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议政会促监督实效
2019-08-28徐华陈旭霞周婷婷
■徐华 陈旭霞 周婷婷
年初,泰兴市济川街道成功召开街道第一届民主议政会第一次会议,124名议政会代表参加。会议的召开弥补了街道人大监督的缺失,有力推动了街道民主法治建设。
济川街道由原来的泰兴镇撤镇设街而来,镇级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权力机关随之消失。按照《组织法》相关规定,泰兴市人大常委会设立济川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街道辖区内的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常务委员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由于街道人大机构法律地位不明确、工作职能不明晰、监督平台不凸显,街道人大工委对街道的监督有时出现“有力无处使”的尴尬局面,街道财政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处于真空,群众参与街道管理的民主渠道也基本缺失,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出现制度性短板。
基于这一现实困境,济川街道人大工委在积极创新,结合街道实际,探索建立街道民主议政会议制度。2018年11月,街道党工委正式下发《关于建立民主议政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确定了议政会的主要职能、运行机制,明确了议政会代表的构成条件和议政会建立的方法步骤,积极架构街道人大履职的新平台,使人大监督权更为有效地体现在街道层面,保证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为推进民主议政会议制度落地生根,济川街道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环节,有序落实各项筹备工作,确保议政会顺利召开。一是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主动依靠、积极争取党工委的支持,会同党工委领导外出学习经验做法,提请党工委研究民主议政会议制度,明确民主议政会代表推荐、会议筹备、会议日程等重点事项,以党工委文件下发民主议政会议制度、议政会代表推荐意见,推动民主议政会制度在党的领导下顺利实施。二是把推荐议政会代表作为首要任务。严格代表素质,把讲政治、守规矩、有热情、能议政作为议政会代表推荐的必备条件,确保议政会代表拥有过硬的政治素养、较强的履职能力。严格名额分配,兼顾区域、年龄、文化程度和职业等因素,以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为主体,并安排一定数量的村(居)民代表和辖区单位代表、外来人员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严格推荐程序,在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名额分配及代表素质要求进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人大工委会同街道党工委、组织、纪检等部门对议政会代表人选资格进行联合审查,报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使代表的推荐产生更具有效性和严肃性。三是把规范程序作为重要保障。贯彻街道民主议政会议制度实施意见,合理确定会议日程、会议议程,落实议政会代表小组正、副组长和大会票监计票人建议名单,严格按照民主议事规则,听取并合议了街道办事处工作报告、泰兴城区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报告、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报告、街道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并成功投票推荐产生了6件街道2019年度民生实事,圆满完成第一次会议的各项任务。
下一步,济川街道人大工委民将积极争取街道党工委的领导,督促街道办事处加强议政会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办结,有效防止意见建议办理的形式化,实现“问题能解决、代表有动力、群众能认同”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激发议政会代表的履职热情。