送进监狱,再将他们同成年犯人关押在一起,这样明显不利于犯罪青少年的再社会化。
在落后的地区,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地方政府对矫正项目投入的资金与财政方面的援助很少,对矫正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给予的较少,不利于留住矫正工作人员,导致很多矫正工作人员跳槽到其它工作岗位中去,甚至一些优秀的矫正工作人员跳槽到发达的地区去工作。因此在落后地区工作的专业矫正工作人员是少之又少,导致了矫正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现象。
(二)缺乏专业人才
目前我国在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任用上,采用的大多数还是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和一些志愿者,缺乏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即使有的地区有专业社工人员对犯罪青少年进行社区矫正,也是一个社工面对几十个案主的矫正,矫正效率明显不高。而且绝大多数地区是一个司法所对周围几个社区对犯了罪的青少年进行社区矫正,而且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很少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大部分是非“科班”出身,所以这些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社会工作知识,缺乏社会工作技能和社会工作价值观,无法很好的对犯罪青少年进行社区矫正,这些现象都表明我国在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实践中存在不足。
其次,在矫正机构中,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配置则呈现出明显的不足,无法很好的满足犯罪青少年对社区矫正的需求。目前,社会工作机构参与到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当中,除了一些自愿组织之外,百分之九十是政府购买其项目来为矫正对象进行服务,让社工机构参与到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之中。这就导致了如果政府没有购买专业社工机构的服务的话,矫正工作就无法很好的开展。在矫正的过程中,有时侯会有一些自愿者加入其中,在这些志愿者当中有一部分人是缺少专业性训练的,缺少专业性训练的志愿者由于缺少技能方面的问题,无法更好的帮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有时候甚至会对正处在矫正的犯罪的青少年造成一定的消极作用。
(三)目前的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方案单一
现如今,我国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的方案单一,缺少具有针对性的社区矫正方案。目前针对犯罪青少年的社区矫正的方案大部分仍是采用跟成年犯人相同的社区矫正的方案。例如,让犯罪的青少年进入社区做一些简单的工作、让他们做一些志愿活动或做一些强制性的工作。虽然这些活动能够起到帮助犯罪青少年进行社区矫正,但这种方案明显不利于犯罪青少年的再社会化,不利于他们更好的融入社区、回归社会。明显能够看出这些方案缺少个别化、过于形式化。
青少年是处在建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时期,心理逆反严重,如果在没有对他们进行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就采用单一的社区矫正方案(清理社区垃圾、照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清除小广告等活动),并不适合犯罪青少年进行个体社区矫正,缺乏了特点和适用性,并且忽视了犯罪青少年人员真正存在的问题。不仅发挥不出来社区矫正的效果,而且还对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形成了反向作用力,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严重降低了,这就导致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产生应付社区矫正的想法,并且不能做更深层次的自我反省,减少了他们接受社区矫正的主动性;而且内容形式类似的社区矫正方案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并且也流于形式在实施过程中,自然而然的得不到公众的认可。
二、完善社会工作介入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的建议
为了应对我国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缺乏专业人才等问题,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提出以下建议。
(一)平衡我国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地区的发展
为了解决我国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在我国社区矫正落后的地区,当地政府应该大力支持落后地区社区矫正的发展。
当地政府应该加强财政的援助与资金的保障。发展一个项目或者建设一项工程,资金和财政支持是必不可少的,在发达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对社区矫正投入的资金多,有利于社区矫正的发展,丰富的资金和财政的支持能够给予矫正工作人员更多的工作上的帮助与工资上的提高,有利于工作人员更加积极的参与到矫正工作中去,提高矫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好的帮助矫正对象进行矫正。其次,当地政府应该建立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来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让他们体会到政府对他们的关心与关怀,以便让他们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用非常积极与热心的态度来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过程中的工作。
在落后的地区,应该加强专业社会工作者的引入来提高落后地区的矫正水平。落后地区之所以发展的慢,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所以落后地区的政府应该加强对社会工作人才的引进与招聘。矫正工作实施的保障是专业的矫正工作人员的介入。社会工作的介入,能在矫正过程中用专业的方法,能够给矫正对象提供丰富的矫正方案。在一些落后地区,很可能受到经济发展和经济条件落后的阻碍缺少较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政府当前可能无法购买到专业的社会工作者的服务,因此在招聘司法所和基层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时,可以把条件设置为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这样就可以把高校社会工作毕业生发展到社区矫正队伍中去,充分展示社会工作的作用与意义。在一些发达地区,我们应该敞开胸怀,积极的向全国各地引进社会工作职业人才,来丰富社区矫正人员。为了能够切实地稳定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性的人才队伍的建设,必须保证社会工作的岗位能够朝着职业与专业性发展。
(二)加强专业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我国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配置上是相当的缺乏,所以政府应该大力发展社会工作,让更多的专业性社会工作者进入到矫正队伍之中。让更多的社工机构参与到社区矫正中来,这就需要政府的政策和相关措施来促进了。
对于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政府应該鼓励更多的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让更多的有为青年走上社会工作的专业化道路上,同时在教师和社会工作专业发展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在志愿者队伍的建设方面,相关机构与管理部门,应该根据所在社区的实际情况下招募社区矫正的志愿者,并且让这些志愿者辅助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和社会工作者开展社区矫正的工作,包括管理、教育、和监督在社区内接受矫正的犯了罪的青少年。
具有专业性的工作人员是让社区的矫正工作顺利实施的基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时候,必要的社会工作的知识和技术是必不可少的,仅仅依靠以前非专业性的工作人员的开展与管理是相当不够的,是很难的达到期待的结局。必须加强专业人才的专业化队伍建设。解决途径:必须加大社会工作人员的参与,以及对以前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技术的培训,让这些工作人员能够真正的学到专业的知识与技术,而且安排相关的评估与考试,对通过考试的培训人员给他们颁发合格的证书,让他们持证上岗。
(三)促进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方案多元化
目前的矫正方案过于单一与形式化,对于犯了罪的青少年的社区矫正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有必要尊重个别化的原则、尊重个体的多样性与差异性。每一个犯罪的青少年都有不同的犯罪原因,我们需要对他们进行一定的了解,建立不同的矫正方案,这样才能更有利于他们回归到社会中去。
为了使矫正方案的多样化,需要社会工作的介入:
第一,个案工作在社区矫正中的运用。个案工作在社区矫正中的运用有直接介入模式和间接介入模式两种方法。首先要注重与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信任的工作关系,矫正工作者必须采取主动的方式去和矫正对象建立关系,因为这是社区矫正工作能否成功的第一步。其次,必须要有计划地制订矫正方案。社区矫正的过程是一个长期性的,矫正工作者要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很多复杂和困难的问题,诸如矫正态度的问题、方案计划安排的配合问题、心理和行为方面的矫正问题等。以上这些问题都很不容易在一个简短的时期内都解决,因此矫正工作者必须引导矫正对象的共同参与,有主次地制定矫正方案计划,逐步完成矫正工作的最终目标。最后,还要注重发掘服务对象的潜能和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犯了罪的青少年由于标签化的自我认同,矫正对象一般处于较自卑和消极的状态中,加上社会对矫正对象的歧视,矫正对象难以正常的途径获得社会资源,因此矫正工作者的方案目标是帮助矫正对象恢复或从新建构正常的途径取得社会资源。
第二,小组工作在矫正中的运用。首先,社会工作者要将矫正对象带有共同性的问题来设计小组的活动主题。由于社会工作者帮扶的矫正对象可能会有不同的差异,所以,社会工作者提倡用个别化的工作价值观来进行矫正。但是,作为矫正对象由于他们的处境和背景肯定会有许多相同的性质,适用于小组工作进行矫正。针对犯罪青少年刚开始返回社区而存在的自卑、消极、缺乏自信心等问题,社会工作者可以组织建立健康的自我价值观,重新朔造自信为主题的小组项目。针对犯罪青少年与过去不良同辈群体有一些联系、缺少健康的社会支持资源的现象,社会工作者可以设计以交真心朋友为主题的活动。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社会工作者在设计小组活动计划时,要将活动时间的安排与矫正工作制度的要求结合起来,因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他们的压力很大、活动很多,所以要将时间把控到位。
第三,社区工作方法在矫正中的应用。首先,必需采取综合的治理办法来改善矫正对象所生活的社区环境。完善相关矫正的设施,增加社区人员对矫正对象的支持。其次,还要发掘社区的资源,教育、培养社区中的居民用接纳、尊重的态度来理解矫正对象。通过举办相关交流活动让矫正对象与当地社区居民互相交流、相互讨论来增进彼此的关联。最后,还用挖掘社区的志愿人员的力量,来共同参加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完成矫正任务。志愿者是帮助矫正对象实现矫正完成必不可少的力量,社会工作者在充分调动社区的志愿人员来帮助矫正对象时,可以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吸引更过的人来参加志愿活动,有利于增加社会资本,帮助矫正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结论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任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支柱。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快,我国经济体制,教育体制的改革等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犯罪青少年一直在增长,对犯罪青少年实施社区矫正是本着以人为本,教育矫正的原则进行的。但是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和支持,其中专业社会工作队伍的介入是重中之重,而且本文对社会工作介入过程的分析还不够全面,这是本文的不足之处,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理论和实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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